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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鹰翼下的风-第3章

小说: 鹰翼下的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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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不成还真要他去当个午夜牛郎?可是她身上那种高贵的气质却又不像风尘中人,倒像个富家千金。虽说有不少有钱的女人会养男人当成自己的玩物,而他知道凭她的姿色,她要什么样的男人都有,绝不需要花钱召男妓。

飞鹰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对自己的未来一片模糊,他从来不曾如此迷惑过,生平第一次他有任人摆布的感觉。奇怪的是,他竟是一点也不排斥这种感觉!

清晨五点正。

寇飞鹰敲敲秦雪农的房门,她打开门神采奕奕的朝他微笑:「不错嘛!我还以为你一定起不来呢!」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对她的话奉若圣旨,只是──只是时间一到他就自然清醒了,而且迫不及待的想再见到她。

「我们这么早做什么?」

「运动啊!」她理所当然的打量他:「你的体格虽然很不错,可是还是需要一点锻炼以备不时之需。」

他翻翻白眼,替她关上房门走出大楼。

接下来的两个钟点他才理解她所谓运动的真义!

她骑着自行车陪他跑遍大半个台北市,每次他跑得快动不了时她便鼓励他、刺激他、嘲笑他等等,无所不用其极;然后在小公园里要他做伏地挺身,仰卧起坐、蛙跳……

即使他在军队中也没有操练得如此彻底过!

「你这个冷血的女人!」他诅咒着做第八十八下伏地挺身。

「谢谢!」她笑咪咪的。

终于完成了她要求的一百下,他已累得瘫倒在草地上连动都不想动了。

「我们──」

「你要再敢叫我做任何的运动,我现在就掐死你!」他有气无力的威胁。

「你不想吃早点?那就算了。」她转身跳上她的自行车。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日子就按照这种规则进行着。

每天早上二个钟点操练,早餐后回家洗澡,然后出门唱上四个钟头的KTV,中饭、下午则是奇怪的礼仪姿态训练,晚餐、晚上她会强迫他念书,和他一起看录影带。

当然,生活中也不乏一些乐趣,他们常一起合作做饭,逛街购物。但在一个星期之中,寇飞鹰知道秦雪农在必要时会是一个多么严苛的老师!

秦雪农对他进步的善非常满意,飞鹰遵守了他的诺言,相当努力的改变自己的气质,一个星期的努力不懈,在他身上已可看出不错的成果。

尽管他仍不时会口出恶言,浪荡的气息仍流连不去,但那和她对他的绅士教养组合在一起,竟有一种说不出的迷人气质!

「我知道你是什么人了。」这一天晚上他得意洋洋的宣布。

秦雪农一惊,但她迅速地镇定自己,装出兴味盎然的样子:「哦?」

「你是星探!对不对?」他朝她大笑,指着荧幕上的人物:「我总是要我看一些明星的演唱会实况,要不然就是看演艺界的人物力争上游的带子,每天带我去唱KTV,所以你一定是个星探,想挖掘我对不对?」

他像个小男孩发现宝藏般的得意,秦雪农松了一口气,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答对了!聪明的孩子!我正打算今晚跟你说呢!明天我要带你去见我的老板。」

知道事实之后他反而有些迟疑:「我行吗?」

「当然可以!我是绝对不会看错人的,而且你已经答应过我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寇飞鹰凝视她明亮的大眼:「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怎么做?」她明知故问,不希望将气氛弄得不自在。

「你知道──」他有些辞不达意的挥挥手:「──就是──就是这样做。」

她拍拍他的肩:「你是一个很有前途的人,而我是一个需要前途的人,我们互取所需有什么不对?除非你根本不喜欢这种行业──」她突然犹豫起来:「你不喜欢吗?如果你很排斥演艺圈,那现在抽身还来得及──」

他故作正经的侧着头想了一想:「这个嘛!说不定哦!」

雪农放心的笑了起来:「来不及啦!」

二人相视而笑,寇飞鹰不明白在他胸口冲击的到底是什么,只觉得熟悉,他深情地凝视秦雪农:「你还没有回答我刚刚的问题。」

「什么问题?」她避开他的目光,忙碌的收拾着桌上散落的爆米花。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大胆地握住她的手。

「你刚刚根本没问过我这种问题。」雪农用力抽回她自己的手,冷静的回视他:「我说过我们是各取所需。」

他不能满足于这种答案,这一个多星期的相片,从二人若有若无的相对无语中,他知道她有感觉的!她绝不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冷血!「雪农──」

门铃声乍然响起,二个人都吓了一大跳,秦雪农逃避什么似的冲出去开门:「是你!」她惊讶。

寇飞鹰站了起来,他几乎忘了这个地方还住着另一个男人,他满腔的热血顿时冷却下来。

「不请我进去吗?」一个口音带着浓重外国腔的男人开口。

「你怎么找到我的?」她的声音比冰还冷。

「你是个名人,要找你很容易!」

名人?他不解地走向门口,和一个高大的金发男子撞个正着。二人讶然相对。

「飞鹰,这位是韦恩先生。」她面无表情的说道:「这位是寇飞鹰先生,我的好友。」

韦恩风度翩翩的伸出他的手:「哈罗,久仰久仰。」

飞鹰伸出他的手,却很难挤出笑容来,他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个凭空而降的外国人:「你好。」

「Kathryn ──」

「叫我秦雪农。」

他耸耸肩:「我有事和你谈。」他略带歉意的看向飞鹰:「能不能请这位先生──」

「不用了,有什么事快说吧!」她的声音没有半点转圜的余地。

飞鹰打量眼前换了个人似的雪农,知道她必定不欢迎这个高大俊美的外国人,他走到她的身边,伸手挽住雪农的肩:「伟恩先生,我和雪农之间没有秘密。」

金韦恩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但他迅速将它隐藏起来,仍戴上礼貌的面具:「寇先生,你抢的是我的未婚妻。」

飞鹰一振,感觉到手底下的她僵硬起来,他不相信的低下头:「他说的是真的?」

秦雪农的表情更冷:「韦恩,有什么话快说!」

金韦恩舒适的坐在沙发上:「令尊要我来带你回去。」

「免谈!」她决绝的回答:「你话已经说完了,可以走了!」

金韦恩快速地流汇出一串外文,飞鹰听不懂,但他可以感觉到怀里的雪农微微地颤抖──显然是气愤使然。

她也快速的回答了他一串话,金韦恩的表情变得相当难看:「你不是说真的!」

「我当然是!你可以回去这样回覆。」

「Kathryn !」

她冷硬的面具出现裂缝:「我告诉你我叫秦雪农!」

金韦恩俊美的脸上出现刹时的愤恨,随即软化下来,他走向前牵住她的手:「雪农,这是我们一生的幸福!」

「那是「你」一生的幸福!」她想抽回她的手,但他牢牢的握住,似乎想将她拉进他的怀里。

寇飞鹰忍不住打掉他的手:「不要碰她!」

「寇先生──」

「韦恩,你可以走了!」她平静的离开二个气势火爆的男人,走至门边打开门:「我不会回去,也不会和你结婚,你请吧!」

「k ──雪农──」他还想说什么,却被飞鹰一把掀住。

「还不快走?」

金韦恩冷着脸打量他们二人半晌,他愤然的走出大门。

「你也回去。」

「雪农!」

「我想静一静!」她的脸上除了疲惫便是一片空白。

他心里纵使有千百疑问,看到她苍白疲惫的样子也问不出来了,他点点头走到她的身边,迅速在她的额上印下一吻:「早点休息。」

秦雪农坐在她的客房里,双眼视而不见的盯着手中的咖啡杯,躺在烟灰缸里的烟屁股满满地彷佛一座小山。

这个晚上是一场梦魇!

长久以来不断重复的梦魇!

十七岁离家,至今十年,她不会再踏上那一片家园。

而十年来她不断的搬家,逃避着她那暴君似的父亲,冷血无情的母亲。

她总是会被找到,也总是会逃脱,今夜如果没有飞鹰,她知道金韦恩会不惜一切把她带回去。

他们要她继承他们的王国,她不是独生女,她还有一个哥哥,但是比起秦雪航,她显然是好对付多了。而他们也早就放弃秦雪航了,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浪子,今天在台湾,明天又不知道流浪到哪一个国度去了。

可是她不一样,她需要安定,需要一个真正能够归属的地方,她没有办法像浮萍一样四处为家。

当初选择当模特儿是错误的,可是一个只身来台,毫无所长的她除了走向伸展台之外,她想不出还有什么正当的行业可以让她半工半读完成学业。

当年她和叶罗在法国相遇,彼此相知相惜,叶罗带着她和沈刚离开法国来到台湾,如果她不遇到叶罗,或许她会认命,或许她会按照父亲的安排嫁给金韦恩。

可是现在,她只想逃离那个宫廷般的地方越远越好!

其实她的父母并不爱她,而是他们太有野心,太过于苛求,金钱在他们的眼里已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他还想要权势,而她就是他们的工具!

说来好笑,二十世纪的今天竟还有这种事,但她一点也笑不出来,这十年的自由使她再也不能忍受再回去过那种生活!

现在她终于可以体会当年哥哥的心情了。

寇飞鹰躺在床上,思绪仍无法脱离今夜的情景。

那个名叫韦恩的外国男子真的是雪农的未婚夫吗?那雪农房里那些男人的衣物又是谁的?他知道她不是个放浪的女人,但她的神秘着实令他百思不解!

他的心中那股无法平息的冲击令他辗转难眠。

雪农很明白的告诉他,他们的关系仅止公事,而他却无法阻止自己对她的感觉。

他眨眨眼,有些嘲弄的扯扯唇角。

他是个连高中都没混毕业的街头混混,成天过的生活除了浪费生命外,便是刀光血影。

而秦雪农,她高贵、美艳、谈吐、衣着全是上流社会的缩影。对她来说,他到底算什么?不过是个路边捡回来的流浪人而已。

寇飞鹰很少自卑。

凭着他的双拳、狠劲来打天下已是他长久以来的生活方式,他周围的人也和他一样以这种方式求生存。

并不是说他不会羡慕那些开着宾士、住在大楼里、开一瓶XO就够他生活半个月的人,而是他也不认为自己的方式有什么不对,只不过他们用的是智慧,而他用的是血汗罢了。

至于所谓合不合法,对他来说,只要不抢银行、不杀人放火就够了,这个社会有太多的死角,而他一向在阴影中生存。

直到这一刻,他对自己的卑微感到自卑。

他很明白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有领阶级和贩夫走卒一样都是人,可是他和秦雪农的距离却是无法否认的。

她说她是一个星探。如果单纯的星探可以供得起这样的生活,那么人人都该改行去当星探了。

多认识她一点,他们之间的距离就更远一点,而他无法忍受这样的距离,所以──所以,方法只有一个:赶上她!

只有在他与她旗鼓相当的时候,他才有资格想其他的!而这是一段漫漫长路。

寇飞鹰的双眼亮出摄人的光芒。

他不在乎是走什么样的路!只要──能够赶上她,他会甘心做任何一件事!

翌日清晨,他在他的门口发现她留的字条,要他一个人去做运动,准时回来与她会合。

飞鹰很想见见她,一个多星期以来,他已习惯了每天早晨看见她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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