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爱的两三事-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书名:关于爱的两三事
作者:周弯弯
、关于爱的三两事(1)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也没多少天,可感觉自己很久没写故事了,大概喜剧的东西还是不太适合我,也许是最近的工作忙碌的让我心情很糟糕,或者这篇更适合我。一章写到最后自己想象着那个场景,对着屏幕哭的稀里哗啦的。我喜欢这个故事里的每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我都会写到,也喜欢文案,‘关于我爱你,关于你爱不爱我’。
梁京熙从住院部出来的时候天还在下雨。
她对这座城市并没有太多好感,尤其讨厌阴雨绵绵不肯停歇的四月,原本应该亮堂的白天总像是被巨大的牢笼锁住,潮湿而闷热,让人透不过气。
李康跃在车里等她,晓得她讨厌黏糊糊的感觉,一直开着冷气想要抽尽车里的湿气。
她上车之后一如既往的夸奖起他来:“谜谜,你总是这样善解人意,让我一而再再而三的遗憾没有机会做你女朋友。”
李康跃含笑看了她一眼:“我以为六年的柏林生活会让你变成连一丝乱发都不能容忍的严谨女子。”
她反问:“我能把你的话理解为变相的拒绝吗?”
他耸肩,好心提醒她:“熙子,你该不会觉得我已经忘了当年你和宋茉合伙给我写的那封感人肺腑的愚人节情书吧?”
她咯咯笑起来,故意唉声叹气的说:“我知道你有你的女神,才不会正眼看我和宋茉。”
他不否认,但扬起来十分好看的嘴唇缓缓往下沉了沉,一边发动引擎,徐徐朝医院大门驶去,一边问:“阿姨的情况怎么样?”
提到这个,梁京熙并不太难过,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睛转向车窗外。她右眼下方有颗芝麻大小的痣,十来岁的时候有幸随那时家产还算丰厚的姑姑一家去峨眉山旅游,路上遇到个算命的老先生。也不知那老先生是真的厉害还是想骗钱,一路跟着她,说她这一生命运多舛,克身边的人,要多行善事。她从前是不信这些的,只是没多久父亲死于车祸,后妈与她没感情,胡乱塞给了姑姑,姑姑一家对她算好,可惜没到一年,姑父生意失败,没有能力多养一个她,这才被辗转送到了生母丁双瑶身边。
她的生母是个长的很好看的女人,父亲管不住,所以在她三岁那年,两人就分道扬镳了。作为被抛弃的一方,她一直认为父亲对丁双瑶的恨丝毫不落的由她一一承担了。她从小没有母爱,有的父爱还不如没有,所以父亲过世的时候她连眼泪都没怎么掉。奶奶说她和丁双瑶一样,长大了肯定是个心狠的女人。心狠的女人会是什么样子?十二岁的她还不能完全明白,只很清楚的记得被管家领进王家大宅子见到丁双瑶的时候,压根对眼前浓妆艳抹的丁双瑶和年纪足以当她爷爷的王明扬喊不出‘爸妈’这样的字眼。
每个女孩心里都住着一个灰姑娘,而她梁京熙的十二岁,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分水岭。她成了王家的梁小姐,有自己的大房间、专属的保姆、数不清的漂亮衣服,就是没有足够的尊严,可天晓得尊严是这世上最不值钱的东西。
被告知丁双瑶得了淋巴癌的时候,她刚结束手上耗了四个月才完成的项目。她大学读的德语专业,二十岁转到慕尼黑读书,毕业之后工作四年,算来在这个国家已经有六年时间。六年来,丁双瑶从没开口叫她回去看看,她自己也找不到回去的理由。唯一是前年宋茉结婚,可她的难处、宋茉的难处,让她只能在电脑里抱歉的表示手上的活儿丢不开。她问吴管家丁双瑶还有多少时间,吴管家十分诚实的告诉她:“太太的情绪很不稳定,病情恶化的比较快,医生说最多还有两个月。”是了。像丁双瑶那么在乎自己外貌的女人,就是长出一条皱纹来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何况是接受做化疗之后的丑态。
她考虑了一整晚,第二天向顶头上司亚历山大提出想要到中国分公司工作的请求。亚历山大向来关照她,听闻了缘由之后便答应帮她向上级汇报这个情况。这样一来又耽搁了三四天,她停薪留职了一个月,带着外调的命令回到久违的城市,赶上的正好是她最讨厌的季节。
丁双瑶躺在医院最好的病房里忙着对几个小护士发脾气,年过七十的王明扬当然不会来机场接她,没有血缘关系的那几个哥哥、姐姐向来对她的存在视而不见,李康跃去南京进修学习,宋茉陪父母回武昌老家拜祖先,所以来接她的人是平日里见到次数最多的吴管家。她倒没有时间为这种寻常的事伤心难过,按着预定的计划去医院见丁双瑶。
丁双瑶从来不肯素颜人,尤其得了病气色不好就更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明明是两母女见面,却生分的像是客人,坐了半个小时,丁双瑶就让吴管家送她回家。
她本来是不愿意再住王家的,但因为回来的突然,连让宋茉先帮忙找个公寓的时间都没有,说去住酒店又挺奇怪,所以只能先回王家。
王明扬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王洛行四十出头,她到王家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北京负责打理那边的生意,结了两次婚,离了两次婚,有一子一女。二女儿王爱媛是个不大不小的作家,三十七八了还没结婚,一直生活在上海。三儿子王洛庭在本地,从医,她去德国之前结的婚,有个两岁大的女儿。四女儿王爱敏最独立,也最得王明扬的喜欢,一直留在身边,是公司的主力军。五儿子王洛令比她大四岁,她出国之后,他去了上海。王明扬一直待她算不错,她这样归来,还特意叫了在本地的王洛庭一家和王爱敏回家一起晚饭。
她从前和他们就没太大感情,隔了六年再回来就更谈不上什么兄妹情深,都是敷衍着吃完了这顿饭。
有了这样不自在的样板,接下来这几天梁京熙都尽量把时间花在医院陪丁双瑶。丁双瑶好几次都暗示她回家休息,她基本当做没听见,好不容易挨到今天,李康跃和宋茉终于回来了。
梁京熙、宋茉和李康跃是初中到高中的同学。按照宋茉的话来说,梁京熙是那种看着一本正经其实一肚子坏水的人,而恰恰她宋茉也是这样的人,所以两人几乎是一拍即合。至于李康跃,宋茉对他最初的评价是,一个长得干净的好人,梁京熙则多加了几个字,一个长得干净而且可以交朋友的好人。三人一起走过了花季雨季,大学填志愿的时候,李康跃随家里的意思填了外省的军校,梁京熙和宋茉则留在了本地,同一所大学,一个读外语,一个念财经。
人生就是由一场又一场的离别与相聚组成。可幸的是,似水的年华带着当年的景物飘然远去,留下的是当年的人。哪怕是结了婚的宋茉也还是留着和那时一样的齐肩发,栗子色,在餐厅顶灯的照射下泛着格外好看的光亮。
梁京熙一眼看过去,眼眶立马就湿润了。宋茉高高兴兴跳出座位来张开双臂迎接她。两人抱作一团。
李康跃适时表示不满:“果然男女有别,刚才也不见给我个拥抱。”
宋茉挑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朝他摇头晃脑的笑道:“不然你下辈子投胎做个女的?”
李康跃似乎觉得这个提议甚好,点头说:“我下辈子等着你们俩来追我。”
宋茉不同意:“下辈子我和熙子要做一对生死相依的恋人,没你什么事。当然,如果你愿意晚出生个二十几年,倒是可以考虑让你做我们的女儿。”
梁京熙又不同意了:“不行不行,他长得太硬朗了,只能做儿子。”
李康跃咯咯笑:“或者我可以做你们某个人的情人。”
梁京熙和宋茉同时摇头。
李康跃耸肩:“好吧,我就知道我无论哪辈子都是个打酱油的。今天打酱油的我请二位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大美女吃饭,这总行吧?”
宋茉一本正经的摇头:“谜谜,来日方长,今后还有很多机会让你表现。今天这顿我已经买单了。”
李康跃不可置信:“菜还没点,你就把单买了?”
梁京熙拍了拍李康跃肩膀,像是教育小学生:“所以说你不看社会新闻也就算了,竟然连宋家的生意拓展到那个方向了都不关注。我对你表示遗憾。”
李康跃恍然大悟的环顾了一下餐厅四周,然后故意感慨:“果然还是钱多力量大。”
钱的力量有多大?梁京熙觉得这个问题在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的定义,而对于现在的她而言,钱还是很重要的。如果王明扬要把她的名字加到遗产分配的行列,她是绝对不会拒绝的。
晚餐快结束的时候,潘时良来接宋茉。
潘时良比宋茉大七岁,浙江人,口音却似北方,眼睛十分深邃,笑起来很有风度,亦十分绅士。她们还在读书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宋毅善身边的得力干将,宋钰人自杀身亡之后,他就成了宋毅善的左膀右臂。
对于宋茉和潘时良的婚姻,梁京熙并没有太多的惊讶,生活中这类例子随处可见。她也没有问宋茉是不是真的喜欢潘时良,因为无论宋茉喜不喜欢,都无法改变嫁给潘时良的结局。而她也同样清楚,喜欢一个人,应该是满眼满心都是那个人,看到他的时候会不自觉的笑,连声音也会变得如同黄鹂般的悦耳,并不应该让人看出有隔阂。
宋茉和潘时良结婚那天,柏林下了很大的雨,她在咖啡店里坐了很久很久,久到麻木了,连泪水湿透了领子也没发现。相熟的店员过来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她摇头,然后付了钱走出咖啡厅。她没带伞,就那样走在雨中,一步一步踩得很实,头发、脸、衣服、鞋子都被淋得湿湿的,她不觉得冷,只是难过,难过的想要撕毁这个世界。
她想起那年宋钰人冲出马路自杀,被飞驰的汽车当场撞死,她那时只觉得满眼都是血,脑子里空白一片,并不曾想到宋家会因为失去了聪慧能干的大女儿而使得她最好的朋友不得不献出婚姻作为筹码来套住一个男人。
、关于爱的两三事(2)
梁京熙回到王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小雨延绵的厉害,从大门走到屋檐下,脸上不免蒙了一层湿乎乎的水汽。
她回来没几天,也从没这么晚还在外面,大家都关灯休息了,她只能多按了几下门铃,等着佣人来开门。
小区占地十分辽阔,住户却稀少,在这样飘着雨露的深夜,要不是路灯足够明亮,阴风刮着着实让人有些不自在。梁京熙按了门铃也不见有佣人来开门,正准备掏出手机给吴管家打电话,突地“咯吱”一声,门从里面打开了。
她像是被这样的气氛弄得有些紧张,提着一颗心朝门后见见显露出来的那个人看去。
屋里只有上楼梯的地方亮了一盏落地灯,距离门口太远,根本起不到作用,可门前顶端的射灯却亮的格外有精神,丝毫不漏的照射在王洛令那张有些生冷的脸上。
她有些惊诧,但并不慌张,平缓的而带着些生疏感的向他打了声招呼:“五哥”。
他没有理她,甚至连一声敷衍的“嗯”声都没有就转身往屋里走,仿佛如果事先知道门外的人是她,就算门铃被按坏了也不会来开门似的。
她在门外又站了片刻,等他差不多要走到楼梯处了,才进屋。她很快找到电源开关将屋里最大的水晶吊灯打开,转身看到他已经走上了二楼,丝毫没有要理会她的意思。
她当然不会因为他的冷漠态度而感到难过,从她十二岁开始,他就从来没有表示过她这个拖油瓶的欢迎,何况在他眼里,她是害死宋钰人的凶手,他没让人把她丢到珠江里喂鱼那都是她走运的事了。
她独自在客厅沐浴了一会儿灯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