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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晨起夕不尽-第5章

小说: 晨起夕不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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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掉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她到如今都搞不懂他的情绪,十年前是他的疾言厉色逼走了她,十年后她回来,发现他生活的一切都跟她脱不了关系,心里不是不震撼的。或许隐约间,还带着一种期待。
身旁一个留言墙上吸引了她的目光,淡淡起身,上来贴满了便利贴,有些是对于这家店寿司的评价,有些是希望手艺更近一层楼的祝福。
外面有人进来,门推开有微风吹过,吹起了一张被掩盖在中间的鹅黄色纸张,慕晨微微皱眉怔怔看着那张便利贴,慢慢撕起,树叶形的纸张已经泛旧,看得出有些年了。上面潇洒凌厉的笔迹她一辈子都忘不掉,‘让爱冬眠’。慕晨微微睁大了眼,看着上面的字迹心里一阵酸楚流过。默默翻过背面,心里那一丝唯一的不确定也消失了。
那是他的笔迹没有错,‘今生爱走远……’。
默默把那张收进口袋,一转身,男老板已经端着寿司过来,这个老板已经开始发福,穿着半旧的衬衫,端着几份寿司在她面前看了好一会,才不确定地问,“你……以前是这里的学生吧?”
慕晨回神,看了看他点头,“是的。”
老板慢慢咧开嘴笑起来,“我记得你!你以前常和你男朋友过来,有一次还摔了我一个盘子。”
慕晨一愣,随即笑了笑,这里的樱花寿司她大学时期很喜欢,所以那时基本每星期都会来一两次,偶尔碰上店里人少,也会和热情的老板闲聊两句。
那一次她着急出去买可乐,没注意把桌上的盘子碰掉了一个,那时还被念晨骂了半天,到最后又是道歉又是赔钱。
好在这里的老板很通情达理,没责怪什么,只是说以后常来光顾生意。
他们点头。只是,从那次之后就没怎么去了,她这人有个很怪的心里,好像觉得在哪里丢了人就再也不去那里。
念晨也说很怪,因为一般正常的心理因为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
“我很意外。”慕晨由衷的开口,笑意也是发自肺腑。
中年男子憨厚的笑笑,没有在那个话题上有过多盘旋,只是看着她问:“在国外那么多年,现在回来还是觉得中国好吧!”
慕晨有些奇怪地看他,皱了皱眉,“你怎么知道我出了国?”
“你男朋友说的啊。”男老板从冰箱里端出一盘鲜花生坐下来。
看了看站着的慕晨,招手示意她坐下。
磕了颗花生才笑着继续道:“他前几年偶尔还会过来,你点的这份寿司就是他取的名字呢,他现在可出名了。诺……他每次来都坐在哪。”指了指店里最窗的一张桌子。
“当时我一眼就认出他来了,很俊的小伙子。我问他从前形影不离的女朋友去哪儿了,他说出国去了。”
慕晨却震惊的说不话来,他来过?他不喜欢吃寿司的,他说过他不喜欢海苔的味道。那个位置……好像也是她最喜欢坐的。
一口寿司放在嘴里,似乎再也尝不出当年的味道。
走出寿司店已经天黑,铜锣街也算是一条老街,那年她大一,也是像现在街道上来来往往的大学生一样,这个城市,和当年她刚离开的时候相比,的确变了很多。林立的高楼矗立在西斜的夕阳下,显得深灰而冰冷。
记得当年这里是百年的一条老街,难怪那天她会认不出,以前这里的建筑是很漂亮的红木黑瓦,不想现在,入眼全是华而不实的大楼。
身旁一群群学生相携而过,她在这条既然上走走停停。学生时代她就很喜欢来这里,一是因为离学校近,这里的很多小吃也都是她从小吃到大的。
念晨应该也经常来这里吧!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这么想……
如果他也念旧的话,可能会来。她在心里这样回答自己。
这个奶茶店还在啊,原来换了地方。
这家点装潢的异常漂亮,里里外外都是采用时下学生们最喜欢的薰衣草色,淡淡地,带着童话般的气息。
记得有一次,她吃完烧烤后非要喝奶茶,念晨训她。“倪慕晨,如果你不想明天起不来的话你就喝。”
她左耳听右耳冒,笑嘻嘻的看着念晨吐了吐舌头跑去买。记得那时她也喜欢紫色,那一年衣服什么的都跟紫色沾边,喝茶也是。只是受不了薰衣草那种怪味,所以一般都是买香芋代替薰衣草。只是那个时候的心理很特殊,她其实最喜欢草莓味的,却因为喜欢紫色所以买了香芋。有一次舍友问她。“倪慕晨,你老喜欢这样替代,那如果以后我们大才子把你甩了,会不会找一个跟他长得神似的交往。”
那时宿舍里哄笑一团,她也跟着笑,心低却似乎有蚂蚁爬过一般的窸窸窣窣,那种感觉是受不了的难过。
想着舍友的话,奶茶喝在嘴里似乎也食不知味。念晨似乎发现了什么,在她即将要一头撞上树干的时候一把拉回,当然,那时是少不了的一顿训斥。
“倪慕晨,你到底带脑子出来了没有?”那时她似乎比现在还笨,半天没有反应过来。念晨气结道:“我忘记了,你什么时候有过脑子。”
她委屈,又不好意思说刚才在想什么。那时虽然脸皮厚,但好歹也是个姑娘家。看着他有些难为情的开口:“我在想,奶茶店的老板娘好像把我奶茶的分量给少了,喝起来好稀,我明明多加了一块钱说要特浓的。”
那时念晨的表情啼笑皆非,那种想骂却又骂不出口的话让他一向优雅清俊的脸上多了些忍俊不禁的滑稽。她看着,也笑,刚才心里的那一点难过烟消云散。
“走路再不看人就把你丢到河里去。”他恐吓,她捧着一杯奶茶缩着脖子点头。
“小姐,要买奶茶吗?”突如其来的问候声把她吓了跳。回过神来,才发现她已经盯着别人家的店面看了好久。这时候要走又不好意思,无奈只好进去。
“需要什么口味?”
慕晨顿了顿才开口:“香芋特浓。”
抱着一杯奶茶出来,喝了两口就再也喝不下。又往前走,好像在这个地方,慕晨呆呆看着现在高架的大桥,那个地方有好多好多跟他的回忆。那时候的那里还只是一个带着刻纹的小桥,充满了小桥流水的感觉。她还记得,有一次买的冰糖葫芦吃不完塞给他,他还凶巴巴的瞪她。
刚开始她被瞪的心虚,后来心一横,“你不是我男朋友吗?你见过哪个男朋友不是看女朋友吃不下了帮忙分担解决的?我们学校都是这样的。”说道后来竟然变得理所当然。
“那我宁愿不是。”说完头也不回的走,慕晨在后面紧紧的追。
又走了几步,视线中出现A大略显破旧的校门,慕晨远远站着,望着来回进出的在校学生,依稀又看到了当年的自己,看到了那些年来来回回徘徊在眼底的悲伤,看到那些年飘飘渺渺圈养在心底的绝望。
独自漫步在熟悉的校门之外,低着头,沿着人行道上的白色线条,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不要鞋子踩到白色线条之外的地方,这是她以前的习惯,走路时总是喜欢找个参照物,有时候喜欢踢着一颗石子走,目标是从食堂到宿舍,如果中途石子掉进了石缝里,她也会想尽办法将它捞上来。
或者是沿着学校花园的长廊,数着长长的一条她可以走多少步,常常因为太过专注而不注意前方的动静,好几次都被念晨大声呵斥, “学校车多人多,指不定哪天就撞上你。”
那时缩着脑袋猛点头,但是习惯那是那么容易就改变的。终于有一次被一辆逆向行驶的自行车撞到了花园一角的瓷砖上头破血流,之后被念晨捂着不停流血的额头住了院。两天之后又活蹦乱跳的出来,坏毛病却还是衷心耿耿的跟着她。没办法,念晨只得抓着她的胳膊狠狠的命令,“下次再走路不看路,就写三千字的检讨。”
这次才算有点记性,那时候写检讨可是大事,敷衍了事是根本行不通的。她高考时都没那么认真过。记得有一次在餐厅里端着饭乱跑结果撞在一个穿白色衬衫的学长身上,那次她被念晨骂的很惨,规定三千字的检讨一个星期后交给他。最后一天的晚上她只好在宿舍的人都睡着之后起来求助于电脑。犹记得那时,她下铺的一个同学醒来后看她在那奋笔疾书,有些玩笑的开口,“小晨,没想到你的家教还挺严的啊?”
她抬头看了她一眼,没有接话,却再也没有心写下去,那天晚上她失眠了,他们真的像男女朋友吗?
第二天拿着检讨去找了念晨,经过检查,顺利过关。
老实不到两天,又喜欢踢着石子走路,有时候把石子踢到路中间,也要走到路中间再把石子踢回来。
念晨取笑她好了伤疤忘了疼,说如果你读书有这么锲而不舍我也就不用这么累了。
她吐舌头,娇蛮的反驳,你不让我沿着花园走我不沿就是了,现在踢石子你也管。
那时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却早已敏感的不像话,可能……念晨跟她在一起真的很累。
回神,在校门前停住,她始终没有勇气再踏进去,只是想着,那些纷涌而上的记忆就足以将她淹没,猛地转身,终究是没有进去。
回去时,天色已经渐渐阴暗,不久后又下起雨来,躲在一间百货大楼的走廊外避雨。看着玻璃窗倒影出自己的样子,手指也不自觉的抚摸上自己的脸,慕晨不在身边的这些年真的什么都变了。那时候不管他那么的拒人千里,她总是毫无顾忌的跟前跟后。
但所有的一切终究还是表象,所有的理直气壮之下都是波涛汹涌的不安,不安对他而言,她,慕晨究竟有没有可有可无之外的一点重要,不安哪一天念晨会不会忽然厌恶她这样如此的痴缠。
慕晨弯下嘴角淡笑,也是多亏了那时的一点厚颜啊。多亏那时,在法国的十年她才可以依附着梦境度日。
不久后,雨停,想沿着来时的街道随着人群再度回去,在这样一个偌大的繁华都市里,即使形状已变,但痕迹还在。依稀去寻,隐约还寻得到。虽然已经不甚明显,但还确实存在。
如果时间还能回去,如果现在的一切还如初见那般美好。那该多好……
人群中,不知不觉泪流满面,在婚礼上的那一刻,她当着所有人的面扯掉了头纱。那时,伯父的疾言厉色,那时,亦凡的心痛还历历在目。
又在法国耗了两年,终于跟他办了离婚,那一刻不顾一切的拖着行李箱赶往机场。一切的一切都因那里有一个叫洛念晨的人。
在法国得到他不少消息,报纸上,杂志上,电视上,她知道他还是单身一人。每天跑到脑海中十几次的身影让她越来越怀疑,他是不是还在那方固执着。就如她一样,就因固执的想看清梦中经常出现那个人的样子,所以在伯父和亦凡的逼迫下她还是一而再再而三的托了那么多年,直到后来再也找不到任何借口而不得不结婚。
现在想来,对秦家一家还是有很大的愧疚,不是一点点。她也曾想过,伯父亦凡这样对她,足够让她以身相许,只是感情却丝毫不肯让步,她也无措。
后来真的决定昧着良心接收时,命运又奇迹般的让她记起一切。

第六章

有些东西老是挥之不去,纠结于心底,也许是性格使然。
有人说,是他太过执着,只是要释然谈何容易。
她…说来也算是他的仇人,她不声不响的飘洋出国十年,他应该恨她的。只是,再见面,心里波涛汹涌的情绪分明不全是恨意,甚至还带着当年的一丝愧疚,那时候的他即使再怎么少年老成也只是个二十岁的少年,换做如今的他,他不会再像当初那般失控,十年光景已经让他学会处变不惊。
只是存在的记忆实在可怕,曾经的零碎片段总是在他稍微清醒时就窜进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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