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应该可以简单点-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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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雪说:“那天爸爸从楼里跑出来,整栋大楼已经岌岌可危了,他把我放到院子里,让我一直朝河边跑,然后他又跑了进去找你和妈妈。他上去不到5分钟,楼就垮掉了,我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庞大的楼房像趴下去的巨兽一样垮掉了,爸爸就压在下面。我哭着朝前跑,可是还没出院子,倒下去的电线杆就砸中了我。后来我知道,那次坍塌并没有夺去爸爸的生命,可是却让他失去了一条腿。第二天清理废墟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你的尸体了。爸爸就发疯了一样在断墙废墟里找你,他几乎是爬着刨尽了所有的地方,全身上下都是血,别人拉都拉不住他。最后,他钻进混泥土的断墙里,墙壁垮掉,上天没有给他第二次奇迹,他没有再爬起来。”
“姐,我们再也没有爸爸了——”藏雪说。
藏朵怔怔地看着她最亲的妹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眼神逐渐涣散,她紧紧握在手上的钻戒,“铮”的一声掉在地上,滚落到不知那个角落。而她一贯连微笑都夹着冷漠的脸上,此刻已是泪流满面。
第三节 我的青葱流年
暮小晚,我一直很郁闷,为什么不是宛如的宛或者温婉如玉的婉,让我做个名义上的美女不好吗?唉,有时候我真佩服我没文化的老爸,说什么,因为是傍晚出生的,所以就叫小晚了。不过也还好,我老爸没给我取那些花花绿绿的名字,别看到晚霞就叫小霞了,或者是啥彩云的。那样,我更接受不了。
任劳任怨的跟着我妈摆摊,“小晚,后巷子东大街的花房里有人住了,还来了个王子呢。”胖胖阿苏顶着她的超级大嗓门就来叫我,然后用她强壮的身躯拖着我往东大街跑。据说东大街的花房是我们镇上最贵的房子,我活着十二年以来都没有住过,但是每天却可以看到它像城堡般被圈在很多花朵围绕成的花墙里。于我,暮小晚,住进去那不是奢侈,是童话,能踏进才是莫大的奢侈。
被阿苏肉肉的手拉着手心都出了汗,擦着掌心的汗,然后抬头,那是王子吗?王子是不是都像这样,穿着整齐漂亮的西服,系着蝴蝶结,从黑色光亮的私家中平静地走下来,然后,不问身边的世事,径直走在幸福的阶梯。幸福的转角阶梯?玻璃花房?
阿苏完美的继承了她爸妈的优秀基因,包打听,不一会儿,便向周众搜肠刮肚的获取消息。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浪费的,不过我的时间却是浪费在王子的身上了,突然我就那么文泉思涌的想到了一个成语,一见钟情,是的,我想我就是这么早熟吧。经过阿苏半天的讲解,终于知道,王子的名字是莫子轩,他家是从美国迁回来的,当然过几天念书也是跟我们一样挤在镇上唯一的那所中学里,其它的也没什么了,反正就是一切王子该有的,他都有。
莫子轩,十三岁,跟我们一届,但是永远高贵独立。每天,私家车接送,整齐干净漂亮的校服,艳羡的目光。每天,我都会特地从东大街走,路过花房,逗留在花墙外,看不高的花墙内,帘卷的窗户前,落寞的身影,修长的手指像蝴蝶般飞落在黑白琴键上。每天,不管晴天雨天,我都会带上一把小伞,雨天里我会撑着它一如继往的听莫子轩按动琴音。温暖如是,零落记忆,我追随着他的影子从初中,再到高中。
彼时,我跟阿苏已经十七岁,莫子轩,十八岁,他还是如往常般独立,高贵,只是更加出众,落寞。关于他的风生水起,学校里有N个版本,传说他已经交往了好多个女朋友,传说校花夏小染是他现任女朋友,因为有人看到他们一起出入花房,传说他根本没交过女朋友,因为他家教甚严,诸如此类的版本每天都在上演。此时,我也算作学校风云人物之一。广播室,主持人这个职位便是我风云学校的原因,当初在班上朗诵了一首诗而已,便被热血语文老师拉去当主持人,更被他邀去参加一些小型的歌唱朗诵比赛。
而我接手广播室,不止是担任它有一定的收入,更是想不断地锻炼自己,幻想着有一天,把歌唱予你听,你知道吗?我梦中的王子,莫子轩。每天,听到花房里传来你弹奏钢琴的美妙声音,我多想幻化成公主把歌唱予你听。每次,看到你整齐漂亮的衣服,修长的手指,再看看自己,破旧的牛仔裤,粗糙的手指。然后,远远地看着你淡淡的表情淡淡的弹奏钢琴,像是有许多蝴蝶飞过黑白双键。每天听你弹完一首曲子,我便走开,这个世界没有灰姑娘,午夜十二点也不会有南瓜车,水晶鞋。只是,王子,莫子轩,我只想把歌唱予你听。
填志愿前,我用微薄的薪水请了阿苏一个星期的鸡腿,她充分得用她的优秀基因打听到了莫子轩要报的大学,于我,不是遥望,我功课还不错,每次都能和他一样坐落在年级前十名,只有这时候,我才觉得我跟他的距离这么近。风城C大,这意味着要离乡背井,要有足够的报名费,要有足够的车费,总之就是跟钱有关,而我最缺的大概就是这生不带来死亦带不走的钱吧。
填志愿的时候我没有犹豫,风城C大,我还妄想当个灰姑娘。整个暑假,我都在打工,只是每天仍然要聆听那动人的钢琴声叩入我的心扉,然后幻想着有天把歌唱予你听。漫长的两个多月的暑假,顶着酷暑炙阳,皮肤被晒的通红,不过还好,尾随着漂亮老妈的优秀基因,怎么晒都晒不黑,只是每天累的腰酸背痛,但是听到悦耳动听的琴声,这一天的阴霾一天的铅华都被它洗礼的干干净净。
风城C大,果然是莫子轩心心向往的好地方。小道,树荫,梧桐银杏,高楼红砖青瓦,古色古香但又不缺时尚,弹钢琴的那个王子就应该永远住在像城堡般衬托他气质的地方。C大,名不虚传,名列经传,以后,暮小晚也要在这里呆上四年了,只是我那可怜的老妈一个人在家希望可以安心,说来可气,我出生的时候,我那没见过的老爸看我是个女孩,丢下温柔漂亮的老妈带着小老婆走人了,那时候我妈肯定很伤心吧,关于这些也都是听阿苏她爸妈不经意提起的。现在想来,我妈一个人把我拉扯这么大真不容易,原本那么温柔漂亮的脸上也已经出现了皱纹,所以我过早的早熟,懂事,只希望能够减少她的负担。
本来我以为一如初中,高中般,莫子轩进校仍然会风起云涌,但是我忘了,C大多出名的一个学校,娇娇者甚多,像我这种没见过世面的无知丫头也跟莫子轩一样在学校声名远场。只是跟其他人不一样,我没有身家百万或者更多的背景,也没有能拿得出手的技艺,只是空将我的成绩列出来,C大入校成绩第一名,是足够令人信服的,其实当初拼死拼活读书,不止是莫子轩,因为我的成绩好的足够上C大,但是却是因为他的特等奖学金以及免费入校读书的优惠条件。势头一过,我的风气远远盖不了像莫子轩他们这样的富贵公子,我的名气也逐渐的开始趋于零。
大二了,十九岁,我仍然低调的可以,莫子轩也继续的在校园叱诧风云,他,艺术团团长,而我追随着他的脚步,也在艺术团混了个小小的文艺部部长。只是他,莫子轩行事仍然低调,一般都见不到人,我知道这一年多来他都躲在一个小小的角落上演独自弹钢琴的戏码,可惜,我不是公主,也不是灰姑娘,只能远远地淡淡地看着,微笑,耳畔。
从十二岁到十九岁,我已经喜欢了你这么久。你呢,你可能还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一个小小的我在喜欢着你吧,你甚至不知道这世界上竟然还有一个小小的我存在吧。亲爱的王子,我该怎么办呢?浅看你修长的手指,低头自己粗糙的手指,这不争的事实总让我提不起勇气站在你面前,更没办法向你表白我的心意。我现在就站在你弹钢琴的门前,只是你看不到,看不到我的眼里有泪,这个季节,仰望天空会流泪。该是要走的时候了,一曲终了,我该像灰姑娘那样逃之夭夭了吧,只是我没有结局。“谁?”动作轻盈的可以,声音中交错着一丝慌乱,以后我连看你弹钢琴都不可以了,是吧?“没什么,路过的而已。”“暮小晚?”有些意外,有些惊喜,我的王子竟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我的存在。“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青石向晚,美人迟暮。第一次听到他口中叙述我的名字时的那份飘逸,青石向晚,美人迟暮,我天杀的老爸,你还给我的名字取的有些诗意呢,但是这不代表任何,我该走了不是吗?
转身匆匆离开,一只手却轻轻地拉住了我的衣角,不忍离去,王子,我亲爱的王子,你的好奇心真的好强。他扳我僵直的身体,面向他,轻轻地揽我入怀,我就这样靠在他的肩膀上,灰姑娘。“暮小晚,你终于来了,你终于肯面对我了。”讶异,我抬起埋在他肩上的眼睛,里面写满了惊讶,问号。他笑而不语,只是微微叹气。他说,“你忘了阿苏吗?她告诉我有个女孩叫暮小晚,从十二岁起一直偷偷地喜欢我,每天朝起云落总会默默地听我弹一首曲子。我一直都知道你,只是你不知道,小傻瓜。”眼泪逆流成河,我怎么忘了阿苏不仅是个包打听,还是个大喇叭呢,这时候我想起她坑我的鸡腿,肯定早就知道了,还来坑我微薄的薪水。
“小傻瓜,在想什么?”回到现实,不敢看他修长的手指,不敢开口,不想就这样丢到水晶鞋,“你现在知道了,我是喜欢你,从十二岁到十九岁,你已经知道了,是吧?好,我走了。希望你永远幸福。”他没让我离开,因为他箍着我的肩,生硬,有点疼痛,叹气,“小傻瓜,你都不问我愿不愿意做你的王子吗?我可是一直在等你做我的公主。只是你一直不开口,而阿苏也对我说了,所以我一直在等你做我的公主。”“……”我已经语无伦次,暮小晚,我就这样轻易地将莫子轩王子俘获到手了吗?“亲爱的,你真的确定要做我的王子吗?”
原来王子莫子轩,你一直都知道,有个叫暮小晚的傻丫头从十二岁一直都在偷偷的喜欢你,每天站在你琴房的前面,远远地淡淡地看你独自弹奏钢琴,你一直知道这个叫暮小晚的小白痴曾经用一个星期的鸡腿换了破阿苏一个被你千方叮咛定要告诉我的消息。只是,莫子轩,你跟破阿苏俩人合伙骗了我一个星期的鸡腿,让我非常心痛。哦,你说,现在每天都会请我吃根鸡腿,弥补以前的过失,是吗?好吧,看在你这么虔诚的份上,我勉强原谅你跟阿苏了。但是,你到底是什么时候知道我喜欢你呢?你又是什么什么喜欢上我的呢?你一直不肯说,我回去问阿苏,用一个月的鸡腿收买她。
你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要唱歌给你听呢?破阿苏,怎么什么都说,连我只想把歌唱给你听的小小秘密都跟你说了,天,我丢人丢大了。莫子轩,你要听什么歌呢?嗯,你这么喜欢弹钢琴,我就唱《绿袖子》给你听,好不?什么,我唱的不好听?我高中是学校广播站主持人唉,现在也是艺术团文艺部部长好不?呃,不好意思,忘了你是团长了,头头。
童话故事里总是说王子会和公主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但是暮小晚,我不是公主,却依然可以和莫子轩这个王子过着幸福的生活。现在我踏进花房不再是奢侈,而是每天必经之地,莫子轩,他教我弹钢琴呢,可惜我的手指真的很粗糙,不过他弹钢琴,我唱歌也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