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应该可以简单点-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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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差不多了,还有半个小时,估计够写,美中不足的是,得为我的“大作”起个名字。一个平凡无比但又非常实际的题目呈现脑中,我一激动就写了上去。
我的心终于完全静了下来。哈哈,看来我也是具有“山的沉稳”这一个性的嘛!即使偶尔会山崩或滑坡,也掩盖不了我沉稳的本色。对了,我肯定还有“水的灵动”的优点,很明显嘛,只有“双剑合璧”才能写出如此“大作”来。
至于最后评卷时,评卷老师喜欢不喜欢,我倒不甚介意,因为毕竟我把作文写出来了。这是我的成功,高分谁不想得,但那是要凭实力的。
其实,做许多事情都需要山一般沉稳,这是起主要作用的;当然,水一般的灵动也必不可少,因为它将决定你的成果重大与否。
第七节 欲望心的隔离区
问世间私欲为何物,直叫人邪心四起,沟壑百出。
魏征有言曰:见可欲,则思知足以自诫。然而能自诫者有多少呢?欲望可以变朋友为敌人;化猫咪为豺狼;可以使人虽身处人群却心置孤岛;虽笑脸相迎却暗箭四起。欲望是心泉的污染源,是心灵的隔离区!
欲望源自可欲之物,(至少大多数人这样认为)。有道是“不见可欲,则使心不乱”。人的一切罪恶都似乎和金钱有关,于是金钱成了万恶之源,成了玻璃后面的薄薄的银子,让人们只知道自己的需要,自己的利益;让人们不惜伤害别人,仅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到了最后,却总结一句解脱的话:全都是因为银子,才让我只看到了自己。于是有了一大堆贪官、黑商等等唯财是贪者。
我们不能否认可欲之物的力量,但这决不意味欲望就是黑洞,不可抗拒,就连真理之光也不可能逃脱它的束缚。理智应该是真理的强大后盾,因为理智,才会有璀璨的现代文明。因此,我们不应该把心隔离在充满欲望的孤岛,而应该在纯洁心灵的花圃中绽放。
没有人会相信,人与人彼此之间会被金钱阻挡。因为上帝都曾说过:人们之间充满了阳光与花香。看清别人,认识别人其实很简单。放下私欲,解放出心灵,让她们沐浴在爱的阳光中。想想别人的善意,听听别人的心声,擦擦自己迷雾的双眼,抛开世间的物欲,打破心灵的阻隔。从此后发现,天是那么蓝,水是那么清,情是那么切,爱是那么真,笑是那么甜。
让那些欲望都见鬼去吧!视那些可欲为污垢,当心污染了你的手和心。生活原本是如此美丽多彩,只是由于心被污染而没有发现;生活原本是那样的多姿绚丽,只是因为心被隔离而迷失在荒野。
可欲之物是“非典”,欲望是心的隔离区。不要老站在镜子前眼盯着自己憔悴的脸,不要老是在黑暗中听自己脆弱的心跳。打开窗户你才发现外面春光灿烂,真爱永恒!
第八节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京剧舞台上,白脸曹操冠带辉煌,高唱:“世人害我奸,我笑世人偏。为人少机变,富贵怎双全?”
世人口中的“奸雄”,戏剧当中的白脸,《三国演义》里的无数典故,把曹操堆砌成奸诈的化身。然而,即便是“亲刘贬曹”的罗贯中,也不得不为曹的才情与智勇所折服,也不得不承认他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
曹出身官宦,十六岁举孝廉任城门典校卫。设十二色杖,不分贵贱一旦违犯出入城规,皆与杖责。这体现他的“忠信”。黄巾作乱,曹操任骠骑都尉奋力破敌也是“忠勇”表现。
董卓当权,败坏纲纪。操夜带七星宝刀只身前往行刺,其勇不下荆轲。行刺失败,董卓怀疑他时他又临机应变说是来献宝刀的,骗过董卓后星夜飞离京城。这一些不都说明他有勇有谋吗?
我相信倘若曹操在治世必定是个不可多得的能臣。然而当时的乱世注定他必须背负起“汉贼”的骂名来收拾分崩离析的汉家天下。汉朝的气数已尽,朋党、外戚、宦官争权夺势使它走向衰败。这时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人出来撑住局面。孙权不行,他坐领江东六郡八十一州,历得四世已属侥幸;刘备也不行,靠得前朝“皇叔”之名,以“仁义”面具收罗诸葛、关张赵云,占据荆州蜀中富饶之地,却终是“生儿不像贤”,刘禅宠信宦官,难脱前朝桎梏。事实证明只有曹操建立的魏国具有统一天下的能力。“汉贼”“乱臣”的骂名只是用来套住对前朝愚忠的愚民的缰索。识得时务的人,谁说曹操不是英雄?
“破黄巾,灭袁绍,平袁术,诛吕布,败张鲁,收刘表。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一切无不表现出曹杰出的军事才能和高超的政治手腕。“酾酒临江,横槊赋诗”,高唱“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更是表现出他广阔的胸襟和浪漫的情怀。
以当今全面发展的观点看,纵观整部《三国演义》,哪个人及得上曹操这样军事、政治、勇气、谋略、才气集于一身呢?诸葛也比不上,他没有狠辣的手段,所以会有宦官黄皓坏计;没有豪迈的诗情,所以要借吟前人《梁甫吟》抒志;没有严刻的惩罚制度,让李严延误的军粮阻断了伐魏的征途。
曹操是一个强人,有巧取豪夺的能力,横冲直闯的勇气,抑强扶弱的智慧。他的产生既是个人际遇,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曹公,生而不能与之交游,真人生一大憾也!
第九节 萨树古堡
卓蓝和轩可是考古学院的学生,她们对古老的中世纪很感兴趣,刚毕业,她们就申请去远在法国的中世纪古堡,去探究那挂件和环境。据说,好多考院的学生不是去那儿没有回来,就是回来后不久,通通去见了马克思,总之,古堡很神秘,她们对它很感兴趣。
历经一年多,所有赴法国的手续都已办妥。卓蓝和轩可乘飞机到了巴黎,又转乘火车到了阁尔。终于她们可以坐在马车上,听车夫说,车下正是希农大道。穿过荫路,再过了安德尔河终于到了萨树古堡。卓蓝与轩可对视片刻,彼此心照不宣。
推开门,阴冷的空气夹着古木的潮香扑面而来。她们点燃了蜡烛放在桌上,然后两个人很胆大地向四处望,卓蓝发现了一面镜子,心想:在中世纪,起居室是不会挂这样的镜子的,它应该放在闺房里,可她还是站在镜子前,看看身处古堡的自己。突然卓蓝仿佛看见镜中的自己眨了一下眼睛。按道理,当自己闭上眼时,是看不见镜中的自己,应该看到的是始终睁着眼睛的自己。可是……想着想着她看到镜中的自己又眨了下眼。“轩可!轩可!我在镜子里看到了会眨眼睛的我!”“废话,你们是同步的,当然能——你说什么?”“轩可倏地对古堡有了惧意,原来,她只对葫芦中的德·莫尔索伯爵的怪病有惧意。天哪,我只知道苏菲曾去的少校的小屋也有这样的镜子,”话音未落,卓蓝已经没了。
“卓蓝!卓蓝!”任凭轩可怎样撕心裂肺的呼喊,回应的总是自己的回音。“啊——”轩可吓坏了,但她依然很镇静,坐在木椅上。一年前,考古心理学曾告诫过她,考古时,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轩可拿出长笛,她想如果吹起它,她会更明了,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做或是去找科幻小说之王。那个好像很了不丐的卫斯理,或是……她听别人说过,在夜间,降b调吹,会召来鬼,她不信,觉得现在试试,会更有气氛。果然,笛声起,泣声起,呜呜地,还算清楚。笛声停,泣声停。轩可疯一样地抛出长笛,当长笛到达最高点时,她迅速地堵上自己的耳朵。她怕长笛落地时,与古老的地板碰撞声会牵出德·莫尔索伯爵军靴跺地板的恐怖声响的。
轩可长舒了一口气,她明白自己唯一能做的是等。等卓蓝的“突然”出现。
卓蓝左看,右看“轩可!轩可!”一刹那,卓蓝发现轩可消失了。卓蓝很冷静,一年前,考古心理学告诉过她,考古时,任何事情都可能性。她坐在木椅上,还是不停地向四周望,她突然发现好像起居室里所有的摆设都新了许多,而且上面的浮尘都没了。也有种不祥的预感。“你要害死我的孩子吗?雅克将是德·勒农库公爵的唯一继嗣!”卓蓝惊愣了下,这不是轩可的声音,这是个男人的声音。“哦,德·莫尔索伯爵先生,请您不要再折磨您的夫人了,雅克和玛德菜娜都是她的孩子,她一样爱的。”接着,有一个女子在哭泣,“德·旺德奈斯子爵,不要这样说,我活不久了,我的怪病……”卓蓝几乎吓昏过去,楼上的人讲的是中世纪时的古老旧式法文,她根本听不懂他们的对话。
卓蓝想,她好像明白起居室里的摆设有奇特的变化的原因了。可现在是2002年!难怪学长们有去无回,恐怕没有修考古心理学,承受不了事实,或是……楼上又开始了,“夫人,我们去平台吗?走吧,”“……”卓蓝听不下去了。此时,她的心情抹去了对以住生活的所有感叹。“倏地来到了中世纪,怎么回去?他们见到了我,我怎么解释?”还有轩可,你在哪?卓蓝在遐想时,伯爵一家人已来到了起居室。他们的表情很自然。显然,没有发现她。卓蓝很庆幸。她睁大眼睛,盯着德·莫尔索伯爵,嗯,和书里写得一样,他脸上浮现忧容,把只有天主才晓的思虑憋在心中,故而眉宇间有一种奇异的神色。他已秃项,头发像僧侣一样,只有后脑勺残留半圈,延至耳边,鬓角是两绺灰中杂黑的汗毛,他的脸有点像鼻口沾满鲜血的白脸狼,因为他的鼻子也是红的。一个生活规律被打乱,胃功能不好,老病缠身,脾气变坏,就是这样。
若不是书中说,他是那兰地区一个世族的后裔,他家在路易十一朝代开始发迹,最后赢得了勋章和封号,卓蓝至死都不会信,这糟老头竟如何厉害。
再看伯爵夫人,要想绘出也的形象,就必须有一只妙手,善于刻画出内心的火焰,善于表现朦胧皎洁的神韵,可这样的画家是你不到的。她有纤细的秀发,她有额头像若孔德那样饱满平润,好像蕴蓄阗无数未表达的思想种种被抑制的情感和无数浸在苦水中的鲜花。她那水绿色的眼睛有褐色的斑痕,耳轮纤巧,胳膊妙丽,双手修长,葱指微扁,像所有的古代雕像一样,不折不扣的古美人。
卓蓝一下全明白,没错,她已身处中世纪,现在,只有两条路:一是等“突然”过去;二是等死,她绝不可能活上几百年后,再和轩可见面,让轩可亲眼体验“木乃伊的归来。”
卓蓝一会儿上后平台远眺幽谷,一会儿到安德尔河里捉鱼,一会儿去庄园散步,胱胱忽忽中她看到几个片断:
德·旺德奈斯子爵第一次参加贵族院议员的图尔舞会,看到了德·尔索伯爵夫人迷人的双肩。
德·旺德奈斯子爵来到弗拉佩斯勒堡,由德·塞引见,他熟识了那位舞会上迷人双肩的女人。
卓蓝想书中记载这此足足经过七十三年,为什么在如此海市蜃楼般的恍忽演绎中只有短短几分钟,她突然想去照镜子,看自己到底有没有变老。来到镜子前,卓蓝看到里面的那个自己眨了一下眼,又眨了一下。“卓蓝,你去哪?”“轩可,是你吗?我,回来了?!”“什么意思?”卓蓝把所有的一切告诉她,两人又对视,她们好像知道它的神秘了。
“是的,我眨了两下眼,就去了中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