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一爱-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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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蓉,有人叫你,要有回应。”钟有初拂了拂头发,“不要犹犹豫豫。”
何蓉咬着嘴唇,一瘸一拐地走到桌边开始收拾东西:“我受到了惊吓,要回家休息。”
“你捣什么乱!好,好,我放你半天假……”
“半天不够。回到生我养我的地方,才能抚慰我受伤的心灵。这么美好的春天,正该去漓江游游泳,吃吃米粉。”
大家都呆呆地看着她的动作,然后反应过来,何蓉的老家在离格陵数千公里外的广西呢!
“何蓉,你什么意思?辞职?”
“是!”
“什么意思!”霎时成了孤家寡人的蒙金超涨紫了脸,眼神狂暴,“你们不要乱来!就算辞职,按照规矩也还得再做一个月!不然就赔钱!”
丁时英冷笑:“是吗?我攒了三十六天的年假,现在就开始休。休够一个月,还有一个星期算我送你。”
“我赔你三个月工资!”何蓉也反抗起来,“拿去赔偿客户吧!如果还有人愿意买百家信的产品!”
蒙金超放弃了何蓉,相对来说丁时英更有用,他开始使用怀柔政策:“小丁,你不是这么绝情吧?平时可没有亏待过你!有什么投资的良机,我可都……”
丁时英一甩长发,怒冲冲地打断了蒙金超的话。
“好!今天大家把话说清楚!当年骗我买你手上的债券和房产,也是我鬼迷心窍,按揭了一切!次贷危机一来,我几乎破了产!现在我终于将一切债务还清,不再是负婆了!休想再控制我!”
“小丁,这话有良心吗?你情我愿……”
“还有,我和你半点暧昧也无!你太太时不时来闹事,到今天我还嫁不出!你故意让大家误会,这就叫不、要、脸!”
被一贯低眉顺眼的丁时英兜头兜面一顿痛骂,手指几乎戳到面上,蒙金超气得几乎心脏病发:“你!”
“你总说我一无是处,可事事都还叫我做!我受够了,请另请高明。”
“难道你能找到比这里更好的工作?任谁请行政都要年轻貌美!也不看看你自己的年纪!”
“我得到了去纽约总部面试的机会。”看蒙金超像条疯狗似地乱咬人,丁时英得意地扬起了头,“你最好祈祷我别得到那边的工作。”
闹剧还没结束,钟有初已经拿上自己的包,偷偷地溜到了电梯附近。这是她的习惯,看电影不喜欢和其他人一起散场,混入人潮中总让她有不安全感。
她意外地看见早已离开的雷再晖坐在电梯旁的长椅上。那只时刻陪伴在他左右的公文包放在椅腿边,他翘着腿,手放在膝盖上,后脑勺枕着墙壁,闭目养神。
也是,这半天够累的。钟有初饥肠辘辘,使劲地按着电梯的下行键。
雷再晖睁开了眼睛。
“钟小姐。”
钟有初脸部一阵抽搐。她不希望杀青后还和男主角有交集,入戏要懂得抽离。
“雷先生。”她回应得既勉强又不甘心,“我以为你在休息。”
“没有。”
他重又回到刚才的姿势。钟有初再仔细观察,才发现是过长的睫毛造成了他在休息的假象。
雷再晖转过头来,钟有初赶紧移开目光,专心地看着楼层显示。
从侧面看,钟有初并没有蒙古人种的典型扁平面貌特征。拜叶月宾所赐,她也长了饱满的额头,完美的鼻子和纤细的下颌。她久已不打理自己的眉型,此时反而显出自然的形状。唯一的遗憾是唇色过红,衬着白色的皮肤,显得夸张。
她还有当年那个小女孩的眼角眉梢,雷再晖心想。
在福利院里,他并不知道自己本名,只知道自己的父母均是在三十年前的“樱桃”台风中丧生,尸骨无存。但他很幸运,不仅仅活了下来,而且很顺利地被一户雷姓人家收养,视若亲生。
他曾在数模比赛后,带着第一名的奖杯坐在养父雷志恒的车上,慢慢驶过这城市的流光夜色,路边全是同一个小姑娘的巨额广告,遍布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等到了他最喜欢的餐厅,玄关处竟然也贴着她和餐厅老板的合照。
“爸爸,她是谁?”
“她是谁?她是钟晴呀!小晖,你不需要天天埋头学习,偶尔也要像其他孩子一样,上上网,打打电动什么的。有个总考第一名的儿子,爸爸虽然很骄傲,但总觉得缺少了什么!偶尔捣捣乱也可以!哈哈,爸爸很希望哪一天能帮你去收拾烂摊子哪!”
养母艾玉棠每天调好闹钟等着看钟晴参演的肥皂剧。钟晴在电视上哭,养母也哭;钟晴在电视上笑,养母也笑。哭哭笑笑,笑笑哭哭,完全入了戏。
“小晖,等你长大了,妈妈把钟晴讨来给你做老婆吧!看来看去,只有她这么乖巧的,才配得上我的儿子哩!”
“决不准那个斜眼睛进我们家的门!”意外出生的妹妹雷暖容虽然痛恨钟晴占去了一部分的母爱,可实际上爱穿的衣服,爱吃的甜食,都是她代言的产品。每天梳着因钟晴流行起来的发式,学她伸直小手指去拿话筒的小动作和说话的语气。
雷再晖的目光已经在钟有初身上停留超过了礼貌的时间,但暂时他还不想移开。
他看着她,就好像看着远处窗下的一盏灯光,照亮旅人夜归的路。
“怎么回事?”四部电梯统统稳如泰山,在顶楼停着不下来。钟有初一下一下地按着钮,“检修?”
养父最后一次买回来庆祝他生日的蛋糕包装盒上,有钟晴微笑的头像。她长大了,脸庞褪去了婴儿肥,显出标准的鹅蛋型。
因为看见那清纯的面容,养母说了一句:“暖容,你学学钟晴嘛!看人家那么忙,学习成绩还顶呱呱!你呢?一天到晚只知道玩,逛街,上网……”
雷暖容顿时发了飙。
“别拿钟晴和我比!她那么远,那么高,能妨碍到什么?是这个人!是这个人的存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你们,我多么没用,流着雷家的血,却连捡来的都比不上!你妨碍了所有人!只要有你在一天,我都不会开心!你已经考上国外的大学了,为什么还不快滚!”
蛋糕摔得四分五裂,蜡烛掉在包装盒上,那张微笑的脸慢慢地卷曲,燃烧起来。
因为是孤儿,所以要比别人更用功。因为是孤儿,所以样样要做到完美。因为是孤儿,所以比别人更霸住父母。因为是孤儿,无论如何挽回,最终还是成了多余的那一个。
电梯终于下来了,钟有初松了一口气。
雷再晖站了起来。
“钟有初。”
“什么?”
“我答应过会给你写推荐信。”
“愧不敢受,我也没做什么。”钟有初笑一笑,“最后还是你救了我。”
“一起去吃饭……”
他话音未落,何蓉像一枚炮弹一样直冲了过来,从后面拦腰抱住钟有初:“哇哇!辞职真痛快!有初姐,我们一起去吃饭吧!哎哎,说起我们还没有吃过鼎力的员工餐厅哩!毕竟在这里工作了四年,临走了,真应该去试试久负盛名的午餐A——金枪鱼火腿番茄三文治!能把金枪鱼卖到鱼翅的价格,肯定不简单。哦,雷先生,你也还没走呀……要不一起?”
“好。”
我明明只是客气一下!何蓉心底呐喊着,但也无可奈何。她还想和有初姐多聊聊娱乐圈的事情呢!雷再晖真没有眼力!
三人来到位于二楼的员工餐厅,找了窗边的位置坐下。服务员过来点餐的时候,何蓉两根手指一伸:“两个午餐A!”
服务员搔搔脑袋:“三个人?”
“我和她们一样。”雷再晖掏出皮夹,为三份午餐付了钱。
“反正他有钱!”何蓉对钟有初附耳悄声道,“他还说过要你永世做梦,不用醒来呢!”
“别说那些无聊的话了。”
“可是现在真的很尴尬!他是个大灯泡!”
“不要当众讲悄悄话。很不礼貌。”
何蓉吐了吐舌头。
雷再晖没有在意她们的悄悄话,只是专心地转动着面前的水杯。阳光透过水杯,投射在淡绿色的桌布上,随着角度的变化,变成了幽深碧绿的粼粼湖水。
“有初姐,你认不认识杭相宜?她也是童星出身啊,常红二十年不衰!”
钟有初当然记得这个本名叫高带弟的老对手。
“认识啊。谁不认识杭相宜?她去年不是还走了奥斯卡的红地毯么,穿得像一只猫头鹰。”
她无意让话题沿何蓉希望的方向继续。何蓉只好嘿嘿笑了两声,一边玩着餐刀,一边轻声哼着一首走调的歌。
哼了没两句,餐刀倏然飞到了钟有初手上。
“咦?!”
钟有初摊开手掌,一块用电线,小刀和手机电池做成的简易电磁铁:“这是雷先生的秘密武器。”
何蓉恍然大悟:“哦!因为有这个,所以李欢的飞刀才刺不中你?”
“凡事都应该做好万全准备。”雷再晖打好腹稿,从公文包里拿出信笺和钢笔,“我不可能为了救人而让自己身处险地。”
何蓉看他一副要办公的模样,吓了一跳,阴影很重,反应极大:“雷先生,你干嘛?”
她的过激反应让雷再晖莫名其妙:“我要给钟小姐写一封入职推荐信。”
钟有初看到信笺已经撕过几页:“你经常写推荐信?”
“值得就写。”
他写得很快,下笔如飞。写完后将信折好放进信封,粘牢,又拿出私印来在信封口盖章。
“现在很少有个人会用印章吧?印章是私有化象征,呵呵。”何蓉也觉得自己讲的笑话不好笑,愈发憎恨起雷再晖非要跑来插一脚——写了推荐信就带着你的三文治快走吧!
雷再晖把推荐信递给钟有初。后者道了声谢,双手接过来。
“现在想起来,我曾经见过你为甜蜜补给拍的广告。”
“你是格陵人?”
“我在格陵生活到高中毕业,所以对钟晴还是有些了解。”雷再晖说,“今天从李欢的口中得到这个消息……实在很意外。”
何蓉得意地挥挥手指:“但是和大明星坐在一起吃饭,这还是第一次吧!”
“这一点不可否认。”
钟有初突然眉毛一挑:“这种饭局的价码是十万!快,一人五万,先付钱。”
她朝两人摊开手作势要讨钱,小手指仍是习惯地伸得笔直。
“什么呀,有初姐,我可付不起!我和你一起吃过那么多次饭,把我卖了也不够呀!”
气氛变得轻松起来;钟有初笑着拿起三文治咬了一口。这是雷再晖第一次看到她吃东西,摇了摇头道。
“我早该想到,你吃东西的姿态也一定训练过。虽然很优雅,但这样活着太辛苦。”
上午才有人警告过她,想把自己嫁出去就得演戏。
“习惯了。”钟有初笑着望向何蓉,“不过我和这位天然呆多互补呀。”
“李欢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何蓉悻悻地为钟有初打抱不平,三文治把腮帮子塞得鼓鼓囊囊,“有初姐一定能找到更好的。”
“李欢本性不坏。只要他接受系统的心理治疗,痊愈后依然可以成为社会栋梁。那个时候,他就会遇到适合他的另一半。”
何蓉心直口快地说出顾虑:“可是,如果他真的痊愈了,腾达了,娶了大美妞儿,而你并没有和雷先生在一起,那他说不定会到你面前来耀武扬威哩!”
钟有初几乎笑喷,连雷再晖也不禁莞尔。
“何蓉,别把你代入到李欢的角色里。”
“好,那如果他又回头追求你呢?就算恢复的再彻底,想到他做过的事,也会心里发毛!”
“你总得给人家第二次机会吧。”何蓉一发挥八卦功力,钟有初就左支右绌,“我说了,李欢本性不坏。”
钟有初不过是随口地维护了一句,但雷再晖听在耳内却有些不是滋味。
“钟小姐条件不差,不必凑合一世。”
“啊?这话从何说起。”
“你和他不合适。”
“哎呀,你们误会啦,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眼光很高哩。”钟有初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