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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逃夭-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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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S市后,我们直接驱车去了萧飞扬家。没办法,十八道金牌召唤,要是再不去见,只怕要将我五花大绑了去见他了。

萧飞扬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话说得如此冷血,表明这家伙这次当真是生气了。

但是见到我的时候,尚在卧床康复的萧飞扬只是起身与我拥抱了下,鼻音略重地说:“回来就好。”

事实表明,一个人怎么也狠不下心严词教训一个已来日无多的绝症患者。

杨君也是如此,后来给他去了个电话,他说:“现在可是当妈的人了,以后可不能再离家出走了……”

一大串大人教育离家小朋友的话。

我一路嗯嗯。

嗯完后才发现情况不对,怎么卖人的人反而有理了。

待想起的时候此君已经挂线。

突然又想起一网络流行语: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

如果真要有一个人先挂,那么,我挂又何妨?我只愿你们,都能好好活着。百年之后重相聚,把我不知道的世间的变化细述与我听。

如果说我在乌镇的日子是一种避世生活,而当我带着另一个身份回来的时候,生活就变得异常繁忙起来,真真正正的人间生活。

当然如果我没有患病,只是恢复了记忆,这便是大团圆结局了。可是我得的是绝症,所以回去后还没享受多少天伦之乐多少夫妻恩爱,便被叶子鸿带着满医院跑。而最后出来的结果依然如初时一样,无从手术,只有等待。

等待死亡。

一切已经盖棺论定,我已无生路。我明白叶子鸿如此做只是不甘而已。我与他,儿时相识,一同成长,最后相知相恋,却在最美时候分离,这一离便是十八年,待再重聚,我已时日无多。

如何甘心?可是不甘又能如何?我们终究挣不过命运。命运让我这一生如此坎坷,我又能如何?即不能如何,那何不将余下的时光好好渡过。

当结局已定再无改变之可能,我已变得相当之淡定,叶家父子在我的影响下也略淡定
了些。只是叶子鸿似乎比以往更显忙碌,电话不间断地打过来,以前都是当着我的面接听的电话,这两天竟避着我。

这天他再度避过我接完电话再转来腻着我,我捧着他那虽沧桑却依然帅气的脸道:“说,背着我意欲何为?”

叶子鸿嗯了一声,貌似在思索说还是不说,半晌后说:“想出墙来着。”

我拍拍手起立道:“嗯,很好,出墙的最好时机是月上柳梢头,此时正好,赶紧出吧!”

叶子鸿伸手一拉,我重回他怀中,只听见他慢条斯理地道:“正在出中。我现在正在跟一名叫白闲的女子耳鬃厮磨。”

“强词。”

叶子鸿突然想起什么,盯着我不怀好意地笑,笑得我不知所以。在我逼问下,他边笑边说:“前些天阿蓁跟我说起一件旧事,是他第二次去咖啡屋遇到的事。怎么,要我细说吗?”

我略略想了下,那日遇到的事,天哪,桃花和水杯。

“臭小子,那天还笑我来着,我可是他亲妈,还没跟他算这个账呢,他居然还敢跟你说这个事!”起身作势要去找叶蓁蓁,被叶子鸿扯住。

“谢谢你没跟别人一起,谢谢你一直等着我的这朵桃花,谢谢你为我守身如玉。”叶子鸿拥着我低声说着。略顿了顿,续又用更轻的声音说,“我也一样守身如玉来着。”

听着这句话,我觉得想笑,却又觉得应该感动,真是百感交集啊!叶子鸿,这十八年,你到底是怎么过来的?

为了把气氛重新调转过来,我抽了抽鼻子嗔道:“刚刚还说想出墙来着?”

叶子鸿呵呵了下,正色道:“其实我觉得你不需要这份惊喜,还是说说我这两天在忙什么吧!这些事,也确实要与你商量一下。”略顿了顿,握住我的手才继续说,“虽说阿蓁已经这么大了,可是我们毕竟少了一场婚礼,这是你欠我的,所以你必须还。还有,你做了白闲这么些年,也应该还回去了。我想白闲也想回到她原来的位置。所以,选个日子,把她送回去吧!你说呢?”

婚礼对于一个女人的一生是相当重要的。未婚生子的很多结果是,要么婚礼无限期被推后,要么直接就取消不办了。如果不是因为那个事件,我与叶子鸿在大学毕业之后第一件事,应该就是办一场婚礼。

其实这几天隐隐之中我已感觉到叶子鸿在鼓捣这件事,只是没想到要把白闲还回去。在知道底细的人那里,我是杜云影,而无关紧要的人,又何须多加解释。可是有一件事的确棘手,如果不送白闲走,我死后将葬于何处?何况,想白闲也不愿再被当做我被长伴于叶子鸿身边。她的身边应该是爱她的父母。

最后决定我依然做为白闲与叶子鸿结婚,请柬上印着的是:
新娘 白闲新郎叶子归

之所以我不用杜云影这个名字与叶子鸿结婚,实在是不想因为我的关系而要把我妈妈和我爸爸的那一层关系告白于天下,这对长眠于地下的人委实不敬。

我们知道彼此是谁,这已足够。

决定在我死之后再将白闲对换,如此便可俩全。

婚礼前三天,迎来了周游列国的叶子鸿的爸妈,我的公公婆婆。与他们相见,自是又悲又喜。俩位长辈早年操劳于事业,退休之后俩人便四处游玩来着。其实原本是想一家移民于国外,奈何叶子鸿坚决不肯,所以二老无法才退而求其次。
按理说他们知道我还活着,应该一早就回来才是。我知道之所以现在才回来是因为叶子鸿将我的病历传了给他们,而他们奔波了国外各大医院,最后也是失望而回。

听到那日叶子鸿从书房里传出压抑却绝望的声音:“妈,我不甘心。我宁愿自己不要活那么久,我一个人活那么久干什么,把我的寿命给她一些不行吗?妈,我受不了看着她一天天瘦下去,看着她一次次被疼痛折磨,看着她再次死亡……”

死亡两个字压得很低很低,低得近乎不闻,可我知道是这两个字。

移开脚步,有些话,不是听不下去,是承受不起。

再见叶子鸿时,依旧儒雅模样,似乎刚刚在书房里面那人并不是他。

我的婆婆泪眼婆娑地拉着我的手说:“云影啊,你说这老天作弄人啊,你明明活着,却让我们一家分离了这么多年。这好不容易回来了,可……”

是啊,这好不容易回来了,可我过不多久又得走了。老人话里还是透着些许埋怨。为此,我相当地表示惭愧。于是将头埋得低低的。

老人唠唠说了一下午,我归纳了一下,总结如下:十八年前我死后,叶子鸿悲痛欲绝,只差一哭二闹三上吊。这小子守着我的尸骨(其实是白闲的)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一心想跟着去。于是我妈和他妈,抱着叶蓁蓁,威胁着他要敢死,她们三个也不活了。我妈说,既然生下了蓁蓁,就要对他负责任,就要把他培养成人,不然有何面目去见我。这样说居然有效果,可见这小子便不是真的要寻死。不料才好了几天,葬礼过后,他又把自己关了起来。整整七天七夜啊,没人知道他在干嘛,送的饭他会拿过去,只是不让人进去。他爸说肯吃饭就不会死,让大家都放宽心。果然七天后这小子打开门出来,虽然憔悴不堪,但是却干净。原来叶子鸿在这七天里一直在做画,画面上的人是不同的杜云影。站着的,坐着的,笑的,哭的,各式各样的都有。叶子鸿说,要让叶蓁蓁每天都看到不一样的妈妈。后来这小子又做出惊人之举,他竟然私自去改了名字,转学去了美术学校。他说,叶子鸿已随杜云影而去,现在活着的,是叶子归。

叶子归,这是我一时玩心起而说的一个名字,竟成为他日后的名字。

入夜,我们相拥而眠。明日,便是我们的婚礼。许是因为紧张,所以这一觉并不睡得实在。凌晨被梦惊醒,一身的冷汗,叶子鸿擦着我额头的汗问:“梦到什么了?”我摇摇头不肯说梦境,只是将叶子鸿紧紧抱住,声音颤抖着说:“答应我,我走之后,好好活着。”

我期待着叶子鸿点头,可是他只是笑着将唇印在我的额头。

印在额头的吻并不能淡化梦所带来的悸动。那个梦,是我与叶子鸿的婚礼,只是在我戴上戒指的那一瞬间,身体下滑,在最后仅余的一点意识中,我看见雪白的婚纱上印染着鲜红的血,叶子鸿面色苍白地与我一起倒在桃花铺就的草地上,相拥而逝。

因为这个梦的缘故,使得本就因病而怏怏的面色越发难看。所幸叶子鸿请的是最顶类的化妆师,鬼斧神工之后,美女新鲜出炉。天下果真没有丑的新娘。就算长得不漂亮,装也是能装出来的。

莫琼琼叉着腰一路指挥出来的效果果然不错!这丫,算是出息了,化妆服装礼仪皆被其染指,也真不怕累死。

话说当日叶子鸿带着我走进莫琼琼的工作室,我真是万分感慨。因为莫琼琼这丫居然对着我叫杜云影。这一声叫出倒把叶子鸿也惊着了,这一惊我才知道叶子鸿并没有跟她说我的事。问她何以知晓?莫琼琼抿抿嘴道,叶子鸿的女人,只能是杜云影。无论容貌怎么改变,不管时光如何变迁,即便遗忘记忆,但有一种叫做灵魂的东西,相关的人总是能感应到。

听她这番解释,我觉得她还可以涉足占卜界。不过这丫最后说:“当然,如果你不在叶子鸿的身边,我是怎么也感应不出来的。”

后来我们假设了一下,如果在我成为白闲之后又与莫琼琼成为了好友,她很可能会将我认出来,一如叶子鸿认出我来一样。只是,我们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却生生错过了十八年。但是,我仍是感恩,在我生命的最后时刻,让我们重得相逢,不至于终生遗憾。

如果说我此时还有什么憾事,便是陆漫没能来参加我的婚礼。从婚礼确定以后,我几乎一天拨十八次她的电话,最后妒得叶子鸿干脆在报纸上登了个结婚启示,我才消停了些,心里总是祈盼陆漫能看到,能参加我的婚礼。她一生最念叨的一件事终于实现,可她却不在,实在叫我不是滋味。

叶蓁蓁和南乔,当然的一对金童玉女。白色礼服的南乔,青春美丽。白色礼服的叶蓁蓁,帅气阳光。这是我的侄孙女和儿子,真是让人很是骄傲!当然最最令我骄傲的是我的新郎,叶子鸿先生,在莫琼琼的团队同样鬼斧神工之下,玉面黑发,俊郎非常!让大多数人感叹道,这哪里是叶蓁蓁的父亲,简直就是兄弟来着。当然,我看上去也就是叶蓁蓁的姐姐一模样。这是叶蓁蓁探我班时说的特别让我窝心的一句话。

杨君扶着萧飞扬进来,非得要跟我合影。其实萧飞扬已经没那么弱不禁风,只是杨君非要将戏做足,引得人忍俊不住地笑。这张三个人的合影后来更是笑翻了众多人。

兰芝带着全套碧玺来给我当嫁妆,她说,我就是她的女儿!

咖啡屋的伙计们今日当然都来捧场,咖啡屋大门上贴着叶子鸿写的的四个大字:店主有喜。

潘海洋依旧酷酷的表情,其他几个都笑逐颜开与我合影,独独他,连照相也不笑一下。潘海洋其实是最早知道我身体状况的人,我甚至将托孤的重任交托与他。就是我死之后,由他来协助叶蓁蓁。我曾用股份来相诱饵,奈何这家伙不喜这一套,说我这是将他等同于世间俗人。这是一个很另类的下属,却是一个很值得信任的朋友。

我将这个感受讲与叶子鸿说,叶子鸿笑着摇摇头说,真是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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