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君安-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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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莎看着他失态的模样,傻傻的点点头:“行,写什么字?”
他回过头,目光苍凉幽远:“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温沐安。”他说,声音轻柔好听,字字情深不寿,恍然不过一世地老天荒。然曲终人散,徒留一袭空想。
莉莎点头,不过片刻,寥寥几笔,歪歪扭扭的一行字跃然纸上。
“给,温先生。”莉莎窃喜,真好,知道了他的名字,人如其名,只是这诗经名句,究竟,应的是哪般的心境。
他看着那歪歪扭扭的两行字,不禁失笑,字,确不如画工好,只是那单纯的笑脸,他着实狠不下心打击。他微微俯身,郑重的谢过,那幅画,他放在贴近心脏的位置,因为那里,住着他最爱的人。不曾有只言片语,连转身都那样华丽,无可比拟。
只是,莉莎没有注意到,他一转身,眼眶便红得彻底。
听说,他走的时候,她生了病,发了烧,在温家门前跪了一夜。
听说,他走后许久,她一直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没有跟任何人交流,她患了失语症。
还听说,一年之后,她随哥哥离开了言家,流落在外。
他还听说,听说从前刁蛮乖张的她,再也找不到了。
所有的听说,都只是听说。他痛着她的痛,恨,却不再绵长。
原来,爱得深了,恨得深了,便是死,也变得麻木了。
原来以为不过是流年里一场美丽的邂逅,莉莎想,她的生命里,美好的东西,总是少得可怜,以为从此会是陌路人,却未想,还会有第二次的相见,只是这相见,该有多惨。
DoyersStreet,一大群人围着他,在那条幽深的小巷子里,不堪入耳的脏话,谩骂,拳打脚踢。莉莎是远远的躲着走开。这种事情,在国外时间长了,也算司空见惯,不管最妙,作为一个中国人,在外国人的土地上想要获得尊重,是一件漫长的持久战,只是——她有些不忍,脚步微顿。她看到黄皮肤黑头发,那是她同宗同祖的同胞,真要就这样躲过去,她觉得,实在对不起自己这身皮相。
虽然他已经挂了彩,但依然不肯倒下,那么多人围着他一个人,棍棒交加。那些人间或用英语夹杂着不太流利的中文骂着脏话,听话的意思,好像,他们抢了他的钱夹,里面明明一分钱没有,他却穷追不舍。
钱夹里,除了钱,应该有其他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放在心尖尖上的东西,莉莎忽然转身,抄起放在墙国边的铁棍,大吼一声,算是给自己壮胆,冲了进去。像是老天怜悯,有警笛声划破寂静诡异的长空,那群人立刻骂骂咧咧的四散而去。
此刻,她才看清,挂彩的那个人,竟是她心心念念的翩翩美少年。
Ohmygod!莉莎在心里这样惊呼,眼角有一块淤青,手腕破了皮,唇角渗着血,不似初见时那般纤尘不染,却更加让人心疼。
他紧紧的护在胸口的,是一个钱夹,钱夹颜色暗淡,发旧,开着的口子一角,露出一张照片一隅。
听得他轻声呢喃:“言,对不起,对不起,差一点,就把你弄丢了,对不起……”明明上一刻还坚强得仿若坚不可摧,这一秒,却脆弱得像个孩子一样。
他说,言,对不起,差一点,就把你弄丢了。
他说,言,我想你,你知不知道?
“沐安?”她试探着开口,他却猛得抬头,微红的眼眶里,有惊喜,却在片刻,化为死灰。莉莎苦笑,他大概,把她当成了他心尖尖上的人。
他的眼光像是寻找到了焦距,沉默里,他薄唇微启:“谢谢。”
莉莎笑,清秀纯净的笑脸:“我叫莉莎,我也是中国人,不用对我说谢谢。”这话,倒是有些语无伦次了,不过,她管不了这些,她只想让他记得她的名字,就好。
莉莎不知道为什么会带他来到自己的居所,这里低档的环境,应该不是他这种身份的人会来的,可是,她还是想请他去坐坐。
房东是个七十多岁的白人老太太,丈夫是中国人,前些年去世了,她一个人孀居在此处,每日收房租,聊以度日,对她这样从中国来的人,不友善,却也不厌烦。
“请坐,我给你倒杯水。”莉莎有些局促,忙拿抹布把椅子擦了又擦,才让他落坐。他握着水杯的指节泛白,莉莎想了想,还是对他说:“我给你上药,包扎一下吧。”
他也浑然不可觉的点头应允,真是奇怪,他似乎对她没有隔阂。
莉莎微笑,拿出急救的药箱,各种跌打损伤的药品应有尽有。生活,逼着她独立。
半晌,温和动听的男声,传了过来:“我不能一身是伤的回家,姐姐会担心。”他说,云淡风轻,是在跟她解释吧。
莉莎才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会那样轻易的答应了她的要求,可是,想了想,莉莎失笑,他还有人可以为他担心,她呢?除了这身臭皮囊,简直,一无所有。
“我们可以做朋友么?”她这么小心翼翼的问,眼睛雪亮。
他看着她雪亮的眼眸,清澈无比,哑然失笑,朋友?
罢了,反正,他现在也不过是一无所有,再说,再说,她清澈的眼睛,像极了他心底的那个人,那个让他又爱又恨的人,所以……可不可以,换一种方式,就像,她从来不曾离他千万里之遥?
他没有拒绝,却也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她,目光深切悠长,莉莎窃喜,没有拒绝,就代表有那么一点点同意的成分在里边。
她在这里,朋友,不多,基本可以算做没有。
许多年后,温沐安站在高处,迎风而望,他说,他最后悔的,就是交了莉莎这样一个朋友,因为他,毁了她一生,自责,内疚,悔恨,她是他这一生,唯一让他觉得自己有多么渺小而无能为力的人。
莉莎终于见到了温沐安的女朋友冯可可,虽然看起来他对她的女朋友更像陌路人,但他却允许她和他住在一起,并且以他的‘女朋友’自居。
那是一个外表温柔善良却十分高傲的女人,不可否认,她很美,美得张扬肆意,美得摄人心魄。那是莉莎第一次受邀去温沐安的小屋做客。屋子不算大,但却干净,也许是因为住了两个女人的缘故。
她第一次见到她这个‘穷人’的时候,目光里,有蔑视,有鄙夷。莉莎有些局促不安的的拢了拢自己身上的地摊货,脸上脂粉未施,顿觉矮人十等。
“你好!”莉莎礼貌的问好。
“嗯。”冯可可轻哼出声,不以为意,也不请她坐下,她便只好站在屋子里,左右环视。莉莎知道,温沐安是可怜她独自一人,他有很多次看到她一个人孤独的穿过荒凉的小巷,直到昨天再次见到,他对她说:“欢迎来寒舍做客。”她便来了。
可是明显,不受欢迎呢!
也对,一个窘迫的人,基本每天都身无分文,靠在街上给人画素描为生的穷学生,凭什么要得到别人的尊重?莉莎有些涩涩的想。
“莉莎?为什么不坐?”温沐安给她倒了一杯果汁,看到她仍然有些不安的站在客厅中央。
“我怕弄脏了沙发。”说出这话,她鼻子酸酸的,眼睛红了。
温沐安敛眉,眼神有些清冷,他走过去,微笑,倾城的容颜:“你来,寒舍,蓬荜增辉,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他心知,冯可可对她不大友善,却偏偏,不会冲她发脾气。
这是自打来了美国,她第一次有家的感觉。
温沐安对她很好,也许在他看来不过平常之举,她却谨慎的珍藏在心底。
有多少年,她一个人孤独的吃饭,孤独的回家,没有人在她嘴角粘到饭粒的时候温柔的为她擦去,没有人在她伤心落泪的时候揩去她的泪水,给她一个安心的怀抱。她好像从来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却又确确实实的活着。一个人,做许多事。
吃过饭,温沐安送她回去,她却又小心翼翼的尾随他,折了回去。
有人在争吵,她听到冯可可说:“温沐安,你为什么就是不肯听我父亲的话,接受他的帮助,打垮言家?”
沉默,她能感觉到他在沉默,在隐忍。
“我随你们姐弟来美国,吃苦受罪,还要随时躲避仇杀,你都不曾温柔对待。可是你对一个才认识没多久的人却那样温柔,你心里究竟置我于何地?”冯可可带着哭腔质问他。
“她和言念玉没有一点相像的地方,一点都没有!我不允许你对她这么好!你替她缴学费,天天陪在她身后送她回家,你有没有想过,我工作的地方坏人多不多,你有没有想过,我们连自身都难保哪里有那么多钱资助她一个穷人?!你想过没有?!”冯可可近乎声嘶力竭的吼道,莉莎觉得自己的脸有些湿润,伸手一抚,原来,都是泪。
原来,他对她,这么好,原来,她也可以被人爱。
安,我要怎么报答你才好?泪抑制不住的流,越抹越多。
听得温沐安低低的说,我对她好,是我的事,与你无关。声音淡然,不惹尘埃,像是苍老悠远的钟声划过心尖,莫名的心安。
然后,长空里一声异物坠地的声音,一个钱夹静静的躺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莉莎慌忙跑过去捡起来,钱夹里,没有一分钱,却有一张照片,上面,笑靥如花的少男少女,明眸皓齿,纯洁无暇,两小无猜。照片的背面,淡淡的一行清俊秀雅的字体——言念君子如玉,温其情深无双。
听到有脚步声渐渐靠近,莉莎慌乱的将钱夹小心翼翼的收好,然后,朝相反的方向跑了出去。请原谅她小小的心思,她只是,对他心尖尖上的人,有莫大的好奇心,近乎变态一般执拗的想要看到她的真面目,却原来,她们,真的有几分相似。
她不知道,钱夹不见了,他的心,也跟着碎了。
然后,情节逆转,命运的轮转从此颠覆。
依然每次在那条小小的巷子里碰到温沐安,她总是远远的冲他扬起笑脸,她想让他知道,她很好。可他却总是失魂落魄的回她一个安慰的眼神,像是被抽空灵魂的木偶,毫无生机可言。
只是,冯可可的到来,有些措手不及。
那是一个阳光渐渐没入地平线的午后,窗外的天空快要被无边的夜色吞没。
优雅的敲门声响起,莉莎起身去开门,然后,就看到冯可可高贵而矜持的站在门外,不怒不喜的看着她。
“请进,冯小姐。”莉莎有些抱歉的挠挠头发,屋子里还有些乱,她每天出去上课,画素描,总是来不及收拾这些。
冯可可眼神有些冷,僵硬的走了进来,皱着眉捂起鼻子:“什么味道?!”
呃!莉莎慌乱的将桌子上已经发霉的面包收起,拍了拍沙发,请她坐下。
“你就住在这种地方?!”冯可可反问。
莉莎窘迫的点点头,算作答应。
“住在这种又脏又乱的贫民窟,还妄想高攀小安么?”冯可可说这话的时候,口气轻挑,浑身上下的毛孔都散发着鄙夷的气息。是的,她生来就高贵,而她,打从一出生,便命运多舛。
“我没有想要……”莉莎想要解释,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冯可可却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她在她小小的起居室里环视一遍,眼中的笑意更浓:“你这样的人,配不上他的。”她说得直白,莉莎觉得自己低到尘埃里的自尊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