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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胡同奇闻录-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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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袭来,不用回头,她也知道来人是谁。
“雁落。”南归冷冷地唤道。

第五章:四不像与公孔雀

听到南归那声呼唤,雁落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也许自己再也看不到春江水暖、草丰林茂、繁花锦簇了,甚至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虽然雁落并不认为自己有何重大过错,毕竟她和南归都是本着帮助别人乃快乐之本的原则行事的。但无论如何,那日自己在余若书面前演了戏,还骗了南归。雁落心虚,根本不敢面对南归。
南归见雁落蜷缩着身子,好像自己会一口吃掉她似的,心生不忒。他一回茶馆就听说雁落跑出来了,果然她还是要向余若书表白吗?亏得自己今儿早上特意去给她买了驴肉火烧,还亲自下厨熬了一锅菜粥,她竟然连碰都不碰,一门心思想着余若书。南归心里头这团怒火是越烧越旺,他一把拽住了雁落的胳膊:“跟我回去。”
“你干嘛?!”雁落怒视着南归,急于想从他的魔爪中挣脱开来。
南归沉默不语,手上的力道却没放松,他觉得如果有必要,就是点了雁落的穴道把她扛回去也行。他的意图被雁落识破了,雁落挣扎着倒退,整个身子已经贴在了门板上。雁落越是躲闪,南归就越气愤,当他搂住雁落的腰时,雁落也不知从哪来的蛮力,竟然推开了南归,可她自己重心未稳,七扭八歪撞开了房门。
这下可好了,屋里面那两位和屋外面这两位,大眼瞪小眼,南归看到盛装打扮的小鹿,这才知道自己误会了雁落。他刚想拉住雁落解释,雁落却抢先一步跑到了小鹿身边。
“别哭了,天底下什么样的男人没有,何必单恋一只公孔雀?”雁落一边擦着小鹿脸上的泪水,一边恶狠狠地瞪着余若书。
余若书倒是摆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这事情已经说开了,如果你不想留在书社工作,我也不勉强,你随时可以搬出余府。”
这还是雁落第一次见余若书如此冷漠,印象中只有万年冰山南归才总是那个调调儿。难道,余若书真的对小鹿没有意思吗?可是,他们俩之前的那些火花又是怎么一回事?就在雁落陷入沉思的时候,李小鹿已经低着头跑出了客栈。雁落想去追她,却被南归拉住了手腕。
“为什么要那样对她?”南归面无表情地看着余若书。
“我和她本来就没什么,是你们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余若书挑衅似地回瞪着南归。
“没什么?”南归冷笑了一声:“是谁把书社里的医书全都送人,就怕小鹿想起她爹娘的惨剧来的?是谁为了能让小鹿自由自在的成长,而放弃去天安做官的机会?又是谁事无巨细地照顾小鹿,找来各种老师教她琴棋书画?你骗得了我们,可骗得了你自己吗?这些感情,难道真的只是同情而已?”
面对南归咄咄逼人的质问,余若书神情一暗:“我不过把她当做小妹妹,我和她……年龄差了太多岁。”
“不过十岁而已。”雁落插话道:“余若书,你明不明白,爱情这种东西,不像是一件衣服或是一双鞋子,买下来之后就永远的属于你了。若却是对小鹿没有那个意思,直截了当的拒绝也没什么。但若是因为一些根本就无关紧要的矜持或是原则,错过了彼此,就会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余若书,你认真想想,现在你放弃了,若是某一天,李小鹿遇到了另一个人,开始了一段新的爱情,你真的可以笑着接受吗?哪怕心已经痛上了几百遍?如果让你裹足不前的仅仅是彼此之间的年纪,那你有没有想过,十年后,二十年后……甚至更久,久到你们已经白发苍苍了,你还会纠结年龄问题吗?十六岁的女孩子,正是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刻,遇到正确的人,小鹿敢去争取自己的幸福,为什么,身为男人的你,却胆怯了呢?”
“她还太小,我怕她长大了……会后悔。”余若书艰难的说出了这几个字。
“怕她后悔什么?后悔和你在一起不如想象中的美好?”雁落走到余若书身边,笑着说:“这可不像是我认识的那个意气风发的余若书,这时候你应该说,这世界上,还有谁比我更能让她幸福呢。”
“雁落……”余若书听完雁落的话,只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似乎任何问题都迎刃而解了。
他高兴地伸手像搂住雁落的肩膀,却被南归一侧身拦了下来:“有功夫闲聊,还是先去把小鹿找回来吧,别鸡飞蛋打一场空。”
雁落不满地瞪了南归一眼,这家伙说话就不能不这么带刺儿吗?
余若书兴冲冲地跑去大杂院找李小鹿了,房间内只剩下雁落和南归两个人。
雁落清清喉咙,小声说道:“这件事我不该瞒着你,只是……”
“只是见不得凡事都由我做主对吧。”南归帮雁落补充上了下半句。
“实在是对不起。”雁落可怜兮兮的瞅着南归。
饶是南归一肚子的火气,却无处发泄,他闷闷地说:“反正事情顺利解决就好。”
这时雁落走到南归面前,伸出手背贴在了南归的额头上:“已经不发烧了呢。”说完雁落冲南归浅浅一笑。
南归无奈地把手放在了雁落的头顶:“你只要不再惹我生气,我就没那么容易生病。”对于自己装病这件事,南归也感到一丝羞愧,他赶紧转移话题道:“走,咱们回茶馆吃点东西吧。”
雁落点点头,跟在了南归身边出了客栈。
在回去的路上,他们二人并肩而行,雪虽然早就停了,但地上厚厚的积雪却还没化开,人走在上面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让人觉得格外惬意。
南归突然问雁落:“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
听到南归的问题之后,雁落整个人都惊讶地立在原地。什么样的男子?什么样的男子?这句话若是放在一年前问雁落,她准会脆生生的回答,清光那样的男子。但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清光这个名字就好像一个耻辱的印记似的,刻在了雁落的心里。每每想起,雁落在咒骂清光无情无义的同时也暗暗瞧不起自己。一直傻傻地被他蒙蔽着,心甘情愿成为他的女佣、厨娘、跟班……而自己竟然把这些当成了和清光恋爱的证据,傻得可爱,傻得可怜。这是雁落对于自己人生中唯一一次的恋爱,姑且称之为恋爱的总结。
离开清光之后,雁落从没有想过再去谈一场恋爱,并非是对清光念念不忘,也不是对爱情感到绝望,雁落只是单纯的想简简单单地活着。也许,若干年后,遇到了什么人,爱上了什么人,结婚生子,都有可能。但当下,雁落却不和爱情沾上边儿。
“雁落?”南归见雁落走了神,便出声唤道。
“喜欢什么类型的男子啊?”雁落停顿了一下,笑着对南归说:“肯定不是冷面冰刀这种类型的。”
雁落不过是说了一句玩笑话,可却让南归听得十分不是滋味。他低着头也不接话,雁落没有发现南归的变化,撮合成了李小鹿和余若书,她高兴都来不及,迈着轻快地步子奔回了茶馆。跟在她身后的南归,阴沉着脸,攥紧了拳头,一副招惹我你就死定了的表情,吓得街上众人都不敢和他打招呼,纷纷侧身假装没看到他。
进了茶馆,雁落看到彤若和阳奕也在,便兴冲冲地搂住彤若的肩膀,把刚刚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给了彤若,当然,其间穿插了雁落的自吹自捧,反正无伤大雅的吹吹小牛,众人听过一笑了之即可。
待到炊烟袅袅之时,余若书牵着小鹿子的手,脸红着步入茶馆。一进门他就豪气说道:“今个儿我请大家去恒昌酒家吃饭。”
“这叫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宰白不宰,所以,大家不用客气,敞开肚子,一定要把余老板吃穷儿为止。”雁落故意打趣余若书,引来众人一片附和之声。
只有南归南掌柜一个人闷头坐在椅子上不说话,余若书不知南归闹得什么别扭,便开玩笑地对雁落说:“吃穷了也没问题,反正小鹿子不会嫌弃我。”
众人又是一阵窃笑,这才三五一群起身前往恒昌酒家。不知不觉,雁落和南归落在了队伍最后,雁落一边望着前面那对小情人,一边有一搭无一搭的和南归说着话:“南掌柜,估摸着咱们很快就能吃到喜酒了。”
“南归。”南归低沉着声音说道,他见雁落一脸不解,便解释道:“叫我南归。”
他这又是抽得什么疯?干嘛一定要让自己唤他的名字?雁落撇撇嘴,扭捏地说道:“南归。”
“嗯。”南归这才转怒为喜,脸上的表情柔和了不少。
真是莫名其妙的一个人,变脸跟翻书似的,还净说些没头没脑的话,南归这个人,神智上是不是出现了什么问题?要不然怎么没事老犯病呢。很多次雁落都想对南归说,有病及早就医,早治疗,早痊愈,拖来拖去拖成愁。可她又着实怕南归的冰刀眼,所以这些话只能憋在心里,腹诽几句而已。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酒过三巡之后,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喜气。
“今年,是一个好年呢。”雁落自言自语地说道。
“嗯,是一个好年。”南归坐在她身边轻声附和着。

第六章:戏院里的狐狸精

余若书和李小鹿好上了这件事,一柱香的时间就传遍了猫耳胡同。大过年的,又有如此劲爆的新闻可八,霜叶茶馆里顿时人满为患,天上茶卖没了?不要紧,爷们几个就坐在这里打哈哈,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这些脸上带着暧昧笑容的闲杂人等都是茶馆里的老茶客。人家只不过占个座儿,南归掌柜饶是心里再不爽,也不好意思把他们给轰出去。
本来南归寄希望于余若书会站出来制止大家,可偏偏余若书这个不争气的东西,非但不生气,还坐在人群里嬉皮笑脸地接受众人的提问。这个爱出风头的家伙到底把自己的店当什么了?!这件事所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南归确定了雁落对余若书无意。不知为什么,这个认知让南归觉得通体舒畅,甚至还有一丝窃喜。
但南归把这种感觉归结于自己对员工无微不至的照顾,余若书虽然长得帅,但吊儿郎当,就一个披着俊俏儒雅外表,其实一肚子坏水的小混星子。雁落大大咧咧,没什么心眼,若是落到了余若书手里,掉层皮还算轻的呢。
这么说余若书似乎有点过份,但牺牲掉小鹿子一人,可以保全整个胡同里的女性,甚至包括母猫母狗的安全,算是值得的。毕竟小鹿子是余若书一手带大,对他的脾性早就有所觉悟,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至于雁落,还是乖乖留在自己的视线之内,以免发生意外。
对于南归的这种纠结诡异的心理,余若书可是全看在眼里。他搬了个小板凳,坐等着看好戏。一个冷面冷心,不知爱情为何物的刁蛮任性男,一个是热情直爽,馋嘴贪吃,固执认死理儿的瘦小蛮力女,这一对儿,有的瞧,绝对是八卦界上等的素材。
鉴于自己和南归也算兄弟兼损友一场,余若书以旁观者清的过来人身份指点了南归几句:“南归,我和小鹿子那件事,说多了也没什么新意。和你做了多年兄弟,从没见你对姑娘上过心,就算是千年冰山,也总会有融化的时刻吧?”
余若书这回可算是八到点子上了,问出了大家一直想问却又都不敢问的问题。霎时间,茶馆里一片寂静,众人齐刷刷的目光全投向了那位正半靠着窗户,小口抿着茶的南归南掌柜身上。
“怎么算上心?”南归瞥了余若书一眼。就一眼,已令胡同里的诸位英雄好汉心跳加速,血液倒流。天神啊,菩萨啊,在有生之年竟然能见证如此美妙的时刻,不枉六道轮回,受尽痛苦与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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