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夫俊郎-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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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凤跪坐在草地上,浑身的衣服都贴在了身上,满头长发早已散开,凌乱地拖在身侧,不用看,也知道自己的模样实在是糟糕之极。
姜凤侧头朝澜雨望过去,但见几步之遥正侧坐着的妖孽男,夏衫轻薄,被水打湿,简直如同半透明的一般,贴在那肌理分明的身形上,曲线毕露,细微可见,倒比赤果果的坦露,还要动人心弦。
这,这简直就是湿身的诱惑啊!
更不用说,水中浸泡过的面容,黑者愈黑,雪色愈白,红色更是妖艳欲滴,再加上方才水中援手之恩,这位倒活像是个某位偶发良善的鲤鱼妖精,方从水中王国里脱跳而出,游戏人间。
姜凤半垂了眼帘,不动声色地转移了视线。
可待移开视线,那一抹残余的血色却引得姜凤转回头来。
“澜雨,你,你的手臂怎么伤了?”
但见澜雨的右手手臂上还有血水顺流而下,那润白如雪的肌肤上,翻卷起一道皮开肉绽的伤口。
那伤口处,已是被水泡得有些发白了。
姜凤无论是前世,还是今世,最是个怕痛的,手指头上破个小口子,也要痛上老半天,如今瞧着这种长过一指的大伤口,光是看着,就觉得咝咝的痛。
“不碍事,方面才砍木头的时候,被木屑划了下。”
澜雨倒是恢复了一贯的镇定自若,只瞟了眼伤口,便放任不理,反是将自己衣袖袍角,还有长发的发稍,拧了几把水。
“寻个地方生火烤烤吧。”
二人落脚之处,是一大片的乱石滩。
大约数百米之外,才有起伏的山丘树林。
湿衣贴在身上,很是不舒服,特别是袍子下摆和裤子,简直是裹在双腿上一般,一边走,还要用双手扯开着袍子,才能迈得开步子。
可二人连人带船都沉在水里,虽然带了随身小包,里头也有备着的两件衣物,但也尽皆湿透,欲换无门,只得就这般有些艰难地朝着树林里走。
总算是寻到了处避风的山崖,这山崖向外突出,便如天然的屋顶一般。
而崖下的都是大片平整的山石。
“就在这儿升个火吧。”
选定了地方,姜凤赶紧拦着要去拾柴的澜雨。
“澜雨你的手伤了,还是我去吧,就在这附近,很快的。”
虽然挣命似的游了半个时辰,累得半死,姜凤倒是动作麻利,拦下了澜雨后,自己已是快速地进了林子,拾起了干柴。
没过盏茶工夫,姜凤已是带着一捆干柴回来。
澜雨已是把包袱里的湿衣,都拿出来,摊开晾在了左近的树丛之上。
还好现下时值正午,想来用不了多久,就有干衣可以换了。
不过,看到那贴身的小衣什么的,挂在树枝上的模样,不论是男式还是女式,都让姜凤心中窘了一番。
“这些柴用起来倒好。”
因身上带着的火折子被水浸过,早就不能用,二人只好用原始的生火办法。
把引火柴放在石头中间击打生火。
澜雨生着了火,不由得看了姜凤一眼,面露赞许。
这些柴有引火用的,也有点着快的细柴,还有耐烧的大柴,倒真是实用得很。
“诶,那是,我从前在青石县老家,可都是自己拾柴来烧的。”
能没有经验么,那会就自己带着娃,虽然邻居也会接济,但主要还得靠自己,拾不回得用的,娘俩个就得没吃没喝了呢。
果然生存技能到哪里都是得用的啊!
姜凤从自己的衣袖内袋里掏出帕子,在火上烘烤着。
“嗯,还要自己拾柴么?姜凤家的夫郎呢?”
火光带来了温暖,热气熏到面上,虽然是夏天,才从湿冷河水里出来的人,感到格外的舒服,直想靠近,再靠近……
“嗨,我早年间的夫郎,嫌我太穷,我家儿子才一个月的时候,就拿了合离书,奔高枝儿去了。”
如今再想起柳迁,感觉跟路人一般无二。
原主身体里残留的那点旧情意,也早就消散得无影无踪了。
而且就是柳迁的亲儿子越越,大约是因为生下来柳迁就不喜欢越越的缘故,越越也不喜欢柳迁,比如说小家伙一直长到四岁,都从来没有提过自己的亲爹半句,后来认识了碧泉,那就跟碧泉爷俩个亲得不行,比亲爹还要亲三分。
所以姜凤一直觉得自己很是幸运,有个聪明懂事的亲儿子。
姜凤最讨厌那种**孩子们,明明从来没见过自己亲爹,也没有得到过亲爹任何助力,却非要自我陶醉地觉得自己亲爹是多么的伟光正多么的慈爱,怀着一腔热血去抱亲渣爹大腿什么……真是太鱼唇了啊!
“哦,原来如此。”
热气让澜雨苍白如雪的面颊上略微带了点红晕,澜雨眸光映着火光,一闪一闪的。
“如今姜凤镜遇不同,若是你那位前夫郎得知,肯定会想破镜重圆的啊。”
姜凤撇了撇唇角。
“破镜难圆,覆水难收,那种水性杨花的男人,这辈子,我是敬谢不敏了。”
澜雨的浓黑眼睫忽然颤了颤,半晌才轻笑一声,声线微哑,“你家的两位夫郎若是听到你这般说,定然会放心不少。”
姜凤嘿然一笑,不置可否。
浣花国里的女人,有钱有势的,也跟天朝古代的男人一般,也要来个三夫四侍的,去逛青楼的也不在少数,寻常人家的女子,倒还规矩得多,姜凤原先在青石县,周围相熟的大都是一夫一妻,民风淳朴,而到了栖凤城,这才认识几个家有数夫的,等后来她迫不得已娶了两个老公,夜间兀自无暇,哪有闲心去搞外头的。
林大爷和碧泉二爷,自然也对姜凤知之甚详,从来都是放心的。
就是这二人有时别个苗头,争个小风,吃回小醋,那也是家庭内部矛盾。
假如姜凤真的有什么花花肠子的话,别说脾性大的林大爷,就是平时温柔好性的碧泉,怕也会给姜凤来个惊吓变身吧。
二人说着话,姜凤的帕子不一会就干了。
“来,手伸开,我来给包上。”
澜雨这才明白,原来姜凤一坐到火堆边上就开始先烤帕子,原来是为了自己的伤口。
望着被包扎仔细,还打着个漂亮结的手臂,他顿时觉得这点小伤,伤得很有价值。
204 波折重重心事涌
澜雨目光落在自己的伤口之上,也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姜凤却是皱眉担心,“泡了这么长时间,希望不会发炎吧。”
澜雨本想说自己曾经受过比这个伤更可怖的多的,这点小口子算得了什么。
不过见姜凤披头散发的全忘记了顾及,只是对着自己的手臂关注良多,那到嘴边的话,便又咽了回去。只是倚着石壁坐着,半面微垂,唇角挂着一抹不易觉察的笑意。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姜凤拿在手上的衣服已是被烤得干了,便跟仍然静静坐着的澜雨说了声,自己到崖后头去换衣服。
总算换了干爽的衣服,浑身的疲惫也似减轻了不少。
“澜雨,你可换好了么?”
姜凤走回时,先在崖后头问了澜雨几声。
这浣花国的女子不怕换衣被男人瞧见,可反过来么,那可就不成了。
“澜雨?”
未听到回答,姜凤又提高了声音。
“你怎么了?我,我可过去了?”
姜凤高声叫了这句,便快步小跑了过去,但见澜雨仍然好端端地坐在那儿。
姜凤松了口气,方才可吓着她了,还以为这妖孽男出了什么事呢?
“澜雨,你怎么没有换……”
姜凤走得近了,才看出澜雨身上还是那一身湿衣,根本就没有动过旁边的干衣袍啊!
“啊,发烧了!”
原来澜雨头微微歪斜着靠在石壁上,双眸紧闭,嘴唇紧抿,两肩挎着。分明是昏睡过去了。
赶紧把手背贴到某人额头上的姜凤,自然马上就感觉到了那滚烫的温度。
这,这可怎么办?
这荒郊野外的,前无村后无店,自己也不懂医术,可要怎么好啊!
姜凤深恨自己的乌鸦嘴,方才说什么不好。偏偏要说什么发炎,结果当真人发烧昏过去了……
姜凤苦恼地抓着自己的那一头乱发。
原本她跟澜雨商量好了,等换上干衣服就一道朝东面走。
船沉了,只好看看能不能寻到村落或是城镇什么的,余下的路,便只能走陆路。
可澜雨这个样子,要如何走路法啊?
姜凤推了推澜雨,无可奈何地叫道,“澜雨。你醒醒,醒醒,……至少要换了衣裳啊。”
话说狗血剧姜凤也是见识过不少的,比如说常常有一男一女独自在荒郊野外共处,有一个发了烧,另一个就会给病人擦身降温神马的。反正总是狗血奸情的发端啊。
呃,老纸不要啊,老纸是有家庭的女人啊!
就算这位妖孽男很不错。也有些让老纸心动之处,但老纸的老公已经不少了,老公可不想再娶三夫啊!
姜凤不推澜雨还好,这一推,澜雨身子一歪就朝侧面倒下,吓得姜凤赶紧伸手扶住。
姜凤咬了咬下嘴唇,愁得简直要哭了。
而手下扶着的男人,肌肤上传来的滚烫温度,和无一丝血色的面容,都显示了这位病得不轻。
怎么办怎么办?
姜凤急切之下。忽觉得手上水气未消,这才想起澜雨还穿着湿衣。
换?换还是不换?
姜凤想起从前曾经看过某个狗血剧,倒也记不得那昏倒的是男是女了。只记得那给昏迷中人换衣服的那位,因为男女授受不清,把自己的眼睛蒙了,这才帮着对方把衣服给换了的。
姜凤闭上眼睛,伸手试了把又睁开。
我去,老纸实在没有这等蒙了眼还能手下准确地给人换衣服的本事啊!
莫说这人是个身高超过自己的大男人了,就是给自家儿子越越换衣服,老纸特么地也做不到啊!
姜凤一咬牙,莫拖延了,老纸心中无邪念,麻溜地三下五除二,眼睛不要乱看便是。
姜凤屏着一口气,迅速地把妖孽男扶起,快手快脚地扒了外袍和中衣。
呃,下半身的小衣就算了吧。
火速把干袍子给睡妖男披上,这还得亏姜凤长年练点拳脚,气力不小,否则怕是要折腾上好半天。
两只指端微微颤抖的手,系上最后一根衣带,姜凤这才呼出一口长气。
闭了闭眼,那几息间看到的画面,男子胸前肌肤光滑如丝,莹然明灿,几乎光裸的曲线堪称完美……
姜凤摇了摇头,把自己脑海中的画面甩了出去。
接下来怎么做呢?
姜凤现下手上什么药也没有,大约能做的,也就是去弄点湿布回来,放在澜雨的额头上降温吧。
姜凤不辞劳苦地在河边来回,从自己的衣袍上撒下一条当布巾,打湿了给澜雨降温。
只是这个办法虽然在狗血剧里很有用处,但是放到了这里,反而不管用了。
姜凤郁闷地坐倒在石地之上,唉,老纸几乎是黔驴技穷了啊……
诶,等等。
姜凤忽然眼睛一亮,想起从前自家儿子发烧时,自己用的刮痧的办法来。
虽然一个是大人,一个是小儿,病因又不大相同。
不过,还是死马当活马医,呃,不,澜雨身为成年男子,抵抗力应该比较强,用了这个法子,肯定效果更好才对,还是先试一试再说吧。
一阵折腾后,姜凤擦了把头上的汗,这才停了手。
敞开的衣袍下,几个杯子口大小的红斑映在冰肌雪肤之上,显得格外的刺目狰狞。
姜凤瞧着就汗了一把,呃,这知道的是自己给妖孽男做救治,不知道的,还以为老纸在做什么坏事呢……
赶紧盖上衣服先。
姜凤再探手过去,感觉那温度好像是降下来些,不由得松了口气。
想来澜雨再醒来的时候,应该就会没事了吧?
姜凤站起身来,眼前微花。肚子里叽哩咕噜的乱叫几声。
这才想起,已经饿过了两顿饭了。
其实若在平时,一顿两顿不吃也没什么,可今日却是先在水里挣命,后来又费心费力地救治澜雨,体力消耗极大,此时骤然放松。竟有些头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