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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阅过明涵并非了无痕-第24章

小说: 阅过明涵并非了无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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醇就偏高,更不宜食用这些动物内脏。无奈,被这个女人缠得烦了,便由了她这一回。

两人到了预定的包间。
坐下以后,司马擎望着落地窗外的景色出神,对面的女人叽叽喳喳的话语一句没听进去,没有附和,她却还在一个劲儿说着。他想这个女人怎么就不能像昨天那个女孩子一样安静呢?呵呵,又想起她了,今天开会的时候几次走神都是因为想起她的睡颜。有一些魂牵梦萦的感觉。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请点餐。”递上菜单。
司马擎听到这个声音也是猛地转过头来,“你?”
秦阅对上司马擎的眼睛,也是惊得一窒。真是冤家路窄,她是再也不想见到他了,她要把上周日的那些片段生生从记忆里抹去,她宁愿选择性失忆。
司马擎表情淡定,但眼神却掩饰不住心中的喜悦,真是踏破铁鞋啊!
“你辞掉了......,额,那里的工作来这里上班了?”
秦阅装作不认识,“您认错人了吧,请您点餐。”
女人的直觉总是最灵敏的,对面静下来的女人,只用几眼,便瞧出这司马擎的心思,他这是又瞧上人家了吧。不过她也无权干涉,她连自己是小四小五都不能确定。她和司马擎也只是各取所需,他想要她的青春,而她想要他的名利物质,她也不去和其他女人争风吃醋,所以还算得司马擎的亲睐些。
此刻看他对这位姑娘有心思,还想着撮合一番。
“这位姑娘真可爱,和我们总裁认识的吧?总裁对你很有好感哪。”
司马擎竟然不自觉地点点头,忽然意识到自己的举动,轻轻尴尬地咳了一声。
秦阅才是震惊地看着这一对,这是一对情侣吧,刚才这么亲热地挽着手进来的,她刚瞟到那一眼还不敢相信呢,被经理硬叫着过来伺候,自己也不好表现出来,还是来了。没想到会是这样惊悚的一幕,怎么感觉是老鸨,客官和红牌的关系。秦阅自己惊出一身冷汗,转身要走,却被站起来的司马擎一把抓住。
“放手。”
“不放。”
“你。”这人怎么也这么赖皮,一大把年纪了,为老不尊。“你想怎样?”
“我们还没点餐呢。”
秦阅回转身来,递上菜单。
司马擎还真地一本正经坐下来开始点菜,点好以后将菜单交还给秦阅。也没再惹事,由着秦阅出了包间。

过了一会儿,餐送来了,进来的人不是秦阅。
服务员送晚餐,说了请慢用,正要离开,被司马擎叫住。
“唉,刚才进来点餐的那位,叫什么名字?”
秦阅刚才惹出了什么事?想秦阅来这里工作这么久了还没惹过什么事呢,而且脾气也好,应该没什么问题。
但还是客气地说到,“若有照顾不周的地方,还望海涵。”
“没有,就是问一下她叫什么名字?”
“额。。。。。。;她叫秦阅,秦始皇的秦,阅览的阅。”
“好的,谢谢。”

第二天秦阅来上班的时候,又看到了司马擎,还点名要她服务,无奈又与司马擎一番纠缠。后者因为一个紧急电话被叫走,自己才得以解脱。
次日,秦阅按约定去了刘总那里,刘总还算言而有信,秦阅拿了支票,便去转了帐到银行卡里,接着就去餐厅辞了职,说明了原因,回寝室简单收拾了一下,和李岚交代了几句,便拿着卡坐上了南下的火车。
因为昨天接到弟弟电话,那边在催款,而且妈妈的精神不佳,到底怎么个不佳,一两句说不清楚,她还是要去看看,那个继父还在赌,这样下去,永远也替他还不完的债。去看看母亲的意思,实在不行,就让他们离了。

而司马擎再来找秦阅的时候,秦阅居然又辞职了。打电话到秦阅学校一问,秦阅居然申请了休学一年。人蓦地就蒸发了一样,真是让他捉摸不透的女子啊。

秦阅这样清纯的一个女孩子,各方面都不错,有餐厅这样收入颇丰的工作,不至于要去闻雨楼这样的地方,而那第一次显然是挣扎很久以后的决定,所以在最后的时候才会反悔想逃。司马擎想着,不由得产生了好奇。
便着手让手下的人去查一查秦阅的事情。





、第 46 章

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硬座,秦阅觉得自己腰都快断掉了。
车上憋闷不堪,呼吸浑浊,不由感慨,一路过来没有窒息过去,那都是命大。
下了车,以为终于得以解脱,哪知道,其实也好不到哪里去。这个时候的G市,正是热得最酣的时候,衣服似乎就没干爽过,整个是湿漉漉地粘在身上,头发也是,附着双颊,汗水沿着脸部轮廓不住地滴落。
热得人皮肤发痒,粘腻腻的别提多难受了,这儿的人却似乎浑然不觉。
秦阅随便找了张报纸,闪着风,皱着眉地出了站。
她该怎么找到来接她的弟弟啊,素未谋面,如何认得。弟弟应该会举着姓名牌子之类的吧。东张西望了一圈,没看到接人的队伍里有举着自己名字的啊。
“姐?”
......
“秦阅?”

是叫自己的名字,同一个地方传来的声音,秦阅循声望去。
对面走来一个十四五岁上下的男孩,五官初见成熟的轮廓。身高已经有一米七五了,眉目有着七八分逝去的父亲的英俊。当然秦阅对父亲长相的记忆也就只停留在,家里墙上父亲个体户营业执照上面那个穿着军装的半身照。秦阅脑海里永远的只有父亲的这个印象。她此刻看着肖似父亲的小弟,想到如果弟弟穿上军装肯定和父亲一样英挺了。
“姐。”上来要提过秦阅手中的行李。
“不重,我自己来吧。”
“让我来吧。”一把将行李提了过去。
其实真的没带什么东西,就几件夏天的换洗衣服。自己提得动,不过弟弟也挺懂事。
“你怎么认出我的?不举个牌子,万一找不到人怎么办?”
“本来做了一个牌子的,但是你一出来,我就认出你了,也就直接过来叫你了。”
“喔?”
“你和照片上年轻时候的妈妈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是吗?基因这个东西真的很神奇,是不是亲的,也许一眼就能看出来。真正的亲人,在一起,总能有种感应吧,会不由自主地亲近。
不过,不是说男孩子像妈妈,女孩子像爸爸会比较幸福吗?所以他们这就注定不幸福了?秦阅觉得自己不幸福倒是有点,但没觉得自己不快乐。幸福需要更多人的参与或者给予,但是快乐这种感觉,你愿意敞开怀抱,它就会来。
只有这种美好的感觉,是一个人能够自由掌控的吧。

“秦凌,你读几年级了?”
“初二结束就没有读书了。”
“为什么?”
弟弟没有回答。
对了,这一年不是逼债吗?没钱读书了?不是九年义务教育了吗?
“没钱读书?”
“学费不用交,资料费其他的加起来也不多,我也有打工挣点零钱,可以负担。但是家里需要人照顾。”
“家里人都好的,为什么需要你来照顾?”
“妈妈她......”
秦阅想大概地了解了一下情况,但是秦凌一路上说的也不是很清楚。

坐了一个多小时大巴,接着又坐了一个小时公交车穿了半座城,最后再坐了半个小时船,终于到了母亲他们现在的住址。

这是滨海的一个小渔村。

远处望去看不到海的边际,岸边停靠了一湾的渔船,有的网还浸泡在水里。
秦凌说他之前寒暑假都会去渔船上打工,多数时候是不会让他们出海的,只帮忙负责卸下船上打捞回来的鱼虾之类,偶尔会出去一次,那是在渔夫们忙不过来的时候。出去收入会高一些,但是风险也会增大,有的人带着兴奋出海去了,却没能回来。

整个小渔村的空气中,都飘着若有若无的鱼腥味儿。不是很重,但能察觉到。在这个夏天的季节,明显一些。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大概也已经习惯了这儿的味道,不管别人看来多难以忍受的环境,在里面呆久了适应了,便不会觉得有那么难地不能在那里生存下去。

父亲最开始也是从小渔村这里出海打渔开始做起,出海多次,都顺利地回来了,鱼都贩卖去了镇上,后来开了店,店做大以后搬去了市里。这些历史现在那里的人还在津津乐道,当时的渔民们也是羡慕的,说他能干也有生意头脑,能壮大家业,让他给大家传授生意经,带动着大家致富。如今吸取了经验走出去的也不少,但是父亲却没能在成功以后安享晚年便去世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多么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但却总是亲人尚在人世的时候,没有珍惜,逝去了才幡然醒悟,可再没有机会。活着的时候没有孝俸,死后坟头猛送花圈,毫无意义。
如果在世的时候,尽了孝道,让老人含笑九泉地离开,哪怕没有好风水的坟地,化作一捧尘灰,随风归了大海,也无遗憾。

对于秦阅父亲,当然并不是秦阅没有尽孝,而是当时的父亲忙于生意,他们不曾相见。她也没有怨过父母没有回来或者接她来这边,如今想来,心疼多过责怪。
不管父母曾经如何不经意地忽视了你,那也许都是无意的,子女该负的责任不容推卸。

这儿的房舍都不高,砖瓦房,白色的墙壁,斜坠的房檐,乌色的青瓦。倒是有几分江南的山水画般的宁静。乍看,说不定,还真的以为误入了江南水墨深居。

与远观的宁静不称的是,一进巷子,就是各种叫卖,称鱼,喊话之类的声音,有很多鱼商会提早来这里看货,所以纵横交错的巷子,人声鼎沸,像清晨的市场。

被秦凌带着,穿过了一条又一条巷子,终于停在了一个门市敞开的楼前。两层小楼,二楼住人,一楼大敞着,摆了很多鱼缸,透明的。





、第 47 章

秦阅父亲去世以后,她母亲其实把市里的店铺经营得还算可以,盈利率不如以前高,但到底父亲打下的基础还在,曾经合作的客户们也愿意帮助这单身母亲。但是后来嫁了人以后,谈生意的时候还是更多让男人出面。最后那个男的就在外面开始了赌博,拼富,虚荣过后欠下笔笔大债,店铺,别墅卖了,勉强偿还了债务。
没有高收入就负担不了那里的高消费。
还是秦阅母亲坚持,才又回到了这个小渔村。但是回来的继父却没有戒赌,甚至更甚从前,欠下了高利贷就跑,别人抓走个孩子当人质,他却索性就说这孩子就当抵债了,任他们处置。现在偶尔还敢招摇过市地回来。

秦凌前面带路,上了楼梯。
秦阅后面跟着到了卧房外。
里面一片漆黑,门是从外面锁住的。
秦凌对着屋里叫了声,“妈,我回来了。”
“嗯......”,很绵长无力的一个声音,但秦阅听得出来这是母亲。
秦阅一脸惊愕地看着弟弟,“为什么关着她?为什么?”
一手激动地过去掐着弟弟的胳膊。
秦凌任由姐姐抓着,没有说话,而是掏出钥匙开了门,按亮了屋里的灯。
坐靠在床上的母亲这才抬起头来。
颧骨深陷,瘦骨嶙峋,两鬓早已雪白。□出来的一对手臂上布满伤痕,左脸颊还有一团未褪去的淤青。完全不是记忆中的曾经美丽的样子。

秦凌这才幽幽地道来,“妈这年来一直就是这样,现在已经是比较严重的抑郁症。受不了光亮,在黑暗的地方才安心。喜欢看流血,所以老是割自己。忍受不了光线,但是黑暗中确是最难熬的,几乎不能入眠。只有让自己痛才觉得舒服,越痛就越痛快。这都是被那个姓尤的给逼的。他以前就常打妈妈,我去拉他,他连我也打,现在我比以前高大了,他不敢打我,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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