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帝国-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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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恐怖的怪头猛摇,不知道骑着自己的这光头是不是神经病犯了!
…………
紫风有个最佳损友,名叫朱大仙。
其实他的本名不叫朱大仙,只不过实在太损了,紫风多次吃亏上当,所以连他的真名都懒得记了。朱大仙不过是这人的外号。
话说朱大仙这家伙,人长得不帅,心眼儿非常坏,天生就一无赖。像什么身高一米六,腰围也一米六,很多时候就是用来形容他这种人的。
其实紫风很想叫他侏儒,不过,被那家伙背后放冷枪拍砖头什么阴过几次后,不得不痛苦的把侏儒的称呼改为朱大仙。朱大仙的称呼,完完全全是种尊称了,和他本身的形象性格没有一丁点关系。唔,也算是此地无银,自我安慰的外号了。
朱大仙很凄惨,家里面穷得只剩钱,老爸老妈成天顾着挣钱,很少鸟他。和所有富二代、二世祖一样,这家伙就一纨绔子弟、败家子。
两人之所以会认识,并最终成为最佳损友,还得归功于大美女紫岚。
朱大仙是个好色之徒,什么‘女的分明马叉虫型、暗马叉虫型,对女人不能温柔’等等风*骚的话,紫风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可想而知他好色到什么程度,并且对女人有过深入研究,曾一度以‘两性研究专家’自居,只不过没见他研究过男性罢了。
话说这家伙见到紫岚,就像发情的公猪见到了老母猪,血红着双眼一头扑了上去,对其展开了疯狂的攻势。好几天之后,紫岚鸟都不鸟他这个败家子。
朱大仙没有放弃,他看上的女人,那就是板上钉钉子,铁打的都要上,不然他会一辈子睡不着!
第一百二十二章 朱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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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朱大仙花了十块钱找到了紫风,起初说见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对之非常崇拜之类的屁话想要交朋友,紫风同样不鸟他。
朱大仙有钱,紫风爱钱,大大咧咧从口袋里掏出几千大洋扔给他,帅哥紫风就流着口水和他成为了‘最好的哥们儿’。
有了紫风这家伙搭桥,朱大仙展开了疯狂的泡妞大计,下定决心三个小时内拿下紫岚,不然他就买块豆腐撞死,撕根苍蝇的吸管将自己插死。
誓言很恶毒,现实更恶毒,三个月之后,朱大仙痛苦的宣布自己失败了。
失败后,他就像斗败后的公鸡,不仅垂头丧气,连身上的毛都被拔得不剩几根了。
紫风知道了(其实他早就知道,不过是等着他失败的消息),又敲诈了其几千大洋后,痛数起紫岚的种种叫人发指的‘恶行’,什么虐待小动物、痛打老婆婆之类的算是开胃菜,她最拿手的,就是如何蹂躏异性,皮鞭蘸凉水、滴蜡、开膛破肚……等等等等说了她一大堆坏话,朱大仙听得直打寒颤,冷汗直流,很毅然的放弃了攻下紫岚这座变态堡垒的错误决定。
不过,两人却因此成了‘最佳损友,’以互损为乐,几年如一日,乐此不疲。
那一天,陡然知道紫风那王八蛋消失了的消息,朱大仙痛苦不堪,泪流满面的仰天长呼:“M的,那混蛋被千年老妖抓走了,老子今后的快乐要建立在谁的痛苦之上?天呐,这简直就是人生最痛苦的事儿!”
当晚,处于痛苦中的朱大仙约了所有紫风曾经泡过但没有泡成功的马子,在当地最好的三星级大酒店开了个包房,狂喝一晚,本想替紫风照顾一下他可怜的马子,谁知道不甚酒量,居然被几个恐龙妹妹灌翻,更要命的是,第二天睁开眼睛,他就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这是一颗庞大的参天古树,比《阿凡达》里面的那颗还要宏伟,而他,就躺在其上某个树洞上,身体,也真的像阿凡达,拥有尖尖的耳朵,唔,还好脸没有畸形,皮肤不是绿色,也没有长长的尾巴。
这具身体非常英俊,简直就是美的化身,英俊的代言,丑了一辈子的朱大仙,欣喜若狂。
不过,四周全是和他一样的帅哥靓女,不多久,他就审美疲劳了。
经过多方打听,朱大仙痛苦的发现,他已经不在地球了,这是一个叫天行大陆的鬼地方,交通靠走,通信靠吼,泡妞靠父母。
悲哀啊,他穿越了,传说中的灵魂穿越,而且穿越到了传说中的精灵王子的身上,并且有了个欠揍的名字——爱德华,还有一个漂亮的妹妹——艾丽莎。
话说艾丽莎是个漂亮的小妞,比传说中的美神还漂亮,朱大仙见了她,就像在沙漠里行走N年的大汉见到了水源,那种欲望差点把他撕裂,不过,他们有一层尴尬的“哥妹”身份,再渴望,他也没勇气干出勾引‘妹妹’的畜生勾当。
精灵的生命是漫长的,痛苦的过了五十年,朱大仙还是一如既往的帅。五十年,他捣鼓出了一个牛B的暗杀组织,起了个牛B的名字——天行者。他的口号是:只要有钱,国王老子也照杀。
五十年的时间,天行者日夜壮大,名声显赫,大陆上人人闻风丧胆,朱大仙窃喜不已。
前两天,朱大仙和帝国一大佬搭上了线,接了一笔大生意,杀几个躲在将军羽翼下的小毛贼。
任务太简单,报酬却很丰富,朱大仙寻思着干完这笔生意就退休休息,安心从操败家子的勾当,泡泡妞,打打灰机过点幸福的小日子,几十年积攒下来的金币,足够他挥霍几辈子了。
天行者有大批高手坐镇,几个小毛贼,朱大仙本不用亲自出手。但他刚好路过,见对方居然干掉了自己好几个低级手下,他怒了。
MD,老虎不发威,当他是病猫啊!
于是,看准了那几个小毛贼的藏身之地,他藏在茂密的灌木丛里蹲哨,天空彻底陷入黑暗后,他一股脑使出‘灭世技能’三连射‘几十伙’,有把握能将石头也射成碎片。射完后正躲在灌木丛里偷笑,背后突然蹦出个白色的大怪物差点把他吓死,好不容易避了开去,鬼叫着跑进来一人。
哼,鬼叫鬼叫的,怕别人发现不了他吗?
朱大仙冷笑着,又使了一次‘灭世技能’三连射,精灵可都是百步穿扬的好射手,看他还不死。
朱大仙做梦也没想到,一个三连射非但没把对方射死,反而引起对方愤怒,对着自己胡乱开枪!!
横飞的子弹,熟悉的枪声,他确定,对方使用的就是杀伤力巨大的枪。枪和弓箭,完全不在一个杀伤档次上,虽然他距神射手仅一步之摇,但朱大仙明白,遇到了枪,他这个神射手连毛都不算,哪里有不逃跑的道理?
他狂奔三天,对方锲而不舍的狂追三天,朱大仙差点吓破了胆。
“哇靠,不就射了你几箭吗,又没把你射死,你他M至于追这么久吗?”一头扎进传说中的迷雾森林,朱大仙彻底没力气逃跑了,扶着一颗大树呼呼直喘,对远远吊在身后骑着白色怪物的家伙大骂。
他跑得累,紫风一点也不累,见朱大仙不跑了,他也不追,骑在嘿咻背上,远远的吊着。此时听他大骂,他也不生气,咧咧嘴,笑道:“行啊,你他M让我射几枪,你要是不死,老子就不追了。”
事实上,紫风也不大确定这人是不是朱大仙,只是声音和形态真的很像,外貌却是迥然不同的。在异界‘孤独’这么就,就算这人不是朱大仙,帅哥也权当他是了。
既然是朱大仙…………
哼哼,小样儿,敢拿箭射老子,非玩死你不可!他恶毒地想。
毕竟穿越五十年了,荏苒的岁月将之前的记忆搓磨得差不多了,紫风龌龊的长相和下流的声音朱大仙看着是很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也没往那方面想,此时听到他不要脸的话,恨不得跳上去咬他两口!“放屁,你他M用的是枪,老子用的是弓箭,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射几枪?你他M好意思说?靠,有本事咱们交换一下,让老子射你几枪试试。”
换了一幅‘下流’的壳,朱大仙还是一个鸟德性,紫风很想大笑,“行啊,你过来让老子先射两枪,老子再把枪给你,让你射老子几枪。”
先让他射几枪,那自己还有命射回去吗?朱大仙脸都气绿了,大骂一声,转身继续发足狂奔,“去你MD,当老子是傻逼啊。”
紫风咧嘴一笑,一拍嘿咻中间的死人头,继续狂追,“你不傻,只是笨了点罢了。”
嘿嘿,小样儿,累不死你。
朱大仙的奇遇,帅哥自然是不知道的。他想:就不信他没看到自己,明知道是自己他还胡乱的射?紫风气啊,非要折磨死他不可。再说,这家伙,明明长得像个侏儒,此时赫然却是一个英俊潇洒的大帅哥,那种帅,隐隐有超过自己的势头,这点,自认很帅的紫风相当不爽。
迷雾森林,位于河边城市斯里兰卡以北百十公里处,绵延一片,无边无际,千里之外的帝都,俨然也在迷雾森林覆盖之内,可想而知它有多么广阔。
迷雾森林,古树参天,藤蔓横生,长年有浓雾笼罩,它就像一座巨大的迷宫,走进去了,很难走出来,迷雾森林因此得名。
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在大陆魔兽盛行的年代,这里是各种高级魔兽聚集的地带,甚至有人在此见过传说中好色的巨龙。
第一百二十三章 损友见面,分外眼红
加上常年浓雾笼罩,自古,迷雾森林便是一个死地,就算魔兽‘灭绝’了,也没有多少人愿意踏足。
原因很简单,没有魔兽了,偌大的迷雾森林除了野兽就是参天的古树,野兽没有多少利用价值,古树到处都是,没有必要为了那点没有价值的东西冒着迷路的风险来此探险,一旦在森林中迷路,是很危险的。
之所以一头扎进迷雾森林,朱大仙的目的很简单,利用熟悉其地形的优势,彻底摆脱身后不知疲惫的家伙,不过事实证明,他很失败。他靠两条腿跑,人家靠翅膀在天上飞,能摆脱得了吗?
朱大仙想得很好,本想利用迷雾森林茂密的古树阻挡那怪物的飞行,从而为自己争取宝贵的时间逃跑,但他万万没想到,那白色的怪物居然可以随意改变身体的大小,在古树林立的丛林中来回穿插,如履平地,飞得那叫一个爽,骑在其上龌龊的家伙,笑得那叫一个阴险。
又狂奔了一天,还没能甩掉对方,朱大仙彻底绝望了。跑不掉就不跑了,大不了和他拼了。有枪了不起啊,不就速度快点威力大点吗,弓箭是全环保无污染的,杀人于无形,照样弄死他!
“MD,不跑了。”实在跑不动了,朱大仙一屁股躺在地上,白眼横翻,就差口吐白沫了,大口喘息了一会儿,挥手叫道:“杀人也要给人家喘息的机会吧?老兄,你太猛了,我认输,认输。不跑了,打死不跑了。”
骑着嘿咻飞得离他近了些,见其帅得一塌糊涂的脸庞,尖尖的耳朵,蓝色的大眼睛,酷毙了的鹰勾鼻,高挑的身材,细长结实的臂膀,尤其一身紧身黑衣,将他倒三角的身材衬托得无懈可击,此时虽然脸色惨白惨白的,但明显比自己要帅那么一点点。紫风那个气就不打一处来。卖狗啊,明明是丑陋的侏儒,居然眨眼间就变得这么漂亮,还有天理吗?“朱大仙,你他M的再跑啊,只要老子愿意,随时可以在你的小白脸上开两个洞!”唔,那英俊的脸,不就是一标准的小白脸嘛。
紫风酸溜溜的想着。
其实他没那么小气——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帅,最主要的,他是气朱大仙居然没认出他来,话说虽然将头剃光了,但紫风大帅哥可是一点也没变,还是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