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述异集-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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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的,酒吧热闹起来。
人越来越多,音乐开始响起,这里变成了醉生梦死的地方,一杯美酒缓缓的流入口中,这酒,到底会有多么大的魅力呢。舞池下摇摆的灵魂们,是寂寞还是无助?明天又会怎样?以后又会怎样?在这里都不用再想起,只要一杯酒,就能这样醉生梦死下去。
是否真的有一种酒叫做醉生梦死?喝了以后可以忘掉做过的事情。
殊不知酒吧已经混入两个闲杂人等。
“你确定就是这里?”甲道。
“你不相信我?还是不相信我的阴阳眼?”乙道。
“东西准备齐没有?”甲道。
“放心,该带的我都带了。狗血、桃木剑、符纸、墨斗。”乙道。
“哼哼,你还是太年轻了哟。仅仅这些怎么够呢。”甲从布袋里提出一只公鸡,“这个备用,以备不时之需。”
“果然是有经验的大师啊,在下甘拜下风。”乙神情认真的道。
“好吧,也许充满危险,但是算不上什么,我认为我们能够排除万难的!加油!”甲最后坚定了一下信念,就和乙进入了酒吧。
“找到没有?”甲道。
但是此时乙的神情很奇怪,害怕,是的,他在害怕。
“兄弟,我看我们还是偷偷的走吧,而且要无声无息那种。”乙对甲道。
“怎么回事?”甲问道。
“进鬼窝了,到处乌烟瘴气,而且这里有八成都非人……”乙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声音颤抖起来。
“哼哼,看来有入侵者啊。”洛离冷笑道,“吓吓他们怎样呢?”
“入侵者?”丁初一不解,因为他在这个酒吧是完全混乱的,灵摆也测不出什么来。
洛离笑嘻嘻的指了指混入酒吧全副武装的两人:“这样算不算入侵?”
洛离穿过人墙,缓慢的走到那两个入侵者前面,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微笑着看着他们,但是这种微笑并不是善意的,仿佛眼前的两个人仿佛是猎物。
这是两个极年轻的人,不过此时他们却是狼狈的,满头大汗,全副武装,背着桃木剑,挂着墨斗,还提着一个布袋,布袋里面偶尔会传来几声鸡叫,这样看上去相当的滑稽可笑。
迷藏抽完了最后一支烟,看看空空的烟壳,皱了皱眉头。于是他走到洛离身边,“洛离,没烟了。要一包。”
这时乙青年看着迷藏瞪大了眼睛:“好可怕的邪气,抄家伙。”
甲立刻跌跌撞撞的开始拔桃木剑,只是绳子好像跟他作对似的,缠住了。
“狗血狗血。”乙叫道。
甲从口袋里拿出一瓶红色的液体,打开瓶盖朝迷藏泼过来。
“小心啊。”丁初一在远处叫起来,顿时整个酒吧乱成一团,跑的跑,散的散。
迷藏皱了皱眉,他可不想让自己的衬衣沾上污渍,不过甲青年的速度很快,液体已经泼过来了,只见迷藏退了一步,然后迅速在空中画了一道符,空气中形成了一道红色的痕迹,狗血全部被这道符吸收了。
狗血全部悬浮在空中,两个青年已经目瞪口呆。
“出。”洛离突然指着符,这时符吸收的狗血又喷向了那两个青年,“我这地方很干净的。”洛离拍了拍手,很满意的笑了。
两个青年躲闪不及,狗血全部喷在了他们脸上,这时,布袋里面的公鸡跳了出来,顿时鸡毛乱飞,一片混乱。
虽然被淋了一身的狗血,但是两个青年的眼睛却放着光,突然跪倒在地,向着迷藏道:“大师,收我们做徒弟吧。”
此刻丁初一眼中都是问号,很多很多问号。
“这是失传已久的画符方法,不需要黄纸也不需要朱砂。”甲青年崇拜的看着迷藏。
“这有什么,我还看他用过没有画符的黄纸呢。”丁初一嗤之以鼻。
“对了,你们是什么人?”丁初一问道。
“张三。”甲青年道。
“李四。”乙青年道。
“我们是捉鬼二人组。”张三和李四一起说道,配合完美。
“切……”整个酒吧的人全部嗤之以鼻。
“好土的组合名。”洛离鄙视的看着他们。
“师父,收我们为徒吧。”两人对迷藏道。
迷藏并没有说话,只是翻了下白眼,走出了酒吧门。
“师父,不要走。”张三、李四想要追出去。
“等等……”洛离说道。
“什么?”两人不解。
“酒吧毁坏赔偿费。”洛离伸出了手。
“啊?我们没有钱。”
、残忆
又是一个夜晚,无月无星,黑暗得叫人觉得压迫,呼吸仿佛也变得有些急促起来。这样的夜晚总是叫人觉得危险,不过又有些神秘莫测。
洛离的酒吧,一个神秘的地方,混沌而模糊,这是一个任何人或者说是任何物体都能够来的地方,这里没有界限,是一个模糊的边界,而迷茫的人们总会被驱使一般来到这里,仿佛被什么吸引着。或是迷茫,或是买醉,或是有所目的,总之对某些人来说这里确实是一个好地方。
沐影是这里的常客,一只狐狸,也就是被丁初一破坏过好事的狐狸。不可否认,他是一只好看的狐狸。他有一头黑色的长发,很少有男人长发会这么俊俏,嘴边总是似有似无的微笑但是极媚,有一双含情脉脉的狐狸眼,透着柔媚,仿佛随时都在勾引着任何人。此刻,他已经吸完了某个可怜人的阳气,满面春风而餍足的坐在吧台前养神。
“可以给我一杯你调的‘SUNSETCOOLER’吗?”沐影对洛离说,他笑的妩媚,眼神有些羞怯,很少看到他这样的表情。
洛离穿着一件柔软的蓝色短上衣,双排金色纽扣,袖口是金色丝线的花朵刺绣,领口滚着宝石镶嵌的银边,这家伙今天换了三套衣服了,他调了一杯酒递给沐影,并没有抬头,仿佛很认真,调完酒以后又继续擦他的宝贝杯子去了。
“没有迷藏在的日子真不错,但是又觉得少些什么,真是一种令人纠结的情绪啊。”洛离道。
“小离,小离。那个,我也要‘SUNSETCOOLER’。”丁初一不甘寂寞的喊起来,被沐影瞪了一眼,沐影对丁初一一直没什么好感。
SUNSETCOOLER,如它的名字一般,日落,微黄而寒冷。
不远处坐着的一个人引起了丁初一的注意。
他也是寒冷的,穿着厚厚的风衣,甚至寒冷到包裹住了自己的头颈,这样的人在酒吧并不常见。细看之下是一个不难看的男人,但是脸惨白的吓人,灰色的眼瞳,毫无生气,迷茫而无助,仿佛在寻找着什么。
丁初一走了过去,端着洛离调的酒,越过喧闹的人群。他喜欢交朋友,各种各样的朋友。
丁初一对男人道:“一个人?”
男人看了看丁初一愣了一下,点点头。
丁初一道:“好像你有心事?”
男人道:“有心事也许是一种幸福的事情,我现在的烦恼是我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怎么想都想不起来。”
丁初一问道:“那么,你,还记得自己的名字吗?”
男人道:“李研墨。”
丁初一道:“既然能够记住名字,那么一定能够想起重要的事情的。”
李研墨道:“希望吧,这是一种迷茫的感觉,不知不觉我就走进了这个酒吧,也许在这里面能够找到记忆也不一定。”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市,城市中有那么多的酒吧,而你却偏偏走进了我的,也许是一种缘分呢,也许有人能帮你。”洛离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
“小离,谁能帮他呀?”丁初一不解的看着洛离。
“你。”洛离肯定的说。
“我?”丁初一不解。
“相信自己,你能行的。”洛离捋了捋额前的头发,没有再说话。
“忘记了重要的事情……”丁初一陷入沉思。
“要想起来,很简单,小丁,我们可以使用催眠术啊。”捉鬼二人组闪亮登场,有时候真佩服他们无敌的想象力。
“张三啊、李四啊,能不能有点建设性啊,这里没有人会催眠术啊。”丁初一摸摸头,感觉很疼。
“我会。”沐影笑吟吟的走过来,这人出马准没有好事!他看着丁初一的灵摆,“只是,东西能借我一用吗?”
丁初一解下灵摆交给沐影,但是眼神却是十分的不信任,他真会催眠术?
“呵呵,催眠术是我们狐狸最拿手的啊,你,不知道吗?”沐影拿着灵摆吊在李研墨眼前,灵摆左右摇摆起来,李研墨神情慢慢的舒缓下来。
沐影道:“三世罪障悉消尽,三生决定入正位。”
又道:“有一个你遗忘的,重要的东西,这个东西就在你大脑的深处。你一直在找,找啊找啊,终于找到了,你能跟我说你看到的是什么吗?”
李研墨闭上眼,神情痛苦,冷汗直冒:“一枚戒指,丢了。”
“什么样的戒指呢?”
“玫瑰花形的戒指……镶嵌着一颗红色宝石……背面……背面有一个名字。”
“什么名字?”
“不记得了。”
“怎么丢的。”
“一个男人……很暗……左边眉毛上有一道……一道疤痕。”李研墨痛苦起来,然后倒下。
沐影皱了皱眉头,转身对丁初一道:“目前只知道这么多了,现在的关键是找到左边眉毛上有刀疤的人。”
“这个简单。”丁初一抄起李研墨就奔出了酒吧。
“喂……”沐影叹了口气。
“那个……小三啊,我有个疑问。”李四说道。
“什么?”张三问。
“这个人好像没有灵魂,为何?”李四对自己的阴阳眼一直很有自信。
“是死人。”洛离笑道,然后继续擦杯子。
“啊?”捉鬼二人组震惊。
“告诉我那个男人在哪里?”丁初一对自己的占卜能力很有信心,他拿出灵摆想着那个刀疤男的形象,灵摆剧烈的摆动起来,然后变成了规律的一个指向。
南边,丁初一拉着李研墨,往南奔去。
往南走,是一个阴暗潮湿的地方,积聚着很多杀人越货之徒,如果没估计错,李研墨的戒指一定是被刀疤男夺了,然后李研墨被重创失忆。
经过很长时间的追捕,丁初一终于见到了刀疤男。是一个看起来满脸横肉的男人,可怕的刀疤在他左眉毛上,变得更加的凶恶起来,他看到了丁初一和李研墨,挑了挑眉,有些不可置信。
刀疤男对李研墨道:“想不到你命挺大。”他发现这个男人拿着的红宝石戒指,在他看来戒指就是钞票而已,于是他给了这个男人一刀,抢走了戒指,而这个男人现在居然还能站在这里。
丁初一道:“你好像欠人家什么东西。”
刀疤男道:“已经到我兜里的东西,没理由我再拿出来,我可没这个习惯。”
“那我就要你倒吐出来。”丁初一道。
“得看你有没有本事。”刀疤男并不怕丁初一,他在这个城市混了很多年,什么都不怕,只要有胆量,没有什么办不到的。
刀疤男从裤腰拔出了匕首,一把很锈的匕首,上面还有未干涸的红色血液,也许这把刀杀过很多人,也许也有李研墨的血液。丁初一并没有动,就这样站着,也许站着也是一种很好的防守。
刀疤男朝丁初一扑了过来,他速度很快,长期的亡命生涯,他学会了快狠准,只有这样才能够生存。他的匕首插到了丁初一的身上,但是丁初一还是没有动,刀疤男笑了起来,不过很快他没有笑了表情甚至比哭更加难看,因为丁初一身上没有流出血液。
“发现了吗,你戳到的只是一个幻象而已。”刀疤男身后传来丁初一的声音,而匕首那端的丁初一不见了,只剩下风中飘荡的一张“隐者”,此刻他已经没有还手之力了,因为一击即中,如果不中,只能是砧板上的鱼肉而已,弱肉强食,一直是这个世界的规律。
“是这只戒指吗?”丁初一拿着那个玫瑰花样的红宝石戒指给李研墨。
“是的,就是它。”李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