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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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前想后,心潮澎湃,杜度终于陪出了笑脸儿:“朱副将不要胡说,你的步枪和炸弹,本将信了,可是,你也不能因此乱说。来人,送朱副将休息去,好生招待!”
毛仲看着他的脸:“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将我留在这里当人质?”
杜度被他戳破了小算盘,只能冷笑。
“但愿你们明国的将军们,还不那么愚蠢。本将知道,步枪军是你一手拉扯起来的,有你在,本将和济南城池,就不会有任何危险。”
“你拒绝投降?没用的。”毛仲冷嘲热讽:“虽然我与步枪军有不解的渊源,可是,现在的各军,由京城来的陈尚书亲自统领,并不在乎我一小小的副将得失。甚至,为了压抑本将的功勋,无论关宁军,京军,都巴不得将我整得一根毛儿也不剩下呢。再说,本将也是奉皇上的口喻行事儿。就是不愿意也不行。大明官军,并不会因为我在这里就不敢攻城,哦,顺便说一声,旅顺军工场,又制作了超级大炮,比红衣大炮厉害十倍,估计这时候,正在路上运来,距离济南城也不过两三天的路程,如果将军既不投降也不逃跑的话,估计那些炮弹,哦,忘记了告诉你,每一颗炮弹的威力,都比我刚才扔出的炸弹强上十倍。射程是2000米以上,就是四里远,炮弹是空心装药的,又称为开花炮弹。我算算,这济南城里的五六万清兵,随便开上几百炮,也就打得精光了。”
“我不信!”
“你不信的事情多了!”
场面上,陷入了空前未有的尴尬,毛仲的话,让所有的清军将领都绿了脸色,要真是以昨天战斗的情况,只须两天,全部清军就能被人家灭得干干净净。
杜度领着将官们走了,临走时,示意将毛仲捆绑起来,无论如何,他都要稳定心神,绝对不能相信毛仲的话,否则,一切都将不可收拾。来到了一处军营,杜度骑上战马,奋力朝着城头冲去,济南城宽阔的斜道使之轻易就登了上去,只见城头上清兵林立,正在紧张地观察警戒着。
一望无际的旷野上,村落处处,却寂寞无声。一群群乌鸦狂欢地疾驰树林间,剥啄着横七竖八的尸体。
“我们该怎么办?”
杜度犹豫不决。
入夜时分,杜度带领各将官聚集了,决定在夜间三更时,全军突然出击,向黄河北岸撤离,然后沿着来路,用最快速度撤向关外。杜度下令,将所有掠夺的金银财物,美人布帛,尽数抛弃,甚至士兵的物资,也只准携带刀枪箭弩,六日干粮而已。
杜度的决定,让所有的清将都大吃一惊。
“金银财物,美人布帛都不要了?”几个军官质疑。
“你想活命的话!”杜度勃然大怒。
入夜以后,毛仲听到了城内纷纷扬扬的喧嚣之声,感觉清军就要出逃了。于是,奋力地挣扎。其实,就算清军夜间不逃,他也准备行动了。
那些捆绑的绳索,在他的扭动之下,轻易被旋开了,于是,在房屋的门口的一名看守遭殃,被一匹大猫扭断了脖子。
换了清兵的衣服,甚至人家的大辫子,都被他收割了系在脑后,大摇大摆地往后前走,一路上,他先后抓获了三个舌头,审讯完之后,都将之格杀。
中军帐外,数名将领已经上了马,数百名亲兵,也在马上等待,不知道大军的统帅杜度,什么时候出来。
火把,在士兵的手中毕毕剥剥地燃烧着,照亮了他们焦灼的脸。
忽然,从帐中飞出了一朵火星,接着,一朵朵,一群群,小火星变成了大火苗儿,帐篷之中,烈火骤然之间,熊熊燃烧。
“将军!将军!”
“王爷?王爷?”
亲兵们稍一愣神,就拼命地朝着里面冲去。
帐中,杜度已经被杀,地上,鲜血飞溅,失去了脑袋的尸体,还散发着徐徐的温热。
“毛仲到此一游。”在地上,清军的火光,和燃烧的大火,辉映着杜度尸体旁边用鲜血书写的几个生硬简单的汉字。
一章,夫妻双双把家还
清军潮水一样逃出济南城,黑色的烟柱因为缭绕的火舌在各处渐渐升腾起来,而被照耀得分明,灼热的气lang一股股涌动,喧闹声中,满天的星光灿烂,寂寞辽远。
毛仲悄悄地隐蔽在城池西面的城楼上,欣赏着崩溃的清军洪流,现在,他可以轻松了,骄傲了。
杜度被杀,是他迫不得已的选择,他潜入军营,想胁迫杜度率军投降,无奈这家伙相当顽固,只有动刀子,这不是上策,混乱的清军数万人,就是一大群蝗虫,指不定会在逃跑途中干出什么事情来。严格地说,他冒着这么大风险的努力,全然归于失败。
有些沮丧的毛仲一直看着城下的敌人在惊慌失措地逃跑,因为暗夜的冲撞,清军自相矛盾,践踏,甚至为争抢出路而大打出手。在逃跑的过程中,清军越来越混乱。曾经的精兵强将,已经瓦解了任何斗志,成为一群没有任何理性的野兽。
将城上的一些砖石揭开,很随意地往城外投过去,顿时,冲动的清军队伍里响起了一阵阵惊呼声,咒骂声,哭喊声,堪比河边的鸭子。
算了,让这些人逃吧,他们不会逃多远的。
毛仲干脆倚靠着城楼,睡着了。身上,披着随意缴获来的厚厚的毡毯,身下也是。十分舒服,毛仲还做了几个好梦,梦见了好多人,其中,自然也有很猛烈的暧昧情节,当他将某个美女做了无数次之后,疲惫地拉起来时,骤然发现,她是冰梅。
“你知道你刚才做了什么?”冰梅义愤填膺地质问。
“没有做什么。”毛仲虚伪地掩饰。
啪,一个大耳瓜子盖在他的脸上了。
醒来以后,毛仲还感觉脸上生疼。
为什么是她?难道自己骨子里对她有企图?还是妻不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男人啊,天生的就是贱骨头,怎么也不能满足的。
咒骂着自己的无耻,他跳起来,一摸下面,湿漉漉,粘呼呼的,好多天不见大小老婆了,不,前天刚见过她们,见了见了,连番血战,哪里有功夫水火交融?结果,引得心中谗虫大起。
天亮了。
毛仲下得城墙,发现在城门洞里,有不少的清军尸体,甚至在城内的数百米范围内,也由不得少尸体,有的重伤士兵,还在低吟,而步出城门往外走,让他吓了一跳。只见护城河的一段,已经被清军的人马填满了,伸向远方的大路上,也遗弃着不少的尸体,多的地方,甚至是一大堆,一数,能有七八十号人。
城外的野地里,游荡着几匹无主的战马,凄凉地,孤独地甩动长鬣,在雪地里翻着枯草吃。他试图去逮,那些战马立刻惊慌地撒腿狂奔,逃之夭夭。
“你,过来!”一个声音,把他吓了一跳,毛仲看时,一名清兵半躺在地上,用箭弩威胁着他。
“你要干什么?”毛仲问。
“我要你过来!”清兵并不认识毛仲,只觉得这个人蹊跷。
毛仲走过去。
谁知道,这家伙在二十米的范围内,突然发力,将长箭射向毛仲。
“老子杀了你!”
绝望的清军伤兵,泛滥着野兽般的凶恶眼光。
毛仲赶紧躲避,并且,下意识地用手一抓。
那名清兵惊奇地发现,他射出的箭,居然被这名来历蹊跷的汉子一把抓到了手里!
“啊呀!”清兵吓蒙了。
毛仲一步步逼迫上前,用长箭对准了士兵摇晃着。终于,那兵的脑袋猛然一挫,昏死过去。
在济南城内外,除了尸体就是垂死的伤兵,再无一个劲敌威胁了。
毛仲回到城内,在街道的一角,发现了几匹无主的战马,于是,翻身骑上一匹,在城中横冲直撞,寻找着,巡视着。
短短的一千米路程,他发现了至少三百名清军尸体,周围散乱着刀枪箭等,从其呈现出来的姿态看,都是昨夜里互相冲撞践踏造成的,有的姿态相当惨烈。转过弯儿,他发现街道其实还长着。
城中的寻找,使他发现了一条长街,罕见地清洁,因为听到人声,他撞开了一个院落,发现有汉装的女子数十人。
都是年轻女子,清军在城中和城外村落掳掠来的,在她们的引导下,毛仲打开了一个个院落,这儿的院落和房屋相当不错,应该是济南的富豪区,鳞次栉比,但是,富豪们的消金窟温柔乡,竟然是满清军拘禁美人儿,肆意作乐的地方。
长街的两旁院落都被打开,毛仲解救了成群结队的妇女,过程中,这些女子对毛仲感恩戴德,顶礼膜拜,又积极地行动,将其他妇女解救。
数量当在上万人吧?
毛仲十分震惊,也觉得侥幸。清军在撤退之时,如果将之带走,或者干脆一杀了之,那该是多么大的悲剧惨案,这些济南的精华,多么难得。
听说毛仲是辽东军的将领,济南城的妇女们在惊异片刻之后,立刻欢呼起来,她们很激动地说,辽东军铁骑铜铳大破皇太极的事情,人人皆知。现在,辽东军来济南拯救她们了,大明也就有救了。
“走吧,到前面去,找些靼子的兵器,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毛仲鼓励妇女:“靼子已经失败逃窜,济南城里就剩下你们,坚强一点儿,未来的母亲们!我们先武装自己,恢复城市的秩序。”
这些妇女们得到了两千多件兵器,一百多匹战马,兵器还能勉强使用,战马则白白地lang费,上万人,将城市的街道占领,恢复了城墙的警戒,把守了城门,当毛仲看到这些女子全是三寸金莲小脚板儿,走起路来三摇两晃的优美姿态,不禁摇头。
也许是清军胆战心惊,急于逃命,才没有顾得上杀害那些妇女,或者是杜度担心进一步刺激明军的报复心,留下这些妇女作诱饵,迟缓他们的追捕。可惜,杜度已经死了,无从考证。
毛仲单骑来到了章丘,城中的大军正警惕万分地窥探着他。数十骑兵立刻从城中冲出来迎接。曹变蛟面露愧色:“朱兄弟不见踪影,是愚兄强令各军坚守城池,不得妄动的。”
毛仲轻松一笑:“这就对了,千万不要学我,哪里还有一点儿大将风度?不过,我就这野性,改不了了。”
“我就知道以朱兄弟的身手,可以单人独骑,纵横天下!”曹变蛟由衷地称赞。
听说济南城的清军已经奔逃,自相践踏,死伤两千余人,章丘城中一片震惊。
“这是真的吗?”谁敢相信?可是,谁敢怀疑朱总兵的话?随即,城中山呼海啸般地欢腾。
“那快追呀,追吧!再不赶紧追,那些家伙四条腿跑起来,快得很,”许多军官都建议。
毛仲以为,很难追得上,清军不要命地逃跑,又都是骑兵,早早行动了八九个小时,谈话何容易。于是,做个顺水人情:“曹将军,曹大哥,你带领全军追击吧。一定要小心清军突然反扑。同时,多派人手,和其他各军联络。使众军一起围追堵截,”
“兄弟,你呢?”曹变蛟很惊奇。
“我太疲劳了。在这城中歇息,静候大哥的佳音。”
“好!为兄这就去了!兄弟单刀赴敌营的勇壮,言动千军的辩才,袭斩杜度的战功,就是千古名将,也未必做得出来,既然你把这追杀残敌的事情托付给我,我就一定做到底!”曹变蛟绝对是个猛人,立刻点起人马,总七千之众,尽为铮铮铁骑,人欢马叫,朝着济南城的方向奔驰。
毛仲只率领陈香雪,香桂,夫妻三人,就要起程。
“夫君,你怎么不去追赶靼子兵?难道不稀罕功劳吗?”香雪依然铠甲英武,小巧玲珑,匀称的身材,雪白的皮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