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喂,你们上来!”一个清军忽然大叫道。他的汉话说得相当糟糕。
明军派遣了的前哨,逼近了城墙,让毛仲感到惊奇的是,经过了博安寨子教育的明军士兵,气势和精神居然真的焕然一新。看来,官兵们对自己都很爱戴啊,自己的喜好就成为他们努力的目标,自己喜欢勇士,官兵们都争先恐后了。好。
“投降。城上的清军立刻投降,我们将军,就是堂堂正正的,大名鼎鼎的国姓爷,朱国栋将军,是大明的二品副将,东江镇的副总兵!知道了吧?哈哈哈,就是我们的朱将爷,统领一千五百铁骑,横扫了沈阳抚顺,击败尔国十万大军,将你们靼子兵的大老爷皇太极给弄死的!你们的破皇帝都死了,你们这些残渣余孽还蹦达什么?还不早早投降了?听劝的有饭吃,服软的有命活!老子是大明天军,希望你们悬崖勒马,早日改恶从善!”
城上的清军突然一阵议论,然后,迅速地消失了,接着,那名清兵又喊:“知道了,原来是大明的朱总兵到了,哈哈,知道了,不过,我们辽中城里,现在只有三百老弱病残,十来门红衣大炮,自然不能打仗了,但是,我们也不能投降,我们是大金的勇士!宁肯在城中战死!你们就攻城吧!”
攻城是自然的,碰到辽中这样的大城不取,说不过去,毛仲的意思,西进寻找敌人的主力,歼灭其一部,削弱敌人,攻城才能歼敌嘛,不过,他忽然感到了担心,三百人?不可能吧?前面一座小小的寨子就有六百余兵呢!
正在这时,辽中的南门打开了,几名清兵在城上呼喊:“门已经打开,明国人想要决战,尽可进来!”
“进去就进去!”明军的士气,非常高昂,立马就要冲,给王海生拦截了:“将军,靼子这样,不对劲吧?”
“是啊!”就是普通的士兵,都觉得蹊跷。
毛仲也感到了问题所在,清军一再示弱,可是,既然城中有非常少见的红衣大炮,一定说明,这里的清军肯定是大部队建制,要不,那城上的旗帜,也不会那么多了。难道是空城计?不,不可能,不能冒那样的风险。是不是清军在城中已经布置好了陷阱?
毛仲最讨厌的就是骑兵快速冲击的力量,被消耗在乱七八糟的街头巷尾。如果清军在城中街道构造陷阱,大挖沟壑,骑兵的威胁非常之大。所以,掂量一会儿,他果断地下令,“撤退!”
“为什么?”官兵大为惊奇。
“小心中敌奸计!再说,区区三百人马,也不值得我们杀啊。”
“对对对!”
明军放弃了攻城,转而绕道而行,在过程中,极为小心,惟恐遭到了清军的袭击。
过辽中,逼新民屯,明军直取沈阳方向,不过,才走了二十余里,在问路的时候,碰见了几个热心的汉人,因为明军一来,将靼子庄园的主家惊逃,沦为奴隶的汉族百姓,可以轻松几天了,一听说他们就是王师,汉族百姓惊喜万分。在他们的引导下,将隐藏起来的靼子主人捉了,百姓们一见,分外痛恨,打得他七荤八素,这家伙为保性命,提供了一个关键的信息:“将军爷啊,赶紧走吧,这里的大金,不,大清,不,我们的兵还很多呢!你们是打不了的!”
兵很多?集中在这一带?明军官兵见软蛋好弄,一番恐吓,竟然得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消息。这个叫做栋鄂的满族人,原是一名皇庄的三等管家,多罗郡王杰书的包衣奴才,偶尔去郡王府办事,才知道了一些情况,清军在明军掠夺焚烧以后的沈阳无法立足,干脆将都城搬迁回了赫图阿拉,但是,决意报复明国,其中,代善一路,是为清军主力,将注意力转向了实力强悍,但是,全是普通兵器的锦州等地的关宁军,决心袭击之,烧杀之,清军精锐,勾结了旗下的蒙古八旗军十数万,已经集结,一部南下锦州,一部尚留在沙岭一带。
“辽中呢?有多少兵马?”
“不知道,”
“不说就杀了你!”
“不多,不多,”
“你们的多罗郡王杰书呢?”
“正在辽中城里吧?”
“哼,你小子,是不是*痒了,想跳出来飞几圈儿?说实话!嗯?”秦铁汉的界腕尖刀,在那家伙的裆里比划着。
“这是真的,真的,多罗郡王就在辽中城里,可是,他们的兵不多,顶多也就二三百。”
明军官兵,一个个瞪大了眼睛,毛仲忽然醒悟,难怪在博安寨烧敌的时候,整整几个小时,辽中城的敌人怎么不增援呢:“胡说八道!”
八十六章,大破蒙古八旗
“真的,将军爷,诸位大明的好汉爷,这千真万确!郡王爷只带了二百亲兵,去蒙古调集军马,现在的沙岭一带,就是刚赶来的蒙古科尔沁的一个万人队,郡王爷先走,等到了青堆子,在那里才聚齐,然后过盘锦向锦州。”
“你小子活腻歪了!”几把明军的军刀,继续威胁。
那奴才噗跪下,做揖磕头如捣蒜:“爷,这是真的,我是王爷的家人,和大管家遏西隆是酒肉朋友,从他那里传出来的话儿,绝对没有错儿!”
盘问了一会儿,毛仲令军士骑上战马:“走,继续北进!”
“将军,我们不去追什么郡王杰书?”王海生等很奇怪。
“杰书这个老狐狸,连空城计都使得出,你觉得,他们还有可能待在那儿等我们去捉吗?”毛仲一笑:“当然,也许这家伙还真敢,不过,我想,也许,这个狡猾的多罗郡王,应该到蒙古军中的路上,绕道而行,比我们慢一些,所以,我们的任务是,赶在杰书等人之前,先偷袭蒙古万人队,将之击溃!”
“好啊,上马!上马,”
“有仗打了!”
“为什么不截击杰书呢?”牛雷提议。
是个好主意,问题是,满洲军更熟悉地形,很难起到效果,明军官兵,飞快赶路,但是,才前进十里,就遭遇了蒙古军的大队人马。lang潮一样的蒙古军,席卷而来,铺天盖地,也不知道有多少,从其前进的警戒阵势来看,显然已经有防备,呈现的不是行军队形,而是战斗队列。
青一色的骑兵,身穿铠甲的军官在旗帜的簇拥下,顾盼自雄,井然有序的士兵,一队队一列列,向前开进,许多士兵手持弓弩,时刻准备射击。
明军发现了问题,时间在下午三时左右,天色更阴沉了,浓厚的云层覆盖下,风小得多了,有士兵的脸上一阵麻凉,不禁说:“要下雪了吧?”
西班牙望远镜子里,蒙古军的气势非常磅礴,让明军见了,为之倾倒:“妈呀,这么多,”
从形势看,蒙古军显然是找上门来决战的,而且,大致知道明军的位置,这让毛仲非常困惑,见他苦恼,牛雷嘻嘻一笑:“将军,清兵那个王爷,养有鸽子吧?飞鸽传书很快的!”
对,清军中素来有飞鸟传书的习惯,来补充六百加急和八百里加急等马力渠道,想想杰书的空城计,毛仲相信了。
“准备战斗。”
陌生的蒙古军,让毛仲既兴奋,又震惊,这是第一次和蒙古军交手,虽然此时的他们,已经不复老祖宗黄金家族统帅下的光荣,可是,身材魁梧高大,健壮的蒙古军,绝对是劲敌,否则,满清自努尔哈赤起事叛乱以来,也不会以恩德对之妥协,以婚姻来联系。清朝一脉,实际上是满族和蒙古族的权贵联合执政,满族男人主外,蒙古族女人主内。就这样,还不能抚平蒙古人心中的英雄梦想,漠西蒙古准葛尔诸部屡次起兵,甚至逼近距离北京七百里的乌兰布通。
千人的明军骑兵,对付万人以上的蒙古科尔沁兵,胜负难测。所以,毛仲采取了严阵以待,以守为攻的策略,下令全军,暂时撤退五百多米,以一大片松树林为依托,前面以一道浅沟为阻碍,布置了弓弩,步枪等。
蒙古军的领队大将并非一人,而是诸部的联合,数名将领,他们果然是得到了杰书的飞鸟传书,一听说前面就有数量不多的明军骑兵,蒙古军大喜,好勇斗狠的性格,使他们急急忙忙往前赶,一见明军的影子,也不讲任何战术,四下里分散开来,朝着前面兜捕,虚虚的队伍,将明军整个儿笼住。
蒙古军将领得意洋洋,吩咐官兵向前逐渐收拢包围,一群群的弓弩手,剑拔弩张,准备随时随地开杀,在他们看来,乱箭将明军统统射死,不费一刀一枪,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一个蒙古军佐领捋着典型的八字须:“勇士们,我们比一比,看谁射的汉鸭更多。”
“是黄羊!”
“对,今天就是打猎!太有意思了!”
“呀,明国人胆子不小嘛,我们包围成这样子,他们还不逃呢!”
“嘻嘻,逃?往哪里啊?”
蒙古军确信敌人已经成为囊中之物,可以瓮中捉鳖了,于是,队伍越来越密集,许多将领觉得,还是采用最古老也最有效的蒙古草原上的战术,先以箭弩覆盖,然后马刀砍杀,这样才过瘾。
距离还有四百米,蒙古人骑在马上,慢悠悠地前进,非常悠闲非常享受,那眼睛里闪烁着幸福的光芒,好象已经将这些战果捞到手里了。
“开始射击吧!”
毛仲瞄准了一个敌人,那该是一名军官,明军有限的子弹,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才用。
砰砰砰。乱枪稀疏,明军官兵都瞄准各自的目标攻击了。
步枪只有一百三十余杆,每人射三弹,然后观察情况。
蒙古军停滞了前进,在阵地前,是乱七八糟的伤亡士兵,战马等,好些蒙古军去救助伤亡者,莫名其妙地惊恐起来。
这么远的距离,明军的火器就能够造成这样严重的伤害,让前锋的蒙古军非常诧异。这是前所未有的情况,而且,蒙古军死的,多数都是小头目。
四百米的距离,蒙古军尚未发动攻势,未发一箭,就遭到如此损失,许多官兵,议论纷纷。
毛仲将部队集结成团,基本上又有左右前后的四面,然后派遣了一个小队北上挑战,以步枪十杆为主力,对敌人的队列,进行了再次打击。
果然,在议论犹豫了一刻钟以后,蒙古军被激怒了,就在北面的方向,一大群骑兵慢悠悠地整理,然后,突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呼喊声,朝着明军冲锋过来。
明军撤退,守在沟壑旁边,准备好一切火器等。
数分钟以后,蒙古军的大队,直前冲锋,眼看就要踏上了明军跟前数十米,毛仲下令手榴弹伺候。
前面的明军,不过一百余人,每人有机会扔的手榴弹,不过三两颗,但是,威力之大,震撼之强,远远超出了想象。
蒙古军骑兵,顿时人仰马翻,混乱一片。
毛仲看看时机非常之好,立刻纵马狂呼:“杀!”
其实,有很多明军的手榴弹是lang费掉了,因为着急不是,没有投那么远,但是,那种爆炸的威力,让从未阅历的蒙古军胆战心惊,让那些蒙古马呼一声就疯了。虽然直接被炸死炸伤的蒙古兵,不过三二百人,可是,前面所有的蒙古军,千人之多的大队,全部乱了起来。战马四下里乱冲,互相践踏,冲撞,许多人马被踩倒,撞倒,成为新的牺牲。
明军一听毛仲的号令,就奋不顾身地奔驰而出,蒙古军也不过如此!小朋友的干活儿,两坷垃就砸蒙了,哈哈,大家在博安寨子,都知道毛仲喜欢勇士,于是,人人争先恐后,都要当英雄。
前沿的明军一百多人,加上其余的明军一部三百人,不过小半的明军,向前疯狂压来,因为蒙古军推进的距离如此之近,也是明军不费吹灰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