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病号伤不起-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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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下马车,巧儿就来汇报:“小姐,秦公子和白公子来了。”停了一下道,“他们好像还带了一个病人来。据说,是白公子的大哥。”
她瞧那人惨白的脸色和额头不断冒出的汗珠,就觉得这人肯定病了,而且还病得不清。
“看来,白玉堂把他哥哥劝服了。我们去看看吧。”李随云对李卫笑道。
到了客厅,李随云同他们打了个招呼,就不由看向白玉堂的大哥。比起前次见面,这人显得更消廋了,廋得颧骨都凸出了。
“李小——姐,我——们又见——面了。”白大哥强撑着睁开眼,勉力给她打个招呼,声音很沙哑无力。
“他有多久没休息好了。”李随云指着他那特严重的黑眼圈问白玉堂。
白玉堂低声道:“大概有半个月了吧。每次雨季来时,大哥的腿就酸疼得厉害。如今,这还算是好的了。”
“哦,那以往雨季他伤痛发作时,你们一般如何处理?”李随云认真问。
“只能给他吃止痛药丸。但是,那个不治本,长期服用,对身体的危害很大。”
“他发作时的症状是怎样的?”
。。。。。。。。
李随云详细问了病情后,又仔细看了看白大哥的脸色和舌苔,心中有了一些猜测,深吸一口气,静下心来帮他切脉,并吩咐巧儿记录病情。
然后,她惊喜地发现自己这次切脉和以往完全不同了,似乎病人体内任何微小变化都瞒不过她。
这种感觉太美妙了!这是一种能掌控一切,洞察秋毫的感觉啊!!
她激动得失去冷静,一下离开了那种玄妙境界。她只能再深吸一口气,定下心来,再继续切脉。
白玉堂见状却误会了,脸色一下刷白了。他也知道大哥的情况很棘手,要不京城的名医怎会束手无策呢?若是,随云也——
秦欢拍了拍他肩膀,给他无声的支持。按照随云所说,除非动手切开白大哥的腿,取出里面残留的铁粒,要不他这病症永远无法治好。
以往,那些在战场上受伤面积过大的人,往往不是因为血液流光而死,而是因为伤口发炎流脓而死。那些铁粒已经那么深入了,就在白大哥腿骨附近。真要取出来,那该开多长多深的口子啊?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啊?
这事,李随云放下手来,指着白大哥大腿一处道:“这里有一颗铁粒,三尖形,大概有这么大。”用手比划着,描述一番。一旁的巧儿立即把她的话,一句不漏记在纸上。
“你怎么知道的?”白大哥惊诧极了。
这位将军的千金才号了多久的脉啊,竟得出了和京城名医同样的结论啊!更令人难以相信的是,她说得比那些名医还要详细。
她这是碰巧呢,还是真的医术如神啊?
而懂行的秦欢已经听得瞠目结舌,呆若木鸡了。过了一会儿,他稍微镇定下来,不由望向白玉堂,却见他跟自己一样震惊,回不过神来。
这是如何厉害的号脉功力啊?
他们之所以感到如此不可思议,因为,他们都无法通过号脉,判断出铁粒的准确位置,只能大概估计一下位置。更别说,如随云这样,好像能透过皮肉,直接看到那铁粒一样。
李卫瞧着这三人被小姐医术震得失魂落魄的样子,心中不由大乐,又忍不住为小姐骄傲。他的小姐就是这样厉害啊!
而李随云此时已经完全进入医生状态了,除了病人,根本看不到其他状况。她又指着白大哥大腿另一处道,“这里也有一颗铁粒,大概呈圆形。”简要形容了一下尺寸。
又说对了!白大哥这下真无语了,再无法质疑她的医术了,也首次对这次治疗生起了信心。
李随云突然伸出右手食指突,按在他大腿某处,立刻引起他一声尖锐惨嚎。她却听而不闻,自言自语道:“糟糕!肌腱断裂,需要缝合。。。。。。。好在,没伤了神经啊!”
李小姐,你好歹也顾及一下病人感受吧!白大哥真是欲哭无泪啊!当然,他如果知道李随云此时心中在想什么,估计真要哭了。
秦欢抓住紧张不安的白玉堂,劝道:“兄弟,别乱动!我觉得随云现在已经完全进入状态了,你千万别打扰她思路了。”
白玉堂只能按捺下来,焦虑地守在一旁,很快就听得一头雾水,转头低声问秦欢,“她说的那些神经,软组织什么的,你听得懂吗?”
秦欢朝他做了无奈的表情,表示自己也完全在听天书,安慰他道:“兄弟,别担心,随云,她是一个天才,一个真正的天才!我相信她能创造奇迹。”
而此时李随云却想:“要是一具尸体多简单,本小姐分分钟就能挖出那三颗铁粒。不用烦心如何消毒,不用考虑如何切口,不用想怎么防止感染。。。。。。。。这回真是考验大了!”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这一章,亲们明白查什么了吗?
、成功手术
一百一十节
白家院子。
这是一个特别改造的练功房。房间不大;但地板、墙壁、天花板,全用洁白坚硬石材覆盖。人一走进去;仿佛进入了一个白色的天地。
几个年轻人正在这间房子做一场手术。当然,他们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今天的作为,将在医学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记录。
今日,李随云头上戴着白色帽子,嘴上蒙着白色口罩,身上穿着白色劲装;脚上穿着白布鞋,俨然地球上的外科手术医生。
她是这场手术的主刀手,负责的任务很繁重,一是;切开白大哥的腿部肌肉组织,取出里面已存在了几年的铁粒;二,对两处肌腱缝合连接和修补;三、清除坏死的软组织;四,结合受损的经脉。
在手术前,他们已用迷药麻倒了白家大哥。因此,此时躺在白色床单上白家大哥昏迷不醒,就算用刀割他,也感觉不到疼痛。
“开始!”李随云眼睛直盯着,手中雪亮的刀光一闪,已经在白大哥腿上划开一刀。秦欢拿着镊子和纱布在一旁协助。白玉堂负责用针灸来止血。李卫迅速为他们递上各种工具。
很快,李随云就全身心投入到手术中,迅速地伸手和动作,看起来异常冷静和专业。
只有不时为她擦汗的李卫知道,在这场手术前小姐有多么紧张不安。
他记得很清楚,前一天晚上,她紧抱着他说:“李卫,你不知道他那个手术有多复杂!我好怕明天手抖一抖,就前功尽弃了!要是切到他的哪条神经线。。。。。。。。”
“小姐,你只要尽力就行了。要不,我们延后手术时间吧!”他感到她身子都在发颤,轻抚着她背,心中好不怜惜。
她抬起头来,双眼没有焦距,梦吟着说:“不,我什么都准备好了,就是太紧张了!”
“要不,让秦欢来主刀?”他提议。
“他!算了吧,这可是人命攸关的大事!”她立刻回过神来,强烈反驳,惴惴不安地说,“白大哥腿部肌肉已经萎缩了,下一步肌肉会渐渐坏死。再拖下去,只能锯腿,到时就真完了!”
望进他怜惜关爱的眼,她反复地强调:“不能再拖了!在这里,就我能救他!只有我能救他啊!!”
他一看就知道,其实她心中已经做了决定,只是想从他这里获得支持,于是紧抱着颤抖不安的她,安慰她道:“小姐,你想做便去做吧。我相信,你一定做得很好的!”
望着他深邃如海的眼睛,听着他清冷稳定的话声,她似被注入一剂强力镇静剂,情绪很快缓和下来,忍不住紧紧抱住他,低声呢喃:“那,你明天,要陪着我哦。”
“我会一直陪着你。”他低头深情地对她说。
“你真好!”她心中一暖,撒娇地在他宽阔的胸膛蹭了蹭,感到一种被包容的幸福。
。。。。。。。。
可如今,他再看小姐时,却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点紧张和害怕,就连她的声音也冷静镇定极了,和秦欢兴奋紧张的声音形成鲜明对比。他的小姐,的确是个很勇敢的女孩子啊!
事实上,李随云神情肃穆地拿起手术刀那一刹那,心神就似每次入定时一样澄澈明净,脑子就如电脑一样高速运转,排出一系列的大小任务,而小任务已经详细到手的每一个细微动作了。
因为,她专注到除了任务外,再容不下其他,进入了浑然忘我的状态,双手精确到毫厘地执行着每一步,连带着也影响感染了其他人。
秦欢作为助手感受最强烈,为了跟上她的快节奏,不得不承受着巨大的压力,紧张兴奋得不断冒汗,只是双手却连轻微抖动一下都没有。
而李卫不得不为这个家伙不断擦汗,顺便在心中鄙视:“这家伙的精神状态连小姐的一半都不如啊!果然,小姐不放心让他来主刀,真是正确极了!”
白玉堂却比他们都要紧张,一来,患者是他大哥,关心则乱;二来,随云和秦欢两人出色的表现。特别是随云那宛若行云流水般流畅,却充满节奏感的操作,让他感到了山一般重的压力。
他真怕自己跟不上他俩的节奏,因为自己的失误而让大哥大失血啊!所以,他站着腿都有些发软,充分体会到了随云曾说过那句话:“手术,其实就是从阎王手里抢命。”(这里不兴死神,只有阎王)
他虽然很紧张,但那双插金针的手却丝毫不乱,甚至在强大压力的逼迫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了自身潜力,以远超平日的速度,像一双玉蝶般翩飞,做着让人眼花缭乱的止血工作,硬是没让自己大哥的血多飙出一滴。
而且每当听到铁粒被丢到旁边盘子发出的叮咚声,他就似听到了仙乐一般,精神变得更加亢奋,工作也变得更加有效率。
就这样,半个时辰过去了。李随云用羊肠线缝合好伤口,打了一个漂亮的手术结。
瞧着自己的作品,她感到一种强烈的满足感,突然想起前世医学院师兄的话:“李学妹,第一次做手术前,大家都会害怕。但是,当你站在手术台上,全神贯注做手术时,什么害怕都忘光了。”
白玉堂也把部分金针取出来。这事,他这才感到亢奋后的虚脱,腿脚似乎酸麻得站不住了,只能靠着床边借点力,眼镜不眨地盯着随云和秦欢进行进行细致的包扎工作。
只见,他们先帮自家大哥在伤口上涂上一层橘黄色半透明的生肌膏药。他知道,这种膏药是随云和秦欢两人用十几种珍贵药材特别熬制的,还加入了新鲜蜂蜜和柳树皮汁(相当于阿司匹林),具有杀毒(杀菌)和镇痛功效。
事先,他用不少受过严重刀剑伤的武斗奴试过,发现这种药膏生肌止痛效果特别好。如今,看这膏药涂在大哥腿上那三道宛若蜈蚣的伤口上,把那缝好的伤口染成了淡黄色,嗅着那股甜香味,他心中很激动。
待这层膏药稍干后,他也缓过气来,帮着在伤口上涂一种绿油油的防护膏,用沸水煮过的干净纱布把伤口包起来,外层再用同样消毒的干净布条裹好。
看着包好的伤口,秦欢松了一口大气,用手帕擦着额头汗珠道:“这次手术很成功!随云,你刚才那手法真是绝了!”
李随云靠在李卫站着,笑道:“此时说成功还太早,还要熬过术后二十四时辰。如果,白大哥的伤口真不发炎,引起高烧的话,那才算真正成功了呢!”
白玉堂这时终于能安心取下其他金针,轻松说道:“随云,你那防护膏药真好用!我们之前试过了那么多受伤的武斗奴,用了这药膏后,伤口都没发炎。我想,大哥也应该也没事吧?”
“谁知道呢?各人体质不同,我也希望没事。”李随云认真地说,“我们还是按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