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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第32章

小说: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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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年底的时候,人们怀着遗憾重新选举了新的村支书,沈旭跃要去上大学了,这个有能力的村支书留不住了,太可惜了,不过他有了更好的前程,人们当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天气依旧寒冷,赵明月出了家门,站在冰冷的空气里,吸了吸鼻子,嗅到一股梅花的清香,到底还是立过春了,空气中已经有了春天的味道。她的心情很好,一切都像这早春的生命,在大地下安静地蛰伏着,等春风一召唤,便全都萌动出来,他们的生活,甚至整个中国,都如同这早春,一切都在绽放的边沿静静等待。1978年,神州大地将要焕发新的容颜。
过完年,赵明月和沈旭跃就要去北京上学了,他们俩的开学时间不一样,但前后也差不了几天,到时候会一起过去。赵明月没上过大学,虽然上辈子也去跟风镀过金,上过MBA之类的总裁高管班,那其实并非是为了上学,而是为了经营人脉,算不得上大学,所以现在对上大学还是十分憧憬的。
还没到大队院子,赵明月便遇上了不知从哪里过来的于有清。这个年于有清过得并不好,别人过年都胖了,唯独他消瘦得厉害,使得本来就清瘦的他此刻就像根细细的竹竿,仿佛一阵风都吹倒似的。赵明月出声叫他:“有清!”
于有清看见赵明月,第一反应就是调头想躲开,赵明月皱起眉头,这是什么意思?“于有清,你给我站住!你说说,我哪里得罪你了,见到我居然就跑。”
于有清只好站住了,慢慢转过身来,他的眼圈有点发红,情绪显然有些激动。
赵明月走过去:“有清,我有话要和你说,遇到你正好,省得我去找你了。”
于有清使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抬头看着赵明月,也不做声,眼睛里没有任何内容,他看着赵明月,却像是什么都没有看。
赵明月看见他这个样子,叹了口气说:“你还没接到通知书吧?”
于有清不作声,赵明月说:“你的成绩很好,没有被录取确实很可惜,这绝对是政审的关系。不过你也不必太难过,再准备半年,等七月份的时候再考吧。”
于有清的眼里终于有了神,不过神色非常不屑,他木然地说:“再考有什么用?考了也上不了。”
赵明月说:“每一年的政策都不一样,去年要政审,今年不一定会要。你要是信我,就好好准备半年,再考一次。”
于有清看着赵明月,还是没什么表情,不知道在想什么。赵明月安静地等他回话,过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开口:“你说的是真的吗?”
赵明月看着这个老同学,知道他从小就受人歧视,低人一等,自尊心非常强,也极其敏感,出人头地的念头比谁都强,这次考得那么好,本来以为终于可以扭转命运了,结果又被狠狠地愚弄了一番,这种从充满希望到化为泡影的心路历程,一般人估计都承受不来,于有清肯定被打击得不轻。
赵明月心中充满了同情,她点头:“我说的全都是真的。有清,我知道你一向都很上进,一直不肯屈服于不公平的命运,现在唯成分论的时代就要结束了,再也没有人能用这个来扼住我们的喉咙了。所以我们一定要自己把握住机会,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不能被这点小挫折就打倒了。人生还长着呢,未来会有无尽的可能。你那么聪明,我一直相信你不是个平庸的人,你一定可以闯出一片天下来的。”
于有清听完赵明月的话,心中的激动几乎难以自制,赵明月说相信自己不是个平庸的人,长久以来压抑在心底的感情差一点就溃堤了,他鼻子发酸、眼圈泛红,赶紧低下头去掩饰自己的情绪。赵明月相信他,这比任何人的鼓励、比任何动听的劝慰都要有力得多。
过了许久,于有清抬起头来,神色终于正常了,他认真地说:“谢谢你相信我,我一定不会放弃的。我要再试一次。”
赵明月面带笑容:“这就对了。你等开学了,抽空去学校看一看,问问学校的老师,看看新的招生要求有什么变化,别一味埋头读书,要及时跟进政策要求。你还记得吗,学校的廖老师非常欣赏你,以后我们不在家了,没人讨论,你遇到什么问题,就去请教廖老师。等我们到了北京,会给你写信的,你有什么困难,可以跟我和沈旭跃说,我们能帮忙的,绝对会尽我们的所能。”赵明月像个大姐姐一样嘱咐他这些,于有清性格内向,不善于跟人打交道,赵明月担心他太封闭,没留意到新的信息,到时候白费很多力气,不仅没用,反而误事。
于有清听她这么叮嘱自己,心里感动得无以复加,她对自己这么好,他们无亲无故的,从来没有人这么关心过他,他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地掉落了下来,他赶紧低下头去。
赵明月看着他:“有清,你怎么啦?”
于有清大力吸了一下鼻子,摇摇头:“我没事。谢谢你的关心,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将来一定要考到北京去,哪怕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喜欢她,也要看着她过得好好的。
赵明月点了一下头:“好啦,就这么说定了,加油啊。还有,别想太多了,保重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我还有事,先走了啊。”
于有清点点头,等赵明月走后,才敢转头去看她的背影,虽然穿着棉袄的背影有些臃肿,却是于有清眼中最亮丽的风景。
沈旭跃看到赵明月有些意外,高兴地迎出来:“你怎么来啦?”
赵明月看见他正在收拾东西:“这就要收拾啦,不是还有三四天吗?”
沈旭跃说:“也该收拾了,不知不觉就在这里生活了快十年了,以为没什么东西,结果收拾起来,发现有好多东西啊。你坐啊,屋里比较乱,你坐床上吧。”
赵明月看着凌乱的屋子:“要我帮忙吗?”
“算了,我还是自己来吧。你坐着就好。”沈旭跃说着,将一个提包打开,将一双布鞋塞进去,那是赵明月给他做的布鞋。
赵明月扭头看了看沈旭跃床上的被子,伸手摸了摸他的棉被,已经很陈旧了,摸起来硬硬的,这能暖和吗:“你的被子薄不薄啊?会不会冷?”
沈旭跃抬起头来:“还好。下面垫了稻草,这边的冬天还能过得去。”
赵明月说:“你们学校的通知书是不是也写了让自己带生活用品过去?”
沈旭跃点头:“对啊,要自己带。”
“我妈让我问问你,你要不要带棉被过去,新的,我妈做的。”赵明月说到这个还觉得不大好意思,母亲的意思,是拿沈旭跃当女婿了呢。
沈旭跃扭头看着她,然后笑了:“应该不用了吧,我家要是没有,我就去亲戚家拿一床。我怕到时候背两床被子不太方便。”
“你这个还要带去?”赵明月指着床上的旧被子惊讶地问他。
沈旭跃说:“我不带,我是说你的呀。”
赵明月反应过来,脸上红云飞染:“我自己能拿动。”
“没事,我帮你拿。背着被子走路不方便,再说咱们一起过去,行李肯定很不少,能精简就精简些吧。路途太远了。”沈旭跃说。
赵明月点了点头:“好吧,依你。看你收拾东西,我也该回去收拾东西了。”
沈旭跃直起腰,看着她说:“你要不那么着急,就在我这里多坐会儿呗。”
赵明月本来正准备起来,然后又红着脸坐了回去,两个人在一起,就算什么事也不做,什么话也不说,只要在一个空间里,就能感受到异样的甜蜜。

、第三十七章 远行

马上就要离开家去北京上学了;赵明月把家里的事都细细梳理了一遍,该安排好的安排好;该交代的交代清楚。她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赵明秀了;自己去了北京;千里迢迢的;堂妹的事有点鞭长莫及,怕看顾不到;又出现悲剧,不过离上辈子堂妹出事的时候还有两年时间;希望自己能够来得及扭转她的命运。
临走之前,赵德生和王招娣两口子招待侄儿侄女吃饭;还请了沈旭跃来。侄儿侄女现在有出息了;虽然不是自己的子女,但到底还是自家人,当然要尽量搞好关系,以后有什么事,找他们帮忙什么的也好开口。赵明月兄妹俩也都理解这些,这都是人情世故,说起来都是一家人,将来过得好了,在自己能力范围内帮衬一下自家亲戚,也是情理中的事。
王招娣狠狠心,杀了自家打鸣的公鸡,饭菜弄得比过年还丰盛,一个劲地招呼侄儿侄女吃:“明朗、明月、沈书记,都吃啊,别客气。以后你们去了外地,想吃家里的鸡,都不轻易吃得到了。”说着还要拿着自己的筷子来给他们夹鸡肉。
这种劝菜的习惯大抵是中国传统习俗中的一种陋习,尤其是在这个困顿的时代特别盛行,大概是客人们都体谅主人家的不易,看见鱼和肉,不舍得吃,或者不好意思吃,而主人家则为了体现慷慨好客,不由分说就将菜夹到客人碗里来了,不管你爱不爱吃,也不管卫生不卫生。夹到你碗里来的菜,你总不好意思不吃。
赵明月将自己的碗端离桌子,笑着说:“二婶你别客气,我们想吃什么自己会夹,不会客气的,你自己吃,别给我们夹。”
沈旭跃也伸出五指挡着自己的碗,苦笑着说:“对,二婶你别见外,我们自己来就好。”
他俩都拒绝,王招娣夹出的菜最后就都落到了赵明朗碗里,赵明朗的碗里堆得冒了尖,这还是他长这么大,头一次受到二婶如此热情的招待呢,不过这种热情实在有点让人哭笑不得。
赵明月说:“二婶,秀儿呢,她怎么不来吃饭?”
王招娣说:“她在后面吃,别管她。”
“二婶,叫秀儿一起来吧,都是自家人,又没有外人,还那么见外做什么。”赵明朗说。
王招娣看了一眼厨房,叫了声:“秀丫头,出来吃饭了。”
不一会儿,赵明秀端着一个碗出来了,小姑娘没有母亲的允许,不敢上桌子,正在厨房里吃剩饭呢。
沈旭跃看着赵明秀笑了:“明秀你怎么躲在厨房里吃饭啊,快来一起吃饭。”
赵明秀羞涩地笑了笑,然后在她哥身边坐下了。
赵明月拿了一双没用的干净筷子,夹了一个大鸡腿:“秀儿,来吃鸡腿。姐姐最喜欢你了,还要好好感谢你呢。”
赵明秀小心地看了一眼王招娣,王招娣说:“姐姐给你夹的,你就吃了吧。”
赵明秀这才跟赵明月说:“谢谢明月姐。”
“要多吃点营养品,才会长得高、变得聪明。”赵明月说。
王招娣看着女儿,叹了口气:“她要是有你和明朗一半聪明就好了,我也就不愁了。”
赵明月说:“二婶,秀儿已经很聪明了,她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当初你要是同意她上学,没准将来也能考个学什么的。”
王招娣叹气说:“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她都一年多没读书了。当初谁知道还能考大学呢,以前不都是推荐的嘛。”
沈旭跃说:“要是真想给她上,现在重新给她上学也未尝不可。”
赵明秀的眼睛散发出了亮光,真的能够重新上学吗,天知道她有多么羡慕堂哥和堂姐能够上大学,但是她却只能念个小学。
王招娣此刻却迟疑了:“是吗?这都一年多没上了,还能继续再上?”
“只要你想给她上,让她去插班,考试能跟上,应该就可以的。”赵明月说。
王招娣随口应道:“那我再看看。”
赵明秀央求说:“妈,你让我上学吧。我每天早上都打好猪草再去上学,放学回来帮你做饭、喂猪、浇水,我都能顾得上的。”
王招娣犹豫着说:“我看看再说,说不定人家学校不会要你呢。”明秀已经快十四岁了,当得了半个劳力,做饭、洗衣、喂猪、劈柴、打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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