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当皇妃还是做特工-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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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程怔怔望着雨中宋弦的背景,风中扬起了她的满头黑发以及一路清朗的笑声。
刚才的一幕来得那样突然,他还没有看清她的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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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太忙了,天天开会,只能每天中午写一点点,希望明天的会早点结束,让我中午码码字,要不然要断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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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小草与白云
宋弦在家躲了好几天,确信没有风声,这才大模大样地出了门。
先到茶馆里坐了好一会儿,冲冲牛皮,听听相声,与相识的闲散贵人们打探了一下情况,又到街上逛了一回。
她对那天智取景程十分得意,加油添醋地打了无数遍的腹稿,想着回去说给六组的人听,当然得掐掉裤子破了的那一节。
不知不觉宋弦走到了司空楼,转倒后面的墙角一看,好家伙,居然一颗星星也没有。宋弦不禁有些失望,她还以为吴莫对《天方夜谭》十分入迷呢,看来也是个和她一样的人,只有三分钟的热度。
宋弦并不会轻功,上次是吴莫带她飞上去的。她走到司空楼后面的背街,从隐秘处拿出了勾索,使劲一扔,然后拉着绳子爬到了楼顶。
脚下的阳明湖在夕阳之下金光闪闪,家家户户炊烟缭绕,城市中一片祥和安静。她从来没有在这个时段上来过,她从来没有发现这时的景色这样迷人。
她轻轻躺在楼顶,惬意地闭上眼睛,夕阳不愠不火,打在身上暧暧地,舒服极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她才从甜美的梦乡醒来,天色刚刚暗了下去,月亮也才刚刚爬上来。她惊奇地发现自己身上居然盖了件衣服,腾地一下马上坐了起来。离她不远处的墙坐着一个廖寂的身影,冷清的月亮打在他的青衫上,更加冷清。
“醒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是说你没画星星,怎么会来。”
“这地方真是个好地方,我记得你说过上看天上万物,下看人间百态,这就是所谓的天上人间。”吴莫答非所问,乌黑的眼珠流露出无尽的寞落,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坐起来,双眼定定地看着远方。
同样的话从宋弦嘴里说出来是戏谑,从吴莫嘴里说出来,却有种看穿世事的苍桑。
尽管他是个只有十八岁的“高中生”,但胸中的城府与心境却比宋弦老道多了。
古代人真早熟,也许是寿命太短了,所以开窍开得早。这是宋弦大学时,和同学讨论为什么好多古人才十几二十岁就能那么有作为,而现代的孩子,二十好几了还在啃老时,总结出来的。宋弦想,这吴莫也是一颗早熟的核桃吧。
“你有心事?怎么每次见到你都闷闷不乐的。”宋弦有些同情吴莫,十八岁真是一个沉重的年龄,放在现代要备战高考,放在古代也有很多烦恼,比如这位早熟的核桃。
吴莫回头看着她,刚毅的线条,锐利的双眸,处处露着锋芒,看得宋弦不敢直视。
“你是不是失恋了!”宋弦很害怕他那犀利的目光,找了话题转移视线。
吴莫的眼中闪了一下,这细微的变化没躲过宋弦的眼睛,她知道自己猜对了。
吴莫还是没说话,宋弦知道他的话太少了,已经习惯了自己一人喋喋不休地来活跃两人间气氛。现在她知道了他是为情所困,出于女性的本能,她很想安慰他一番。
“我听过一个故事,想听吗?”
“又是《天方夜谭》?”
宋弦笑了笑没回答,看着天边说起了故事:“在佛祖讲经的佛堂外有一颗小草,小草日夜守在门外,听着佛祖讲经,渐渐地小草有了灵性,小草喜欢上了佛堂顶上的一只蜘蛛,它每天都早早醒来看着蜘蛛织网扑虫。蜘蛛也和小草一样,耳蕴目染也有了灵性。
时光就这样一百年一百年地过去了,小草终于鼓起勇气向蜘蛛求爱,它以为象他这样痴情地守了它几百年,蜘蛛一定会感动地答应下来。可是蜘蛛拒绝了小草,它说它爱上的是清风,每当清风吹来,轻轻晃动它的蛛网,拨动它的心弦。
小草难过极了,它悲伤的无法自拨,它恳求佛祖帮帮它,让蜘蛛爱上它。
佛祖对它说‘小草,虽然你守了蜘蛛几百年,可是能够拨动它心弦的却是那道清风,如果你以为几百年的守护,就应该得到它的爱情,那么请你抬抬头,在你的头顶也有一片云彩,日晒的时候为你遮下一片阴凉,天干的时候又化身为雨,正是因为有了它的呵护,你才能在这风雨中成长,比起你对蛛儿的守护,它对你付出更多,可是你为什么却从来没有注意过它呢!’”
宋弦接着说:“吴莫,我不知道在这个故事里,你是哪个角色,但是有时不要过于执著,放过别人其实也是放过自己,如果你是小草,希望你能去寻找那片属于你的白云,而不是纠缠于蛛儿和清风的爱情中,让它们去爱吧,你也有一片云儿呢!”
宋弦说完了这个故事,她看看了吴莫,吴莫静静地思索着这个故事,他的心里无法平静。
他的世界中,他就是那痴情的小草,王姑娘就是他所痴爱的蛛儿,不用说,状元则是那道清风,那么谁是一直陪伴他的白云呢,他的生命中是否也有这样一片云儿。
过了好久好久,吴莫淡淡一笑,也许是他想通了吧,他回过头有些感激地看着宋弦,难得温和地对她说:“你的故事真多!”
宋弦第一次看见吴莫微笑,吴莫的笑起来的样子象绍兴的黄酒一样醇厚,她没想到这张扑克脸笑起来这么好看,她的心里跳了一下,可是一想到他才十八岁,心里又马上别扭起来,她赶紧把脸别过去,不想面对这样的尴尬。
她不知道,她的这副表情却被他理解为害臊。他再次开口笑了:“我是应该放下蛛儿,放过它和清风,但我不会去寻找白云,我的身边没有白云,如果可以,我愿变成一片白云,去呵护心爱的小草。”
他走到了宋弦面前,伸出手,友好地说:“走,我也带你去个地方!”
男人就喜欢带女人进餐馆,现代是这样,古代还是这样。宋弦和吴莫现在正坐在京城最豪华的酒楼里面,就是宋弦第一与他见面的那家。宋弦被自己的眼光折服了,京城这么多酒楼,自己上次怎么一找就找了这家呢。
宋弦没想到这里面这样豪华,里面的装修富丽堂皇,金碧辉煌,一股子嚣张的氛围扑面而来,没见过世面的人,定会被这豪华的气势给吓的惶恐不安。
能进入这家酒楼的非富即贵,若是放在现代,那也就是会所制的。放在现代,宋弦好歹也是高干子弟,算是见过世面的人,但是刚踏进来时,也被震了一下。
一路进来,老有人上前与他打招呼,宋弦悄悄地拉拉他的袖子,对他说:“你带我来不怕人误会?”
“误会什么,误会我有龙阳之癖?”吴莫无所谓地走在前面,大咧咧地嘲笑着她:“你现在穿的是男装,所以你还是不要拉我袖子了,省得别人真的误会了!”
还是绷着扑克脸可爱些,宋弦在心里嘀咕着,赶紧放开了他的袖子。
两人坐下后,吴莫让宋弦点菜,宋弦很高兴,点了一堆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听着一连串稀奇的名字,听得小二哥头昏目眩。
小二哥可怜兮兮地说宋弦说:“姑娘,你点的这些东西,小店没听说过!”。
“没听说过,不会吧”宋弦有些不相信,又把做法大概说了一遍,小二哥听完后已经虚汗淋漓,他咬了咬嘴唇,说是问问厨师做不做得出来,先下去了。
不一会儿,老板也擦着汗珠跑来了,看到是二公子的人,他才松了一口气,否则还以为是来踢馆的呢。他赔笑着说,小哥说的这几样菜,要么没有原材料,要么没听过那种做法,能不能换换。
其实宋弦也没点什么,不就是些锅巴海三鲜、浓汤木瓜芦荟煮鱼肚、干煸豆角、手撒竹笋这些普通的菜式么,只不过那时代可能还没有这样的做法吧。
吴莫笑了笑,对老板说自己的朋友是外地人,点的都是家乡菜,才把气氛转了过来,他随口点了几样,挥手让人下去了。
其实吴莫从进门就一直在观察宋弦,没想到只是第一步踏进酒楼的时侯,宋弦表现出了震惊,一路并没有流露出太多的感情,顶多是好奇罢了,对于这样的环境好象司空见惯一样,唯一的担心,居然是怕别人误会了他俩。随后她点出的菜更是东南西北样样菜式都有,不仅名字好听,而且做法精细。
看来这个宋弦是见过世面的人,定不能小看了她。吴莫在心中暗自告诫自己。同时他对宋弦更加重了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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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剑兰春
点菜失利,让宋弦有些沮丧,她拿了把勺子在茶杯里搅来搅去,好象搅咖啡一样,一幅兴趣索然的样子。搅了一会儿,又抱着手放在窗子边,把头靠在手上向下看着。
吴莫找的这个地方很好,下面是酒楼的内花园,花园里人来人往,穿梭在满园的花草之中。几个男子一路欢笑着走来,为首的身着黑袍,衣领、袖口及对襟处都滚了一转金边,头上扎着黄色幞头与滚边的颜色相付对应。看不清相貌,但是一群人中,就数他的声音却响亮。
他在讲笑话:一个秀才到一间茶棚喝茶,棚里有个尼姑因为经书上一个字不认得,便去请教秀才:“请问这位监生,这个字怎念?”
秀才一听别人喊他监生,有意炫耀一下才学,便道:“这位和尚,要知哀与衰,监生与秀才,顶儿相同,肚里不同。”尼姑一听他竟叫自己和尚,颇不以为然的说:“要知齐与斋,尼姑与和尚,袈裟相同,胯下不同。”茶棚中一个端茶的小姑娘听了不禁噗哧笑了出来,两人一齐回头道:“大嫂,您笑什麽?”一个未出嫁的小姑娘听他们叫自己大嫂,便很生气的说:“要知好与好,姑娘与大嫂,全身相同,圈儿不同。”
笑话很俗,引得众人哈哈大笑,虽然不雅,但是宋弦还是跟着噗哧笑了出来。楼下的黑袍人听到楼上的笑声,抬头一看,竟是个白净俊俏的小哥,他友好地冲宋弦点了点头,宋弦向他眨了眨眼睛,笑咪咪地收回了头。
“什么事情这么好笑。”吴莫端起茶杯,用茶盖刮着。
“楼下有个男人穿得端端正正的在讲笑话。”
“是笑话好笑还是男人好笑。”吴莫总是能抓住重点,他抬起头,看着宋弦。
“笑话也很好笑,只不过我觉得一个穿得那么端重的人,怎么会说出这么不着调的笑话更有趣。”宋弦老老实实地回答。
“小哥在说我不着调吧!”黑袍男子不知什么时候走到门口,他笑呵呵的看了看宋弦,又向吴莫打了个招呼:“二哥,你朋友?”
宋弦这才注意到这个男子的长相与吴莫确有几分相似,只是比他略高一些,因为总是笑着,脸上的线条更加柔和,看起来也更加亲切。
宋弦没想到两人是兄弟,才当着哥哥说完弟弟的坏话,一转眼弟弟又就活生生地出现在面前,又被当场抓了个现形,她深深叹了口气,最近真是流年不利,。
她小心地看了看吴莫,吴莫似乎并不在意,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喝着自己的茶,并淡淡地招呼自己的兄弟坐下:“你说什么笑话,说来我听听。”看来他并有打算把宋弦介绍给自己的弟弟。
吴越大大方方的坐了下来,又把刚才的笑话说了一遍,这一次他更加夸张,说得口沫横飞哈哈大笑。
吴莫还是那幅表情,他皱了皱眉头,不动声色地看了宋弦一眼,心里大有一种怒其不争的气愤:这个女人,听到这种笑话居然还笑得出来,真是不害臊。
他的目光中有些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