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深宠,萌妻赖上门!-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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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烈离开了。
凌昊煜感觉自己浑身像是被车碾过一样,每一寸肌肤都沾染上了乐安烈的味道,让他恶心的味道。
他将自己裹在破烂的衣物里,埋头默默哭泣。
他想,他干脆死了算了,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像垃圾一样,谁都能踢一脚,谁都能嫌弃。
可是那个小小软软的女孩却蹲在他面前安慰她。
她的双眸亮晶晶的说,他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哥哥。
那个时候,凌昊煜在地上不知道滚了多少圈,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被乐安烈撕碎了,甚至他的身上还有屈辱的痕迹,可她都没看见,她说,“小哥哥,你的眼睛好漂亮,看着你的眼睛,就会不由自主的爱你。”
凌昊煜浑身一震,他也……会有人爱吗?
那个阴沉的午后、那个破败的角落,有一个小女孩对他说,他还是有人爱的。
那一瞬间,仿佛所有的不甘与困苦雾一般都消散了,留下的只有那双亮晶晶的眼神。
那个女孩说,“小哥哥,你的眼睛这么漂亮,你也这么漂亮,你不如走到电视里去,这样就能让全世界都看到这么值得被爱的眼睛了。”
那个女孩,为凌昊煜点亮了人生中最亮、最漂亮的一盏灯。
最后女孩给了他几件衣服,还帮他拿了一些食物,甚至还把自己兜兜的唯一的一毛钱也给了他,她说,“小哥哥,加油!”
凌昊煜离开了城南,不过这一次,他再也不是漫无目的的飘泊,他有了努力的方向跟目标。
辗转飘泊,他终于来到了著名的影视基地,成为了那个地方无数群演里的一名。
虽然他演的都是一些小角色,要么就是一句台词都没有的小乞丐,要么就是被虐杀的小孩,要么就是一个背影,然而,他终究是离梦想近了一步。
做群演条件很艰苦,可凌昊煜从来不喊苦喊累,他比任何都努力,比任何人都能吃苦,连当时著名的影视演员都曾说,凌昊煜是他见过的最有灵气、最吃苦耐劳的小演员,他总有一天会发光发亮。
不过群演也并不是每天都能接到的活,他饱一顿饿一顿,好歹比乞讨的时候能稍微好点,最起码做群演不仅能吃到剧组的盒饭,还能挣点小钱,最困难的时候,他连着几天都没有接到戏,兜里一毛钱都没有,可他都坚持下来了,每次他累的要死,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想到那个软糯可爱的小女孩蹲在一身比烂狗都不如的自己面前,眼睛亮晶晶的说相信自己,说加油,说他漂亮的让人没有办法不爱他的样子。
他够认真、能吃亏、演技好,NG的时候特别少,到最后,他成了那里小有名气的小孩群演,不少导演都制定要他演,他从只有一个背影到有一两句台词,到跟大牌演员搭戏,他一步一步的,走到了银幕的最中心,最终像那个老演员说的一样,他开始发光发亮,先是大投资、精制作的电视剧里的男N号,然后男三、男二,一步步的成为男主角,当之无愧的男主角。
他开始发光发亮,先是国内,然后国际,最后一跃成为著名的国际巨星,一个眼神就可以让世人疯狂,一个动作就能人所有人尖叫,一句呢喃就能让所有人沸腾。
他成功了,成为最耀眼的那个明星,无数的女演员往他身边凑,无数的富婆给他砸礼物、送豪车,可他通通都看不上眼,他只想找到当年那个用纯净的眼神鼓励自己的女孩。
他想找到她,告诉她,他成功了;告诉她,他用无数本笔记记录了他这些年对她的思念与感激;告诉她,他要跟她在一起,让她做全世界最幸福的女生。
藏在心底的思念彻底爆发,凌昊煜推掉了好莱坞的大片,回到了国内,他要找到那个女孩。
可是他不知道,就在他回国的当天,他心心念念的那个女孩成为了别人的女人。
乐小汐沉默的听着凌昊煜的叙述,他的声音不似雷劲琛那般低沉具有威胁性,反倒有些清冷,就像他扮演的灵月上仙一样,有一种举世皆浊唯我清、遗世独立的飘渺感。
她完全没有那时候的记忆,只是依稀觉得这个地方有些熟悉罢了,她更不知道,凌昊煜曾经遭受了那么多,曾经为她坚持了那么多。
不可否认,乐小汐感动了。
但是,爱情这东西,并不是感动就可以有的。
乐小汐确定她爱的那个人是雷劲琛。
看到乐小汐脸上的愧疚,凌昊煜“呵呵”笑着捂住了眼睛。
他就知道……
他们这里谈话交心,医院却已经闹翻了。
两位妈妈回到病房才发现,不止雷劲琛不在,乐小汐也不见了。
一时间,她们慌的不知所以,立马去护士站找那个护士,可那个护士是B超室的,她们又马不停蹄的赶下去才发现,因为别的病房也有类似的检查,她去帮病人做检查了。
林晚晴慌的浑身颤抖,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还是乐妈妈镇定。
安慰林晚晴,想来乐小汐是被拘的厉害,偷偷跑出去了。
毕竟是她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知女莫如母,乐小汐本就是一个活泼好动的人,让她乖乖在病房里躺了这几天已经是极限了。
不过通过这件事,乐妈妈想着,该跟林晚晴商量商量,不能再这么拘着乐小汐,就算是个健康人被这么拘着也会不健康的。
乐妈妈从来想过,有一天会跟乐小汐的亲生母亲如此和谐的相处。她是造成她们母女生离二十多年的罪魁祸首,不论林晚晴送她进监狱还是让她愧疚一生都是应该的,所以在林晚晴找律师起诉她的时候,乐安苏根本没有反抗,她这辈子,前辈子犯了的错,用后半辈子来赎罪。
那个时候雷绾姝之所以能威胁到她,还是因为她对自己的哥哥乐安烈还是抱有期待的,她自以为或许通过这件事乐安烈能够成熟、能够稳重,更重要的是,她不想看到两位老人白发人送黑发人。
二十多年前,雷氏虽然没有现在这么庞大有影响力,但在丰城也像现在这样,处于食物链顶端。
只要雷家当家的说一句话,就能定罪一个人的一生,更何况乐安烈根本就是罪有应得。
她是照顾雷绾姝的人,雷老爷子有多疼爱雷绾姝,她清清楚楚,所以,雷绾姝用乐安烈的生命威胁她的时候,她轻易的就妥协了。她明白,只要雷绾姝说,强奸她的人就是乐安烈,不用雷绾姝要求怎么惩罚乐安烈,雷老爷子就会让乐安烈魂断监狱,亦或者让他生不如死。
然而,乐安苏还是低估了乐安烈的人渣程度。
从监狱放出来之后,乐安烈不仅没有悔过,反而变本加厉,仿佛他笃定了即便他犯了再大的错误都会不了了之一样。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他将老两口气死。
摸着老两口冰凉的尸体,乐安苏想,她怎么就轻易的答应了雷绾姝呢?她怎么就不放话让雷绾姝哪怕将乐安苏一刀一刀凌迟她也不会帮忙做亏心事呢。
乐安苏虽然跟乐安烈是一个爹一个妈,然而他俩却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乐安苏勤奋努力、善良纯洁,乐安烈则是乐安苏所有的反面,他阴险狡诈、流氓无赖,他活着的时候整个城南没有一个人喜欢他,他死了,所有人都在拍手称赞,甚至有些人家专门买了鞭炮庆祝。
乐安烈下葬的那一天,整个城中村喜气洋洋的,就像全村人都在过喜事一般,乐安苏冷冷的盯着乐安烈的棺材下坑、被埋上,她突然觉得束缚在身上的某种枷锁解脱了。
没有了乐安烈,她跟乐小汐的生活虽然贫苦一些,却更加的幸福。
乐安苏叹了口气,这一切,都是她老乐家做的孽。
乐安苏去找林晚晴,认真跟她说出了自己的建议。
看的出来,林晚晴是很疼爱乐小汐的,虽然她并不赞同乐安苏的方法,但听到如果一直拘着她乐小汐心情不好的时候,她还是咬牙答应了。
那一刻,乐安苏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如果没有她二十多年前的狸猫换太子,江家一定会很欢乐,林晚晴跟乐小汐一定会很幸福。
“对不起。”她说。
林晚晴愣了一下,看向乐安苏的眼神很是复杂,“我想要小汐开心。”因为跟乐安苏和睦相处乐小汐会开心,因为放过乐安苏乐小汐会开心,所以她不计前嫌的跟乐安苏和好,跟她共享一个女儿。
“谢谢。”谢谢你对小汐的爱,也谢谢你的原谅。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一章 进犯、侵略与帮助
乐小汐是不幸的,因为她刚睁开眼睛就被迫跟自己的母亲分开,因为她明明是小姐的命却硬生生过了二十几年的贫苦生活;乐小汐是幸运的,因为她收获了两个妈妈的爱,收获了她今生最爱的男人。
能将不幸与幸运如此融汇,让它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乐小汐大概是第一个。
而能让本是仇敌一般存在的林晚晴跟乐安苏和谐相处,则又是另一种幸运了,因为乐小汐不用做选择生母还是养母的选择题。
很多被别家的收养的孩子在亲生父母寻来的时候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你到底是要跟我们在一起还是跟他们在一起,尤其是乐小汐还是被人偷换出来的,这样的情况按理来说矛盾应该更加激烈一点,但在他们这里情况却不一样。
并不是说乐小汐对亲生父母亦或者对养母的有所偏持,而是,她单纯的希望不管是亲生父母还是她的养母都能快快乐乐,幸福健康。
当然,如今两个妈妈之间最后一层薄膜隔阂的消失乐小汐并不知道,她现在完全被凌昊煜的童年虐到了好么?
自然,更虐的是凌昊煜本人。
他拼了命的成为乐小汐想象中的人,推掉了一部大制作迅速回国,谁知道他心心念念了十几年的女神竟然成为了雷劲琛那个混蛋的女人。
其实还未回国的时候凌昊煜就已经让人私下里调查当年的那个女生,只是因为事情已经过去了多年,即便还已然存在的那个城南也已经不再是凌昊煜想象中的样子。
时间如流水,年华易逝,当年乐小汐住的家已经被卖给了别人,而那个让他恨的要死的畜生也早已经化作了一捧尘土。
说起来也是便宜了乐安烈那个人渣,如果他能活到凌昊煜报复的那一天,凌昊煜绝对会让他死的其所。
乐安烈死了,死的稀疏平常,就跟人要吃饭、要跑卫生间一样。
在气死了乐父乐母之后,乐安苏因为痛恨自己唯一的哥哥,因此搬到了别处,乐安烈是一个酒肉之徒,成天想着喝酒吃肉玩女人,没有了乐安苏让他敲诈、剥削,他吃喝玩乐哪来的钱,最后他又重拾自己的老本行——偷盗抢。
他不是没有进过局子,只不过因为他每次偷窃的都比较少,而且也很有把握不会闹出人命,因此进去几天就被释放出来了。
当时乐安烈还嚣张的说,警察局就是他的后花园,他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而且每次他进去都会有人给他备好饭菜。
在乐安烈最后的几年,他几乎成为了一个毒瘤,所有人都欲处置而后快,可又碍着现在是法制社会,只能恨得牙痒痒,暗地里诅咒他早死早超生。
这一切乐安苏都知道,她虽然赌气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