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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章

闪婚深宠,萌妻赖上门!-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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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她并没有将自己的厌恶表现在脸上,雷夫人近年来很少在大众面前出现,但是她的玲珑心思却并不会因为她的“少出现”而有所减弱。

    “哦。”江雅珑淡淡的哦了一声,反倒没有像雷夫人想象的那么歇斯底里。

    “那个谁?”江雅珑颦着眉喊道,芊芊素手指着刚刚从雷老爷子书房出来的管家忠叔,“帮我冲一杯咖啡。”

    忠叔一愣,眉头蹙起,伸手招了招伺候在一旁的女佣,“帮小姐冲杯咖啡,蓝山,不加糖。”

    女佣恭恭敬敬的应了声,退了下去。

    “等等。”江雅珑皱眉,“我说了,让你帮我冲杯咖啡。”

    忠叔恭敬地回答:“抱歉小姐,这些都是女佣干的事情。”

    江雅珑挑眉,“你不也是雷家的佣人?”

    江雅珑完全没有发现,她这句话说出来整个房间里的空气似乎都紧了几分,尤其是雷夫人,看着这样的江雅珑着实厌恶。

    所有人都说江家小姐江雅珑是多么优雅矜持,是多么温婉可人,可她就是这样优雅温婉的吗?忠叔是跟着雷老爷子多年的人了,不说在雷家,就是在商场上,也不敢有人如此不给他面子。

    忠叔依旧温和的笑,“抱歉小姐,雷家的佣人各司其职。”

    江雅珑猛的做了起来,尖声嘶叫:“是佣人就该有佣人的意识,我是小姐,你是佣人,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话怎么那么多?”

    江雅珑也是被气疯了,这些天的经历像梦魇一般死死的缠着她,哪怕是睡梦中也让她心悸不已,她向来对佣人之流根本没有半点好感,拿着她的钱伺候她,就该恭恭敬敬的不是吗?

    雷夫人轻轻蹙眉,“小雅,让佣人帮你冲吧,忠叔……”

    江雅珑扭头瞪着她,“表嫂想说什么?雷家是表嫂管理着吧?怎么连佣人都能骑在主人头上了?”

    她已经不想再优雅,优雅能管什么用?乐小汐粗鲁卑劣,不照样拿下了雷劲琛、迷惑了林宸东,那她所谓的贵族礼仪到底有什么用?什么用都没有!既然如此,她又何苦压抑自己。

    再者,她很有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她的所作所为在整个丰城都已经人尽皆知了吧?平日里就看不惯她的名媛小姐还不趁着这个机会狠狠的打击她,什么名媛、什么千金、什么小姐,到最后,还不是像她一样。

    她需要发泄,需要有一个突破口,很不幸,忠叔撞到了她的枪口之上。

    雷夫人脸色一黑,再也保持不住往日的淡雅,眼眸微眯:“小雅,这是在雷家。”

    “怎么回事?”沉稳的声音响起,雷老爷子站在楼梯上,俯视着客厅。

    江雅珑眼眸一转,顿时充满了薄薄雾气,“舅舅。”

    一看她满脸泪珠,雷老爷子顿时心疼的要死,这是他最疼爱的妹妹留下的唯一血脉,简直恨不得捧在手心,对雷绾姝的愧疚尽数都弥补在了江雅珑身上。

    “怎么了这是?”

    江雅珑咬着唇轻轻瞥了一眼雷夫人,吸了吸鼻子,“没事舅舅。”

    可她的小动作哪能逃过在场的几人,在雷老爷子发怒之前,忠叔站了出来,微笑道:“老爷,不好意思,小姐大概是刚来庄园,还不太习惯庄园的生活与习惯,既然小姐要求,我自然会为她冲一杯咖啡。”

    雷老爷子眸子一眯,再次看向江雅珑,却在看见她眸中的泪水之后,心软了,叹口气,“小雅,端茶倒水是佣人应该做的事情。”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 凌昊煜的悲惨童年

    “可是……”江雅珑嘟了嘟嘴,快步走了上去拉住雷老爷子胳膊摇晃,“舅舅……”

    雷老爷子虽然心疼江雅珑,可这并不代表他就会因此寒了跟随了这么多年的忠叔的心,他只是皱眉,“行了,阿忠你去忙吧,秦嫂去帮小姐冲杯咖啡。”

    吩咐完一切,雷老爷子想了想还是对江雅珑道:“小雅,舅舅知道你现在委屈,可是阿忠是跟随了我多年的手下,他对雷家忠心耿耿,就是你表嫂也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忠叔’。”他不想让江雅珑因此成为众矢之的。

    忠叔在雷家的声望一点不比雷夫人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就像雷老爷子说的一样,就算是雷夫人也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忠叔”,这不仅是因为忠叔跟随了雷老爷子这么多年,更重要的是他足够衷心。

    “哦。”江雅珑知道哪怕是她再撒娇也无济于事,于是不清不愿的哦了一声,垂下眼睑遮住眼中的愤懑,她从来没有受过这么的屈辱,哪怕是身为江家小姐的时候,佣人就该有佣人的样子,让一个佣人骑到主人的脖子上简直蠢透了。

    不过她也知道现在她没有办法改变任何人的想法,而且她也能想得到,如果她继续揪着不放,很可能让雷老爷子不满,说到底,她之所以能够住在雷氏庄园,能够衣食无忧,继续享受大小姐的待遇,都是因着雷老爷子的关心爱护与怜惜。

    为了一个佣人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那绝对不是她江雅珑会干出来的事情。

    “我知道了舅舅,是我不对。”江雅珑充分发挥小女孩该有的天真烂漫,轻轻吐了吐舌头,“我一会儿给忠叔道歉。”

    “这就对了。”雷老爷子摸摸她的头,无比欣慰,小姝唯一的血脉,就该有小姝的活泼善良劲,若是雷老爷子知道江雅珑就是只芝麻汤圆,也不知道会怎样。

    雷夫人一直冷眼旁观,雷老爷子因为愧疚迷了眼,恨不得将江雅珑想成一朵纯洁无瑕的白莲花,然而她这个旁观者却看的清楚,江雅珑妥妥的就是一朵黑莲花。

    这一刻,雷夫人无比的庆幸,幸亏雷劲琛没有跟江雅珑在一起,辛亏雷劲琛跟乐小汐在一起了。

    雷家人口简单,雷老爷子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雷俊郁,小儿子也就是雷劲琛已经去世的爸爸,而雷俊郁到现在还没有孩子,老二家也就雷劲琛这一个孩子,这样简单的人口,在豪门算是一个例外。

    雷俊郁并没有随了雷老爷子,空有一张还算耐看的脸,却没有什么才能,让他拿着分红浪荡还行,若是将偌大的雷氏交到他的手中,不过几年就被嚯嚯光了。

    所以,雷家这盘棋雷老爷子很明确的表示将来要交到雷劲琛的手中。

    可以想象,将来的雷少夫人将是怎样的一种荣耀。

    也因此,雷家对将来的少夫人家世要求并不严格,只要她身家清白、品行良好就ok,这也是乐小汐为什么能迅速入住雷家的原因。

    江雅珑到底有没有去给忠叔道歉,雷夫人已经不感兴趣,她只是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让雷劲琛离江雅珑远点。

    没有对比就没有优胜,将江雅珑跟乐小汐一对比,雷夫人就发现乐小汐有多好,那个孩子善良,耐心有爱心,给孤儿院的小女孩捐赠衣物就看的出来,而且她对雷劲琛衷心却没有什么坏心,当然,最后一点很重要,并且她有一种凝聚人、化解恩怨的力量,就比如说江家跟乐安苏的关系,就比如说她跟庄蓉蓉的关系,虽说现在庄蓉蓉依旧风言风语,但总算是不给他们使绊子了。

    越想雷夫人越觉得乐小汐这个儿媳妇一定要尽快拿下,于是她连忙给雷雷劲琛发了条短讯,无非是告诉他尽快跟乐小汐完婚之类之类的。

    自然,江雅珑不知道她是如何想的。

    虽然觉得向一个下人道歉很掉面子,但为了给雷老爷子留下一个乖巧的形象,她不得不憋着口气去给忠叔道歉。

    不论什么人、不论什么事,忠叔仿佛永远都是同一个表情,江雅珑看的恨不得冲上去将他虚伪的面具撕碎。

    回到雷老爷子给她安排的房间,江雅珑一阵气急,她重重的将自己甩在床上,伸出遮住脸上的狠厉与阴毒。

    乐小汐,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不,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想要跟雷劲琛在一起,你去死吧!

    她早已经不是之前那个婉约的女人,做什么事情都要顾及面子、顾及自己的身份,她也早就不是那个心心念念想要跟雷劲琛在一起的女人,她的身份早就注定了她永远跟雷劲琛没有了可能,可是,她不如意,那对狗男狗女也别想活的潇洒。

    江雅珑从床上一个打挺坐了起来,单手撑着下巴抵在床头柜上,一双杏眼莹润勾魂,她随手摆弄着自己的衣摆,眼睛盯着窗外的花园,眸底闪烁着点点寒光。

    ……

    另一边,被雷劲琛囧暗恋治愈了的凌昊煜终于放下了手中的酒瓶,乐小汐眼睛一亮,从她找到凌昊煜开始,他的手中就没有离开过酒,难道他想开了吗?

    确实,凌昊煜想开了,或许是因为有一个同道中人陪伴着他的缘故吧。

    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看着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的乐小汐说:“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第一次遇到你就是在这个墙角。”

    凌昊煜是个孤儿,嗯,确实是个孤儿,虽然他有父亲母亲。

    凌昊煜时常想,他的母亲非常漂亮,怎么会嫁给那个一文不名还酗酒暴躁的的父亲。

    凌昊煜对母亲的记忆并不多,只是记得他的母亲并不喜欢他,甚至将他当成近乎污点的存在,时常虐待他。

    大冷天的,他穿着单衣,脚上也没有鞋,脸颊冻的红彤彤的,渴望地看着小朋友穿着的新衣服,每当那个时候,他母亲都会疯狂的打他,说他是个孽种,还不如死了算了。

    那个时候,凌昊煜恨、怨,他恨不得像母亲时常咒骂的那样,死了算了。

    他从小就不被人喜欢,更不讨自己的父母喜欢。

    终于,那个总是邋遢浑身酒气暴躁无常的父亲因为酒精中毒死了,而那个时常挨父亲打、又时常打他的母亲则毫不犹豫的离开了那个破败的家。

    一夕之间,他没了父亲、跑了母亲,要是别的小孩肯定会哭天抢地、肯定会痛苦不堪,可他没有,他只觉得解脱。

    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喝醉酒就打他,再也不会有人揪着他的耳朵骂他是倒霉种、是扫把星,骂他还不如死了算了。

    看着被村里人抬回来父亲的尸体,看着破败的家,凌昊煜却笑的疯狂,真好,他想,再也不会有人打我骂我了,我想怎么活就怎么活,甚至,他还狠狠的踹了一脚已经冰冷的尸体。

    他没有鞋子穿,于是扒了尸体的鞋,他没有衣服穿,于是扒了尸体的衣服,只挖了一个坑将那个早就该死的男人赤裸着扔了进去,反正你死了,衣服啦鞋子啦给我,咱们互不相欠了。

    从此以后,凌昊煜开始流浪,那是他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且因为长期吃不上什么东西,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咪,浑身上下都没几两肉。

    这么一个小东西却成了乞丐,他像一只流浪猫似得,翻垃圾桶、偷别人家晒在院子里的红薯干、白菜邦,跟野狗抢食、跟乞丐抢食,总之,没有他没有干过的事情。

    不过虽然饱一顿饿一顿,甚至有时候还会被野狗咬、被乞丐打,可他却觉得无比的幸福,因为他终于自由了。

    然而小小的他,即便做个乞丐也是被欺负的那个。

    那一次,他流浪到一个相对富裕的村子,穿着一双大的有些夸张的鞋挨门挨户的乞讨,但他并没有得到多少东西,还被某一家的熊孩子放狗咬,他抱着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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