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鬼眼神探-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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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警局和法院的判处决定,李夏梦不清楚,甚至和他一起长大的高勇也有很多地方不知道。
简思,是一个谜。
“呵呵,我不会怎样,只是想告诉你,趁我没有彻底发怒,赶紧消失。”
简思松开了李夏梦的下巴,继而转身没有丝毫留恋的扭头离去,走的决绝,似乎对身后的人没有任何感情。
“啪!”
在简思抽身离去的那一刹那,李夏梦死命支撑的身子终因为失力倒在了地上,肩膀开始止不住的耸动,掩面痛哭起来。
彼时,窗外。
为了躲避突然到来的简思,呈一个大字一般使劲贴在阳光房外窗墙面上的高勇使劲的扒着窗户的边沿,有些肥大的脚掌也在用自己全身的力气蹬着墙面上向外凸出将近十厘米的墙沿。
底下是将近两层楼高的地面,稍不小心便是粉身碎骨。
此时,因为力气将要耗尽,高勇肥胖的脸上开始满头大汗,脸颊也涨得通红。
手中掂着鞋,嘴里咬着咖啡杯,似是一个壁虎一般趴在墙上,此时的高勇狼狈极了。
自作孽不可活,现在,高勇承认自己有些后悔了。
“哐当!”就在高勇打开窗户爬入房间的时候,他的背后传来一阵猛烈的撞击声,紧接着便是汽车警笛的尖利声打破了整个别墅区所有的宁静,那是他的车,此时车前窗被人用板砖猛地砸碎。
转身,他彻底惊呆。
“呜呜呜呜——”
只见,汽车的悲鸣声中,一身高级定制西装的简思手持一根铁质的棒球棍猛地一下打在了车前窗未破碎的位置,玻璃碴子四溅,似是简思的愤怒一般。
“梆梆梆!”
一棍接着一棍,每一棍下去,简思都用了极大的力气,每一棍下去,高勇那辆进口车上无比刚硬的车窗玻璃都陷入一个巨大的凹槽,玻璃碴子乱飞,每一棍下去,车子的悲鸣声就叫的更加厉害。
“哗啦——”
玻璃稀碎,彻底落下,知道车窗上的玻璃全部碎成末,简思才罢了手,“哐当”一声,他随手将手中的棒球棍丢在了地上,脸上的表情依旧淡然,但是他红润的唇却抿成了一条线,似是愤怒到极致的模样。
他说过,他最讨厌的就是背叛,尤其是身边人的背叛。
一通发泄之后,简思才似是松了口气一般,伸手掏出了手机拨通了李夏梦的电话:
“你跟高勇之间的关系我就当不知道,别再触碰我的底线。”
挂机,转首,简思目光冷冽的看向窗户上那个像是壁虎一般的狼狈男人,微微勾唇,似笑非笑。
“对不起。”高勇同样朝着简思看来,他道歉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哭腔。
“闭嘴,小子。”
简思冷冷一笑,早在他进入李夏梦别墅开始,他便知道高勇一直都在,无论是桌子上的咖啡印儿还是阳光房门锁偏离的弧度,都透露着这个别墅藏着除李夏梦以外的另一个人,也就是高勇。
只是…
真是狼狈啊。
简思有些嘲讽一笑,眼睛定定的朝着那个狼狈到极致的胖子看去,拨通了女主编的电话:“喂,总编,放弃诉讼吧,我的书全部收回,写报道就说投入新作中。”
已经变质的书,他只会毫不犹豫的抛弃。
说完,简思转首连看都不愿意再看高勇一眼,决绝离去。
“对不起,真的对不起。”高勇后悔的大哭,但是他知道再怎么后悔,简思也不会再原谅他了。
遭遇了身边两个亲密之人的双重背叛,纵使简思的心态再好,也不由得心情变得十分的糟糕。
开着白色保时捷卡宴,他将油门加到了最大,似是不要命的在路上飙起了车,现在他需要找到叶凌戈,然后随便跟那个女人大吵一架,或许能够将他心中积攒的火焰彻底消散出去。
不过,简思也只是想想而已,因为他不确信到时候若是真的吵起来,究竟谁会占领上风,而且他一直就有些变态的认为叶凌戈吵架时候的样子很可爱。
“简作家…”
白色卡宴迅速驶过,简思似乎隐约看到了身穿校服,骑着自行车的何慕。
而原本停在马路边等人的何慕也有些不确信的喊了一声简作家。
车子奔驰而过,何慕确信就是简思,想着,他顾不得已经亮起来的红灯,连忙蹬上了自行车朝着简思高级的白色保时捷追去。
“简作家!”
何慕大声呼喊。
果然是那孩子。
微微侧首,简思皱眉看了一眼后视镜中少年拼力追赶的身影,他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猛踩油门,他今天没有心情和他说笑。
“简作家!”
眼看前面的白色轿车似是一道闪电般猛地急转弯飞驰而去,何慕依旧没有放弃的追赶着喊道,直到那抹白光彻底在他的视野中消失不见,少年才渐渐放慢了蹬自行车的频率。
猛地捏闸,长腿支地,停在了马路的旁边。
微微凝眸,何慕原本清明纯净的眸中渐渐泛起一抹若有似无的阴郁,在这阳光漫天的日子里,带着万分的诡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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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慕是谁呢?
34。鬼牙的新功能
“喂,凌戈,你晚上什么时候回来,我知道错了,你原谅我好吗?”
电话内,巍然略带愧疚的声音通过电波传来,叶凌戈微微挑了挑眉。
“今天是我们相识300天的日子,也是和大伙相约一起看球赛的日子,所以求你凌戈,我们和好吧。”
“巍然,你知道臭不要脸四个字怎么写吗?”勾唇一笑,娇俏的脸上满是嘲讽讥诮,凌戈觉得他的话简直就是世上最可笑的笑话。
原本她对巍然可以说就没有任何的感情,再加上他和别的女人亲嘴,而且那个女人还是叶凌戈的好朋友,男朋友和闺蜜睡了,这世上最狗血的八点钟剧情居然就这样赤裸裸的发生在了她的身上。
对于巍然这种世界级的渣男,凌戈只有四个字相送。
你丫滚蛋!
利索的将手机塞进牛仔裤的口袋中,叶凌戈伸手摘下头上的鸭舌帽,抬头朝着佳和宜园小区十一号楼二单元701号房间的窗户看去,彼时,夜幕初降,正是万家灯火炫彩斑斓的时间,而701却是一片黑洞洞的模样,似是死神席卷而过的沉寂。
衰败,鬼魅。
应该就是这里,一个月前被大火吞噬的唐乐家,或许是侦查瘾犯了,有些事,她想自己亲自查证。
轻轻压低了一下鸭舌帽的帽沿,叶凌戈帅气的打了一个响指,声控灯亮起,她迈开大步走进了楼梯间,按好七层的电梯,便毫不犹豫的直奔701而去。
传闻中,自从那场火灾发生之后,701的房子就成了坊间传说的鬼屋,无论是前来打扫的清洁公司还是来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的警方人员,但凡进入701的人都会在第二天遭受到一些不平常的意外,刚开始的时候人们并没有太过于在意,认为这些不过是巧合而已,可是后来,小区中但凡有人提到701那场火灾,那个人不是被车撞就是从楼梯上滚落,甚至走在路上被突然从天而降的不明物体砸中。
灵异的事件不断的发生,渐渐的开始人心惶惶起来,人们从之前对701火灾的同情慢慢的变成了无尽的恐惧和敬畏,没有人再敢靠近这里,甚至这场火灾人们就好像集体选择遗忘一般,不在提起和议论。
701成了鬼屋,火灾中昏迷的唐乐至今不醒,一个月前发生的火灾现场至今无人清理。
下了电梯,叶凌戈轻轻摩挲着下巴,眼睛一瞬不瞬的看着702房间的防盗门上贴满的黄色符箓,似乎和马王爷给她的黄纸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她琥珀色的眸子平淡无波,却隐隐间带着嘲弄。
既然这么害怕对面的鬼屋,为什么不干脆搬走,贴着一堆没用的黄纸就真的能阻挡恶灵的袭击吗?
天真!
淡定的留给702房间一个销魂的白眼,叶凌戈打开自己随身的小型侦查式手电筒,转身迈入了701黑漆漆的大门。
黑,不见五指,纵使拿着手电筒,叶凌戈也觉眼前的视野有些模糊,死寂尘嚣的房间内还残留着一股浓烈的烧焦味,刺鼻,甚至有些呛喉,依稀中叶凌戈仿若闻到一股煤气的臭味,她想,应该是火灾引起的煤气爆炸,大量的小分子化学物质附着在爆炸激起的尘土颗粒上,以致空气中至今都残留着煤气。
凌戈小心翼翼的进入房间的内部,运动鞋踩在地面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在空荡沉寂的房间内显得异常的诡异,前世叶凌戈也勘察过各种各样的案发现场,倒是练就了一颗强大无比的心,可谓是刀枪不入到一种人神共愤的地步,对于那些腐朽的尸体,她也是半点眉头也没有皱过一次的进行解剖实验。
只是那时,叶凌戈认为尸体就是尸体,他们不过是没有生命体征的一堆腐肉而已,而现在,自从能够见鬼之后,凌戈感觉整个世界都开始玄幻起来了。
一切侦查,小心为上,虽然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但是总耐不住那些坏坏的小鬼搞什么背后的袭击,思考了片刻,为了保险起见,叶凌戈伸手掏出了之前黑无常颜昊送给她的僵尸鬼牙。
果然是宝物,叶凌戈的眸子亮了亮。
只见黑暗中,那颗圆润如玉石般的鬼牙竟泛出莹莹润泽的华光,似是价值连城的夜明珠,竟无限圣洁,丝毫不像是僵尸鬼王口中掏出来的污秽之物,像是得到了净化。
凌戈似是捡到了宝,狗子那家伙果然没有骗她,不由得,她稍稍犹豫了一下,便将鬼牙按照之前狗子的吩咐含进了嘴里。
狗子说,含着它将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只是当叶凌戈将鬼牙含进嘴里,除了口齿间一片温润清凉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除了眼前的视野似乎开始慢慢变得清晰,原本的一片混沌与苍茫似乎在凌戈含了鬼牙之后开始慢慢消散,黑夜的黑不再黑,整个世界都好像自动打了光,甚至加了滤镜。
叶凌戈感觉,现在自己完全不需要什么手电筒了,因为此时她眼前的视野实在是太清晰了。
没想到这鬼牙还真好使,居然能够放亮人眼,让人的眼睛变得跟灯光一般,纵使在无尽黑暗的深夜也如同白天一般将整个世界看清,真不愧是千年僵尸之王的牙齿,功能给力啊。
“真是宝贝。”
真心的称赞,叶凌戈毫不犹豫的抛弃了自己手中半点屁用都没有的小型侦查手电筒,大摇大摆的朝着房间内走去。
现在视野开阔,彻底看清701火灾现场的叶凌戈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只见原本应该温馨无比的三室一厅现在却是满目疮痍,到处都是烧焦与爆炸后的痕迹,阳台处的落地窗也彻底粉碎,落了一地的玻璃碎末,至今都没有清理,厨房客厅也是一片残迹,因火灾炸裂的自来水管道至今也无人修理。
“滴滴答答——”有水滴不断渗漏而出的声音。屋内的墙面也是漆黑一片,带着烧焦的痕迹,客厅中央桌子上摆放着一个炸裂的鱼缸,缸中水早已蒸发,一条枯死的金鱼安详的躺在碎玻璃之间,彻底死绝,干枯,甚至没有半点腐臭的味道。
有些惨烈,有些颓败,此时的701确实像极了传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