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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非城市爱情-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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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月底的会议上,我们的经理——也是执行主编的黄老板就发下话说:此次招聘收获不大,本来是招编辑的,却招了个校对,人们的眼光全部“刷”对准我,我很镇静,我举手请求发言。我说:黄老板,校对很重要,杂志的水平高低,也会体现在文字差错率的高低上,本月我们四期的杂志的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内,说完我瞄了一下顶头上司,心想,我服从你的安排。 
  他说,万分之一以内,我们也有的,并没有因此多卖几本杂志嘛!相反,这个月增加了人手,工作成绩还是那么多,你们就像弹簧一样,提一提才紧一紧,不提,就松松垮垮的,人多人少一个样,所以我准备裁掉两个,这也是竞争嘛!下个月正好是“三一五”,每人写一份纪实报道,凭此报道决定去留。 
  老板走后,编辑部议论纷纷仿佛大祸临头,可怜我们的商情编辑,美术编辑从来就没写过什么,他们把目光再一次瞄向了我。 
  这不算什么,这一个月,校对校得我神经过敏,看任何一本书都要逐字逐句,在心中默念,阅读的快感一点都没有了。我的同事各自收回了自己分内的校对任务,而且还将其他办公室的校对稿送回去,腾出时间让我写纪事采访。 
  我看了五天市场,然后从五个角度写了五份采访,统统拿在桌面上,任君挑选,剩下的归我自己,离老板阅读的期限只有一个小时了,彭小姐过来了,请我赐写一份采访稿。 
  “这不可能吧。” 
  “我觉得你写得比我好。” 
  “可我自己就没有了呀!” 
  “你这不是明摆向我挑战嘛!我写的连美术编辑都不如,这个主任肯定干不了,还什么老同事,老朋友,怎么这样呀!” 
  “好吧!” 
  我赶紧递上我那最后的一份采访稿,看见彭小姐眉开眼笑,我松了一口气,我对自己说,我坚决不要同事不和,不要和他们过不去,否则,过去的老问题就出现了。 
  那么我写些什么呢?就写些改版建议吧! 
  我针对杂志一些现成的问题展开了笔墨。 
  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千字以上的文章每周不宜超过五篇。 
  二、刊内广告方式单调,应增加一些软性诉求,例如漫画、对话、小故事。 
  三、增加一些价格上的确凿性。不能一再地××——××之间,容易失去可信度。 
  四、开辟市场调研专栏,让编辑轮换走入市场,不能光靠信息员传输信息回来,这样形成衔接脱节,容易造成纸上谈兵的表面文章过多。 
  五、增强杂志文化深度和高度,和其他杂志联刊,走进互联网。 
  诸如此类的建议,完全是针对杂志的弱点而提,水到渠成的作品。 
  彭小姐来要稿上交时,我连校的时间都没有,就匆匆打印出来,第二天,老板把我叫进了办公室,他说:这个建议书是你写的吧!差错率达到了百分之三了吧! 
  这个小心眼,我在心里骂道。 
  “不过,可没有影响我对它的首肯和重视呀!” 
  这真让我大喜过望,在他鼓励的目光中,我当时就把所有观点一一展开进行进一步补充阐述。 
  最后老板说,你要准备接替彭小姐的职务,编辑部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关头。 
  这又是一个大大的意外。我对老板说,不错,彭小姐的能力是没有我强,但她非常熟悉这些行业,对编辑的工作也相当了解,而我…… 
  他不容分说,让我听从安排。   
  走——去找寻自己的位置(二)   
  第二天,我刚上班,听见彭小姐说:这个狐狸精……接着我在康怡公司的大事小事芝麻事全部曝光,有譬如把指甲油当成口红;不会接发传真;一顿能吃三碗饭;包括我的打工妹身份、文凭的水分等等等等。 
  彭小姐被调进了广告部,我坐在了她的位置上,于是我了解到彭小姐的手机摩托车都是黄老板的奖励。 
  我工作过这么多单位,一个打我主意的老板也没有遇见过,这说明我的魅力有限。这一回,从少女变成少妇,若被老板打主意,我倒觉得非常良好,可惜,我认为那不是,比起彭小姐的姿色,我差得远,而且,我代替彭小姐,从工作能力上讲是正常现象。“女色可享,饭碗要紧”才是我升职的关键吧!想必老板也意识到严酷竞争之下的公司,一定要实打实地要人来管吧! 
  我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招兵买马,网罗人才,接纳新鲜血液,我干过校对,因此要求增加“校对专职”的工资,我要求我的下属们一定要开口说,大胆说,要改变杂志风格,要改变宣传手法,要增强市场调研力量,要介入网络。 
  我常把老板堵在走道上大谈工作,意见相左时,口气强硬,脖子也粗,这就叫得意忘形。人一忘形,言语就多,言语一多,就有误差,老板被我风风火火的工作狂热劲儿搞得有点怕。他说,人要慢着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变化太快,容易忽略新生问题。从现在来看,这才是一个成熟商人的品行,而我充其量是精力过剩罢了。那几个月,经过我改造的杂志一下子仿佛从文静内向的姑娘变成了外向、好动的小伙子,阳刚、大胆、热烈、追赶时髦,我能感受到市场强烈的反响,不过并不全是褒奖,相当一部分人也颇有微词,对有些版式的处理也表示太“另类”。另一方面,来自同类杂志的跟进也惟妙惟肖,这是种肯定,更是一种威胁,我明显感觉到来自对手的注意力越来越大了。 
  当我把鼓吹扭曲事实作为职业并冠以美名“高级策划人员”时,当我骑着台湾光阳在路况良好的马路上行驶的时候,当我衣着“倩云”套装时,当我已懂得让目光更柔和,眼睛更立体,皮肤更白而不失真时,我与时尚非常贴近。这分明是我十年前的向往和梦。但我体味不到向往实现时的那种愉快、自豪和满足。我没有。 
  “当你得到一样东西,就不去珍惜。”世人用此控诉人的贪婪和喜新厌旧。 
  错了,在我看来,当我得到一样东西,我才发现它原本就不是我追求的那种,所以我不珍惜。 
  正在我表面上酷似得意的时候,背后有人偷袭来了。被我亲自招回来的人才中有一个我的本家,看上去人比较忠厚,又是名牌大学的毕业生,虽其貌不扬,不过文章写得不错,我毫无防范地把许多工作交给他,也给他许多接触老板的机会,我甚至没让他干一天校对。可这并没有阻止让我下台的脚步,他恭恭敬敬送过来他的东西,我忙情不自禁地表示赞叹,然后拿去交给老板欣赏,但令我不解的是老板比我更了解他,中国有句成语叫“暗度陈仓”,就说他的此番作为吧:他远比我赞扬的更加厉害,他先用忠厚的外表迷惑了我,叫我放松戒备,然后用崇拜的目光照射我,让我更加得意,他再用随和的作风赢得了同事的好感,然后,乘胜追击。用自己的才华征服老板,比起我遇事冲动的个性,他的不紧不慢的节奏更符合老板的口味!从他单独进入老板办公室的时候,我嗅到了火药的味道,品尝了彭小姐的忧虑,他满面红光地走来,我体味了彭小姐愤怒的由头。 
  但令我自己更为吃惊的是,我很快便恢复下来,既没有像彭小姐那样揭短,用愤怒的言辞减轻痛苦,也没有像当初那样回去靠在他的肩头痛苦一场,面对对手的诡计第一次被我看得如此微不足道,无足轻重。反而我突然奇迹般地清晰地看见了自己的处境:我看到编辑部其他的刚从校门出来的女孩子们为着老板一句奖励而兴奋脸红。对投稿者一些多情的话语而陶醉,为自己一篇好的自撰稿而得意洋洋。上班八小时,除上厕所之外,必须待在这个办公室,大声说话或走出公司,都要被上司的目光跟踪。大家团结一致,被困在笼子里,春天的万物发情,夏天的香臭交流,秋天的阴气窜腑,冬天的凄苍逼人,一概不知所以,稀里糊涂。生机和活力变成了陈迹,年轻时的轻而易举的投入已不可重现,究竟是什么改变了我的生活,抑或是我的生活已经违反了某种规则,这些鲜活而又满腹心机的年轻人将自己的算计无一例外地遗漏在过来人的眼皮底下,想想我的将来:称职的编辑、称职的领导、摸熟那一整套人际关系游戏规则。并且终生钉住这个社会职位,做着猫捉耗子的游戏,做到老奸巨猾、不露声色,抛开正义和真实,鼓吹能够赚钱的理论。 
  当我对布置得完美无缺的办公室那一套开始厌恶时,我放弃了对付对手的手段。 
  我对工作或者说争斗的热情消失殆尽,即使为了钱或者尊严。 
  在大大小小的会议上,我心不在焉,淡然冷漠了。 
  我时不时问自己:我为什么上班,我难道不可以不上班吗?我想起了美丽的史可然。史可然二十七岁,在公关部工作,在申正公司的女员工中相当耀眼。由于她的业绩最好,所以收入也最多,她的衣着总是那么新潮,她的生活方式都是公司其他女孩子模仿的对象,她赚钱不像别人那样累,每天早上一上班就开始打电话,联系客户,在手提电脑上打字,当然她最擅长的就是喝酒和唱歌,她的业绩已连续三年在公司遥遥领先。 
  对于在公司如何生存的本事,她一定是了然于心,她虽然独身,却有自己的三居室。 
  其实三年前她也是一个外地来的打工妹,当年只不过是来应聘公司的文员的,谁想到,三年后成了老板的宠儿。当然那与外表没有关系,最重要的是她聪明、能干、有野心,再难啃的骨头都不怕。有一次,有一个外地大公司要做一个全省全年度的广告计划。总经理已经让公司最强的一位公关小姐去做工作,可是对方广告部主任连申正公司的计划书都不想接。 
  接电话的史可然动起了脑筋,她告诉老板,这个广告部主任肯定已经和别的公司暗地里有交易,老板一听说:“这个谁不知道呢,关键怎么知道别的公司是有哪些优势呢?” 
  “这个我有办法。”史可然胸有成竹地说。 
  正是这个胸有成竹的模样,让老板对她产生了好奇,也给了她一个机会,按照公司以前的用人情况来看,这简直太不可思议。 
  这笔业务最终被拿了下来,当然也不完全是史可然一个人的功劳,可是史可然仍然由于表现不一般,被公关部吸收了。 
  史可然没想到自己还真抓住了这个机会,从此开始相信城市是一个让你公平拼搏的地方。她很快学会像真正的白领那样穿衣、那样打扮,也学会用当地方言和客户套近乎。 
  谁也不知道她为了自己脱胎换骨经历了多少磨难和屈辱。 
  谁也想不到她竟然是个遭人遗弃的孩子。还在她出生不到两个小时,就因为自己不带“把儿”被外婆丢进了水沟里,还是母亲良心发现,让外婆又抱回来,最终还是送给一个老光棍养;谁也想不到她十岁就砍柴、采茶;争取了无数次才念了个中专毕业。从十二岁开始她就为了省钱,一天只吃两顿饭,一连吃了两年。领养她的老光棍嗜酒如命,根本不知养儿之道,也毫无责任心,到后来,几乎就不怎么过问,他领养史可然的目的就是死的时候有人为他送终。他的目的达到了,他死于肝炎,是史可然为他披麻戴孝……   
  走——去找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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