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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特种书童-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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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马蹄声,鲁平慢慢抬起了头,他的视线已经模糊,却还是咧开嘴笑了,只是这笑容很是惨烈。

“是……虎……就该……山中……走……,是龙……就……该……”

“噗!”

没有等鲁平唱完,南宫昊天刺出了手中长枪,枪尖直接刺透了鲁平的喉咙。

“滴答……滴答……”

深红的血液一滴一滴的顺着枪杆滴落在泥土里。

“呃……!”鲁平还未断气,却是已经进气多出气少。

“噗!”南宫昊天抽出长枪,不再多看一眼,掉转马头缓缓离去。

跟着南宫昊天离去的,还有所有蜀军……

……

鲁平是被白依风他们发现的,当他看到已经断了气的鲁平,这个白净的男人第一次涨红了脸。

他又望见鲁平身后还矗立着的旌旗,旌旗上印着代表东禁卫得标志时,白依风竟流下了两行眼泪。

“啪!”的一声,白依风对鲁平以及周围所有战死的三营将士敬上了一个深深的军礼。

在这一刻,他忽然明白了自己需要什么,不需要什么。他忽然明白了,云七对他的期盼。

“鲁营长,我是一营二连连长白依风,团长让我来……带……你……回……家!”白依风说完,小心翼翼的扶起鲁平的尸体,接着横抱在怀中。

身后一名士兵赶紧上前捡起鲁平的武器和旌旗,静静的没有人说话,全连的士兵都默默的在尸体中找到自己的同伴,将他们摆放整齐。

一名士兵小声的抽泣起来,他简直不敢相信,一名医护兵的身下竟压着三具蜀军尸体。而那名医护兵的手中紧紧握着的是妻子寄来的家信

第五十七章 暴风雨前夕

(发句牢骚,书童写到现在,老莫辞职在家也有半年了,如今当真是山穷水尽,兜里还装着四十块,老莫合计了下,买两包烟,六袋方便面,再过两天。实在不行,街头卖艺去,练啥?呵呵,特种兵最拿手的胸口碎大石!呵呵,不扯了,码字!)

“团长,鲁营长带回来了……”白依风刚回来,便找到了云七。

云七没有说话,只是望着对方,他瞧见白依风的脸色很难看,隐隐有些悲伤。

“伤的怎么样?”做了最坏打算的云七开口问道。

“团长……我……您自个去看看吧。”白依风低下头,艰难的回道。

忽然云七一把抓住白依风的衣袖,沉声问道:“鲁平到底怎么了?”

“死了。”等了半响,白依风才魂不附体的小声应道,这两个字恐怕便是他自个也没听到,但却是猛烈的撞击了两下心脏,让他有些透不过气。

“大点声!”云七涨红了脸,几近疯狂的摇晃着白依风。

“死了!鲁营长死了!三营全军覆没!死了!死啦!全死啦!”白依风只觉得胸口一股闷气将他压的喘息不得,脑袋一热,便大声喊了出来。

“什么?你说什么?谁死了?还有什么全军覆没了?”云七犹如晴天霹雳,不敢置信的问道。

“啊!”白依风嚎啕一声,两行清泪从这个男人的眼角里流了下来,他低着头,尽管他很是克制,可到了现在,却是再也忍不住了。

“等我赶到的时候,鲁营长已经断气了,周围一片全是三营弟兄们的尸体,八百多弟兄啊!没了,全没了!”

听了白依风又哭又喊,云七只觉得脑袋一阵晕沉,眼看便要站立不稳。

“团长!”几名白依风连里的排长赶紧上前将他扶住。

……

一直到了晚上,云七才恢复些正常,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身在自己的帐篷。迅速的穿好衣服,云七大步走出帐篷。

帐篷外有两名士兵,见到云七赶紧敬礼。

“带我去找你们白连长!”云七道。

“是!”士兵恭敬应道,在前边走着,领着云七一路往白依风的帐篷走去。

刚走出没多远,云七忽然停住脚步,侧身往大营内的校场看去,脚下再也迈不动步子。

空旷的校场上弥漫着一层薄雾,寒冷的秋风卷起层层沙土,一排排整齐的忠魂安静躺在那儿,每个人身上盖着的是生前的白色床单。

云七走近了,蹲在一具忠魂旁,轻轻的揭开了白布。

这是一名东禁卫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士兵,年纪不过双十,满脸却是留下了战火的痕迹。

往下看去,这名士兵安详的躺着,双手放在胸前,紧握着匕首。

“活过来,我升你做班长!”云七小声的对这名士兵说道。

但他的期盼并没有成为现实,士兵依旧安详,嘴角甚至多了一层笑意,但过了半响,云七终究还是确定是自己眼花了。

身后的侍卫走近了,停在云七身后,脸色也充满伤感,他小声担忧的对云七说:“团长!”

“呵呵,我没事。”云七站起身转了过来强颜笑道。

见士兵不说话,云七走了几步,背对着士兵道:“这就是军人的归宿,无战争还罢,一旦打仗,咱们的归宿都是这样,你放心吧。”

士兵点了点头,走到云七跟前,道:“那我们还去白连长那吗?”

“去!”云七说完,独自现行,士兵看了赶紧小跑跟上。

到了地方,却发现白依风人不在帐篷,四下找了一圈,都没发现影子,待询问后才知,他早便出了大营,应该是去酒馆买醉去了。

云七想了下,便往大门走去,身后士兵想要跟上,却被他阻止。

“团长!”士兵开口叫道。

云七停下脚步,无声的摇了摇手,便继续走去。

出了大营,不远有一处酒楼,由于市口不好,加之店内装修一般,前来饮酒吃饭的人甚少。却正好成了孤独之人买醉的好地方。

云七前脚踏进酒楼门槛,便望见坐在角落的白依风,正两眼无神的一杯接着一杯的灌着,面前甚至连一盘花生米都没有。

天色已晚,掌柜的也想不到此时竟还有人来,便礼貌的想要请云七入座。

“我来找人的。”云七说着,抬手指了指那边的白依风。

掌柜的抱了抱拳,又站在柜台里忙乎起来。

云七走到白依风的对面坐下,听着他喝酒时口中发出的“孜孜”声,听着掌柜的算账时,算盘发出的“噼啪”声,一时又陷入了回忆。

“团长……”白依风一连喊了几声,这才将云七魂魄招了回来。

“呵呵,一个人喝闷酒?”云七不顾白依风诧异的眼神,拿了个酒杯,自个满上一口饮尽。

白依风没有回话,也给自己倒满,一仰头喝了个干净。

“掌柜的!”云七忽然大声喝道。

“客官,有何吩咐?”掌柜的上前恭敬问道。

“切一斤牛肉,一碟花生米,再上两个小菜……对了,这样的酒,再拿两壶来。”

“客官稍后。”掌柜的退去,整个屋子里便再无人多语。

两人喝了一会,云七言道:“三营就剩下你们一个连了,只有老常一个营长,建制还在。”

“恩!”白依风轻声应道,却是不说他话,依旧喝酒。

“你现在是三营第二大的官了。”云七又道。

“恩!”白依风又应。

“你能多说一个字么?”云七有些哭笑不得。

“什么?”白依风抬起头,手里抓着酒杯,望着云七。

“你去做副营长吧!”云七目光相对的说道。

“我想打仗!”白依风没有拒绝,也没答应,只是这般说道。

“我知道!”云七点了点头。

“让我去!”白依风重重的将酒杯放下。

“好!”云七又点头。

“什么时候?”白依风站起身问道。

“明天!”云七也站了起来。

“那我现在回去睡觉,明天养足精神。”白依风说完,就要离开。

云七一把抓住白依风的臂膀,道:“先坐下喝几杯,我刚叫了酒菜。”

“是!”过了半天,白依风看不出云七的异样,又坐了下来。

“小白!”云七抬头望着白依风唤道。

白依风也将眼神投望过去,等待云七的下文。

“给你最好的兵器,你能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杀多少蜀兵?”

“不知道!我没试过。”

“明天的任务你一个人去!”

“什么任务?”

“尽可能的杀人!杀蜀兵,不过不是让你盲目的去,而是找到咱们自己人,帮他们杀人,并传我的命令,全军撤回新月城!”

“好!”

“懂我的意思?”

“懂!”

“呵呵……”

第五十八章 丛林獠牙(一)

出了酒馆,云七与白依风并肩而行,秋风寒冷,两人却掳着衣袖,甚至云七将胸口的两颗扣子也解了开来,露出的除了强健的胸肌,还有不知道是因为喝酒或许是热血而通红的肌肤。WWW。NIUBB。NET 牛bb小说网

“我再教你唱守军歌!”云七忽然冒出一句话。

白依风望着云七,点了点头。

“听好了,我最喜欢的!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男儿应是危重行,岂让懦冠误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齐从军,净胡尘,誓扫倭奴不顾身!”

唱完后,云七脸色涨红,带着一抹笑意,一脸畅快的望着白依风。

“咋样!热血沸腾了吧?”云七笑着拍了拍白依风的肩膀。

“慢点唱,一句一句的,我记不住!”白依风皱着眉不悦的说道。

“行。咱们俩一起!”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

“君不见……”

……

第二日一早,白依风甚至没有和云七打声招呼,便独自离开了新月城,他什么装备都没带,只穿着一身迷彩,手里握着的,是那柄从出生便注定与他终身相伴的长剑。

云七早上起来则是去了杨文官的帐篷,帐中的主人此时正在济世堂躺着。

帐内的矮桌上放着杨文官的装备,云七走上前去,在当中挑拣着。

过了一会,云七走出帐篷,此时如若有现代的人在跟前,肯定会惊呼出声:“天哪!解放军!”

是的,云七从上到下每一寸能装备的全部装备上了他从那个时代带来的家伙。最显眼的莫过于身后背着的M200狙击步枪。

张长了的头发又成了大兵头,脸上涂抹的是三色伪装油彩,喉咙上扣着防割扣,迷彩服外面穿着战术背心,背心上挂了几枚轰天雷,倒显得有些不伦不类。有肩胛骨的地方原本是放步话机的,此刻却插着他父亲的匕首:虎牙。腰上挂了一个水壶,两卷防割绳。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统统被他放进了多出来的弹夹口袋。

领出发前,他在自己帐篷内的桌子上留下了一封信,告诉侍卫说,如果这几天接二连三有队伍回来,就把信交给他们。

一切准备完后,他本想去城主府打个招呼,想想还是算了。

走出大门的那一刻,云七便再也没有回头,他即将面对的是五十多万分布在大半个魏国境内的蜀军,而他所要做的,却是将自己的战友一点一点的让他们脱离战争。

一路上,云七一直在想,自己为何会让白依风与自己做这个任务,无论如何,这都是九死一生,就连他自己当了这么些年兵,却也还是有些恐惧,因为他们要面对的是五十万蜀兵。

或许是心理作怪,他蹲下身从地上捧了些泥土,放进一个小罐子里,然后宝贝似的收在胸口的兜里。在他们的家乡有这么一个传说,当你身在他乡时,最好的护身符便是那儿的土地,只需弄些泥土戴在身上,远远要比带佛带观音好得多。

信这套,云七本是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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