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惹霸道男神-第7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熊杰将银行卡抽出来递给对方,“充一千吧!”
“老规矩吗?”
“嗯!”
下午三点,盛景林开车带着老婆孩子,这才回家。
晴晴玩累了,出了很多汗,连头发都湿哒哒的,车子里开了空调,倩倩便将她的外套脱了把孩子抱在怀里,在后车座中间安静地坐着。
“老公,那个安绯音人好像挺好的!”车内很安静,没有听广播也没有音乐声,倩倩便开口说了话。
盛景林开着车,随口应道,“一件衣服就把你收买了!”
“才不是!”倩倩当然不希望,自己在老公的眼里是目光短浅的女人,“我只是这么觉得而已。”
盛景林想起安绯音对于陷害她抄袭的人,都能云淡风轻的模样,确实是要有一定气度的人才能做到。“她的为人确实不错!”
虽然倩倩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听到盛景林这么说的时候,又觉得自己不想他也这么认为,“老公,你…是什么时候认识她的啊?”
“两三个月前吧!她到盛荣集团工作,设计图很出色,所以就多关注了一下。”
盛景林用了‘关注’这个词,让倩倩的心里很不舒服。
倩倩知道,盛景林对工作的事很认真,对手底下的设计师都很好。记得以前有一个设计师感冒了,打电话给盛景林请假。盛景林批了那人两天假不说,还特意去送药送饭。
不过对方是个男的,如果是女人,还是像安绯音那样年轻貌美的,一来二去,日久生情,还怕摩擦不出办公室恋情吗?
“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她会送我衣服,肯定是感谢你之前对她的关注。”倩倩特意将‘关注’这个词加重了语气。“年轻漂亮,工作能力又强,对人又那么好!肯定有很多人很喜欢她吧!”
不像自己,已经过了二十五岁了,感觉这一年皮肤状况突然就下降了好多,自己离人老珠黄已经不远了!
盛景林听倩倩这一段夸人的话,才察觉到倩倩可能情绪有点不对,毕竟她很少跟自己讨论别人,更别说特意在自己面前赞扬一个人了。从后视镜里看了看倩倩,她正抱着晴晴,一脸不高兴的盯着自己的后脑勺,看见自己的目光从后视镜里看着她,就赶紧移开了目光。
盛景林笑了笑,“对啊!确实是很招人喜欢的人,而且对人也没有一点架子,家世又好…”顺着倩倩的话继续往下说,只要是优点,管它有的没的都往安绯音的身上套,边说边观察倩倩的表情,看倩倩呼吸加快,脸都快憋红了,才终于刹住了话头。“好在她已经结婚了,不然肯定很招蜂引蝶。”
倩倩听到最后一句,还有点反应不过来,“她结婚了吗?”
“是啊!听说她丈夫也是很出色的人。”从后视镜里看着倩倩突然就放松了的表情,盛景林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嘛?”倩倩听见笑声,皱着眉头问道。
盛景林无奈的摇了摇头,却还是继续笑着。都已经结婚四五年了,小孩也已经三岁了,她却还是这么紧张自己。好似路边随便一个穿得性感点的女人都能把自己勾走一样,太爱自己却又不信任自己。“老婆,我爱你!”
“好好的说这个干嘛?”倩倩低着头,被突然的表白弄得措手不及,为了掩饰尴尬手还拍了拍睡得很安稳的晴晴。
倩倩对这场婚姻很不安,盛景林是盛荣集团的三公子,是以后会继承千万家产的人,而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家境普通,长相普通,能嫁给盛景林就已经是自己高攀了。毕业之后,连找个工作都接连碰壁的自己,不得不在家当起了全职太太。
她会在意盛景林手上的戒指,她会在意盛景林身边出现的任何一个女人,她会在盛景林每天晚上回来的时候,仔细地闻他穿过的衣服上是否有别人的气味…但是她是爱他的呀!爱他爱到骨子里!
“我想每天都对你说一遍,这样你或许会有安全感一点。”不要自己随便夸一个人,你就如惊弓之鸟。
“我没有没安全感,我只是,我只是…”倩倩急着想要否认,不能让他觉得自己是小家子气的女人,不能让他觉得自己善妒。
“我知道!”盛景林看着倩倩着急的模样,觉得心疼。“你只要记得我是爱你的就够了!”
倩倩感觉自己一下子就心安了起来,脸也不红了,心也不乱鼓一样的跳了。低低地说了一句,“我也爱你。”
车子在繁忙的都市里,或快或慢的前进着。
时光穿梭,繁华落尽,只愿此生有人拿我,万金不换。
新店开业,当然是热闹非凡,只是今天一天就接了三个大订单五个小订单。安绯音觉得要是生意太好的话,自己也不是不可以再重新画稿的。
到了九点以后,离关门也已经不远了。今天是所有的人,都在店里上了个从天亮到天黑的全班。担心那些个店员会被这样的工作强度给吓跑,请他们吃了晚饭,又请喝了奶茶。
让明天上早班的店员先回去了,留下上晚班的两个小姑娘,现在五个人都坐在沙发上。
“大概明后天就会有两个专业的设计师过来,专门只为我们店供稿,所以一般的订单处理起来也就方便很多。”安绯音拎着一块蛋糕吃了起来,今天一天的消耗量还是很大的,“你们有没有觉得店里人手好像有点不够?”
唐侑蓝一脸快累死的表情,她为了好看穿了9公分高的高跟鞋站了一天,能不累吗?“再请一个店员?”
“我觉得没有必要。”李月华已经习惯了高强度的工作量,现在仍是一派轻松,“今天是开业才会有这么多客人,我觉得明天的生意未必会好。”
安绯音点了点头,李月华说得很对,不可能每天都能有今天这样的人流量。“你们俩觉得呢?”
两个小店员对视了一眼,这店里三个领导讨论问题,能在一旁听着就觉得挺荣幸的事情了,问我们什么意见?“我没有意见!”
“我也没有意见。”另一个店员也赶紧摇着手说自己没有意见。
几人的向心力还是安绯音,唐侑蓝毕竟没有安绯音那么广的人脉积累,李月华还是安绯音请来的,“那就过两天再看看吧!我觉得店里现在这样的人员分配还是很合理的。”
几人点了点头,合不合理不知道,只知道今天都累惨了!
099 左恒受伤
等到商场播了广播送完宾客之后,五人才终于一起出了店门。
各店店员已经锁好门下楼了,电梯也已经关了。只是,‘盛装’的透明卷帘门还在慢慢地自动下降。
李月华对着旁边的两个女孩说道,“你们先回去吧!好好休息。”
女孩们也不扭捏,道了声别便相伴着离开了,毕竟今天一天下来已经非常累了。
“这门怎么这么慢啊?坏了吧!”安绯音喃喃说着便准备动手去拉一下。
李月华回头看见了赶紧伸手阻止了安绯音。“别用力,这门很容易坏的。”
安绯音听见李月华这么说也就不伸手了,夺来站在一边玩手机的唐侑蓝手里的钥匙,“没有快进吗?”
“我的手机…”唐侑蓝突然被夺了手里的钥匙,连带着捧在手里的手机都差点掉到了地上。
钥匙上只有四个键,安绯音乱按一气,“怎么停了啊?”连按了好几个键,发现门不仅没有变快反而不动了,“钥匙不会不灵了吧!”
唐侑蓝看见她这么乱按还怎么了得,赶紧将钥匙又抢了过来,“按一下就行了,你又开又关的,门根本就来不及反应好吧!”
“别乱按了!”李月华也出声阻止。
唐侑蓝将钥匙对着门按了一下,卷帘门继续以急死人的速度慢慢地下降。
“我以前公司里也有一个这样的门,一个小姑娘的脚在门下面隔了一下,门就坏了。大晚上的,我们还得找维修工来修,搞到了两点才弄好。”李月华笑了笑。
“这么严重啊!那小姑娘的脚没受伤吧!”安绯音觉得这门挺好看的,能看清楚店里面的场景,虽然离开的时候店里已经断电了,但是里面有一些防盗器亮着红色的光,外面的灯也没有全关,还是隐约能看见大概的。
“一点事都没有!可能是那个门老旧了吧!”
安绯音拍了拍门,传来了哒哒啪啪的聚碳酸酯与铝合金相碰的声音。“那看来这种门不是很经用啊!”
唐侑蓝可不想在整个大楼都快熄灯的时候,还站在这里讨论门的问题,只好出声提醒,“走吧!”
三人这才离开,出了商场被风一吹,因为长时间在空调室里变得晕晕的脑袋,感觉一下子就变得清醒了很多。
夜厌厌,一天的劳作就这么结束了,可是新的一天又马上就要来临了。
熊杰记得很清楚,这天是自己离家出走的第42天,6~8级偏北风,最低气温将降至今年入冬以来的最低值。
他决定回家,在离家的第42天,安然无恙的回来。
特意选择早上回来,因为这个时间熊父可能还没有离开,但要是晚了,就不知道他晚上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了。
保姆打开了门,对于他的突然离开又突然回来,没有多问一句。也对,他们只是在这里工作拿薪水的人,就连付他们薪水的人都不是自己,他们根本不需要在意自己。
熊父正在吃着早餐,看见熊杰回来了,连头都没有抬。
在他的眼里恐怕是觉得,自己是在外面活不下去了所以才回来的吧!
“我今天…”熊杰开口说话,清晨的嗓子很干哑,他停顿了一下,吞了口口水,才又开口继续说道,“我今天回来是要告诉你,我决定参军。”
熊父听完这句话眨了一下眼睛,抬起头看着熊杰。
熊杰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我已经报名了,也体检过了。”
这句话无疑是告诉熊父,他回来只是为了通知他一声,而不是征求他的意见或者是寻求帮助,仅仅是回来通知他一声的而已。
父亲肯定会很生气的吧!自己跟张辰萱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很生气。肯定是希望自己这辈子,都不要跟那些道貌岸然的正义人士有所接触的吧!
熊父的早餐是粥,放下了手里的勺子,金边骨瓷碗被撞击着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声响。这个离家一个多月的儿子回来告诉自己,他‘决定参军’。
“我先走了。”熊杰说完这句话就准备离开。
毕竟,如果真的参军的话,很长一段时间都可能见不到他了。虽然自己16岁以后,即使夜不归宿也已经没有人会管了,但是总觉得自己要是去了哪里,突然就消失了,他找不到自己,或许会担心吧!
“等一下!”熊父叫住了已经转过身去的熊杰,“需要钱吗?”
熊杰回家的路上,风吹着脸像是被针刺一样的疼,但还是止不住的想,当父亲听完自己跟他说完话,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是问自己为什么参军?或是斥责自己坚决反对?又或者再一次把自己关起来?
却没想到一个多月未见的父亲,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等一下!需要钱吗?’
“我有钱,借了别人的。”虽然身边酒肉朋友居多,但是云峰和安绯音两个人就完全能够支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