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宝鉴-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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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股紫红色的灵魂之火带起一丝漂亮的焰尾向着远方逃去,速度快的根本不是六个飞天怨灵能够追上的。其实,即使它们追到也没有用,之所以死灵一旦达到君王级就很难消灭,究其原因就是君王可以把有质的灵魂之火转化成无质,物理以及绝大数的奥术攻击都对它无用,而一旦到了安全地方后,靠着灵魂之火,君王很快就可以重组身躯,剩下的就是慢慢恢复力量了,所以对付君王级死灵除了用圣炎烧用圣水浇外,就剩下封印一种办法,当然圣光照射更有效果,不过那是属于神界的威能,生灵域中能发出圣光的只有光明教廷的教皇。
就在米修斯正在庆幸自己逃出生天,并且在心里赌咒发誓要报复的时候,龙嘲风突然出现,挡在他前进的道路上。米修斯虽然吃惊于龙嘲风的速度,但是却并不气馁,直接朝龙嘲风的身上飞撞过去,他已经把自己调整成无质状态,打算从龙嘲风的身体中穿越过去。突然他觉得自己眼前一花,紧接着整个世界似乎都颠倒了,而一张大脸则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仔细的一打量米修斯才赫然的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怎么到了龙嘲风是手掌中。
“怎么样,你再逃啊,你以为自己晋升到了死灵君王级别就可以不死不灭了吗?告诉你,老子撒泡尿都能浇熄你,把你搓扁揉圆更是凭我喜好!”龙嘲风一边说着,两个手一边抓住米修斯的灵魂之火随意捏弄,有形无质的灵魂之火在他的手中就像是一块湿黄泥一样被捏成各个形态,而这一切作用到米修斯的灵魂中简直有种把他千刀万剐的感觉。
“尊贵的大人,我为自己的冒犯向您致歉,希望您能原谅我的无礼,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愿意效忠于您。”米修斯在龙嘲风的淫威下,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告饶。
“我身边的侍从已经够多了,你先给我老老实实的呆在封印中吧,以后如果看你表现好的话,我可能会放了你。”龙嘲风说完这些话,手指在米修斯化作的灵魂之火的上一阵挥舞,一道符文骤然形成,印到了灵魂之火上,米修斯的灵魂之火瞬即化作千万到紫红色的丝线,最后汇聚成了一枚紫红色的刻有符纹的金币。龙嘲风用指一弹这枚金币立刻飞射进他头上的宝典之中。
从始至终龙嘲风都没有放过对方的打算,如果是怨灵部落奉他为王之前,他可能还要考虑是否把米修斯这不死巫皇收为手下,但是现在有了怨灵部落十二位乌金撒都,有没有米修斯的效忠已经变得无关紧要了。眼前祈愿祭坛的材料即将凑齐,可作为祭品的强者灵魂还没有着落,这个灵魂能量强大的不死巫皇正好算一个。当然他的打算是不会告诉米修斯的,如果被对方知道自己要把他当祭品,那还不拼死反抗,自己的封印到时候是否依然能定住他那就难讲了。
龙嘲风突然发现下面山谷中传来了一阵骚乱,他的神情一动突然从天空消失不见,再出现时已经到了峡谷之中,一看到峡谷中的场景后,他突然高喊了一声:“住手,大家都是自己人。”
在怨灵部落聚集的峡谷中突然出现了九个浑身泥土的战士,手持巨剑跟怨灵部落战士剑拔弩张的对持着,正是大红袍他们九个,好在双方只是在对峙,并没有真的打起来。
听到龙嘲风的喊话后,两方都迅速的收起了短矛、巨剑,看到大红袍他们都平安无事,龙嘲风也很高兴,一问才知道他们在脱险后,立刻奔往峡谷腹地寻找自己,不过由于担心被米修斯发现,所以九人走的相当谨慎,等走到这里时正好看到米修斯的头颅被击碎,他们看到龙嘲风站在祭坛上,刚想呼唤却发现龙嘲风已经从原地消失,再出现时已经到了几千米外的高空中。
随后大红袍等人怨灵族人发现了,他们被蜂涌来的怨灵部落战士包围,九人中的赖尔最为机灵,刚才匆匆的一眼已经看出这些怨灵部落的人对于龙嘲风表现的很恭敬,立刻亮出了龙嘲风侍从的身份,半信半疑的怨灵部落战士把九人包围起来,等待他们的王来亲自解决这件事情。
第七章:魔域王子索拉
剑斩峡之行总算是取得了一个让龙嘲风满意的结果,怨灵珠已经跟他融合了,他随时都可以把怨灵珠分化出来。镶嵌在他额头的怨灵珠可以把生灵域中的阳气转化成利于龙嘲风吸收的阴气,有了怨灵珠的帮助,龙嘲风已经不再受到艳阳影响了,即使在日正当午时,他也能发挥出百分百的实力,再加上层次的提升、怨灵部落的投效、屠龙刃的获得、毛僵的炼制、跟收取米修斯的灵魂,龙嘲风觉得今天简直就是他的幸运日。
菲列撒都希望龙嘲风跟他一起返回怨灵部落的驻地,但被龙嘲风一口回绝了。怨灵部落对于龙嘲风来说是难得的打手,但同样也是一个巨大的麻烦,龙嘲风可不想刚来到生灵域没两天就被逼到人人喊打的位置上,所以他只是问明了怨灵部落的所在位置,然后称现在时机未到,当他实力强到可以蹂躏神域众神时自然会去找他们。
对于菲列撒都提出的派几名撒都跟千名战士追随护卫龙嘲风,更是被他一口拒绝了,怨灵部落的战斗方式太有特色了,只要他们一动手就会被人看出底细,不跟人交手的话,他们的跟随又失去了意义,最后龙嘲风运用灵术制造了一面传音石交给菲列撒都并告诉他用法,言明自己有事情会通过传音石来通知他,龙嘲风的心底已经打定注意,要把怨灵部落当成一枚暗子来使用,绝对不让人发现他们跟自己的关系。
罗图虽然化身成为毛僵,但实际战斗力连一般的紫僵都赶不上,原因只有一个,别的僵尸都是在阴气浓郁之地吸收了千年万年才转化而成的,光凭生死簿跟汇阴法阵造成的罗图,级别虽然达到了毛僵,但是体内却缺少足够的尸气,就像一个婴孩在一夜之间长成大人,本来雄心勃勃想作一番大事的他,却发现自己体虚无力,连个强壮点的儿童都打不过。为此龙嘲风又把罗图扔进了往生大陆中的柏林山谷,龙骨祭坛聚来的浓郁冥气,相信有一个月的时间,罗图就可以获得跟他等级匹配的战斗力。
在怨灵族人恭敬的拜送中,龙嘲风带领大红袍九人离开剑斩峡返回拉夏之光。然而当回到那间订好的旅馆时,却赫然发现董情连同两名留守骑士一起失踪了,并且在现场还明显有打斗过的痕迹。
这情况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虽然龙嘲风没有过多言语,但大红袍等人都能清楚的感受到他身上暗涌的愤怒和凛然的杀气。
“殿下这里发现了一封信函,上面署名是给您的!”机伶的赖尔最先发现了一封压在窗台盆下的信件,然后恭恭敬敬的捧到龙嘲风的面前。
“嘲风阁下:与君相识虽仅一日,然荆棘城一战,阁下智计百出,让吾心向往之。令妻跟君两名侍卫已经受我相邀到光辉城小住数日,若阁下也能来一聚,则云不胜荣耀,吾在光辉城候君十日,君若到烧信为号,君若不至杜鹃啼血!步蹬云敬上。”赖尔刚刚阅读完信件,信纸之中突然暴起一团罡气风暴,罡气席卷之下大红袍几人都重重的被击飞出去,唯独站在风暴中心的龙嘲风反到什么事都没有。
龙嘲风脸上的颜色忽青忽红,信上的文字写的有些晦涩,但是并不难让龙嘲风理解到信中含义,步蹬云竟然能在信上遗留罡气,并且恰到好处的在龙嘲风刚看完就爆发,罡气风暴可以把大红袍九人击飞出去,却又不伤损龙嘲风分毫,这份控制力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程度。
大红袍九人很快又靠拢了上来,只是一个个脚步虚动,大红袍走到龙嘲风的身边轻轻开口说道:“殿下,通过步蹬云在信上遗留的罡气来看,他的实力似乎比上次提生了许多。光辉城是天方帝国的都城,一个寂灭国的军团长怎么会在天方国的都城等咱们?我看这里一定有问题。”适才他就站在龙嘲风的侧后方,信上写的内容已经统统被他看在眼里。
“步蹬云搞出这么大的动静,其目的就是向我示威,我当然知道这里面有问题,可是他抓了董情、威廉跟戈莱,就算是看清前面就是个大坑,我也得去!我推测他中计受伤很可能是在演戏,细想想他一个云绸大陆的弃民能在浮萍大陆上混的风生水起,这本身已经很说明问题了,乐极生悲,我有点太小看天下英雄了!这个步蹬云约我去光辉城是怀着一定目的,董情他们应该不会有危险,如果步蹬云想要我命的话,大可以在这里埋伏杀咱们一个措手不及,看来所有的一切都应该跟光辉城有关了。”龙嘲风悻悻的说道,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栽的第一个大跟头,也让他第一次开始正视这个世界的强者。
光辉城距离拉夏之光足有一千多公里,骑快马奔驰的话三天可抵,步蹬云留给龙嘲风的十日之约在时间上还是很宽裕的,但是龙嘲风却决定自己先行一步,命大红袍他们准备骏马良驹随后赶去,然后他们在光辉城中会合。
龙嘲风身为鬼魂本身就具备飞行跟瞬移的能力,如今已经升到了三品夜叉级别,夜叉在阴间又称“游神”速度之快自不待言,千里之地瞬息可至,龙嘲风想了一下,自己等人在剑斩峡中只不过耽误了半天功夫,就算自己等人前脚刚走,后脚董情他们就被抓住,步蹬云带着他们也断无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去到光辉城,以自己的速度很可能在半路上遇到他们,就算自己与他们走的不是一路,也可以在光辉城门处印上秋毫符,到时候除非步蹬云他们不从城门走,否则自己一定可以察觉。
不到一个时辰,龙嘲风就来到了光辉城,就这还是因为他这一路上放慢速度搜索步蹬云踪影所致,否则的话他至少可以再快一倍。
光辉城不愧是天方帝国的都城,城市面积比起拉夏之光大了一倍,城内拥有人口三百多万,设有东西南北四处城门,龙嘲风利用藏魂术隐藏身形后,绕城转了一圈,在四处城门旁都印上了秋毫符,又用障眼法遮住了四道符咒的痕迹,完成这一切后,龙嘲风神不知鬼不觉的溜进了光辉城中。
那封步蹬云写下的信函,龙嘲风已经交给大红袍他们携带了,他能感觉出那封信上有着强烈的波动,只要自己揣着它就会被步蹬云掌握行踪,所谓进城后烧信不过是把这种波动变得更明显罢了,他让大红袍揣着那封信,就是想要起个声东击西的效果。
该作的准备自己已经作了,龙嘲风知道有些事情就算是急也没用,所以干脆放松心情在光辉城的大街上游荡也顺便了解一下城内的地形。
如今已是掌灯时分,龙嘲风总算知道了这里为什么叫做光辉城,成千上万道彩光突然在城内依次亮起,让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片光的海洋之中,那种迷离的色彩让人几乎有种置身仙境的感觉。
把一座拥有三百万人口的大城完全点亮,让整座城市日夜都沐浴在光辉之中,所需要的花费何止巨资,整个浮萍大陆上也只有天方这个薪俸光明的国家能施展如此大的手笔。
龙嘲风一身贵少打扮,为了不让人发现他的怨灵珠是直接镶嵌在额头上的,他在额头上绑上了一条海蓝缎带,看上去就像是缎带上镶嵌着一颗拳头大的宝珠一样,再加上人长得邪异俊俏,一路上已经不知道收到了多少女子抛出的媚眼,如果还是当初那个在街头讨生活的金手指,可能会顺势上前搭讪,但是现在的他已经今非昔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