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下城纪事-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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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旅馆地下室的妮雅此刻也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下自己的行动。有什么事情在最后归宿旅馆里发生了,妮雅十分肯定这一点,同时她也有一种极其恶劣的预感;于是妮雅毫不犹豫地回头、走向自己的房间。
就在这个时候,“铛”的一声在妮雅的房间里响起,然后在显得空洞无比的最后归宿旅馆里不住地回响;紧接着响起来的,还有妮雅的妹妹、黯精灵盗贼妮丝的一声惨叫:“你……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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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因故未更新,晚上再补一章,见谅。
混乱 十三
黯精灵盗贼妮丝一向都睡得很沉,这也是她在接受盗贼训练时候、唯一从来都不曾让她的老师们满意的一项;作为一个生活在黑暗中、随时可能面对袭击和暗杀的盗贼,无论如何都应该十分醒睡才对。 然而在某一天、妮雅在睡着的妮丝声旁吼叫到自己的声音都沙哑了,妮丝才勉勉强强地揉搓着自己的双眼坐起来、并且问了一句:“开饭了吗?”之后,所有人都自觉地放弃了对妮丝这方面的训练。
这一点作为妮丝的特征、从来都没有被改变过;无论面对如何的困境、或者面前潜藏着怎样的危险,妮丝都能够毫不犹豫地沉沉睡去,这一点实在让不少人感觉到羡慕。然而今晚似乎有点不一样,妮丝竟然被惊醒了。
那听起来似乎是有人将什么沉重的东西放到了妮丝枕头旁的柜子上面的声响,将妮丝从睡梦中唤醒,妮丝并没有第一时间睁开眼睛、她仍然沉浸在之前所作的那个梦里;在梦里,恶魔安姆蒂尔斯重新掌管了托尔火山地下城,妮丝和妮雅她们所有的朋友们都已经回来了、并且正高兴地聚集在一起。然后,妮丝便听见了她姐姐、妮雅的脚步声。
不同于妮丝,尽管同样受过不少盗贼的训练,妮雅始终都还是无法完全掩饰她的脚步声;妮丝静静地躺在床上,听着姐姐轻轻地出了房间、走到了外面的走廊上。妮丝这才摆脱了睡梦的缠绕、打算睁开眼睛坐起身来,看看姐姐妮雅刚才放在她床头旁边柜子上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房间里响起了极轻的一下脚步声。
如果不是感觉到有种奇异的压迫感正向她默默逼近,妮丝会认为刚才听到的声音只不过是一种错觉;然而妮丝此刻背脊上却已经悄悄地冒出了几滴冷汗,仿佛一把锋利之极的利刃正无声无息地刺向她背后一般,妮丝突然感觉到自己仿佛变成了一只野猫面前的小老鼠一样、一动都不敢动。
“怎么回事?有人闯进来了?”除了刚才得一响以外、妮丝再也没有听到其他的任何声息;妮丝很勉强地抑制住自己的呼吸、仔细地聆听着,同时任由各种各样的念头和猜测浮现在她心里。那种奇异的压迫感仍然在缓慢地接近着妮丝背后,妮丝突然想起来自己曾经接受过的、实施暗杀的训练。
“一定不能急躁、一定要慢慢来。”妮丝曾经无数次试图从背后接近她的老师、半身人埃德加,却每一次都被半身人轻易地察觉到;除了一次,妮丝尽力放缓了自己的一切动作,一丝一丝地移动着、一直走到了半身人背后,那一次,半身人埃德加宣布、妮丝在暗杀方面的训练已经可以毕业了。就像现在这样,只不过位置出现了变换,这一次被人从背后慢慢接近的、正是黯精灵妮丝自己,她几乎已经可以肯定有其他人在这个房间里、并且正慢慢靠近她的背后,当然,绝对不会带有什么善意。
那个悄悄溜进房间里的人离自己还有多远?他手中握着的、是普通匕首还是短剑?是不是已经快要刺破自己背后的衣服了呢?妮丝再也无法忍受这种感觉,猛地翻身跳了起来,同时抽出她藏在枕头底下的、惯用的长匕首;这是妮丝的一个好习惯,跟她姐姐妮雅在睡觉时候手中一定会握着一个灌输了防御魔法的魔法宝石一样、妮丝的长匕首从来都不会离开她的身边。而现在,这个习惯救了妮丝一命。
妮丝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那个全身漆黑的身影竟然已经离自己如此之近、而且对方的反应也竟然如此迅速,妮丝跳起来的瞬间、对方手中的武器也随之挥起,自下往上向妮丝斜斜地划来;妮丝下意识地用手中尚未出鞘的长匕首挡住了对方的一击,“铛”的一声,妮丝手中的长匕首连刃带鞘地断成了两截。与此同时、妮丝也借着悬挂在墙壁上的灯光看清楚了对方的面孔。
这是一张怎样的面孔啊!如果只从对方面孔的轮廓和曲线看来,也许他曾经是一位出色的美男子,但是此刻数不清的灼烧痕迹和伤疤将对方的一切面部特征都全部遮掩掉;这个男人(妮丝从对方宽阔的肩膀和线条分明的肌肉上判断出这一点)的右眼似乎已经失去了,眼眶里只剩下一个漆黑的空洞,不过他剩余的另外一只眼睛不但炯炯有神、还放射出一道带着浓烈仇恨意味的光芒。男人脸上原本属于鼻子的部位、似乎被什么怪物或者猛兽狠狠地抓过一把,此刻除了一片狼藉以外、就只有原本可能是鼻孔的两个黑色空洞;男人的左边腮边似乎连皮带肉地被扯去了整整一块,镶嵌在暗红色牙床上的、洁白的牙齿毫无遮掩地向外暴露着,血红色的舌头不时掠过他焦黑的嘴唇。
眼前的面孔是如此地丑陋和恐怖,妮丝禁不住立即将自己的视线转移开来、转到了面前这个男人的手上;对方正用双手握着一把武器,他的左手的大半个手掌已经不翼而飞、只剩下软弱无力的无名指和小指头,而右手上则呈现出无数仿佛经过缝补的痕迹。最后、妮丝的目光停留在对方手中的武器上。
那是一把样式极为古朴的长剑,断去半截的剑身,以及剑刃上参差不齐、高低不平的缺口说明了这把长剑渊远的历史;妮丝并不是第一次看见这把剑,这把断去半截的长剑曾经被作为托尔火山地下城一场战斗的胜利象征、而陈列在地下城大厅里。这把长剑曾经的主人是一位出色的美男子,那位美男子的武艺和他的外貌一样出色,受到过严格的格斗训练的妮丝完完全全不是他的对手;他曾经被人成为维斯塔大陆上的盗贼王子、同时也拥有不知道从何而来的一个正式的爵位;那位美男子在托尔火山地下城的大法师阿其曼的计谋中、在地下城的竞技场里被击败,连同他的众多手下一同落入地下城里的怪物们的爪下。
黯精灵盗贼妮丝开始全身颤抖起来,手中剩下的半截长匕首也不知不觉脱离了她的掌握、悄无声息地掉落到她正站着的床铺上;“伟大的柯瑞隆·拉瑞斯安啊,如果这是一场恶梦、请你仁慈地让我马上醒来吧!”精灵之神的名字在妮丝心里一闪而过,这样的祈求是绝对不会有效的、妮丝自己也十分清楚这一点,她知道自己此刻并不是在睡梦之中。
于是,一声惨叫从妮丝喉咙里逬发,惊醒了最后归宿旅馆里的每一个人,也许应该说是最后归宿旅馆里仍然活着的每一个人:“你……你是……兰斯·凯伦爵士?”
混乱 十四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似乎在黯精灵妮丝的一声惨呼的伴随下,重新回到了天堂。
他,兰斯·凯伦爵士原本就应该属于天堂,他是众神的骄子;可是曾几何时,托尔火山里的那些卑鄙的怪物们,使用了如此无耻的手段、而将他踢落了地狱;他就是这样忍受着痛苦的煎熬,奋力支撑着、直到今天晚上,他,感觉自己重新回到了天堂。
于是,思绪就这样开始在他的心里荡漾起来。
兰斯·凯伦爵士今年只有二十九岁,无论令人恐惧的盗贼王子的传说在维斯塔大陆上已经流传了多少年,都不可能改变得了这个事实。
苏梅兰德公国的命名来源于太阳神苏梅尔的圣名,而苏梅兰德公国的国度,则直接取了太阳神的名字;二十九年前的冬天,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个男婴被遗弃在苏梅尔城贫民区的一条小巷子里。
这个男婴所面临的第一个挑战、并不是那足以将任何人的脊髓冻结的风雪,而是流浪在苏梅尔城街头的一群流浪狗;在流浪狗的眼里,一个人类的婴儿、也许跟一大块普通肉类没有什么区别。幸运的是,流浪狗从这个婴儿身上得到的食物、就只有两只细嫩的脚趾头,在流浪狗从男婴身上撕扯下更多的血肉之前、一位老人路过此地;老人将流浪狗赶走、把男婴抱回了自己位于苏梅尔城郊外的家中。
这位老人并不是普通人,经商、劳作乃至从事公务之类的职业,都一概与他无缘,他的职业是杀手;男婴在老人的抚养下逐渐成长,转眼间、十二年过去,已经变成少年的男婴从老人身上学到了如何使用手中的武器、如何从阴影中接近敌人、如何在没有人发觉的情况下将敌人的背心刺穿。老人的性情相当之孤僻、然而对待这个少年却十分之慷慨,除了一把家传的宝剑以外、老人还给这个少年留下了不少具有极高价值的魔法物品;在老人去世以后、这一切都落入他的手里,这个少年,当时的名字还没有叫做兰斯·凯伦。
光阴飞逝,三年之后的夏季,少年的命运发生了第二次的转变;那是一个多么酷热的夏天,热得少年连鞋子都穿不住、赤着双脚在苏梅尔城郊外游逛。突然,他发现了一对母子,准确地说、应该是一对母子的尸体。女人大概四五十岁、而儿子看上去跟少年的年龄差不多;这对母子是遭到了抢劫、还是野兽的攻击?当时的少年并不懂得如何去区分和辨别。在这对母子身上、少年并没有找到任何的财物,身上却被尸体的血污弄得一塌糊涂。一时生气的少年直接将那对母子中、儿子的尸体一脚踢落了身旁一个长满杂草的土坑;就在少年准备将那对母子中、女人的尸体也一般处置的时候,却不小心被地上的石块绊倒、直接扑倒在那具女尸的身上。少年还没来得及爬起来、就发觉自己已经被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包围了。
士兵将少年,还有那具女尸一起带回了苏梅尔城里的一户贵族家中,很快、少年就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那对母子中的女人曾经是苏梅兰德公国王宫中的宫女,因为被指控勾引国王而被驱逐,同时也带走了肚子里还没出生的、国王的骨肉。女人从此远走他乡、四处流浪,国王直到今年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私生子流落在外;国王派人给女人和自己的私生子赠送了数之不尽的金钱、珠宝和礼物,在让人将这对母子接回苏梅尔城的同时、也派遣了卫兵前去迎接。接下来的一切、就纯粹是少年自己的猜测了,有人垂蜒于这对母子身边的金钱和财宝,在苏梅尔城郊外向这对母子下了毒手,而少年自己则被国王派遣前来的卫兵当作是国王的私生子带走了。
于是,少年就从这一天起改变了身份。从没见过自己的私生子的国王只从信件里得知,自己的私生子的脚上曾经因为事故失去了两只脚趾,这一点的特征正好与少年身上的一模一样。少年就这样日渐成长,十八岁的时候,国王授予自己的私生子一个爵士头衔;再过了一年、少年便带着自己的爵士头衔,以外出游历的理由、离开了苏梅尔城。这个时候,他,已经被称作爵士了。
十年,他在维斯塔大陆上流浪了足足十年。这十年里、他一边努力锻炼着自己的武艺,一边四处收罗人手;他甚至继承了兰斯·凯伦这个名字,那是那位抚养他长大的老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