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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完美隐婚,律师老公不太坏-第2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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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可爱萧璟欢则捏起自己的小鼻子,低低叫了一句:“好臭,那家伙怎么在这里呆了这么久没被薰死的呀?”
  “一个人,在一个状态下待的久了,就会觉得那就是生活常态,日久就习以为常了。一个人,有时候应该知足,因为知足才会常乐;有时候就得有永不满足现状的求知精神,因为求知才会进取。”
  靳恒远淡淡看了看妹妹:
  “你进去吧!别太过份。”
  “知道!”
  萧璟欢挥挥手走了进去。
  “哎,你们,你们想干嘛?”
  苏锦不确定这对兄妹,这是玩的什么猫腻,想跟进去,却被靳恒远给抓了回来:
  “你先别进去,让欢欢去看看!”
  “恒远!”
  她蹙眉看他。
  “这么说吧,欢欢表面看呢,是很吊二啷当,但说到专业水准,她绝对是个人才。”
  苏锦一听,越发担忧了,眼皮直跳:“欢欢说过的,她是个很专业的法医系高材生。平常只接触死尸……可暮白可是大活人……”
  “行尸走肉,和死尸其实差不多……”
  “恒远……”
  苏锦有点不高兴的叫了一句,太讨厌这个比喻了。
  靳恒远笑了笑,不紧不慢的解释了一句:“她可能忘了和你说了,她除了是法医系的高材生,还是个心理师。”
  这倒是让苏锦一楞。
  “安了,她能搞定的……”
  他拍拍她单薄的肩。
  她还是有点担忧,
  没一会儿,苏暮白的一阵惨叫声从里头,惊悚的传了出来,靠在墙头上的苏锦猛的就站了起来:
  “里头发生什么事了?”
  想要冲进去,却被靳恒远一把拉住:
  “没事的。别进去。欢欢做事有分寸的!”
  “可是,暮白……”
  苏锦脸色都发白起来。
  “知道痛,那是好事。一个人真的麻木了,叫都不会叫。”
  靳恒远淡淡一笑。
  嗯,这话,挺有道理。
  *
  萧璟欢进了法医系,是因为邵锋。
  萧璟欢做心理师,却是因为靳恒远。
  这丫头打小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研究哥哥。
  那时,她觉得哥哥是世上一种特别神奇的物种。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打小,她见到父亲的机会不多,和哥哥相处的时间比较多。
  据说,在嘴里还吐着泡泡的时候,她就爱冲着哥哥笑,没办法,谁让哥哥长得帅呢,所以,学会爬的时候,只要哥哥一逗:
  “欢欢,快爬过来。”
  她就会爬得飞快的过去冲他傻笑。
  蹒跚学步,也是哥哥带着她走的人生第一步;牙牙学语时最先会的一个词汇是:哥哥——没办法,哥哥最擅长的就是骗死人不偿命。
  后来,渐渐长大了,发现哥哥好奇怪,对着她可以笑得帅掉渣,对着别人时,可以冷酷的把人吓得摔地上。
  六岁的时候,哥哥已经十八岁了。
  哥哥对着她时,可以不顾形象,玩得满头大汗,笑得比太阳还眩眼夺目;可一遇上那些含羞答答给哥哥递小纸条的小女生时,眼一眯,目光一斜;唇角一翘,就能蹦出几句能把小女生气哭的话来:
  “同学,你谁?我们认得?”
  她好奇的不得了,别人的想法,她多多少少能猜到一点,可哥哥的想法呢,她永远猜不到。心思活得不得了。
  也正是这一年,妈妈和爸爸离婚了。
  她不想他们离婚,她很想他们有空带她出去一起玩呢!
  那时,她觉得妈妈最疼自己了,爸爸也说了,让欢欢去妈妈面前讨句话,求妈妈别离婚。
  她高高兴兴的接受了爸爸交待下来的任事,去求妈妈——可妈妈呢,根本就不听,立场坚定的把婚给离了,还说不要她就不要她,就把她扔给爸爸,就一无反顾的将她丢下了。
  她哭的伤心极了,心里也困惑极了:人心怎么就这么的复杂,表面上看着是疼你的,爱你的,私底下,却可以把你轻易抛弃。
  爸爸妈妈离婚的那一年除夕,她拼命的哭,拼命的想将妈妈求回老宅来过年。可妈妈好狠心,关了手机,连夜飞去了英国。
  那天晚上,她抱着哥哥哭:“哥哥,妈妈根本不爱我,她不爱我……哥哥,人心看不透,你能教教我吗?我想把人心看得透透的,我不要再受到伤害……”
  哥哥抚着她的头说:“想要把你看得透透的,那也是要经过专门学习的。以后,等你长大了,可以看看各种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只要掌握了比较规范的教学,学会如何揣测,你才能
  更容易把人看透……”
  因为这句话,她在学医的同时,另外附修了心理学,十八岁就修完了心理学学分,拿到了心理师资格证……
  现在的她,很善于通过人的神情行为来分析那人的性格,揣磨那人的心思——
  当然,也有一些人的性格,是她看不透的。比如哥哥,又比如那个骗她入法医系的男生,再比如那个季北勋……………题外话………第一更。

  ☆、311,萧氏刺激法:打破他赖于蛰居的温床,逼他面对现实生活

  有些人擅于把自己的心,藏的很深。
  这种人,警惕性很高,让人没办法透过他(她)的言行,去分析其心理。
  萧璟欢之所以会被邵锋吸引,大约就是因为,她看不透他心里的所思所想。
  那人和哥哥一样的难搞,脑子聪慧,能力非凡,一般的普通男孩子无法与之相提并论:让她忍不住想去征服,去一比高下逼。
  哥哥与她,形象太过于高大,从小在她心里培养出的威势,令她不太敢和他较量。
  邵锋不一样,他年轻,他帅气,他酷酷的,略带忧郁的眼睛,就像一个神奇的漩涡,将她吸了进去,就此不能自拔,迷失在了他的世界里,反被他征服了。
  爱情来的时候,完全没有理由。栽了就是栽了。
  可不是所有的爱情都能修成正果。
  在她看来,她和邵锋的爱情,在两个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就应该顺风顺水的发展下去。邵爸爸挺喜欢她的,而她爸爸也不反对她交那样一个男朋友。
  理想很美好,现实走了样。
  所以,当爱情变味,当孩子流掉时,她几近抓狂。
  还好,是哥哥及时救下了她,并告诉她:“失恋不是死亡。失败了可以重头再来。”
  这是经验之谈。
  哥哥也曾经历失恋,为此,她还曾去安慰过他,只是那时她还很小,小到听不到懂哥哥说的话的深藏之意。
  那天,哥哥摸着她的头说:“欢欢,长大后,要勇敢的追求自己想要的,不管是爱情,还是事业。争取过了,没得到,认命;没争取过,心不甘情不愿的放弃了,你会遗憾一辈子。”
  因为哥哥的话,她勇敢的抓着失败的爱情不放——不查出一个是非黑白,她绝不放手:她是萧璟欢,她有这样的资本,这样的毅力。她要活得明明白白。她要一个真相。
  她对爱情,执着;哥哥的爱情世界呢,对于感情,则已挑剔成性。
  所以,在听说哥哥结婚之后,她是惊讶的,想不通居然有女人会让哥哥动了这个念头!
  哥哥的第二场爱情来了吗?
  好像是。
  一个苏锦,让哥哥奇怪的着了迷。
  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作为妹妹,她必须为哥哥把关。
  所以,研究苏锦,是她当前最主要的课题之一。
  而种种资料显示,苏锦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女人;孤儿的身份,让她自小缺乏安全感,家庭归属感。但她并不因此而卑微,相反,她非常的坚韧不拔。
  简单,自强,生着一种野草一样的精神,一股子常人身上少有的优雅的文艺气息,组合成了她身上闪亮的特色。让她不同寻常于人群中,也让萧璟欢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了。
  虽相处时间尚短,但她已经清楚哥哥为什么喜欢她了!
  在萧璟欢眼里,哥哥可以给人安全感,哥哥也重情重义,但哥哥是个复杂的男人。
  他的工作性质,注定了他要面对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和矛盾。
  这个男人,整天忙着算计工作上的事,一旦下了班,就会渴望比较温馨的家庭生活,所以,他会喜欢坚强不息、又简单智慧、又注重家庭的女性。
  所以,就两个人的脾性来看,他们很般配。
  研究苏锦的同时,萧璟欢自然就注意到了苏暮白——嫂子的亲密爱人,一个自小一起长大、且相恋多年的男子,曾是嫂子的情之归处。
  那绝对是一个能引发哥哥危机感的出色男人:
  容颜俊美,笑容优雅,能力非凡,深情款款——
  好吧,在没和嫂子畅谈之前,她可以在这个男人身上冠上“人渣”两字,可在那之后,她不得不用“情深义重”来形容苏暮白对嫂子的感情。
  若两情相悦,这样一份爱情,得之是幸;若另一个的心已走远,面对这样一份感情的债,那会是一个能把人压垮的包袱。
  而她要做的是,帮嫂子解下这个包袱,帮哥哥巩固婚姻,帮苏暮白调整在经历了生理和心理上两重巨怆后而被扭曲了的非正常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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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内门门口,萧璟欢没有马上去打搅苏暮白。
  她四处巡视着。
  臭气薰天的房间里,电脑银幕在那里闪个不停。
  放的是什么呢?
  她大致看了一下,全是这个男人和自己的父母,还有和她嫂子他们一起拍的视频。
  她看了一会儿,明白了,他将自己封闭在房间里,沉浸在过去,是因为有东西在麻痹他。
  所以,第一件事,就是要打破他赖于蛰居的温床,逼得他不得不面对现在这个现实生活。
  她大步走上前,第一时间将那台笔记本给抓过来,毫不犹豫、重重的就砸在了地板上。
  砰,一声巨响,无辜的笔记本,就在萧璟欢手上正式寿终正寝,房间内一下没了声响。
  *
  习惯了浸淫在视频所带来的欢声笑语中的苏暮白,在失去了这精神上的依赖之后,猛的转醒,黑暗中,混混噩噩的大脑,接收到了这样一个信息:床前站着一个人。
  这个人,好像毁了他的电脑。
  这个认知,令他迅速的打亮了床头的电源开关。
  强烈的光,刺得他本能的眯起了眼。
  待眼睛适应了光线,再睁开时,但见不知何时,床头站了一个俏生生的短发小女生,长得精灵似的美好,纤纤鹅蛋脸,水灵灵大眼,粉嫩嫩肌肤,一身学生装,朝气蓬勃的,刺目而来。
  让人恍惚的就能联想起了当年的小苏锦。
  哦,不,当然的小苏锦,是长头发的,秀气、文静;眼前这位,是短发的,灵动,活泼——那眼珠子看得出来,两者是截然不一样的。
  本也该是一个招人喜欢的女孩,天使一样的可爱:可干的事呢,却让他那颗死气沉沉的心,突然之间就爆裂了开来。
  “你是谁?谁让你进来的?谁让你砸我电脑的?”
  不知多久没说话了,声音嘶哑的厉害。
  萧璟欢眯眯一笑,转头进了洗浴间,取了一只手盆,放了一大盆水端着出来。
  “啊……你这疯子,你干什么?你干什么?”
  苏暮白急怒的支起身子,恨不得将那笔记本马上给抢回来,无奈的是他动不了,只能眼睁睁看着那水,哗啦啦就浇湿了它。
  这举动,绝对能让人发狂。
  所有有关他和苏锦的记忆,全在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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