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根深种-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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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了扬眉。
宋靳凡不动声色地看着眼前这一幕,眸子里似乎没有承载任何感情,只是背起书包,拿着易拉罐,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只是在走到垃圾桶旁边时,沉默地将垃圾扔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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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郑早在校门口恭候多时,宋靳凡鼻青脸肿,好不狼狈,老郑一回头就为他可怖的形容吓了一跳,连忙询问怎么回事。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很平静地陈述着最近一段日子里所发生的一切,心中却无波无澜,无所畏惧,就像脱离肉体的灵魂,在面无表情地看着自己。
家里因为他的伤势乱了套,嘘寒问暖手忙脚乱,但小小的少年不顾疼痛,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他要把那把一直藏在包里的利刃销毁掉,用真正的力量打败那些混球,让他们哭着匍匐在自己的脚下。
从第二天开始,他就跟着莫清去锻炼了。
每天早上睁开眼就要换好衣服去晨跑至少一小时,中午会跟莫清一起打篮球,放学后下了课去附近的健身房连武术。
宋靳凡什么都学一点,什么都学得很快,往往招式很漂亮,但是力量跟不上;莫清则跟他相反,他经常像是个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可惜姿势总是很笨拙难看。
宋靳凡骄傲得很,可他控制不了人心,随着越来越多的接触和交谈,他和莫清的关系越来越好,两人渐渐称兄道弟起来,成了很好的朋友。他的脸上也洋溢出许多笑容,不过这亲和只便宜了莫清,对待旁的人依旧是那副冷言冷语不愠不火的态度。
高中三年下来,宋靳凡变得很强,强到可怕,甚至连莫清也不再是他的对手。那些当初因为他弱小而欺负他的人,全部被他一个个地,打成了满地找牙的狗熊。
生平第一次,宋靳凡在力量上尝到了反败为胜的滋味,真是太美味,太叫人迷恋了。
真正意识到自己开始克制不住自己暴戾念头时,是在高考结束后的暑假。
他和莫清在篮球场上打了一场2:2篮球,和他们组队的是另外两个素不相识的陌生男孩,不过因为偶尔几次的触手犯规,宋靳凡就忍不住动了拳头。
回过神来时,对方已经晕倒在地上,浑身都淌着血,而自己的双手,亦被温热的血液腐蚀。
这次的流血事件被很轻易地摆平了,毕竟这事闹得再大也不过私下调解,更何况宋家财大气粗,根本不在乎这点小钱。
但宋靳凡没来由地感到后怕,还有……后悔。
祸不单行,福无双至,没隔多久,莫清就退了学选择了当兵,这下子,宋靳凡身边连唯一的朋友都不在了。
于是逐渐的,宋靳凡又变回那个沉默寡言不动声色的人。
然后他遇到了洛琳。
——那是洛琳还在孤儿院的事了。
宋靳凡打赌,她已经不记得她与他的第一次见面,因为若不是再遇莫清后看到他皮夹里的那张照片,他也不会想起有这样一个女孩子曾经和他不期而遇过。
那年他刚过18岁,而洛琳也才12,3岁的模样——没错,其实他那阵子真有点鬼迷心窍,居然脑袋被门夹了一样报名当了志愿者,和一群人去了洛琳所在的孤儿院教孩子们防身术。
当时所有人,不论是志愿者们还是年龄各一的孩子们全都插科打诨,意兴阑珊,包括宋靳凡自己在内,也觉得很无聊,他甚至都不喜欢看到小孩。
因为小孩子是天底下最难以控制掌握的,也是天底下最脆弱娇小的,一个不小心,好像就会被打蔫似的。
但洛琳不同,她眼睛亮亮的,从行动中就有一种不服输的韧劲。她对陌生的事物充满好奇、探索之心,一旦找到合乎兴趣的东西,就勇往直前,不撞南墙不回头,因而她一个劲地缠着另一个志愿者让对方再多教她几个动作。
总之,洛琳身上的某些特质,让宋靳凡觉得又特别又抢眼,为此在他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深刻印象。
可当时,他以为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女孩不过是他生命中可有可无的插曲罢了,却不曾想到过,在若干年后,她竟然成为了自己人生不可或缺的主旋律。
***
和莫清重逢的那天,是宋靳凡的接任仪式,他西装笔挺地接受董事会的投票认证,媒体记者们对这场公开的活动非常热情,董事办公室被挤了个人满为患,而莫清站在最角落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两人至少有七八年未见,彼此间变化很大,他竟然没能第一时间认出他来。
莫清站在成堆的人群里也难掩强大气场,宋靳凡一眼望过去就注意到了这个男人。
他的肤色经过风吹雨打,变得深了些,更显成熟,身形精悍魁伟,无形中有种身为军人的英姿气势,不愧是当过兵的,一身的正气凛然。
突然,莫清咧开嘴对着他的方向笑了笑,就是这个清朗干净的笑容令宋靳凡瞬间想起了当年的兄弟。
尽管莫清当年以极度不负责任的不告而别的方式选择跟他分道扬镳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宋靳凡仍旧觉得这无可厚非,和莫清聊着聊着,便再度找回了曾经的青春记忆和道义情感,他对此甚至有点感动,并且施施然地想:原来遗失的友情,也是可以找回来的。
在看到莫清皮夹里的情侣合照时,宋靳凡愣了愣,女大十八变,洛琳出落得比十二三岁时动人多了,很难找出当年的影子,但那双独特的眼睛,亮亮的对着镜头微笑时,他几乎是在第一时间就回忆起洛琳这个人来。
看着那个年轻的女孩,一如既往地愉悦微笑,不知怎么回事,心跳有点加速。
在很久以后,宋靳凡寻思自己当时对洛琳动心的原因,也许是因为她和莫清都是自己自闭人生中出现的宝贵太阳吧。
——那么明亮,像救世主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 先放上半部分,下半部分不能写,写了就剧透了…下半部分估计要等结局了再放出来~
那啥,上了活力榜要更2。1W字_(:з」∠)_,我会努力日更的,好希望大家也给力点,最近感觉一直在单机好撒鼻息……QAAAAAAQ
话说求邮箱的不需要打2分会有刷分嫌疑的,既然有看文,雁过留毛就好了呢~求意见~
☆、第三十一章
洛琳回到市中心的公寓住宅,打开防盗门后发现家里有古怪,首先玄关多了一双女士高跟鞋,其次宋靳凡的皮鞋也规规矩矩地放在鞋柜上,她心下疑惑,不由探头张望,耳边传来客厅中男女交杂的说笑声,再侧耳细听,感觉这女声有些熟悉。
她脱了鞋轻手轻脚地走进客厅,见到来人后愣住了,但又略微放下了心。
她没有看宋靳凡,只是收拾了内心的情绪,摆出了一张笑脸,对着坐在沙发上的女人喊了一句:“姑妈,你今天怎么有空过来?都不跟我说一声。”
坐在沙发上的女人约莫五十来岁,但因一直以来保养得不错,看起来也没有实际年龄那么老,从头到尾透出一种贵妇的气派。
她和宋靳凡面对面坐着,茶几上放了一壶茶,还有甜点和水果,洛晓燕刚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便听见洛琳的话,她轻放茶杯,将目光从宋靳凡转到了洛琳身上,然后眼神变得不满起来,“怎么啦,姑妈来你这儿坐坐都不行?我要是打得通你的电话,我也不会麻烦靳凡了。你自己说说,都多久没联系我了?”
洛琳下意识打开手机,发现刚才咖啡厅里信号差,便错过了姑妈的来电。
“当然不是,”洛琳放下包,终于瞥了一眼宋靳凡,随后垂下眼,语气心虚:“就是最近事情有点多才没来得及联系你啊。”
“哼,你就只会敷衍我。”洛晓燕愤愤道:“前阵子靳凡出事了我也是最后一个知道的,要不是在电视上看到报道,我现在都还被蒙在鼓里呢!”
洛琳刚想开口辩解就被宋靳凡打断:“姑妈,最近公司里很忙,阿琳忙着照顾我,她是不想让你担心。”
宋靳凡适时地打了圆场,站起身往洛琳的方向走来,她想退后,却被对方快速地搂住了腰。他搂着洛琳走到洛晓燕跟前,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握住她的手时不时摩挲着,表情少见地放松,任任何人见了恐怕都觉得这夫妻俩恩爱得很,洛晓燕显然被面前的画面愉悦到,原本紧绷的神情稍稍缓和不少。
洛琳颇有些尴尬,她不敢和宋靳凡对视,只能僵硬地倚靠在他怀里,讪讪的笑,和姑妈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洛晓燕是洛琳爸爸的妹妹,洛家是从小家里就穷,哥哥更是跟着富家千金私奔了,现在听来是一段为爱狂奔的佳话,可那个年代说出去,街坊邻里面子都抹不开,家里都把哥哥当成污点,半点都不能提。
洛晓燕也怨过哥哥,哥哥一走家里失去了主心骨,更加穷了。高中毕业后家里实在没钱继续供她读书,只能托关系找份活干干,补贴点家用也好。就这样,她在当时的单位里认识了当时监管自己的部门头头,两人相处了几年后,她也就这么嫁出去了。
结果也不知是洛晓燕运气好还是天生旺夫,她丈夫自从娶了她后事业就平步青云,仕途光明,从小领导变成了大领导,接着赶上淘金热,从大领导直接成了大老板。
洛晓燕驭夫有术,老公是传说中的妻管严,但没想到只是因为她的肚子不争气,死活怀不上,长此以往多少都坏了彼此的感情,更何况男人有钱就变坏,丈夫居然就敢背着她在外面找小三,甚至险些弄出来个小孩来。
要不是她及时发现,丈夫也浪子回头悬崖勒马,这原配的位子还不得给别人夺走了?
她心有余悸之际,开始琢磨起了补救的方法。
无巧不成书,她无意间打听到了洛琳的消息。
洛晓燕和他哥哥失联几十年,老实说,早就没什么兄妹的感情了,但后来知晓他哥和那富家千金生了个孩子后没多久就出了事故双双身亡,而那孩子则被送到了孤儿院,一呆就呆了十多年,她就再也按耐不住去找洛琳的冲动。
与其便宜别的狐狸猸子,眼下这个好歹还算有血缘关系,得喊她一声姑妈,跟她同一个姓,总比以后万一养个野种好得多吧?
——洛晓燕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
所以她能理解洛琳为何从一开始就对她亲近不起来,洛晓燕也没有否认过自己的别有用心。可洛琳到底是自己的亲侄女啊,更何况人心都是肉长的。孩子这么小,因为她父母早逝,从小受了这么多苦,她不动容也是不可能的,这养着养着吧,就养出感情来了。
她没当过母亲,也没法让洛琳把自己当母亲,但她还是尽可能给予洛琳最大程度的亲情,可惜孩子的童年阴影并不是那么容易掀过去的,她曾试图争取过,但久而久之,收效甚微,她也不管了。更何况是女孩子,长大了总得嫁人,所以洛琳能把自己十句话听进两三句她就挺满足的了。
洛晓燕总对洛琳心生愧疚,所以她觉得洛琳能听自己的话,嫁给宋靳凡,真的是太好了。
毕竟自家侄女因为那什么莫清的事,很是消沉了几年时间,她不敢多做催促,于是洛琳最好的年华便匆匆过去了。
洛晓燕终于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觉得洛琳再这么耽搁下去非常可能变成嫁不出去的大龄剩女,便开始四处打听周围亲朋好友有没有合适的人选,想给洛琳相个亲,不过世事就是这么巧,让她碰上了老同学。
这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