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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大唐道君-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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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狗和小狗现在情况怎么样了?”李弘关心的问道。
    “它们都没事儿,御医已经开了方子,说土狗两个月就能痊愈了。”闫庄回答道。
    “你让张顺来见孤吧!”李弘说道。
    张顺只是长安城一介平头百姓,可他想出以小狗的死引发母后的疯狂,再以小狗激发母后的求生意志,就凭这份手段,李弘就觉得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闫庄领命,匆匆离开。半响,就将张顺带到了书房。
    “参见殿下!”张顺躬身施礼道。
    “这条狗是你们家养的吗?”李弘问道。
    张顺恭敬的回答道,“是我们家养的,这条狗在我们家已经养了十多年了。”
    “狗留在东宫,以后你也在东宫当职吧!”想到土狗,李弘就叹息道,“你就专门为孤负责养狗。”
    “多谢殿下!”张顺感激的说道。他只是一介布衣,突然间得到太子赏识入了东宫,现在虽然只是一个养狗的,可太子就是将来的皇帝陛下,谁说给未来的皇帝陛下养狗就没有封侯拜将的机会?
    “你下去吧!”李弘说道。
    “诺!”张顺领命,就喜滋滋的离开了。
    “闫庄,格桑公主在东宫的这段时间,你要派人多盯着她点。”待张顺离开,李弘向闫庄说道。
    “殿下是觉得她有所企图吗?”闫庄问道。
    李弘沉吟了一下才说道,“现在还看不出来,所以孤才会让她跟着赵红裙敢粗活。不过她自己放下身段要来东宫,要说没有企图还真说不过去啊!”
    见闫庄还在沉默,李弘又开口说道,“东宫本就是一个是非之地,他们安排在这里的眼线还不多吗?因此对于任何一个想要主动来东宫的人,我们都不能不防。”
    “臣明白了!”闫庄领命,他想要离开,又似乎想到了,就止住了步子问道,“殿下,不知道你想在什么地方跟吐蕃使团谈判?”
    李弘笑道,“你觉得吐蕃人喜欢在什么地方跟我们谈判?”
    “当然是人越多越好了,这样他们就可以在谈判的时候肆无忌惮的威胁我们,给我们压迫了。”闫庄想了想回答道。
    李弘继续问道,“那你觉得这次谈判的地方孤会怎么选?”
    闫庄不暇思索的回答道,“殿下自然会选择一个环境清幽的地方,想跟吐蕃使团慢慢的磨。”
    李弘微微摇头说道,“你错了,谈判的时候孤不喜欢磨,更愿意快刀斩乱麻。至于地方嘛,安来想要热闹的地方,孤就如他的愿。就放在宣政殿吧!”
    “宣政殿?”闫庄惊恐的问道,“殿下,宣政殿可是举行朝会的地方啊!”
    “孤就想在宣政殿,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跟他谈。”李弘很霸气的说道,“当初太宗在时吐蕃就没有泛起什么大浪,孤就不行父皇当政,他们还能反了天了?”
    李弘说这句话时语气凛冽,身上杀气射出——他不是一个喜欢妥协的男人,因为对他而言最好的妥协就是争取…

第八十四章 格桑公主(10)
    清晨,李弘锻炼完身体,又进行药浴治疗,之后他回到承恩殿,正在赵红裙和格桑公主的陪伴下吃饭,就见闫庄匆匆走了进来。
    李弘看到闫庄神色焦急,就向赵红裙和格桑公主说道,“你们慢慢吃,孤出去走走。”
    “诺!”格桑公主和赵红裙忙起身领命,目视李弘离开了承恩殿。
    看着李弘离开的身影,格桑公主很迷茫。说李弘重礼数和尊卑,还确实是这样,赵红裙该怎么服侍他,就必须要怎么服侍他,一点都不含糊。可吃饭的时候,李弘又命令赵红裙跟他一同吃饭,两人之间根本就没有尊卑可言。对她也是这样,李弘让她干粗口,干累活,还要学婢女们学的东西,对待她简直就像是在对待婢女,可是吃饭时,李弘却又让她入席,跟他一同吃饭。
    因此,这一刻的格桑公主对这个大唐年轻的太子更加好奇了——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李弘跟闫庄离开承恩殿,一路上李弘不问,闫庄就是很焦急也不敢说。到了书房,李弘缓缓坐下,喝了一口茶,这才慢条斯理的问道,“说吧,发生了什么事情?”
    “殿下,桑鹰杀人了。”闫庄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他这么快就能行动了?”李弘惊讶道。
    昨晚,宴会上桑鹰被陈恭刺了一刀,躺在地上时就跟猪一样啊!今天怎么这么快就干出杀人的事儿?这不科学啊——!
    “这——”闫庄被问倒了,桑鹰今天怎么能这么快就活奔乱跳的去杀人,他又怎么会知道?
    “死的是谁?”李弘淡淡的问道。
    其实桑鹰会杀人,这是李弘早就预料到的。不然,他也不会让陈恭手下留情了。他在比武时让陈恭放过桑鹰,就是想让桑鹰闹事儿,再借此机在谈判的时候打击安来的嚣张气焰。
    “军器监一名掌管兵器的小吏。”闫庄回答道,见太子沉默不语,他就继续说道,“昨晚,桑鹰在跟陈恭比武时,他试过殿下的绣春刀之后很眼馋,所以今天早上他在听说军器监有这种刀时,就去军器监索要,没想到军器监小吏不但不给他刀,还因为他是吐蕃人就言语讥讽他,他一怒之下就杀了这名小吏。”
    “现在他人在哪?”李弘问道。他的脸色有点阴沉,桑鹰的胆子也太大了吧?敢在大唐军器监撒野。
    “已经被捉拿起来关在长安县衙。”闫庄回答道。
    “我们去看看。”李弘想了想,就起身走出了书房。他相信这个时候,吐蕃大使安来估计已经在长安县衙了,而他去长安县衙,就是想看看安来怎么说。
    两人到了长安县衙,县衙里除了新任的县令骆宾王、县丞魏元忠、主薄范履冰外,鸿胪寺少卿赵仁吉、礼部侍郎李安期、宰相乐彦玮和吐蕃大使安来都在,还有被五花大绑的桑鹰。
    众人见了李弘,忙起身施礼。
    李弘一一跟众人行礼,不过当他看到李安期面前时微微一愣。今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礼部尚书刘祥道没有来,却是派了侍郎李安期来了,这让李弘很不解。
    李安期似乎猜到了太子在想什么,就主动开口说道,“殿下,是臣特意跟刘尚书请命来县衙看看的。”
    李安期这么一回答,李弘就释然了,不再理会他,而是将目光移向了安来问道,“安大使,这件事情你怎么看?你是吐蕃大使,可也知道我们大唐的律法,杀人偿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殿下,桑鹰不是鲁莽之人,此事必有蹊跷,还请你要详查啊!”安来也低声下气的说道。
    桑鹰是吐蕃副使,是协助他出使大唐的副手,要是桑鹰犯法被砍了,这会很打击他们使团的士气,他们来大唐是以势压人,想要谋取利益的,要是士气受到打击了,还怎么跟理直气壮的跟大唐谈判?
    因此,这一刻的安来即便很讨厌李弘,可也不能不再装一次孙子。
    “对啊!孤也觉得很蹊跷,桑副使昨晚受了那么重的伤,今天大清早的就跑去军器监找茬,还伤人,这很不科学啊!”李弘一本正经的问道。
    其实,谁都能听得出他这句话里的调侃之意。
    “殿下,请务必要严查,桑鹰是冤枉的!”安来再次恳求道。
    桑鹰是鲁莽,可也懂分寸,不会冒然去军器监索要绣春刀。这肯定受人蒙骗,才会傻逼呵呵的去军器监要刀。再说军器监又是什么地方,是大唐的重地,防卫森严,桑鹰又怎么会蠢到在那里杀人呢?这里面肯定有问题——因为安来心里这么猜测,他才不介意低声下气的求李弘严查。
    “安大使勿急,桑鹰真要是被人陷害的,本王自会还他一个清白。”李弘笑道。
    可他心里面也不是没有疑问,能够被派到大唐做副使的人会笨到这地步?这里面肯定有文章,估计是有人陷害了他。
    因此李弘也想查个水落石出。
    不过既然这件事情是有人设计的,李弘也就不放心交给刑部或者大理寺了。因为这两个衙门都没有他的人,狄仁杰虽然是大理寺丞,可现在还在华县。因此他环视一周,将目光移到了骆宾王身上。
    “骆县令,这件案子就交给你们长安县衙了,孤限你一个月内破案,而且你要秉公断理,不得徇私。”李弘向骆宾王下令道。
    “还请殿下放心,微臣必将全力查案,一月内勘破此案。”骆宾王信誓旦旦的回答道。
    能够从主薄的位置上连升两级坐上县令的位子,还不是多亏了眼前这位年纪虽小可智谋不凡的太子殿下?再说李弘以往的做事风格也深受骆宾王的喜欢,因此骆宾王已经隐隐将自己归到了太子一方。
    “安大使觉得孤的安排可妥当?”李弘向安来问道。
    在安来的心中,大唐的审理部分首推大理寺,其次是刑部,再下来才是各州县的府衙。所以他心里对李弘这么安排很不满意,可是这件事情的主动权在李弘的手上,他也没有办法。现在他又有求于李弘,就只能听李弘的了。
    “臣没有意见!”安来说道。
    “没意见就好!哈哈——”李弘笑道,就向中仍告辞离开了县衙,这件事情他已经指派了骆宾王去查,就不会再去管了,因为他相信骆宾王的能力。
    现在他要去延寿坊,他要去吃周娟做的葱花面和咸菜。
    这段时间他好久没有见到周娟了,他有点想她了……

第八十五章 我能养你
    延寿坊葱花面馆的生意依旧很火爆,并没有因为周娟失踪了几天就冷清下来。这要依赖于李弘交给周娟的咸菜,每位客人吃一碗周娟也只能给他们一小碟咸菜,可这依然让食客们很高兴,再说咸菜的味道也很好吃,他们很喜欢。
    李弘来到葱花面馆时已经过了饭店,面馆里已经没有食客了,只有周娟坐在桌子上发愣。看到李弘她首先一惊,继而眼圈有点微红,这才忙起身问道,“李郎君,你怎么来了?”
    “吃饭啊!”李弘笑道,“难道我就不能来了吗?”
    不过他的话说到这里,就看到周娟憔悴的面容,还有微红的眼眸,调侃的话语咽下了肚子。他很喜欢这个朴实的女孩子,没有理由的喜欢,就是喜欢跟她待在一起,喜欢她做的葱花面。因为他忍受不了她受委屈,忍受不了她落泪。不然面对武后的威严,他也不可能武后的怒火而强行制裁了贺兰敏之。
    “你终于来了!”周娟在看到李弘时心里不由的说道。
    这个男人——确切来说是男孩,她跟他虽然只有几面之缘,可是她心里非常清楚自己的感受,他在面馆吃饭时她的心里很平静,心里有安详。而她也喜欢他吃面的样子,认真而又享受,她也喜欢他吃面的神情,因为觉得很满足。
    喜欢,只是浅浅的爱。
    爱,才是深深的喜欢。
    当初,周娟也曾有一个爱情梦,她觉得自己不丑,因此会遇到一个英俊的侠士、多情的书生,能够给她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能够跟她山盟海誓,能够让她幸福的天天傻乐。
    可是,这个梦一做就是六年。
    六年间,她遇到了形形色色的男人,有来饭馆吃饭时遇到的,有专门因为她的美色来说媒的,还有想将她纳做小妾的公侯子弟。
    可她一个都没有看上眼,不是她挑,“胯下五花马,身披千金裘”的官宦子弟,“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浊世佳公子,有哪个不是长的玉树临风一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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