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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民国芳菲-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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鬟的娘家人。

程惠卿从小就过着小姐的生活,程老爷的确疼爱她这个女儿,对她千娇百宠,要什么给什么。只可惜家里的内事是程夫人管的,程老爷并不注意。就算自己没有生出女儿,程夫人也是怎么都看她不顺眼,人前对她和蔼可亲,人后则是凶神恶煞变着法子羞辱折磨她。

她也曾抗争过向父亲告过状,可家里所有的人都是看程夫人的脸色行事,谁能站在她这边?几次三番后,程老爷不但不护着她,还骂她不知好歹不孝顺,她只能无奈的死了心。

在扬州城里,外人都知道她是程家唯一的小姐,受尽父母宠爱,可谁又能知道;她华丽的衣服下面,是道道永远消不去的伤痕。她值钱的衣物首饰全都在程夫人哪里登记挂了号,没有一件是属于她的,万一弄丢弄坏,就是一顿皮肉之苦。

她每天都活的小心翼翼诚惶诚恐,生怕哪里做的不好得罪嫡母,生活环境会更恶劣。

她一天天的长大,因为长酷似生母,程夫人也一天天的看她更不顺眼。最近一年来,有好几次她悄悄躲在窗外,听到了程夫人和程老爷商量等她中学毕业就让她嫁人的事情。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不需要读太多书,而为了家族着想。给她挑的丈夫全都是官场上 的人物, 几乎每一个人的年龄都能当她父亲。

她嫁过去,不是当继室,就是姨太太。

程老爷到底心疼她,一时没有答应。 可她知道,有程夫人煽风点火,父亲迟早会答应。

她才十六岁,脑子里满是少女怀春的绮丽梦想;她喜欢的是俊美阳光的少年郎, 是英雄盖世的风流人物,而不是政府部门那些大腹便便。精明猥亵的半百老男人。

她很绝望,绝望的一度想离家出走,却又害怕外面混乱的世道。怕自己坠落到更悲惨的境遇里去,正矛盾的时候,方汶天劫持了她。

程惠卿低着头,想起了自己初次见到方汶天的情形;他虽然长的很粗犷,满脸煞气。可也算得上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他对她很好,劫持了后见她害怕。一路都很温柔的哄着她,完全看不到传说中土匪们的半点粗暴残忍。

将她带回土匪窝后,他 更是不停的讨好着她,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不停的送进了她的房间,只要她想要的,随口一句话,他没几天就找来送到她面前。

他是整个苏北地区最大的土匪头子,手下不知道有多少人马,在土匪窝时,触目所见,所有人都恭恭敬敬称她为嫂子, 那种从来没有感受过的尊敬感觉让她有些飘飘然。被浪漫的思绪左右,她觉得方汶天就是那种小说话本里的英雄人物, 做他的女人,会危险刺激,也一定会很幸福。

她主动委身给了方汶天,做了土匪老大的女人。

可一天天的亲密接触后,程惠卿慢慢惊觉;方汶天根本就不喜欢她,他只是把她当成了另外一个人,当成了他心底里 那个女人的替身。

他曾在她身上欢娱迷醉的时候喊了别人的名字,令她大受打击,而他却什么都不肯解释。

两人原本交往的时间就短,感情尚浅,她自此就在心里生出了刺,对方汶天的爱意也渐渐淡了,她开始筹划着怎么离开他。 恰在此时,政府开始剿匪,方汶天不肯投降,坚决要与政府对着干,她明知道他这种行动无异于送死,却一点都不想劝他,更没有告诉他自己已经怀了他的孩子。

方汶天去和政府军作战去了,她在后方买通下人悄悄变卖了所有的值钱的东西,赞了两大箱子金银,却苦于自己独身一人找不到可靠的人帮忙带走,正发愁时,胜兰找到了她。

见面的第一眼,她就认出了胜兰,因为对方实在是和她长的太像了,程惠卿一想到自己其实是对方的替身就觉得很难受,而难受之余,她果断的抓住了这次机会。

那时候 方汶天已经被政府围困 ,凶多吉少,她需要帮助的人,需要有人能支持她合理的带走方汶天的财产,而胜兰,无疑是最合适的一个。

那些日子她花重金打听过方汶天和胜兰的关系,她知道对方似乎很有能力,也知道看在方汶天的面子上,对方一定会帮她。

果不其然,胜兰一来就答应带她走, 虽然半路上听见方汶的死讯让她也难过了一阵子,可想到自己在方汶天的心里不过是别人的替身,她也就慢慢释然了,后来的悲伤,不过是做样子给别人看的。

为了自己的未来,为了能带着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财寻到安然生活的地方,她决心暂时跟着胜兰一家,可没想到居然一路跟来了香港,知道了 胜兰那文弱的丈夫有着强大的背景靠山,她更舍不得离开了。

VIP卷 第一八九章 夫妻之间

程惠卿早就在心底细细的计划过了,如今肚子里的孩子是她能和胜兰搭上关系、能长久在顾家生存下去依赖顾家的根本,所以她一定会生下这个孩子,然后借助顾家和其背后白家的力量好好的在香港生活下去。

有了这样的靠山,再也没有人敢觊觎她一个弱女子手中的财产,她再也不要回扬州的家中受嫡母的气了。她还年轻,也颇有美貌,以后再嫁绝不是问题,依附着顾家的条件,没准能嫁给上流社会的贵族子弟,她相信自己一定能越过越好。

胜兰并不知道程惠卿的想法,她感叹对方对方汶天的痴情,见对方垂泪低泣,又柔声安慰了几句,才提出了要给方汶天在 香港选块墓地的事情。

“一切都听姐姐的安排,反正扬州我现在是不能回去的,回去了,这个孩子就别想生下来了。”程惠卿抚着腹部低声应了一句,心底万分愿意;方汶天葬在香港,入土了以后就不可能轻易迁回内地了,那她又有个借口可以长久的留在这里了。

“嗯,既然你没意见,我明天就去找人问问墓地的情况,争取让汶天早日入土为安,天色不早了,你也早点休息吧!在这里别拘谨,就当是自己的家,有什么需要也别不好意思,要及时和我讲,千万别委屈了自己和肚子里的孩子。”

见程惠卿柔顺听话,胜兰越发怜惜她, 怕她在这个家里不习惯,还特意提点了两句,才告辞准备回去睡觉。

“ 我晓得的,姐姐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程惠卿低眉顺眼的送胜兰出了房门,回头躺在自己的床上。看着头顶的丝质帐幔,她很快就舒心的笑了出来。

因为替身的事情,她对胜兰并没有什么好感,甚至很嫉妒她,她觉得对方并不比她优秀什么, 凭什么会有这么好的际遇嫁到这样优秀的人家!而且除了丈夫,还有别的男人喜欢她,她有那么大魅力么。

她原以为胜兰是个很聪明美丽的女人,可这些日子相处下来,她觉得对方也不过尔尔。除了读过书识得几个字,不比普通的乡下女人优秀多少。

连这样普通的女人都能有如今的富贵日子,她程惠卿聪明漂亮。又是大户人家出身,将来肯定会比胜兰过的更好。

她想象了下自己将来衣锦还乡后嫡母一家看着自己脸色上来巴结时的情景,越想心里越是畅快。

胜兰回房洗浴后换了衣服,先去看了一双儿女,然后才上床准备睡觉。刚坐下来,就瞧见顾玉林捧着书本念念有词的从书房回来了。

他被白氏安排进了贸易公司做事,跟在会计后面学习财务那一块,现在负责财务的人是留洋回来的,用的是西式先进的算账方法。顾玉林以前学的老一套不管用,他只好恶补一番。请了家教买了书本学习,用功到连睡觉时都不忘带着书本。

“该睡觉的时候就睡觉,别熬坏了眼睛。”胜兰有些嗔怒的抢过书本放下。拉着顾玉林上了床。对方顺从的坐在床上,揉着眼睛看了会室内的家居摆设道:“胜兰,最近这些日子我一直觉得自己像做梦一样,你看,咱们突然间就过上有钱人的富贵日子了。我真有些不习惯。”

“哪里是突然间啊,这是你本来就该过的日子好不好。是不是落魄的太久习惯贫民的生活啦!”胜兰开玩笑似的回了一句。

“是啊,穷苦的日子过的太久了。 ” 顾玉林低头笑了笑道:“以前我一直为生活担心,到处想法子做工赚钱。后来娶了你后,日子好过了许多,可我是男人,总不能一辈子靠老婆吃饭。所以我从来都不敢放松自己,一有机会,就想着能为家里多赚点,精神一直紧张着,如今什么都不用做金钱地位就全来了,还真有些不习惯。”

“慢慢你就会习惯的,我都有些习惯了呢!” 胜兰调侃的笑了一句,随即问道:“这些日子在公司怎么样,感觉还行吗?”

“还行,带我的师傅很热心的教我, 在财务上知无不言,也介绍了许多公司和同行的情况,顶多再过一个月,我就能完全上手了。 ”顾玉林轻松的点点头。

“那就好!”胜想了想,还是决定把自己去赴宴遇见武兆铭的事情告诉他,彼此是邻居,住的又近,他迟早会知道的,让别人说不如她自己说。

“他在抗战中受伤了?”顾玉林听闻后有些惊讶:“想不到他那么高的官职也能受伤, 看来他是真英雄,是舍得豁命上战场的那种,不是只会躲在后方的指挥官 。”

听到丈夫夸奖武兆铭,胜兰笑了笑,没有说话。

“胜兰,你们当年的事情,我从来就不曾计较过,那不是你的错 。”

见胜兰不说话,顾玉林侧身轻轻抱住了她,手掌隔着光滑的丝质睡衣,一下一下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后背,低声道:“ 我原来是很恨他的,恨他伤害了我最喜欢的女人,可那都是许多年前的事了,谁年轻的时候没有冲动过呢!那件事只要你能看开,我绝不计较什么。如今两家住的近,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过去的事情咱们都彻底忘记吧,要是他也能彻底放下,以后你就是把他当普通朋友相处,我也不会反对。”

“玉林——”胜兰感动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丈夫,在这件事上,顾玉林胸怀坦的令她惊讶, 虽然明知道他一向如此尊重她,她还是很感动。

夫妻数年,他没有委屈过她一丝一毫,她是几世修来了福分,才能嫁一个这样的丈夫!

她反手抱紧了他,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幸福的笑了。

妻子沐浴后的身体软玉温香,抱着胜兰,顾玉林很快就心猿意马;最近因为忙碌,他似乎许久没有和妻子亲热了,眼下夜深人静,孩子们都已睡熟了不会来打扰,正是亲呢的好时机。

“胜兰,今天可以么?”他稍一用力就把胜兰压了下去,一边吻着她,一边手指熟练的探进了她的睡衣,很快就找到了她的敏感点,撩拨的她面色发烧。

“玉林 ——”都老夫老妻了,胜兰也没什么好害羞的,她挺身抱住顾玉林,热情的回应对方,主动快速的去解对方的衣衫……

华丽的西式雕花大床很快颤动起来,帐幔低垂,晃动着遮去了所有的春色。

而在此时,相隔不远的武家大宅里,武兆铭正端坐在书桌前,对着一叠信纸烦躁的抽着烟。

边上的纸篓里已经被扔了好几团撕坏的信纸,水笔丢在一边,墨汁洒到了桌子上,他毫不在意,只想着该写些什么。

他想写信给裴棠,想叫她放下东北那混乱一堆的政事,想叫她回来做他的女人和儿子团聚,想说自己对不起她……可水笔落下时,却怎么也写不出心中的话。

他和裴棠分别太久,久到都快成陌生人了。

他发现自己居然没有勇气向裴棠道歉, 也没胆子写出心底的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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