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霸三国-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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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多大军分成三路通过三个城门,保持齐整的队形匀速的速度冲到飞龙岭北边的草地上。骑兵在前,步兵居后,当然步兵方阵又细分为长枪方阵和盾牌兵方阵,弓箭手方阵位列最后。
作为主讲,太史慈和赵云并列站在大方阵的前面。此时,对面的戎狄军队也在集结军队,由于都是骑兵,戎狄军队才组成一个方阵便从营地里急速冲向战场,紧接着便是第二个方阵集结完毕……这种方式虽然粗糙,却胜在机动灵活。随时能应对突发的事件。
地动天摇之中,声如滚雷的马蹄声中,冲天而起的烟尘中,一波接着一波的戎狄骑兵直往战场冲来。直到距离官军方阵的千米处,戎狄的骑兵才立马静止原处。千米是骑兵最佳冲锋的距离,这个距离战马和将士都会感到兴奋的。
如果说官军的方阵是规则的雁翅阵,那么正在集结的戎狄军队就是纵向的一字长蛇阵,其队伍由头向后不知绵延多少米啊,乌压压的一眼望不到尽头。如此“一”字阵型,可以保证受打击的面积小,同时又能保证疾速冲锋的可能。
对于戎狄军队的构成,与戎狄作战多年的赵云自然熟烂于胸,而太史慈以前通过苏尔曼的描述也是有所了解。赵云唯恐太史慈认不清戎狄军队的构成,他手指着戎狄军队的军队,轻声对太史慈说道:“太史,敌军阵营左边的军队,骑兵身穿兽皮甲散乱长发的乃是匈奴兵,敌军中间阵营的骑兵,身穿轻甲的乃是鲜卑兵,右边的脸上涂满五彩颜料的乃是乌桓兵!此外还可以从战马的装备区分:由于鲜卑族身受关外汉族文化的影响,他们的战马都有马鞍,而乌桓是继匈奴霸占草原的后起之秀,他们的战马和匈奴骑兵一样,都没有马鞍!如此,乌桓骑兵古老的匈奴兵一样,都是骑术精湛……比较而言,汉化的鲜卑兵比乌恒兵和匈奴兵作战更加凶悍,不可等闲视之!”。
太史慈专注的看着千米之外的黑压压一眼望不到的敌军,听着赵云详细的介绍,默默点点头。熟读历史,太史慈也知道一些历史常识:可以说是从春秋战国时期起,漠北草原便是匈奴的天下,匈奴依仗移动性极强的骑兵经常骚扰中原的边塞,直到汉朝前期达到巅峰。汉朝前几任皇帝都是用和亲的方式应付实力强横的匈奴。直到汉武帝时期,中原才有和匈奴叫板的实力。几次征伐,汉朝的军队终于消灭了匈奴的主力部队,从此匈奴再也形成不了气候。
不过,由于水土不服,也由于汉朝没有实力彻底占领广袤的草原,于是一方水土必须养育一方人,辽阔无垠的草原上,古老的主人倒下了,新的势力如雨后春笋冒了出来:鲜卑族和乌桓族逐渐强大起来,天山西域的羌族也把势力的触角渗透进来……经过百十年的磨合,终于形成多个民族共同占有辽阔草原和荒漠的格局。他们被当时的汉族统治者统称为“北方戎狄”,北方戎狄与南方蛮夷遥遥呼应,经常侵犯汉族的地盘……
第一百四十五章 太史慈接受单挑
反观戎狄军队。当戎狄军队的三大首领:乌桓王武鄯,鲜卑大王蛮力,匈奴首领兀立特,他们看到守城的敌军将领赵云居然能率领一万多兵力出城迎敌,他们就知道幽州内部高层之间的血斗,其结果就是太尉刘虞失败了,幽州牧公孙瓒胜利了!
即便他们不想看到这个结果,但是这个结果还是在现实中发生了。真是想象很美好,现实真残酷啊。眼见敌军的二位主将都是先天之境的武技修为,乌桓王武鄯和匈奴首领兀立特便萌生退意。可是鲜卑大王蛮力却不想不战而退,他想替自己冤死的弟弟蛮高报仇。在他认为:宁愿拼掉自己一半的兵力,也要击杀一名敌军的超级猛将,他才能心安理得,只有用敌人的鲜血才能剿灭自己心头的仇恨之火。蛮高,可是数百年来,鲜卑族出现的唯一的超级猛将。蛮高被公孙瓒用阴计谋害于长安城攻城战中,这个仇恨,不用仇人同等份量的性命抵偿,不光是蛮力,就是整个鲜卑族都不甘心啊。
所以,即使近二万的鲜卑族军队眼见赵云和太史慈分别被银白色气团和蓝色气团笼罩,明知道他们是超级猛将,他们还是毫不吝啬仇恨的目光,火辣辣的盯着他们。遇强越勇,是匈奴将士天赋品质啊。在他们的意识里:根本没有懦弱没有恐惧的感觉!他们就是一群狼!凶残蛮横的草原狼!
而他们的盟军:乌桓族和匈奴族将士察觉到他们的主子刘虞完败于公孙瓒之手,眼见对阵的敌将又是先天之境的修为,他们便心生退却之念。他们和公孙瓒可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啊,他们和公孙瓒之间的矛盾只是为了生存而产生的单纯的利益之争啊。没有利益的争斗,对他们而言,就没有任何的意义。
鲜卑族大王蛮力知道其他二位首领的心思,他唯恐二位首领率领各自的军队不战而退,隔着百米的距离,他便张开喉咙向其他二位首领喊道:“武鄯大王,兀立特首领,请你们为鲜卑勇士压阵,我等要向敌将发出单挑的请战。请二位首领千万不要推辞啊!”。
武鄯和兀立特闻言,相互对视一眼,便陷入沉思之中,虽然是不同民族的出身,但是面对蛮力的请求,二人的心思差不多:压阵还可以接受的,只是为鲜卑族架势撑劲,就能获得人情,二位首领勉为其难能接受;但是强为鲜卑族出头对抗二名超级猛将,这样出力不讨好折本的生意,他们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他们故作为难,权衡利弊,而后二人再次对视一眼,之后,二人便对蛮力重重点点头,表示答应蛮力的请求。
有了盟军的支持,蛮力体内的仇恨怒火顿时熊熊燃烧起来,那一刻起,他的意识里一点理智都没有了,有的只是将敌将诛杀的意念。在十名虎背熊腰浓眉豹眼的侍卫保护下,蛮力驾驭战马向前冲去,冲到战场中心区域,蛮力风骚猛提缰绳,受力的宝马顿时从极速奔驰的状态中突然扬起前蹄,“桀桀”的嘶鸣中,高高跃起。蛮力身后的十名侍卫也是如此的动作,由此可见他们娴熟的骑术。
等战马落下前蹄,蛮高风骚的拂去遮挡眼帘的长发,怒目看着数百米之外的太史慈和赵云,同时高声叫道:“呔,汉狗,今日你们改性了,不再依靠城墙保命了?不当缩头乌龟了?嘿嘿,你们谁能像一个男人战斗啊,谁有种来和本将单挑啊?……”。
蛮高噬无忌惮猖狂的叫喊着。此时,鲜卑族数千骑兵也开始从本部方阵缓缓向战场中心赶来。
太史慈看到鲜卑族首领,只是中级修为的武将,居然敢和超级猛将叫阵,他感到惊奇:莫非鲜卑族首领吃错药了?据他所知,没有文字的戎狄民族,修炼武技仅靠上一辈的口传心授,并没有系统的武学秘笈。由于武学修炼极具鲜明的个性,适合一个人的修炼方式,未必适合另外一个人。所以,北方戎狄和南方蛮夷的勇士依仗得天独厚的先天体格,可以轻易的进入中级武学的阶段,由于缺乏正确的修炼方法和恰如其分的指导,他们从武学中级阶段进入先天之境就是难如登天了,成功者凤毛麟角。
所以除掉武技,异族将士刻苦训练武学的招式,掌握精湛的骑术和其他辅助攻击的技能,比如能在急速运动中用弓箭准确的射中目标。一般来讲,异族的猛将比汉族的猛将战斗力要高出一大截。这是事实。
从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没有异族的经常侵犯,天朝的武者也不会勤学苦练的:有多强大的敌人,就有多么刻苦的训练!没有强大的敌人,天朝也不会重视武将,给武将崇高的社会地位。
赵云看到太史慈惊奇的脸色,便悄声对太史慈说道:“太史,戎狄部落的单挑方式和我们汉族有所不同,戎狄部落所谓的单挑就是小范围的战斗,可以使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或者多人对多人……他们奉行的是狼群原则:一头狼不会轻易攻击猎物的,即使面对一只兔子,也是群狼一哄而上啊!呵呵……”。
赵云说到最后,也无奈的笑了起来。
“哦,原来是这样啊……”太史慈明悟的回应道,“呵呵,子龙兄,你多日与戎狄豺狼激战,真元内力还没有完全恢复,由本将去接受戎狄豺狼的挑战吧!”。
赵云没有劝阻他,而是赞同的点点头。对于戎狄军队现实的情绪反应,赵云还是了如指掌的,他侧脸对太史慈嘱咐说道:“太史,据本将的推测,此时也只有鲜卑族有对抗我方的决心,原因吗,就是因为蛮高……其他二族没有对抗我方的心意,他们只是坐山观虎斗的心态,不足为虑!”。
“呵呵,多谢子龙兄的提醒!”太史慈拱手向赵云致谢说道。
他们身后的苏尔曼高顺眼看太史慈要去迎战敌军,深知戎狄部落单挑规则的他们也要随着太史慈一起去战斗,他们的身形才动,太史慈便转脸对他们说道:“高大哥,苏尔曼大哥,你们稍安勿躁,本将就是要以汉族的决斗方式迎战,本将要将他们打的心服口服……反正鲜卑族是仇视我们的,本将趁机要搓搓他们的锐气,本将要用血告诉他们:报仇也是要实力的……”。
高顺和苏尔曼闻言,便停止扯动缰绳的动作,如雕像般静立原处。在所有人的关注中,太史慈从战马脖颈处的武器环取下雷电斧,而后二腿一夹马肚子,万里沙便嘶鸣一声,撒开四蹄向战场中心冲去。宝马就是不同凡响,才撒开四蹄奔跑十余步,万里沙的速度便达到极速。
太史慈微闭眼帘享受着极速的刺激,任由疾风吹拂,他将手中的雷电斧舞动犹如车轮。由于速度和力道的综合作用,雷电斧舞动的空间里空气似乎都凝固了,枯草败叶围绕太史慈和万里沙周身狂舞,旋舞不散。由于速度奇快,雷电斧割破空气发出轻微的“嗤嗤”的声响。
这种轻响在开阔的草原上,微乎其微忽略不计。但是太史慈一人冲锋的气势赛过与之相对的数千敌军。蛮力眼见有敌将迎战,也不多言,大手向前一挥,他身后的十名侍卫便挥动长柄马刀呐喊声中,向太史慈迎面冲击而去。蛮力身后的数千骑兵也是瞬间加速从蛮高的身侧一冲而过……
马蹄践踏,声如滚雷。颤抖的大地,沸腾的热血,狂吼的声音,浑雄的号角声在阳光里回荡……鲜卑数千骑兵直如雄浑的河水决堤,声势晃天动地,一倾而下;太史慈单人匹马速度犹如闪电,迅捷灵动,直如离弦之箭。
片刻之后,在震耳欲聋的厮杀声,马蹄声中,太史慈一人一马便和鲜卑数千骑兵眨眼之间迎撞在一起:数千鲜卑骑兵卷起的灰烟尘土瞬间将整个交战的区域覆盖,这些鲜卑骑兵放缓驰骋速度,迂回包抄将太史慈围在中心区域。如此情形,从高空观看,就如一往无前的巨浪碰到中流砥柱,随即减缓速度,由冲击状态转变为漩涡的形状。漩涡的中心,枯草尘土弥漫中,太史慈灵巧的舞动重兵器雷电斧手,绚烂的蓝色斧芒过处,便有数十鲜卑骑兵的身体被击飞,随后身体在半空中炸成碎片,其战马也是瞬间毙命轰然倒地。
第一百四十六章 万人敌勇猛本色
同伴的残肢遗骸还带着温度落在奋力拼杀的鲜卑骑兵身上或者眼前,这些骑兵根本不为所动,他们此时只有一个意念:哪怕惨死在太史慈手里,也要借此消耗太史慈的体能和内力,如果能幸运的伤到太史慈,那他感觉就是赚大了!死的太有价值了,太光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