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莫思归-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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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君莫思归(GL)
作者:洛儿殷
☆、第一章
作者有话要说:顶着一个新坑未完结就开坑不知道会不会被拍,不过不管了,洛超级想写这个故事!本想过完农历新年再开坑的,可能是因为自己形婚日期将近,内心各种复杂忧闷情绪无处排解,所以决定提前开了这篇《君莫思归》。这也是洛第一次以第一视角的方式来写GL文。权当尝试吧,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并喜欢。最后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啊~O(∩_∩)O哈哈~
另,作图无能的洛征求封面。有意者请加群Q联~
PS下一章10点更新~~~
下班回家的时候已是晚上七点。在公车上打了阵瞌睡,睁开眼,车外已是万家霓虹,灯火通明。
站牌下一如既往的人头攒动,一些下来的,一些上去的,川流不息。七月正是雨季,街道与空气都湿漉漉得令人心乱。许是没带伞的缘故,我有些莫名的烦躁。拢着肩上的挎包在一堆雨伞下穿行,不经意一把透明的白色雨伞突然罩上头顶。
“即墨思归,真的是你?!”
我茫然地望向声音来源,年轻的女人身材窈窕且长着一张很精致的脸。合体的浅蓝色套装,化着职业装的眼眉精干而妩媚。“你是……”我有些踌躇,不确定自己是否认识这名突然杀出的女子。
“不记人吧你?我简妍啊,和你一组的!”那女子睁大了眼睛瞪我,片刻后疏朗一笑:“哎,我在公车上看了你半天了,你一直低着头睡觉,我就没敢确认。没想到真是你!”
“呵,你好!”我有些腼腆地笑笑,为自己辜负对方的热情些许的过意不去。脑中飞快运转起来,和我一组的同事……赵越,宋馨,陈子容……简……嗯,好似是有个叫简妍的。我赶紧解释:“不好意思,我……”
“也不怪你啦,你今天才第一天上班嘛,再说我的名字也不像你那么有个性!”我话未说完,简妍便摆摆手,撑着伞拉我并肩走了起来。“你家也住这附近?”
“嗯,是啊。”我被动地被她拉着走,有些不适应她的过度热情。虽然选择了做销售,但我本人并不是见人三分熟的性子,工作需要也就算了,私下里,并不惯与人过分亲近。而简妍的脸此刻离我不过五公分,早已超出了陌生人的安全距离。
“住哪儿?”她并不看我,只是快步走着。
“XX苑。”我不动声色挣开了她的手,往一侧挪了挪身子。
“啊,真的?你几期?”简妍蓦地停住脚步扭脸向我。我不提防走出一步,发尾瞬间被雨伞勾住,不由咝了一声。
“哎呀,对不住对不住!可是真的好巧啊,我也住XX苑!我二期,你呢?”简妍帮我弄出被勾住的发丝,一脸兴奋地望我。
“……我也是。”我不知她眼中的兴奋由何而来。经过路口的蛋糕店我向她辞别。“谢谢你捎我一程,我要买点东西,先走了。”
简妍却坚持要与我同行。“我陪你吧,反正顺路。哎,你小姑娘家家的这么瘦,淋感冒了多麻烦啊!”
虽然我不知瘦与感冒有什么必然联系,但不便忸怩她的好意,何况虽然不熟,总也是同事。买蛋糕的时候便特意多买了一块作谢礼,在走进小区我所住的单元楼下时才递给简妍。“谢谢你送我,请你的。”
简妍看到蛋糕时明显一愣,片刻后抬手掠了掠额头被迎面打来的雨水淋湿的发丝。“都说了是顺路还这么客气。”她并没矫情推拒,爽朗地接受了。
我往楼上走,意外发现她仍是跟着,并在二层东面门口停住脚步,开始窸窸窣窣地掏东西。
“你不会也住……”这世界不会这么小吧?
简妍哈哈大笑起来。我在楼梯口站着,我想我当时一定笑得很不自然,因为简妍掏出钥匙打开门后冲我挥了挥手:“你什么表情啊,放心放心,不是非法入室,你看我这钥匙,货真价实的。”她说着又晃了晃手里的蛋糕袋子,笑得一脸灿然。“即墨思归,谢谢你的蛋糕!顺便告诉你,嗯,我很喜欢你的名字!”
我并不讶异她会喜欢上我的名字,事实上,我的名字特别到见到的人第一秒就能记住,大多数人会产生好感。这并不奇怪,人们对于不常见的东西都会本能地留意与好奇。在这个复姓并不算普遍的社会,我的姓氏更是冷僻中的冷僻。来历由头什么的不是我想追溯的东西,只知道我妈复姓即墨,而我爸入赘妻家,所以我从了母姓。
至于名字,或许只是我那个从文的爸爸一时兴起,又或许,为娶我妈离乡背井的一点小小感念吧。
我住来这里不过一个星期。屋子并不大,厨房连着卫生间,一个卧室,一个晾台,一个小客厅。租金一千,交三押一。这是我作为一个大学毕业半年,一无惊人之色,二无过人之长也不打算依靠父母的普通女青年目前能租到的最好的房子。简单冲洗后我打开一碗泡面,吃到一半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
“妈妈。”
“吃饭了么?”我妈是个生意人,经营各种名品茶叶,平时也忙,除了我甫毕业时给我打过几次电话询问去留以及发展方向,极少主动联系我。
“在吃。”我放下筷子,伸手去弹书桌上摆着的一盆文竹。叶子葱葱郁郁的很是喜人。我喜欢一切绿色的东西,尤其生活在这样一个钢筋混凝土打造的生冷城市,更觉自然的可贵。
“我收到你的邮件了。怎样,真决定做销售了?”我妈说话一贯言简意赅,直奔主题。
我知道她的担忧,不外是深谙自家女儿的性子,简单,固执,很多时候真的不识得变通。放弃她透过关系安排的国企舒适工作而选择留在T市独自打拼,在她看来是绝对的幼稚与任性。
“总要试试的。”我语气平静,不辩驳也不应承。
“扬短避长?思归,你在自讨苦吃。”
“本来也没什么长。”我不以为然地笑。
那边顿了顿。“如果真想尝试销售业,何不回来帮手妈妈?”
“不好吧。”我将电话从左手换到右手,躺到了床上。“在您那里做事我能学到什么?再说我对茶叶也不太懂。”
“那你对电子业就懂了?”我妈知道我进了T市最大的从事电子产品生产销售的YH公司很不以为然,此刻旧事重提,她声音渐渐高昂起来。“你还是耿耿于怀当初妈妈不让你念汉语言的事。思归,你从小性子软,优柔寡断,志向浅薄,这些通通遗传自你那书呆子的父亲。可是你是我生的,我必须帮你克服这些弱项。我让你念法学是希望培养你的逻辑以及理智,让你成为一个冷静而思维周全的人,不会像一般女孩子容易感情用事。可是你……你太让我失望了。”
当初念大学时我是想报一心喜欢也擅长的文学类专业的,却因为我妈的横加干涉而选择了法学。淡淡的怅然泛着久远的霉味在夜色中弥漫开来,我的思绪有些飘远,却被我妈再次的质问拉回了现实。“你大哥已经让我失望,思归,你也不听妈妈的话?”
“妈妈,就让我试试吧。”我态度坚持。
些微的沉默,她开口:“给你一年时间,做得好,我从此不再管你。做不好,你就乖乖给我回家。”
“……好。”
阖上手机,我呼出一口长气。我妈终于松了口,但她并不改变对我的判断。我有些怔忡地想着。一直以来很多人羡慕我有个不谈大富却也不烦吃穿的家庭,有个体面而精明的母亲,又有个温文儒雅的父亲,还有个高大帅气的兄长。妈妈为我与哥哥思途安排了一切,穿什么衣服念什么学校,甚至学什么专长培养什么爱好。多少人羡慕我有这样能干而关心我的妈妈,却不知我内心的茫然与困惑。小时候或许只是桃与杏的选择,不过口舌之欢,忍忍也便算了,可一旦思维健全人便开始识得思考,想要寻找自我。如今令她不满的忤逆,不愿归家,不为别的,我只是,想做一回自己。
一年,十二个月,三百六十五天。我告诉自己,即墨思归,就算只是为了证明你自己的价值,你也不能失败,你一定要做出成绩!
☆、第二章
YH是K市电子业响当当的公司,专线生产手机配件,LCD、LED产品。我被分在了营销部。上了三天班后我才明白为什么我一个新人会被分配到传说中“最有前途”的手机配件部,原来这个部门的人有个惯例,就是进进出出都呆不长。了解后我明白因为这是公司的新部门,技术还不够硬,不过关,虽然手机市场很大,可同类产品的竞争更大,比起那些老厂家,我们并没有优势。简单说,人家部门LCD、LED卖的是牌子,有固定销路,销售坐着也能赚钱,可我们不同。被分到了配件这一组,就注定被套犁当了开荒牛。
和我一同进公司的两个女孩看我时便多了几分同情的眼神,大抵是觉得我很不幸,被分到这样看似前途无量实则钱途无望的部门。我倒心安地很。挑战越多,收获越多,再说我一个刚进公司的新人,似乎也没有太多挑挑拣拣的空间。
我的直属经理是个男的,姓黄,典型特征是一头媲美谢逊的金发。不知是不是最近夫妻生活不太和谐,他太太天天来公司“探班”。我并不热衷八卦,这本来跟我也没什么关系,可他太太特爱听李香兰,不光爱听,还喜欢一边吃草莓味道的和路雪一边听。她这一小资不要紧,一到下午最热的时间黄经理就要我去对街的沃尔玛给他太太买冰激凌。我人微言轻,反对无效,只好天天奔走,十分郁闷。
这天下午黄太太又来陪黄经理坐班,我自觉跑腿,快速买来和路雪便往公司走。我们公司对员工要求是很严格的,女员工绝对不准穿平跟鞋子上班,这会视为对客户的不尊重。我念书时天天帆布鞋运动鞋穿惯了,现在突然让天天穿高跟鞋,还真有点不习惯,没几天脚后跟和脚踝就磨破了皮,阵阵地疼。
走到楼前时脚踝突然疼得厉害起来,我将冰激凌桶放在一边地上,从口袋里摸出备用的创可贴去贴磨伤的脚踝。谁知就在这时,一辆白色的宝马车拐了上来,咯吱一声把那桶和路雪轧了个稀巴烂。我一下子懵了。
那车主轧到东西没什么反应,可能并没留意。车子继续向前开,看样子是在找停车位。我不由思拊,一桶冰激凌而已,何况人家也不是故意,还是自己去重新买一桶吧!才要返回超市,那宝马车门开了,我看到一只女人的脚慢慢踩下地。然后,是另一只。
杏白色的高跟鞋,目测三十六七码的样子。再往上看是一双包在白色水晶丝袜里的腿,腿型很好,不是现在诸多女孩子瘦得皮包骨的那种鸟仔脚,她的脚踝圆润,粗细适中,穿着极挑身材皮肤的水晶丝袜也看不出一点赘肉,而且肤色均匀。阳光在上面跳跃出动人的光泽,衬着那腿如象牙似的光洁。
是个女人,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她的气质很特别,有种凛然不可进犯的味道却又不至太拒人千里之外。穿着一身极挑肤色的浅紫色洋装连衣裙,约莫到膝下的长度。肤色是极白的,却不显病态,细瓷一般凝润,健康从容。一张精巧的鹅蛋脸嵌在缎子般光滑乌黑的长发里,眼睛不算很大,但线条很美。我注意到她眼尾偏长,有些许的微微上挑。鼻梁又直又挺,烟粉色的菱唇大小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