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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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眼,碧蓝的天空澄明洁净,几条絮状的浮云分散在头顶,天——宇宙——浩瀚无际——曾经在小学时,看过天文资料,她就曾想过一个问题:几亿光年的时空在人类渺小的生命里该如何去想象开发——那庞大的根本无法去测量的神秘世界只用一个“大”字去诠释有多可笑?
——大!——大!或者……
收回目光,稳定了一下心神,忽觉视界一下就开拓了许多。站在草地边,这次她没有基于去捡拾,却一点点的向远处退去,终于发现:原来那草地上的绒花竟是一个字。
看清此字,锦儿重新踏进草地,胸有成竹的沿着此字的笔画顺序走着,果然——半个时辰内,她刚好捡完了。
无一遗漏。
“完成了?”流行云笑容可掬。
“是的。”
“有什么发现?”
“那是一个字。”
“什么字?”
“墨。”
“很好,你既已发现是墨字,便说说你怎么想这其中的缘故。”
“锦书体悟一个道理:欲行某事得某物须远视而近取,掌握全盘而动方可胜券在握。”锦儿斟酌着语句,讲出心中的想法。
流行云充满赞许的目光扫过锦儿,“不错,你悟性果然很高,能明白这一深层意义是最好。不过,还有一点你不知道,这项训练的目的是要练人的目力和手脚的协调,目力,即能将眼前的庞大之物以目力缩小,同时能将微小的细物放大,并做到缩放自如——加以手脚的配合,便能降万物化万恶。目力所致加上手脚的协调,那墨字上的绒花便可于呼吸之间收纳而归,当然这不是一朝可就的。”
见锦儿听的认真,流行云又道:“墨字,乃是墨门弟子的本。以墨为本以书为根,——开创墨门的师祖曾说:助练上乘墨门功夫,仍不费读书人的根本,此乃人生快乐。”
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琴木木 凡女卷 第十七章 严师出高徒:泼墨过招
书房内,流行云低头看书,锦儿在那个古色古香的书柜旁站着。
“流行云,你是墨派的第几代传人啊?”
流行云的书房,自从锦儿第一次进来便喜欢上了这里,闲暇之余她已经把这里所有的能读的书都读完了,当然,她读书的进度是每天一本。
“这里没有供你读的书了。”某人眼皮未抬,答非所问。
“你有没有江湖绰号啊,据说武功很厉害的人都有江湖绰号,比如叫什么索命阎罗之类的。”
流行云的额头起了黑线。
眼见他稍一抬手,锦儿已经自觉的迅速转移了位置,否则铁定被他抓住了。
“你的仇人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你们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啊?”明明一张净脸已经黑到了山雨欲来的程度,她还在不知死活的问。
不过,每问完一个问题她就迅速移动位置,以免被抓住。
“锦儿的好奇心用来练习‘泼墨’比较合适。”流行云终于发作了,锦儿的小伎俩怎么难的住他,虽然她挪动身子的方位毫无规律和章法,只要看一下她的眼神就知道她的动向了,这个小丫头还没学会在对手面前隐藏自己的动机。
“泼墨”是锦儿最近才开始的一种训练,要求身到、心到、眼到,泼墨时她手上端住一个砚台,砚台上存有磨好的墨汁,流行云手上会拿一张白纸,然后在流行云不断变化方位的情况下,锦儿要将砚台内的墨泼到纸上,泼墨时要全心全意心想某字,然后在纸上泼成此字,难度极大。“泼墨”的全名叫“泼墨散花”,初听这个名字,她还高兴的以为若练成了此功,她就成了散花仙女,哪知她散的根本不是花,而是黑墨,再加上训练时毫无表情的流行云,根本就毫无乐趣可言。
“刷”,手腕下一道黑影奔向流行云,却不是向白纸上去,而是直扑他的面颊。
既然装黑脸包公,就让你装个彻底好了。锦儿阴险的笑。
“簌簌”,白纸仍接下了那一束墨汁,却见上边落下数个圆圆的黑点,杂乱无章的分布着。
“这——是什么?”
是什么自己不会看啊?!“——是省略号,省略号啊!”
“省略号是什么?”
“省略号就是一种写文章时所有的符号嘛,这些圆点可以表示在一段话中最后被省略掉的内容。”锦儿知道,她现在看的书内根本就没有任何标点,说明当时人们写文章根本还没有发明这些符号捏,所以,她可以随便拿来用。
“你刚才心内想的便是写文章的技法?”那些圆点点叫标点符号?流行云愕然。
“是啊是啊,那当然,行云师傅知道锦儿最爱学习的嘛!”
哇哈哈——流行云被她骗到了,这个胜利可谓来之不易,半年来哪一次不是锦儿被震慑的乖乖听话,对她来说,扳回来一局太不容易了。看来,以后,逗号、句号、分号都可以拿来用嘛——想到这儿,锦儿已经憋不住的要开心的手舞足蹈了。
虽然锦儿和流行云是明显的师徒关系,但是流行云从不要求她叫他师傅,她当然也不愿意叫,她高兴时就叫他行云师傅,不高兴时叫他流行云,不过,这样连名带姓的称呼他也接受。以为他身上藏着故事,锦儿很多次和他聊天拐弯抹角的套话,想挖掘出他的秘密,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时间眨眼过去了半年,日子不急不躁的往前走,锦儿对云居各处已经熟悉,同时在流行云的点播和教导下,锦儿觉得自己的确有了很大的进步。她每隔七天就服用的那种白色药丸是洗髓丸,主要功用是助练轻功,据说每服用一颗便相当于一年苦练的功力。最近,她就觉得身子越来越轻,走路明显快如风,否则她也不敢和流行云开过招的玩笑。
“少爷,少爷,郡候来了。”书房门外是钟婶的声音。
流行云皱了皱眉,对着门外答道:“我知道了。”
他低下头,兀自出了会儿神,仿佛自言自语:“也该让你们见见郡候才是。”
“郡候,是古云郡郡侯玄极子吗?是不是真的玄极子啊?”《旅游指南》里提到过玄极子,锦儿印象深刻,没想到今天就可以见到,她有些激动。
郡候乃一郡之首,相当于风烈国地方最大的行政长官了,如果放在现代,那就是省委书记兼省长,权力大了去了。
“那——我去换衣服吧,总不好穿着带墨汁的衣服见郡候吧?”锦儿的刚才不小心衣服上又沾了墨汁。(木木注:说不小心才怪,是根本就没小心过!)
“也好,我先去前厅,你带兰儿和黑子一起过来吧。”
“行云师傅,你的衣服……”伸手指了指他的左肩,上边一滴豆大的黑点,在白色衣服上是如此的醒目而夸张。
“都是你干的好事,省略号都跑到我身上来了。”流行云低声喃语。
锦儿冲出书房,憋不住的哈哈大笑,安静的云居从未出现过如此狂狼的笑声,几只鸟雀被吓得从甬道上扑棱着飞起,云居内的家仆都无比诧异的看着一路上笑的前仰后合的锦儿。
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 琴木木 凡女卷 第十八章 意料之外的人
锦儿一进卧室,兰儿就拽住她,“锦儿,去了这么久,流先生没责罚你吧?”见锦儿摇头,兰儿仍旧埋怨:“流先生怎恁狠心呢,让你晒那么久的太阳?”原来,她还在为锦儿今天的晕倒耿耿于怀呢。
“啊,锦儿的衣服怎么有这么多黑渍?又和流先生练写字了吗?”忽然发现锦儿衣服下摆上两片鸡蛋大小的黑墨,她赶紧拽过来仔细查看,一边还用手摩挲了几下,墨汁已经全部吸进了衣服纤维里面,早就干透了。
“练写字嘛,难免的。”
“那天,负责洗衣的如梅姐姐碰见我,就对我抱怨半天呢,说锦儿衣服上的墨渍太难洗,还让你以后小心点,写字不要老写到衣服上去。”其实,兰儿的话没说全,那如梅还有一句话说:写字的人见多了,小孩子练字也比她要干净的多。
“那怎么没听她抱怨行云师傅的衣服难洗啊——真是的,她们就看见你好脾气才故意找你说的。”流行云的衣服可是每次都比自己的衣服还脏呢。
“如梅从来没洗过流先生的衣服啊——听她说流先生是极其爱干净的,衣服从不交给下人洗的,一般都交给钟婶,如果实在脏的狠的就直接扔掉了。”兰儿解释。
“哦?!”这个消息倒是头一次听说呢,怪不得老见他衣服那么新,原来是脏了的就扔掉,此人有洁癖啊,有洁癖的人都不好相处,这就难怪他整天阴晴不定的了。
“好啦好啦,咱们不讨论这个了,咱们赶紧换衣服,我们要去见个大人物!”
“大人物?!是谁啊?”
“你就别问了,赶紧去跟黑子说,等会咱们一起去客厅。”锦儿的脑袋埋在衣柜里,翻找着自己的衣服,头也不抬。
待客厅是云居里面积最大的房间,名唤“乐厅”。云居内所有的处所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都题有壁字,比如锦儿和兰儿的卧房就叫“端莲”(一种莲花的名字),流行云自己的书房叫“墨岛”,听仆人说是少年时的流行云一时兴起所题写的。
“锦儿参见郡侯大人!”乐厅内居上座者一人,朗目炯炯,笑若芙蓉,慈而自威,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玄极子了。玄极子的身边侧立着一个女子,轻纱遮面,一双眉眼含蓄着万般情怀。
“这就是那日你带回府内的三个孩子吧?”玄极子开口,像是在问流行云,却又不待答话径自说道,“这个锦儿乖巧机灵,怪不得你喜欢,不过你收了她做弟子,也不要荒废了安夕才是。”他说完,有些宠溺的拉过旁边的女子,“夕儿,向行云说说,你最近都温习了哪些功课。”
这郡侯——这玄极子难道在给自己的女儿拉红线?!锦儿的小脑袋转了转,就听得一个柔媚婉转的女声:“这半月来夕儿一直在念《女儿经》,师傅半月不曾到夕苑教导,夕儿甚是挂牵,今日与父亲大人一同前来探访,还请师傅莫要责怪。”那女子的声音就像从琵琶弦上流泻的音符一般悦耳,听到这样的声音,再有如此的美色当前,流行云真是有艳福了。还说什么莫要责怪,有天大的火气被她这一说怕也早就消了。
只是——
锦儿三个人木桩似的站在下边真是有些尴尬,因为本来是满心欢喜的来见这个郡侯的,结果人家连一点点的热情也没有,似乎他们呗他故意忽视了。
“啊——行云师傅原来还收了这样一个美女姐姐做弟子啊,锦儿真是羡慕。”不甘被冷落的锦儿故意大声的说。
客厅内的几个人目光全聚集在她身上了。
“锦儿,这位是安夕,是郡侯的女儿,她一直随我学些诗文篇章,你也可以称呼她安姐姐——”流行云始终淡淡的,只是眉毛有些打结,并不似平常一样舒展。
“哦——安姐姐好!”锦儿也不管别人啥反应,热情的跳过去抓住了安夕的手,“姐姐可知道锦儿刚才所说羡慕是指什么?”
一进“乐厅”就觉得屋子里的气氛有些古怪了,流行云古怪,玄极子古怪,连安夕也古怪,自己要是不来搅和搅和还真怕这屋子里空气稀薄,大家都缺氧窒息了。某人那张脸上一会怕也就晴转多云。
“妹妹说吧,我听着。”一层薄薄的面纱并没有掩住她的面庞,反而让她周身焕发出一种朦胧的不真实的美。
“我羡慕姐姐有郡侯大人这样好的父亲,宠爱疼溺,羡慕姐姐有行云师傅这样的好师傅,博学而多才,羡慕姐姐有这么美丽的面容,闭月羞花……”夸大其词是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