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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敢说出名字的爱[bbc梅林同人]-第2章

小说: 不敢说出名字的爱[bbc梅林同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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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尔多村,他是我朋友,是个傻子。卡默洛特在打仗,我们做小生意的都过不下去了,幸好老家那边天高皇帝远,我就带着我这朋友收拾细软尽快逃回去——真可怜他什么也不知道,就只认得我,是不是,傻子?”
  “嗯,你说得太对了,”傻子极度认同地眨眨他的蓝眼睛——“好吧看起来他是傻得可以,”璀斯不由笑出声来,“不过能不能告诉我他这剑怎么来的——”
  严肃,璀斯丹,严肃——还不知道他们的老底呢,万一遇上居心不良的怎么办——
  “是我打牌赢的,”瓷娃娃略带羞涩地垂下眼皮,长长的睫毛在树叶带起的风里打着轻颤煞是可爱,“我送给他随身带着,这样他会比较有安全感……”
  “你真疼他,”璀斯微微扬起下巴,手中的剑随意地垂到地上,“没想到你会打牌,不过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你会唱歌吗?”
  “璀斯,”一旁的依瑟彻底无奈了,“为什么跟你认识这么久我从来没发现你简直就是个……自来熟……”
  “呃……貌似是哎,”璀斯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那个,刚你们说从卡默洛特过来,就是说这地方离卡默洛特不远是吧?”
  “是啊,”瓷娃娃说,“城里乱套了,有一个叫阿瓜也不是叫阿滚的大人把敌人放进去的好像是,我们小人物搞不清具体,就知道赶紧躲开才是正道——骑士大人,您不是本地人,但我听说其实大人们都是行侠仗义的,所以吧……”
  “所以要我保护你一程吗?在下十万分乐意效劳,”璀斯莞尔一笑,就像绅士对待新认识的淑女那样温柔地牵起瓷娃娃的手——修长而漂亮的手指,干净得不染纤尘,细腻得让人无法揣度他平日里要做的工作——轻轻吻上去,瓷娃娃一瞬间便飞红了脸;至于傻子,这货像受到什么刺激一般抽出剑把瓷娃娃护到身后,就好像对面的璀斯丹不是要帮助而是要欺负他。“别这样,傻帽,”瓷娃娃连忙拉开他,爱昵地揉乱他的一头金毛,“这位骑士是好心帮我们呢,嗯——”
  傻子像是出于本能地一把把瓷娃娃拉到身边,他投给璀斯丹一种类似挑衅的目光,璀斯丹“噗嗤”笑出声来。
  “亲爱的他喜欢你呢,”收起剑,他向他们友善地做出一个“请进”的手势;“他没了我根本活不成,”瓷娃娃俊秀的脸上倒是略有得意之色,“另外我该怎么称呼您骑士?”
  “就叫我林中的璀斯吧,”璀斯丹说着拖他们在昨晚用过的篝火堆边坐定,他抱起一旁金色的竖琴抚弄出叮叮咚咚的声响,瓷娃娃搭着傻子的肩用心地听。“我的名字是梅林,”在清澈的音乐里他简单地说,“叫他傻子就好,我们从小都是这么喊他的。”
  “是的是的,”傻子本来在专心致志地研究一块烤焦的木炭,听到梅林叫他的名字立马抬起头来。
  “灰背隼?”璀斯的注意力倒并不曾被傻子吸引过去。“好别致的名字,”他说,“你的家人真有创意,一般普通人家的孩子取名都叫什么约翰彼得迈克尔的——哦,上帝,你有一群欢乐的圣徒——”
  “我也不晓得他们怎么想的,”梅林坦诚地说,“我儿时一直都没见过我的父亲,妈妈一个人把我养大,她没念过书。”
  “喔,我也差不多,”璀斯说着,从刚采果子回来的依瑟手中接过一只递给梅林,“我母亲生下我的当天就去世了,父亲常年在外面打仗。姐姐带着我,她其实只大我四岁而已……”
  谈到姐姐他突然哽住了。梅林也不曾细问,就轻轻地把手中的果子塞进傻子手心里。“对了我们来烤肉吧,”璀斯显然是想调节气氛,“依瑟咱把小屋里那半头鹿拿出来,还有昨天打到的两只兔子,让我们可爱的客人尝尝我的手艺——”
  “呃其实璀斯,其实……不用……”
  “别客气嘛,”谈笑间璀斯已从袖中掏出匕首将鹿肉熟练地切片架在火上烤起来了,“荒郊野岭的没什么香料,否则味道还要好,不过我不是自夸,宫廷御厨都不一定烧得出这味道——来,你尝尝——”
  “呃……谢谢……”低着头接过一串香喷喷的鹿肉,梅林不好意思地笑笑,小心地咬了一口就把其他的全部递在傻子手上了。“你先吃这里还有,放心我们自然不会亏待你的朋友呢,”璀斯处理着手中的肉串意味深长地朝梅林挤眼睛;“真的很香,”梅林轻声说,“不过我不敢多吃,否则胃里要难过好几天的。”
  “那真可惜,我这不能大碗喝酒的已经够可惜了,”璀斯表示安慰地拍拍梅林的肩膀,看到一旁的傻子欢乐地大快朵颐——“也可怜他是个傻子,不过话说回来,若是他好好的就轮不上我来做你的骑士了。”
  “你在瞎说些什么璀斯,”一旁的依瑟表示不满,“人家是个男孩子,还用你做人家骑士啊?”
  “得了夫人别吃醋哈,”璀斯顽皮地吐出舌头,“小的必须对离开那乡村教堂至今还没习惯告别单身生活的错误行为作出深刻检讨。不过就像你说的,人家是个男孩子,又不是姑娘对你来说一点威胁都没有啊——”
  “啐,”依瑟轻轻一拳捶在他的腿上,“梅林你别理他,他这人看起来读过书会音乐还留过学道貌岸然的,我们才结婚没几天他狐狸尾巴就露出来了——一天到晚从来不知道正经些,自己都不看看哪里还有一个骑士油嘴滑舌像他一样。”
  “没,其实这样说说笑笑挺好的,”梅林略带不好意思地牵起一对酒窝;“大家都是开玩笑嘛,”璀斯摇头晃脑地摊开双手,“你们要是不急着赶路咱就在这里玩一天,搭这座小屋可花费了我好大心思呢。对了梅林你会唱歌吗?会唱就跟我一起唱呗——大家一起,傻子你也加入好不好——”
  说着他拨起竖琴,丝弦在指尖的颤悸像是风拂过树叶的声音——
  Ay; ay; O; ay; the winds that bend the brier。
  哦,有风压弯了荆棘。
  A star in heaven; a star within the mere。
  湖心的一盏倒映天心的一豆。
  Ay; ay; O; ay; a star was my desire。
  哦,我满怀的渴望亦如那星子。
  And one was far apart and one was near。
  一个近在咫尺,一个远在天涯。
  梅林跟着他唱,依瑟也跟着他唱,蓊郁的丛林都随着他们的清歌起舞。依瑟采来野花编成一只巨大的花环戴在傻子头上——“看啊,”她拍手笑道,“看他这样多像一个小王子,如果有漂亮的衣服给他穿上就更好了。”
  梅林带起一线苦笑,在弹琴的璀斯朝他眨眨眼睛;傻子看梅林笑他也笑,依瑟大抵感觉这样很有意思,就鼓起勇气探出手去摸了摸他的金毛——傻子不开心地皱起眉头,璀斯笑喷出来。
  “好吧,事实上……他还是知道点的,”梅林也憋不住笑出声音,“他只允许我碰他。”“梅林你知道吗,”依瑟两腮微微泛起红晕,“你们的友谊很让人温暖,温暖得就像是……爱情。”
  梅林苍白的颊上也不由漾起一线不易被发现的嫣红,璀斯把竖琴收回小屋,换来一只琉特抱在怀里边弹边唱一支深情的法语歌。夜幕降临了,他要依瑟回屋安歇,自己就与梅林并肩在树根下坐着。傻子靠在梅林怀里已然睡熟,他就用自己瘦弱的胸膛给这个朋友全部的温暖。“知道吗,我很羡慕你的朋友,”璀斯望着星空,不由便望得痴了,“如果一个人可以只想他眼前的事,吃饱喝足便好,没有理想、没有责任,没有荣誉或使命,也不去思考人生,或许他会幸福很多——并且拥有一个你这样漂亮体贴的朋友,上帝都不能再赐给他更多的福分。所以如果能重活一次就让我像你们一样吧,生在寻常百姓家,什么也不要想,能做傻子更好——”
  “傻吃傻睡固然幸福,但更多的人生来便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梅林垂下眼皮若有所思,“也许你是对的,不过相信我,我的生命可能比你想象中要沉重许多。平民和贵族真不见得谁的幸福就会多些,但我想有些宿命,一旦降临在你头上,任你是谁,也都逃不掉罢。”
  “问句不该问的,”璀斯会心一笑,“阁下是异教徒?”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上帝家的好孩子不会说这种话,但我必须指出这很有道理——我可没有传教的意思,我是说,我受过洗,不过天主他老人家打算教育我的时候我都偷偷溜出去玩了——天知道人死后究竟会去哪里呢。所以人家孩子在教堂做礼拜的时候我都在外面野疯,姐姐带着我,我们爬到别人家的屋顶上去喂一窝小鹰……哦对不起,我貌似扯远了。”
  梅林显然意识到他在刻意回避姐姐的问题,尽管总是不由自主会扯到她——“没什么的,”他于是岔开话题,“不过照你的说法你方才的理由已经不能证明我一定是异教徒了,你怎么就敢保证我不是像你一样——”
  “你小时候要是真像我一样成日价在外面野疯我嫁给你家傻子做媳妇去,”璀斯大笑,“当然不排除你坐在教堂里走神的可能不过我相信你不会的——你压根就不熟悉那些见鬼的流程你承认吧,虽然我是天天被依瑟带着不情愿地做礼拜我好歹知道每一步是什么样子而你显然在现场模仿——我得说要不是我一直在走神可能会觉得你还挺认真的。”
  “呃好吧……”被他一说梅林又变得不好意思起来,“事实上我只是怕你们会觉得我……好吧,不信上帝,很怪……”
  “依瑟可能会这么觉得,不过你放心吧我自己就不信,”璀斯笑着,修长的手臂柔和地搭上他的肩,“别担心亲爱的,你一点也不怪——天下再没有你这么可爱的男孩了。你知道我现在就恨不得跟你的朋友换一下位置,也许他会觉得神志清醒是件很不错的事但我想像他一样——”
  “你刚才叫我什么璀斯……”
  梅林的身子本能地一僵,一双单纯无辜的眼睛紧张地望向他身旁才认识一天的骑士朋友。“既然你不喜欢my dear这个词汇我们就换一个,叫pretty怎样,”璀斯明亮的眼睛仿佛是夜空里闪烁的星辰,“我开玩笑呢别介意,你知道我从小就没什么朋友,男孩们把我当成异类,女孩也不喜欢我,她们反倒更喜欢我姐姐因为她看起来似乎更有男子气概——很荒谬是不是,好罢抱歉——我只是想说,我真的很喜欢你,第一眼就迷恋上的那种喜欢,就像诗人喜欢月亮、水手喜欢大海一样——”
  “对不起璀斯,我必须要澄清我不是……”
  “不是什么,梅林,你想到哪里去了,”璀斯看着他那窘迫的样子不由开心地笑起来,“为什么男孩就不能喜欢男孩呢,这可是人世间最纯洁的一种喜欢。你看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在一起,本来有说不完的话、写不完的诗,可这样久了别人就会指点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无视这些无聊的行为。于是有一天他们会出于这类八竿子打不着的原因走进教堂,对着神父发些诡异的誓,从此纯洁的友谊带上了最不纯洁的目的。两个男孩则不然,闲人们不会因为一首诗或者一个温柔的拥抱就要求他们进教堂去发誓。他们可以一直维持着彼此最真挚的爱情,永远关照对方也永远不会踏入爱情的坟墓——”
  “可是……璀斯,”梅林若有所思地轻咬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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