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师 精校版-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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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仙:“你不喝白酒?”她能这么问,显然酒量很不错。
游方摇了摇头:“不喝,上中学的时候就戒了。”
谢小仙愣住了:“上中学戒白酒,这是哪一出啊?”
游方笑道:“那时我才十四岁,也是过年,奶奶让家里的孩子喝点酒,我就喝多了,记得是一瓶剑南春。然后出门去玩,骑自行车掉到河里了。”
谢小仙很诧异:“你是从桥上栽下去的?”
游方直摇头:“不不不,我本来是在岸上骑,后来看着水面挺平的,就琢磨能不能蹬快一点,直接从河面上骑到对岸去?”
谢小仙被逗笑了:“没见过你这么耍酒疯的,以为自行车那两个轮子是风火轮啊,后来呢?”
游方也笑了:“我恍惚只记得我还真骑过去了,但其它的事就全忘记了,第二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裹着被子躺在炕上呢,再出门去看自行车,车把和前轮全变形了,没法骑只能扛着走,也不知道是怎么回来的。”
谢小仙发出了咯咯的笑声:“怎么能喝成这样,没淹死你算走运!”然后眼珠子一转止住笑声道:“你编这个故事,是不是怕我把你灌多了,不小心酒后吐真言,把实话都说出来?”
游方苦笑道:“我哪里有这个意思,是不想让小仙姐你喝多了,局长一上任就在外面喝醉了,让下属知道了不好。”
谢小仙冷笑一声:“这你不用担心,给面子的话就好好喝酒。”
等到酒端上来,游方才明白谢小仙为什么要冷笑,这姑娘酒量真不错,平常三、五个人加起来也不是她的对手啊,每人三斤花雕下去,她除了脸色微红鼻尖冒出了细汗,竟然没有别的反应,谈笑自若神色如常。
花雕的度数偏低,酒劲当然也没有白酒那么猛,当时不太上头感觉很舒服,但是后劲绵长,喝多了尤其忌讳酒后吹风。
上了一趟卫生间,又添了两盘小炒,两人接着喝,游方有点想收的意思,因为他看出来了,谢小仙仗着酒量还真想让他喝多,说不定就打算着趁机套话。
谢小仙的酒量虽然不错,但没法和游方比,游方除了上中学时喝多了要骑车从水面过河,从此之后就再没有醉过。喝酒这东西,除了天生的酒量,其实还和身体状态有关。他家的人,奶奶、父亲、姐姐加上游方自己都是海量,出去吃宴席,足以让同桌的乡亲们退避三舍。父亲娶的后妈蓝阿姨酒量也很不错,但比不上原先家里的四口人。
游方酒量虽好,却从不贪杯,非常克制,这是行走江湖一惯的谨慎。谢小仙酒量不错,也不是贪杯的人,平常不论是公务应酬还是私人宴请,她都会注意,这不是职业习惯,身为姑娘家喝多了也不合适。
但今天情况不同,谢小仙自负酒量不太相信游方能喝得过她,还真有点小心思,想把游方灌多了问问话。而且她在游方面前很放松,虽然心里对他的出身可能有看法,但相处的时候潜意识中却没有什么戒心与防备,喝酒的地点离家又近,在这种情况下最容易放开酒量。
喝着喝着,游方开始推辞了,连声说自己快喝多了不胜酒力,劝谢小仙也少喝点。但是谢小仙却不放过他,趁热打铁总是劝酒,少喝一杯都不行,一直虎视眈眈盯着杯子呢。继续喝下去,谢小仙看上去很正常,既没吐也没晕更没放声歌唱,情绪却渐渐有了微妙的变化,变得敏感起来。
这顿酒喝到最后,三斤装的小黄酒坛两人一共开了五坛,连来回送酒的宋阳都咋舌不已,忍不住劝两人少喝点。
惹出事的话题还是从游方的“生意”开始聊起的,很自然的谈到了游方送她的那枚紫晶石,然后又想起了游方以前送的礼物,谢小仙无限感慨道:“知道吗,你上次救过我一命!”
游方惊讶道:“救你的命,哪有这回事?我只记得帮你抓过一次诈骗犯。”
谢小仙摇头:“不不不,你救过!记得离开北京前你送我的那块护身符吗?就是那面明朝的铜牌,后来我中了一枪,正好打在护身符上,算是拣了一条命。”
游方吓了一跳,站起身来绕过桌子走到她身边:“你中枪了,打哪儿了?”
谢小仙下意识的一捂胸口:“不能随便看,又没有伤疤!”
游方:“啥时候的事啊,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林音从来都没告诉我。”
谢小仙开始回忆那一幕死里逃生的经历。就在游方和林音都离开北京后不久,她参加了增光路一带的扫黑反恐行动,当时中了一枪,子弹就打在她的胸口正中,当时觉得仿佛是被大铁锤敲了一记,仰面摔倒在地,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
她的胸骨、肋骨、脊椎都钻心的疼,还咳出了好几口血,然而幸运的是子弹打在了她胸前戴的一面铜牌上。那是犯毒团伙自制的仿六四手枪,射程与威力都有限,再加上当时距离偏远,所以没有射穿铜牌,子弹只是打出了一个带放射状裂纹的小孔。
医生怀疑她有胸骨或肋骨骨裂,做了CT扫描才确诊没事,就是肺部以及胸腔受了冲击震荡,伤的并不算重。领导严令让她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星期,复诊确定完全康复才让她回去上班。林音在广州想出租房子,给谢小仙打电话问主意,谢小仙就是在病床上接的,但她没有告诉林音这件事。
今天谈到了游方送的礼物,谢小仙诉说起这件事,说着说着莫名鼻子发酸,似乎很委屈,眼圈也红了。游方暗暗心惊不已,虽然这位警花姐姐很让人头疼,但在内心深处,他是绝不希望谢小仙出意外的。谢小仙最后端起杯子道:“游方,我该好好敬你一杯,谢谢你送我的护身符,它救了我的命!”
游方就站在她身边,弯腰拿起酒杯与她对碰,却发现谢小仙的杯子里溅起了一朵酒花,似是有什么东西滴落,低头一看,谢小仙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流泪了。他有点慌神,轻抚着她的肩头道:“小仙姐,别难过,不是没事了吗?”
谢小仙并没意识到自己在哭,说话却明显带着鼻音:“当时我以为一切都完了,人生还有太多遗憾!……你怎么不喝?”她还没忘了喝酒,抬起印着泪痕的俏脸问游方,神情宛如梨花带雨。
游方无奈的干了这杯,半开玩笑的安慰道:“只能感谢坏蛋的枪法太准了,那颗子弹只要再偏一点点,后果可不敢想。但也别哭啊,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你立了功还当了领导,要不,我们今天能在这里喝酒吗?”
谢小仙突然变得激动起来,眼泪也扑簌簌的往下掉:“谁哭了?我有那么没出息吗,当时根本没哭!……别瞧不起我,装作嬉皮笑脸的样子,暗地里戳什么话呢?……我是年轻,长的也不难看,那又怎么样?……我抓过诈骗团伙,破大案拼过命!有人帮过我、救了我,这也不行吗?”
第一百零七章 好白菜
谢小仙后来断断续续这些话,应该不是对游方说的,而是憋在自己心里面的一些委屈。广州一个区的分局长,从北京的环境看来,行政级别其实不算高,芝麻官而已。但从地方基层干起,想爬上这个位置也是相当不容易,这下倒好,直接空降来一个领导,还是这么年轻漂亮的一位女同志,难免引人非议。
大家当面都客客气气,但背后的议论很多,说什么难听话的人都有,风言风语多少也传到谢小仙本人的耳朵里。这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但毕竟不怎么痛快,一些小委屈平时也找不到人诉说,总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吧?
今天请游方喝酒,一个不留神把自己给灌多了,回忆起了死里逃生的经历,情绪就有点不受控制,眼泪流下来了,莫明其妙人变的很敏感,所有的委屈都说出来了,结果双肩颤动,干脆往游方胸前一靠,抽抽搭搭的哭个不停。
完了完了完了,她还来情绪了,越哭越起劲了!游方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拿了张餐巾纸想给她擦眼泪,却又有点不好伸手。
就在这时,门被推开了一条缝,老板娘封弦诗向里看了一眼,见此情景赶紧闪身进来,小声责问游方道:“堂堂男子汉,仗着自己有点酒量,也不能把一个姑娘家灌成这样!人家信任你才和你单独出来,你这么做算怎么回事?”
老板娘的语气明显很不满,游方心里那个冤啊,今天到底是谁灌谁啊,他哪敢把谢小仙惹成这样?
不一会儿老板宋阳也进来了,见此场面搓着手沉声道:“游方,你也太不讲究了,我早就劝你少喝点,你偏不听,故意要把人灌醉吗?也不看看是什么人!还不快把人哄好,然后送回家,这姑娘的父母要是知道你这样,还不知会怎么骂你呢。”
酒劲上来了,情绪也上来了,一时半会儿可哄不好,谢小仙现在这个样子,假如给她一辆自行车,估计也能直接骑过河。送回家?再看老板娘的眼神,分明有些怀疑游方的用意,假如游方就这么半抱半扶的把谢小仙带走,说不定引起多大的误会。
再看警花姐姐哭得娇滴滴的样子,是那么的可怜兮兮,游方也莫名有些心软。总不能打110让警察把他们的局长接走吧?万般无奈之下,他打了一个电话:“林音啊,你在哪?能不能到宋老板的饭店一趟,把小仙接回家,她喝多了,我怎么哄也哄不好。”
今天谢小仙请游方吃饭,林音晚上也和陈军一起出去吃饭了,吃完饭继续过二人世界,电影刚看到一半又被搅和了。他们来的还很快,十五分钟后就到了,一个寒假不见不仅宋老板的饭店扩张了,陈军也变了样,比以前白胖了些,而且还买了一辆崭新的马自达代步。
一进屋看见了谢小仙的样子,林音的脸色微沉责问道:“游方,你怎么把谢警官灌醉了,还把她弄哭了?人家到广州这段日子,可是天天想见你,一见面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陈军在一旁看着游方,也是摇头直叹气,眼神意味深长,总之也不认为游方干了什么好事。游方的头皮直发麻,周围所有人都有责怨之意,而且都是熟人朋友,他浑身是嘴也解释不清啊,只得低头道:“我错了,真不该让小仙姐喝太多酒,她醉了,快送她回去休息吧。”
封弦诗推开游方,与林音一人一只胳膊将谢小仙扶了起来,哄她道:“谢警官,该回家了!”
谢小仙摇着肩膀道:“游方,酒还没喝完呢!”
游方抓起桌上的酒壶,仰脖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往桌上一顿道:“全干了,我们走!”
谢小仙伸手掏兜:“老板,结帐。”
封弦诗将她的手打落:“你结什么帐,让他结!”然后与林音将她扶了出去塞进了轿车。陈军开车,游方坐在副驾驶位置上一言不发,而林音在后面半扶半抱着刚才吹了点风已有些昏沉、还在喃喃自语的谢小仙。
等把醉意阑珊的谢小仙扶回家,林音对陈军和游方道:“你们俩回去吧,我帮谢警官换衣服休息,以后出去喝酒,注意点!”
游方无语点头,和陈军一起下了楼。在楼下陈军无言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叹了一口气,开车自己回宿舍了。郁闷啊,跟谁说理去,游方仰头看天舒展双臂,似乎想把心中莫名的压抑感全呼出去!
他没有回家睡觉,反正也睡不着,沿着马路向北走来到了珠江边,然后又沿江而行,一阵江风吹来,他突然觉得很寂寞无聊,闪电般的伸手一抓,抓住了被风吹来的一张报纸。靠,真走运!还是今天新出的离都报。
游方一眼就看见尹南芳的名字,于是在路灯下多瞅了两眼,发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