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作者:酌墓-第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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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文化的地方,不会有商业,一旦商业出现,便侵蚀文化的纯正,如将一个清白的女孩调教成一个野性的坏女孩,许多珍贵纯洁的特质都没了,所以文化与商业根本不能并生。
林春和陈秋也是这种关系吗? 思及此,林春合上眼,把脸贴上陈秋平坦的腹部。他不忍去看现在的陈秋,出色而遥远,这个人不可能属於他,然而,他却早就属於陈秋,这是一段不公平的关系,但林春并无方法去改变现状。舍不得抽身,就只好等待著毁灭性的结束,被毁掉的,一定不是陈秋。
「人总要改变。你也变了,我若是不变,又怎能与你并肩?」陈秋的声音很柔,柔得让林春心里打颤,反觉得自己行为幼稚,便放开陈秋。陈秋顺势将林春推下床,以腿压著他的,脱去西装外套、把领带扔下床,解开衬衣钮扣,露出大片白晢的胸膛,他说 :「现在我脱去那一身衣服,不又是你所认识的陈秋? 有些事情是必定要变,然而,一个人无论变成怎样,心底里总有一块东西是不会变的。」
「怎可能。」林春别开脸。陈秋哭笑不得 :「看,你不就是吗? 由中六到现在,你变了多少,恐怕只有你自己知道。可是,无论我怎样做洗脑教育,你还是不信任我。时常认为我是个下流的花花公子,幻想我哪天跟女人鬼混,就会跟你分手,我总是不诚实的、多变的、没有道义和良心,在你心中,我不是一只只有欲望的野兽吗?」
林春正眼看著陈秋,他的样子果真没有变过——又能有多少变化? 他们每一天都见面。他这时的样子,甚至跟中四时无大差别,只是身子抽高了,轮廓分明了,渐渐脱去阴性的水秀,日益清俊。而林春自己何尝没有变过? 虽然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变化,也说不出自己在哪一分哪一秒开始变,但结果是,他与昔日的自己有很大分别。这种改变却那麽自然,自然得教人吃惊。
「我……并没有这样看待你。」
「不,你有的,我知道。春,你很敏感,但并不敏锐。一些极细微的事情也足以使你善感伤怀,然而你却迟钝得没有察觉到旁人的感情。你看不出叶芝一早就喜欢你,看不出我对你真正的想法,看不出自己有多笨拙,所以戴志伟才一早发觉我们的事。」陈秋凑近林春的脸庞,林春看到那蛊惑人心的桃花眼,眼里转著一眶水润,经常闪烁,好似万花筒般,由不同的角度看过去,就能看见不同的纹彩。那是一片幻象。
时而清澈见底,但那到底不是清净,只是一片用来骗人的淤泥,是由不同的感情和经历所堆积出来的,或者保留了最初的一点纯净,更多的是狡猾、虚伪、欲望、黑暗,调成那一种丝质的、状似无辜的纯黑,便去欺骗世人。
陈秋说 :「我知道你的特点。我利用你的弱点,去达到我的目的。心软、矛盾、自欺欺人,你是一个很软弱的人,宁愿压抑自己的欲望、欺骗自己本来就没有欲望,藉此逃避失败。花了不少工夫才把你勾上手,我是不会放手。」
林春知道他应该如何反应。假如这是一个典型的爱情故事,他应该扑上去拥著陈秋,一脸涕泪与感动的微笑,再跟陈秋起誓,诉说彼此的承诺与爱语。然而,这是现实。在现实中,没有恒久的感情,在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中,大家都很习惯改变。什麽不变、什麽永恒,都是笑话。人一面对利益,便会反面。
当大家走上不同的路,很自然会分开。他们会发觉很难跟对方说话,每说一句话,就小心翼翼的、害怕伤害对方、触到对方的底线。难受时就避开对方,渐渐变成习惯。没有分离,只有疏远。在生活中,无论是相恋或分手,都不需要轰轰烈烈的告白、撕开脸皮大吵,感觉对了,就自然走在一起。感觉变了,就渐行渐远,即使对方淡出了自己的生活,也不会觉得特别痛苦。
林春躺在床上,不言不语。陈秋以拇指抚过他的眼睛,说 :「你是下垂眼,看起来很普通、善良,也很好欺负,怎麽偏偏有一副硬脾气? 真是牛皮灯笼,『点极都唔明』。以前我觉得跟你相处很累,三不五时跟你剖白,剖白过後你又不肯相信我。现在我都认了。」陈秋叹一口气,伏在林春胸前,说 :「我累,但我认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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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126(美攻平凡受)
…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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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还是无法完全相信陈秋,可他也不是无心人。听了那种充满感情的声线,谁能保持一颗平常心? 说一点都没有动摇,那是假的。林春无法推开陈秋,冷冷说一句 :「我们的事就算了。」相反的,他挺起身,虚拥著陈秋,彷佛怕自己太用力、会弄伤他。林春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只是透过这个动作,去跟陈秋表示 : 够了,够了。
他想,陈秋也很明白,他们之间的不稳定,不论用多少拥抱或性爱,都无法消除。那些东西只是一种麻醉药,的确令人暂时不痛,去了另一个如梦似幻的境地。可是药效过了,现实依然残酷,他们的心之间还是有距离。
一个觉得自己剖白了很多次、对方仍不肯相信,不免有挫败感与委屈,想自己跟好几个人恋爱过了,第一次投入那麽多感情,对方仍不领情 ; 另一个人则先被对方的美丽所吸引,很快又怯於对方的出色,患得患失,催眠自己要将感情等同游戏,既已投入其中,就要有心理准备,这段感情随时会完结,就如人之生死那般无常,所以自己要珍惜每一分一秒相处的时刻,同时又不禁感到悲哀。
林春觉得,他们彷佛在玩一场捉迷藏。陈秋追,他跑 ; 有时他舍不得陈秋落後,怕再也见不到他,便跑得慢一点,有时他觉得自己再不跑,就会失去自我,遂跑得更快,明哲保身。陈秋将他变成一个有心、有血有肉的人,但同时令他变得更软弱、更怕受伤。跟陈秋相处久了,他似乎亦沾染了陈秋的坏习惯 : 矛盾。
爱一个人,也怕对方 ; 想得到怜爱,又怕自己深陷於其中而不能自拔。林春隐隐觉得,再这样下去,他和陈秋也会有问题,倒不如趁这时期分开——中七与大一之间的交界,恰好是情人分手的季节。他和陈秋若是趁著这段时间,自然分了,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可是陈秋说,他不会轻易放手。那一句话使林春浑身躁热,一张脸烧得热辣辣,眼睛也快要蒸出水来。他合上眼,落下一道闸去堵截那冲动的水花,可是他却关不上自己的心门。
「我不是一个好情人。」林春不敢睁开眼。
「我也不是。我是一个十分可怕的人。」林春看不见陈秋的表情,只听到他的声音愈来愈近,气息吹拂他的耳朵,没地引起一阵情热。陈秋的声音又响起 :「我很自私,无理而任性,你不是说过我像秦始皇吗? 呵,真是一个贴切生动的比喻。我是那专横霸道的千古一帝,那你就是黔首(注一)了,是吗? 我要你跪在我脚下,要你夜夜躺在我的龙床上,要你承欢於我身下,你没有选择权。可是,你不正正喜欢这一点吗?
「林春,不要以为只有你是智者、只有你看得清全局。我和你,是半斤八两。我知道你喜欢别人逼你做事,你太没主见了。我不停强逼你去做这样、做那样,表面上是那麽的不愿意,实际上不是真的那麽不满吧? 如果你真的憎恨这一切,早就走了。虽然你或多或少变得坦承,但这还不够。你是懦夫。你不是弱者,但软弱得可笑。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一个人想要得到什麽,就要付出。还记得我俩说过吗?
「所有东西都是有价的,包括感情、亲情在内。那个价格不一定是金钱,或者是一些无形的东西,我也说不清。可是,不付出就能得到感情,世界上没有那麽著数的事。有买卖,就有风险,得到或者得不到。付出那麽一点点东西,不敢投身入去,就妄想能得到所有你要的东西,未免太无耻了。
「我不觉得自己卑鄙。我承认自己有野心,步步进逼,直至你属於我为止——不,你从来就不属於我。」说著,陈秋紧紧揽著林春的肩膀,林春惘然睁开眼,泪花凝结於眼睑,眼睫毛好似胶著、缠在一起,可他没有揉自己的眼睛,他不想清醒。
「我会累,我也是一个人。就算是皇帝,也会觉得累,不是吗? 但我不想输。我不想在投入过後,未战先败阵,如丧家狗般退下来。在你狠下心推开我之前,我都不会走。很贱,是不是? 或者我有我老豆的血统,所以连这麽下作的事都做得出。」
陈秋托起林春的下巴,那上佻的桃花眼微眯,眼光像挟著刀枪般,有杀伤力,那是一双致命的眼睛,他的笑容有点阴险,陈秋是如一株带有剧毒的美丽花草,他说 :「来吧。狠下心肠推开我,将我踢下床,说『我再也不想跟你这人妖在一起』,如果你说得出的话,就说出来,我不会对你做些什麽。」
林春想说陈秋卑鄙,可是,他忽然不知道,卑鄙的到底是陈秋或是自己。陈秋将一颗鲜血淋漓的心一次次自胸口挖出来,摊在他面前,但林春连对他作一个承诺也不敢。这就是陈秋的真心? 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能有真心? 人生长路漫漫,叫他如何能相信,这一段荒唐的恋情能持续到最终? 能否达到最终又是否重要? 然而,这段情感的终结必然会是他生命中,一个无法忽视的疤痕,也许还会隐隐作痛,他玩不起,也没能力说不玩。
他被陈秋轻柔地吻过。他听到陈秋对他说著抚慰的话。他的双手被扣住,如被渔网勒紧身子的游鱼,身子被逼坦露於渔翁眼前,没有权利去害羞。陈秋为他注射麻醉药,理智退化成动物的本能,他无耻地追寻刺激与狂喜,攀上高峰,全然忘却自己的挣扎。
林春唯一想做的,是掩著自己的耳朵,不想听到陈秋任何一句温柔的爱语,以作为保护自己的最後手段。他憎恨自己的善感。假若他能做一个白痴,时时刻刻忘记严肃的未来,那麽他就能够陈秋快快乐乐地过下去。到了某个自然的时刻,渐渐疏远彼此,很久之後才发觉,自己早已跟陈秋分手,然而心却一点都不痛。
他很想做一个无耻的、健忘的白痴。背脊贴上另一个人的体温时,激情使大脑无法运作,竟有四字忽然浮现於脑海 : 难得糊涂。郑板桥何以能说出这四个字? 这四个字并非一个白痴可以说得出来,要经历过什麽事情、承受了何等的悲痛与失望,才说得出「难得糊涂」? 糊涂确实难得。林春的成绩很好,脑袋运转得快,可他就是无法使自己糊涂。
人若是时时做个糊涂蛋,多自在呢。
不知戴志能做到糊涂吗? 改天,他要向戴志取经,要戴志教他做个傻瓜。如此一来,待在陈秋身边时,就能忘记很多事,一味沉醉於陈秋带来的快感。
放浪过後,陈秋半扶半拉的带林春到客厅吃午饭,都凉了。林春提起筷子时,指尖犹控制不住地抖震。陈秋不无歉意,刚才他一阵气,丝毫没有怜惜林春,还格外用劲。待看到林春气弱柔丝地躺在床上,被单亦一片狼藉时,才大惊失色。尴尬的气氛在二人之间流动。
林春改用汤匙舀饭。陈秋夹了几片鸡肉,往林春的碗放。林春瞧了他一眼,就舀起一片鸡肉送进嘴内,陈秋这才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