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横生by谦少-第3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夏宸伸出手来,抬起了他下巴。
明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闹起别扭来,却九头牛都拉不回。
就连夏宸,有时候也拿他无能为力。
“老师,你知道吗?”青年握着他的手腕,轻声地在他耳边说道:“我是为了老师,才进的法学院。”
“我只想给老师一个人做饭,和老师一起照顾宝宝,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在同一张床上睡觉,在同一个房子里生活,把宝宝养大,然后我们一起变老,种点花草,一起老死在温暖的床上。我想要和老师分享全部的人生,可是老师却连一句真实的想法都不愿意告诉我?”
青年的话太过震撼,陆之栩一时之间,竟然没能反应过来。
等到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青年已经放开了他。
他靠在椅子上,肚子很饿,椅背枕得肋骨生疼,但是他说:“好。”
他不知道自己在答应什么。
或者,他们两个人,都已经知道了。
☆、第 86 章
许煦是个好人。
这是C大法学院几乎半数以上的老师达成的共识,温和谦逊,彬彬有礼,不像陆之栩那样喜怒无常,也不像陈硕那样冷漠,他几乎是年轻一代的老师里最容易接近的,连几个脾气古怪的老教授对他的评价都不错。
这些年来,在C城,他关系最近的几个人,是林佑栖、沈宛宜、还有陆之栩。
林佑栖认识他,是因为法学院和医学院的一个联谊,C大院系之间关系隔得远,法学院和医学院之间彼此看不太起,医学院是王牌学院,自然傲气一点,法学院也是些硬脾气的家伙,所以学院关系不算太好,联谊也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林佑栖这个人,阴阳怪气,谁也猜不到他下一秒要干什么。他懒得很,不怎么修边幅,好在天生一副好相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不屑于把自己弄得西装革履的。但是有些时候,他又勤快得很。
那次联谊,他也去凑热闹,蹲在后排吸烟,看到一个清瘦的青年,在小礼堂里来来回回地走,指挥着一群男学生布置这里布置那里,大夏天的,那个人穿着件白衬衫,脸上竟然一点汗也没有,干干净净的,像个用白石头雕的人。
过了很多年之后,许煦变成了陆之栩口中的“老流氓”,也学会了大夏天的穿着短裤拖鞋到处晃,熬夜熬得脸色青白,逮着不听话的学生就一顿和风细雨地修理兼调戏。
林佑栖不由得感慨:“当年那个水葱样的青年那里去了哟?”
…
沈宛宜其实是很感谢许煦的。
她是死心眼的人,骨子里像极了她那个当了一辈子邮政员的爸,她不是什么书香门第出身,她母亲曾经是纺织厂的工人,父亲只是个普通的邮递员,她是市井中依靠读书走出来的女孩子,她在大学的时候,也是玫瑰花一样的,又漂亮又香,可惜有刺扎手。
她未婚夫俞铮为了追到她,是花了很大的心思的。
那时候R大正是风起云涌,人才辈出,那几届出来的学生,正是现在活跃在政法界的中坚力量,用沈宛宜自己的话说,她现在随便接一个案子,审判席上坐的是她学长,对方律师是她同学,就连书记员呢,也是低了她几届的学弟。
但俞铮当年是当之无愧的年纪第一,法学院毕业晚会,他是学生代表,带着同届毕业生宣誓。
他开始追沈宛宜的时候已经快毕业了,周围同学都忙得焦头烂额,他也忙,但他遇见了沈宛宜。
俞铮骨子里是个意气用事的书生,不是酸腐为人,而是书生,“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书生,书生有傲气,又固执得很。整个R大法学院都说沈宛宜好看,堪比红楼贾探春,他偏不以为然,等到在校辩论赛上真正见到了,被沈宛宜狠狠煞了一回锐气,又开始死心塌地地追起沈宛宜来。
他对沈宛宜是真好,好到十年之后,沈宛宜仍然记得他的大冬天的半夜骑着自行车在B城里到处乱窜,只为了给她买一碗馄饨。
他在外面是威风凛凛的律师,在沈宛宜面前却言听计从,沈宛宜叫他往东他就往东,叫他往西他就往西,沈宛宜有时候故意捉弄他,他也好脾气地任她捉弄,顶多笑一笑就算了。
他唯一一次不听沈宛宜的话,就是卷入那个案子里。
时隔十年,沈宛宜仍然记得当时他的表情,他说:“宛宜,你不知道!时事有大弊,贪腐太重,会伤国之根本。我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学的是法,执的是法,我们不争,谁还去争!人活一世,总有必须承担的责任,职责所在,不得不为!”
他说完这段话之后不到一个月,就死在香港,子弹从他左颅穿进,呼吸停止,当场死亡。
沈宛宜那时候正和他置气,和他吵架的那一次,竟然成了最后一面。
她去香港认尸的时候没有哭,组织C大法学院校友的时候没有哭,取证时被当地黑社会指使小流氓上门恐吓咒骂时没有哭,等到打赢了那场官司,她从B城的法庭里走出来,看到外面阳光灿烂,世界一片明亮。她却忽然哭了。
她哭的不是官司,是她的俞铮。
这世界这么美好,阳光这么灿烂,她的俞铮却已经不在了。
往后的无尽光阴,朝朝暮暮,她都只能孤身一人了。
…
她一直是一个人,当律师也好,开事务所也好,买房子也好,她都是一个人。
她很喜欢林佑栖说的一句话。
他说:我不是挑剔,你不知道,那个人出现之后,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对于你来说,都会变成将就。
他说:我只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她也只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她年纪渐渐大了,还是没有结婚,父母都很担心,她无法向他们解释,只能看着他们一天天老下去,白发丛生,却还为了她的幸福忧心忡忡。
然后就遇见了许煦。
许煦的母亲是个以儿子和丈夫为生活中心的女人,她一直孜孜不倦地给儿子遥控相亲,不知道双方的父母从哪里搭上了线,把他们两个人凑到了一起。
许煦和她商量了一下,两个人订婚了,双方的老人于是都放下心来。
她本来不想骗母亲,但是有次回家,看到母亲喜孜孜地在那打毛衣,打得都是很小的一件件的,她以为亲戚家生了小孩,问母亲是给谁打毛衣,母亲却说是给她未来的小孩。
母亲掰着手指给她算,等到小孩出生,母亲至少也已经六十岁了,不能替她照顾小孩了,可是母亲不放心,所以准备给孩子打好从一岁到十岁要穿的毛衣……
她是律师,见惯人间冷暖,铁石心肠,她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流眼泪,却在看完了母亲打完的那些毛衣之后,躲在浴室里哭出声来。
这世上最担心你的,永远是父母。在他们心中,你永远是柔弱的孩童,他们永远担心你吃不饱、穿不暖,担心你受人欺负,担心你一个人孤独,他们永远悄悄地跟在你身后,等你不小心摔倒时心疼地将你扶起来。等到你长大成人,他们又要开始担心你的小孩,为你未出世的小孩打好毛衣。
沈宛宜和许煦说好了,如果父母年纪大了,两个人就结婚吧。
这无关欺骗,只是为了让父母安心。
她不曾问过许煦:他为什么愿意和她一起演这场戏?尽管后来她隐约猜到也许和许煦当年从R大退学的轰动性事件有关。
她什么都不问。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是藏在心底的陈年伤口,不能触碰,不能言说。
他们,也不过是不愿意将就,而已。
…
沈宛宜并不讨厌陆之栩。
陆之栩似乎天生就是那种人,聪明又幸运,却又让人无法嫉妒他的好运气。
沈宛宜很喜欢夏宸。
尽管这个青年眼神里有些东西很危险。
她不像许煦和陆之栩,他们在学校里呆得久了,见的东西都单纯些,她是在社会上拼搏的人,见过数十年夫妻撕破脸皮,见过兄弟反目、父子成仇,她能分辨什么是恶意,夏宸眼里的东西只是危险,并不邪恶。
她记得有天,她和许煦来陆家玩,来得早了,陆之栩在睡懒觉,十点钟才爬起来,穿着舒适睡衣,睡眼惺忪地往饭厅走,夏宸脸上带着笑,给他热好香喷喷的粥,端出酱菜来,怕他一个人吃早餐没意思,又陪着他再吃了次早餐。
她是文科生,喜欢听歌,有句歌词很好,说:幸福,其实就是每天都有人一起吃早餐。
沈宛宜喜欢早晨,阳光灿烂,世界明亮,如果有个人能陪着你吃早餐,抱怨粥太淡,酱菜太咸,说一说昨天的工作,在离开时轻吻你脸颊,绅士般帮你洗碗……
多好。
可惜不得。
她想要和他一起吃早餐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她不嫉妒陆之栩,只是看着有点羡慕。
所以,当许煦的那个人出现之后,陆之栩说许煦要倒霉了,她却不觉得。
至少许煦的那个人还是活着的。
这世界就是这样,只要两个人都活着,事情总有一天会解决,如果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希望,尽管她什么都没有了,她还是希望,能有一个人,陪着许煦一起吃早餐。
许煦是好人。
所有的故事里,好人都会有好报,这是最简单的道理。
如果连这个都错了,那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呢?
…
星期三的上午,李貅练完了字,跑到楼上,准备去看看李祝融在不在。
他在李祝融的卧室里发现了一个男人。
他开始还以为那个男人是陈柯,结果发现不是,因为那个男人没有陈柯好看。
那个男人穿着白衬衫,脸色苍白,整个人都蜷在被子里,他似乎在忍受莫大的痛苦,连睡觉时眉头都是皱起来的。
但是,他睡得很熟,似乎对床上的气味很熟悉,就像是睡在自己的床上一样安心。
李貅觉得,这真是一个怪人。
☆、第 86 章
许煦是个好人。
这是C大法学院几乎半数以上的老师达成的共识,温和谦逊,彬彬有礼,不像陆之栩那样喜怒无常,也不像陈硕那样冷漠,他几乎是年轻一代的老师里最容易接近的,连几个脾气古怪的老教授对他的评价都不错。
这些年来,在C城,他关系最近的几个人,是林佑栖、沈宛宜、还有陆之栩。
林佑栖认识他,是因为法学院和医学院的一个联谊,C大院系之间关系隔得远,法学院和医学院之间彼此看不太起,医学院是王牌学院,自然傲气一点,法学院也是些硬脾气的家伙,所以学院关系不算太好,联谊也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林佑栖这个人,阴阳怪气,谁也猜不到他下一秒要干什么。他懒得很,不怎么修边幅,好在天生一副好相貌,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不屑于把自己弄得西装革履的。但是有些时候,他又勤快得很。
那次联谊,他也去凑热闹,蹲在后排吸烟,看到一个清瘦的青年,在小礼堂里来来回回地走,指挥着一群男学生布置这里布置那里,大夏天的,那个人穿着件白衬衫,脸上竟然一点汗也没有,干干净净的,像个用白石头雕的人。
过了很多年之后,许煦变成了陆之栩口中的“老流氓”,也学会了大夏天的穿着短裤拖鞋到处晃,熬夜熬得脸色青白,逮着不听话的学生就一顿和风细雨地修理兼调戏。
林佑栖不由得感慨:“当年那个水葱样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