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夜换日 by李葳-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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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凌夜的谁?
〔……我还没那么高竿,好不好?〕
暗暗地叹口气,凌日皱起眉头,定眼瞧着一吻过后便满足地对着自己微笑的高大男子,先从他脚底发
亮的鞋尖,看到靛黑丝质西装的领结,最后移到那张脸上。
嗯……这张脸,好象有印象,又好象没有印象……唉,老外不都是长这副模样?高挺的鼻梁、宽阔的
唇、两道浓眉和一双深邃蓝色大眼。唯一算较具特色的就是秋栗般金黄掺杂深棕的发色了,那呈现柔软波
浪的额前刘海像是画出来……唔,糟糕,和这家伙的眼睛对上了!
「凌,被你的那双黑眼这样地诱惑,我会忍不住的。」男子扬起唇角。
凌日希望自己听错了……不,一定是他听错了,他几时「seduce(诱惑)」这家伙了?大家都是男人
,怎么会用这个字眼?嗯,八成是自己弄错了!
「对不起,请你再说一次?」
「凌,你真会逗我。」男子摇头笑笑。「好了,我们别浪费时间了,这个月我可是每天都在想着你的
○○呢!快点跟我来,我让司机把车停在那边。」
○○是什么意思?他没学过这个单字呢!
忽然间,男子握住他的手腕,拉着他便往外走。
「等、等等……」
他要带自己到哪里去?凌日连忙挤出最简单的几个字说道:「我想要回家!」
「我知道,我会送你回家的。」男子边走边回头,并释出一抹温柔的微笑回道。
凌日眨眨眼,这句话他很确定没有听错。太好了,原来这个人是特别来接机的吗?那自己就省却招计
程车的麻烦,直接让他送回去就行了!都怪这家伙,来接机就接机,何必做出那些莫名其妙的举动呢?又
是亲嘴、又是拥抱的,让他以为这家伙是哪里有毛病呢!
……还是说,他们这边举凡朋友见面,都一定要用亲嘴打招呼不可?
凌日脸色一白。天啊!那么他一辈子也不想习惯这个国家的「礼仪」!
「凌?怎么了吗?」
挤出微笑。「没事,我们快走吧,回家!」
男子欣然颔首,陪着凌日一起推着那车行李,两人并肩穿越过聚集在大厅的人潮,由机场的侧门前往
停车场。
哇!凌日看着男子率先走向那辆「富贵逼人」的黑色加长型劳斯莱斯时,略微瞪大了眼睛。真不愧是
劳斯莱斯的故乡,原来这边的人习惯拿这种车子当「代步工具」吗?别说搭乘了,在台湾也只属于中产阶
级「平民」家庭出身的凌日,连亲眼目睹都没有过,顶多是偶尔看到报章杂志上的照片而已。
「凌,你先上车吧,行李交给司机就行了。」
这怎么好意思?心里这么想,凌日却懒得再用英文推辞、客套。索性道声谢,接受对方的好意,从男
子替他打开的后座车门上了车。
不一会儿,男子也坐进车内,占据他身旁的空位,并说:「你累了吧?睡一下,还有段距离呢。到了
的时候,我会叫醒你的。」
「好。」
说得也是。在飞机上狭小的空间里,睡也睡不好,好不容易从长途飞行中解放,而且还巧遇前来接机
的人,省下了不少麻烦,让原本极度紧绷的神经一口气全松开来了。
不提还没发现,他是真的困了。外头天色虽亮,但是因为时差的关系,现在对他的生理时钟而言,正
是睡眠时间。
〔等会儿就要和十年不见的母亲重聚了,不晓得她会不会看得出来,我是凌日而非凌夜呢?〕
打了个无敌大呵欠,凌日放任思绪随处游走,调整了下坐姿,舒服地窝在真皮座椅的一侧。
〔也许看不出来吧?毕竟我们都分离那么久了……妈妈,不知变了多少?〕
靠着窗,不到三秒钟,他便进入了无梦的梦乡。
▲▽▽
绿眸的主人目睹黑发少年坐上劳斯莱斯的瞬间,口里吐出一连串的脏话。一撇唇,他老大不爽地执起
车上电话,快速地拨打一组长长的号码。电波在几秒内越过了数十万海里,铃声持续地响了好一阵子,总
算让他等到一声──
「喂!哪个他╳的混蛋?知不知现在是几点啊?!」含糊朦胧、睡意浓重的声音由话筒彼方传送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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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这声音……迪肯,是你吗?」
唇角迸出冷笑。「还不错嘛,听得出是我,代表你脑筋不是秀逗了。」
「迪肯,我拜托你,台湾这边几点你知不知道?老天,你干么没事半夜四点打电话给我?」
「还好意思说呢!你叫我到这边接人,但有没有告诉「他」,我会过来?方才我看到他居然坐上一辆
劳斯莱斯走了。我看你们兄弟俩,全都是一个德行,只要男人手一招,就跟着跑了!」
「喂,迪肯,你说什么?阿日他坐上……你确定?」
「你以为在爱丁堡机场,成天都有东方人出没吗?那么显眼的黑发,还有和你一模一样的脸,错不了
。」
「我是问你,那真的是一辆劳斯莱斯?是不是黑色、加长的?」
「是啊!」这又如何?
「完了!那绝对是克劳顿那家伙!」末日来临的悲惨语调,颤抖地发出。
绿眸掠过几丝杀气。「d#amn you!你还和那家伙混在一起?」
「……哈哈……其实……他的人还不坏,英俊、潇洒又多金,体格好到没话说,床上的技巧也很棒,
就是缠人又喜欢玩花──」
「少跟我装疯卖傻地混过去!我不想透过长途电话听你发花痴,这笔烂帐你别寄望我会帮忙你处理!
」
「好啦、好啦,你不要浪费时间骂人了,迪肯。现在能拯救他的,就只有你了。求求你,快点去「金
士顿饭店」!」
「为什么要去那里?」
「那是克劳顿家族旗下的,那儿的阁楼套房向来是为他保留的,他每次都最喜欢到那儿去办事,因为
那儿警备森严,从地下室可搭乘直达电梯,不会撞见任何人,也不会有人去打扰的。」
「你这不是废话?既然戒备这么森严,你用大脑想也知道,我根本进不去!」
「那座电梯是使用密码的,我知道密码是*****,你不必担心。」
「密码?你又知道他不会换?」
「安心吧,克劳顿很懒,不管是金库或电脑,他都使用同一组密码,免得忘记。我保证没有问题!你
不要再拖拖拉拉的了,克劳顿手脚很快的!分秒必争,你再不去救阿日,他就会被克劳顿那家伙给享用了
!」
「试问这算谁的错?你若早点告诉他这边的情况,不就了无麻烦了?」
「我哪里想得到克劳顿的动作会这么快?我以为隔了一个多月,他应该早就冷下来了,就算会采取什
么行动,也不可能埋伏在机场……好吧,全是我的错,这总行了吧?」
「哼,你就好好地为自己的兄弟祈祷吧!」
「我没和上头那家伙打交道已经很久了,我的祈祷大概会被打回票。你就善心发挥到底,尽人事听天
命吧!万一真的不小心发生了什么,我不会怪你的,这也是阿日的人生新体验嘛!哈哈……到时候请帮我
向阿日道歉,就说孩子满月的时候,我会煮红蛋给他的……哈哈哈……」
一咋舌,绿眸的主人把电话摔回话座上。这家伙已经没救了!
握着手排档推上去,重新启动爱车。
姑且不论自己对凌有何想法,至少他很讨厌克劳顿那家伙。就当这一趟是为了扫克劳顿的兴致,给他
泼泼冷水也好,就大发慈悲地到「金士顿饭店」去走一趟吧!
▲▽▽
睡得还真熟。
克劳顿?霍普端详着那张安详的睡脸,唇角不由得上扬。以前凌在他身边时,从来不肯过夜,所以他
几乎不曾看过他的睡脸。现在凌能在自己身边睡得如此毫无防备,应该代表凌终于放下那堵心墙,愿意接
纳他为恋人了吧?
小心翼翼地,克劳顿执起凌的手,在他的手背上印下一吻,轻语着:「欢迎回来,我的小恶魔。」
要是他这副德行被历任的旧情人撞见,他们肯定会惊讶到眼珠子都掉出来的。
声名狼藉、从不留恋哪号特定人物的克劳顿?霍普,居然也会被一名才十七岁的男孩耍得团团转,吃
得死死的!
名门贵族之后的他,家族名下的企业包括知名的跨国连锁大型旅馆、生化科技保养品公司和历史悠久
的某烟草公司。至于他个人则拥有苏格兰与英格兰北部的好几座城堡与N万亩的土地,而且还是国铁股东
会的一员。从呱呱坠地就承袭子爵名号的他,是众人称羡、衔着金汤匙诞生的天之骄子。
习惯要什么有什么,不曾卑躬屈膝地追求过任何东西,送上门自荐枕席的俊男美女不计其数──但他
可不是那种来者不拒的大善人,相对地,他挑剔得厉害。人生中的三大乐趣:美酒、美食与美人,他都定
下严格的标准,勾不上边的东西,他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举例来说,无论男、女,身高未满一七○的,不合格。男子的腰围超过二十四吋吋的,不合格。女子
的胸部未满三十六D的,不合格。从男子的臀部曲线是否紧俏、女子的颈子是否纤长无纹,到脚的长度、
皮肤的状态,他就像是鉴定钻石的亮度与纯度般,一眼就能挑剔出优胜劣败。
至于长相,那就更不必说了。
人人赞誉有佳,号称世界前十大美女之一,并领衔主演某部鉅片的性感女星,他都曾在公开场合当面
抨击她。形容她那涂满胭脂、过度肿胀的脸颊,宛如蒸坏的白面包。气得该名女星躲起来痛哭,隔天立刻
到整容诊所报到。
这就是他,哪怕在上流社会中恶名昭彰,打破无数美人心,依然过着左右逢源、夜夜笙歌的日子。
看似样样不虞匮乏的他,多年来却有一个不为外人所知的烦恼……这世界太无趣了。
再香醇的美酒、再细心烹调的美味佳肴,或是再怎么性感动人的尤物,一旦吃过一次他就会厌腻。开
了瓶的美酒,随时间经过,也是会发臭发酸的;再好吃的食物,放进口中嚼过之后,不也成了区区残渣?
就连最后的品味美人,也经常在隔夜早上一起床后,赫然发现昨夜的尤物,成了脸上油漆剥落、原形毕露
的怪物,教人胃口倒尽。
他像是过食症后的厌食症患者,对什么都失去了兴趣,还曾经认真地考虑起要不要到西藏去出家?
听说和那些信奉禁欲有益身心的僧侣们住上一个月,学习一下另一种崭新的人生观(有一阵子上流社
会很流行这种做法)后,便会让你重新活回来,再次生龙活虎。
无奈他是天生肉食兼热爱奢华享受的动物,受不了每天睡草席、三餐吃糙米饭的日子,最后还是打消
了这念头。
就在他的无聊抵达生命史上最高点之际,他遇见了他。
凌。漆黑的瞳、漆黑的发、雪白的肤、朱红的唇。称不上是绝世美少年,但周身散发着一股神秘、挑
逗、无比的性感,那双黑瞳莹莹地闪烁着恶作剧与诱惑的光芒,彷佛不时都会跃动出什么惊人的主意。
在宴会上,克劳顿立刻锁定了他是今夜的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