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大亨-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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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打招呼,不知道会不会等着。
他们刚到码头,就听见熟人说:“阿路你还在这里,好多人都等着上你家吃蚝仔呢。”
于路笑着说:“去买东西了。一会儿就去。”说着将东西从渡轮上搬下来,装上三轮车,拉回家,东西不少,光煲仔炉就买了俩,拉了两车才拉完,忙完这些,又赶着去摆摊卖生蚝,别的东西可以不卖,但生蚝是鲜货,必须尽快处理掉才行。
于路的三轮车出现在街头的时候,正在吃东西的食客们都松了一口气:“老板总算来了,还以为特意跑一趟要落空呢,走走,上他家吃烧烤去。”
于路和阿海将摊子麻利地支开来,这边火还没生起来,那边客人就自动自发地占了座,很快就坐满了。
于路和阿海分工合作,一个生火,一个调配料,直到火生起来,于路才抽空去挨桌点菜。他一边记着菜单,一边听着客人的抱怨,不断赔笑道歉:“对不住,对不住,人手不够,忙不过来。我们下午买砂锅去了,明天准备卖煲仔饭,阿海师傅亲手烹饪,有空的话,还请明天过来捧场。”
“明天就有煲仔饭了?”旁边桌的人竖起耳朵听着于路和客人的对话。
于路点头:“对,今天就去忙那个去了。全都是阿海师傅亲自挑的砂锅和米,绝对都是最好的,味道好不好,明天大家尝尝就知道了。”
“那我明天一定过来吃。”
“老板,你又在诱惑人了,我本来打算今天吃了你家的烧烤,明天早上就回去的,难道我又要多留半天?”
“阿海师傅出品,绝对是信得过的,这么好的机会,一定要先尝为快啊。”
于路的小吃摊靠着口耳相传,已经小有名气了,很多人都慕名前来吃烧烤和蚝烙,现在人生活条件好了,吃饭不仅仅是为了果腹,更是为了满足舌尖上的*,哪里有美味,那些老饕们隔着十万八千里都能嗅得到,当然,这也多亏了便利的信息时代。来他们小摊吃烧烤的,就有很多来自县里和市里的人,因为他们这算个旅游景点,来吃美味的时候顺便还能玩,何乐而不为。
于家小摊要推出煲仔饭的消息一传出去,就有很多于家美味拥趸者知道了,有不少人还打算专程赶过来吃第一顿煲仔饭。这个连于路都不知道。
当天忙完之后,于路和阿海回去开始忙活,忙着洗刷砂锅,买了几十口锅子,都得洗刷干净。刷锅的时候于路想到,以后刷锅会是一个大工程,几十口啊,这砂锅跟一般的碗可不一样,锅底是会粘上锅巴的,需要泡很久才刷得干净。自己这个老板,请了帮工,却要沦为洗碗工了,还有比这更苦命的事么,什么时候才能请得起洗碗工呢。
自己是不是以后真能像阿海说的那样,能开饭店,到时候就可以请洗碗工了吧,于路一边刷锅,一边做着美梦。
第二天,阿海没有给罗俊生上课,让罗俊生自己练习。他这个老师学费贵、手艺高,脾气也很大,不好伺候,他说今天不上课,罗俊生也不敢说什么。本来做菜跟读书不一样,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只是这样一来,学习进度就慢了。阿海也不着急,反正该着急的是罗俊生。
罗俊生也不是特别有天赋的厨师,做出来的东西只能得两三分真传,他觉得学着划不来,但是不学更划不来,炒菜水平不提高,就吸引不了客人。更郁闷的是,新学会的菜式推出去,很少有人点,究其原因,还是价钱太贵。小餐馆卖五星级酒店的菜式,有几个会吃呢?
罗俊生学了两道高难度的菜,终于发现自己进入了误区,便考虑着是不是要跟阿海学家常菜。他这边犹豫的当儿,于路家的煲仔饭早就一炮走红了。
阿海在厨艺上绝对是个天才,一个有水平的厨师,不仅仅表现在能够做好满汉全席,更重要的是能将最普通的家常饭菜做得齿颊留香,令人回味无穷。
阿海做的煲仔饭种类繁多,除了最常见的豉汁排骨、滑鸡、腊味、黄鳝、牛肉等口味,他还搭配出了各种海鲜饭,香浓多汁的荤菜配上晶莹滑润的丝苗米饭,米饭吸足了汤汁,一颗颗晶莹剔透,散发出诱人的光泽,在文火慢煎之下,锅底烤出一层色泽金黄、脆爽可口的锅巴,那是煲仔饭的精华所在。
一份小小的煲仔饭,集合了米饭的所有精髓,香、浓、软、脆,再配上阿海亲自熬制的老火靓汤,令最嘴刁的老饕们都无从挑剔,每份饭都被刮得干干净净,汤汁也喝得一滴不剩。
于路家本来是卖小吃,没有主食,饭店的生意还不怎么受影响,现在开始卖煲仔饭,味道好,价格便宜,几乎所有人都愿意上他家去吃煲仔饭,岛上几家饭店的生意就开始受到影响。就是他家的煲仔饭僧多粥少,不一定赶得上,因为煮饭需要时间。因此也带动了烧烤和蚝烙生意,因为客人在等待的时候总不能干等,得吃点别的什么来打发时间吧。
生意真是前所未有的火爆,于路发现光靠自己和阿海两个人忙不过来,不过收入也很可观就是了,一份煲仔饭至少卖十二块钱,就算一天卖出五十份,就有六七百块的毛收入,再加上烧烤蚝烙的收入,每天的毛收入随便都能过千,一个月赚个上万块是件很轻松的事。于路深刻体悟到凭本事吃饭这句话的精髓,有本事的人真是去哪里都不怕饿死啊。
只是赚钱也是需要代价的,他们整天都围在灶台前打转,累得腰都直不起来,胜在年轻,睡一觉又生龙活虎了,但时间一长,谁也吃不消。
阿海终于提意见了:“找个人来刷碗,我忙不过来。”现在于路这个老板几乎彻底沦为刷碗工,剩下的事就只能阿海一个人忙活,他觉得于路去刷碗简直浪费时间和精力!
于路看着阿海,呲牙笑:“好。”虽然有些不舍,于路还是从村里请了个爽利的阿姨来帮忙刷碗,一个月给一千,少赚这一千,他可以学到比一千更多的东西。
于老板的饭店还没开,就已经招上洗碗工了,日子真是越来越美好了。
第十三章 于南的请求
罗俊生眼睁睁看着店里的客流量少了一半,心里着急上火,嘴角都起了燎泡,终于狠下心来要跟阿海学家常菜。
阿海无所谓,他反正是收学费的,想学什么就教什么。
这天晚上,阿海拿给于路一叠厚厚的钞票,于路愕然:“给我干什么?”
“给你还债。”
“这是生哥给你的学费吧,你自己留着啊。”于路觉得自己没给阿海发工资,已经十分过意不去了,哪里还好意思拿他的钱去还债。
阿海将钱放在桌上:“我拿着没用,先给你用。”
于路想了一下,便一五一十地数了起来:“一共是两万五,这钱算我借你的,以后有钱了再还你。”当务之急是还高利贷的钱,要是不用还高利贷的利息,那些债务总有一天能够愚公移山般移完的。照现在的光景,这债还起来还是很快的。
于路知道生命总会有曙光出现,他以为那道曙光会是小弟阿南,只要再熬一熬,等阿南毕业了,就有希望了,没想到这道曙光来得这么意外又强烈,阿海就像他的救世主,照亮了他的世界,让他提前看到了解脱的希望。想到这里,他冲阿海感激地笑了一下:“谢了啊,阿海,真是多亏了你。”
阿海看着于路的笑脸,脸上表情一派柔和:“早点休息。”
于路点点头:“嗯,你也一样。”
阿海走了,于路拿着那两万五千块钱,手里沉甸甸的,心里则无比的轻松愉悦,加上自己这段时间挣的,一共有三万多了,不用多久,他就能把高利贷都还上了。这么多钱,放在家里也不□□全,是先还一部分给高利贷,还是等凑够了再还?先还一点,利息就能少给一些。于路想到这里,给姓黄的打了个电话,表示可以先还三万块钱本金。
结果姓黄的并不高兴,凶巴巴的说:“我们老板说了,要么就一次性还清,要么就别还,我们懒得给你记账!”
于路明白过来,对方并不真急着让他还本金,永远都别还才好,好坐收利息。当初于林借了对方十万块钱,如今过了五六年,光利息差不多就是本金的两倍了,高利贷赚钱真不要太容易。既然现在不能还,那就先收着吧,等凑齐了再还,相信用不了多久,马上就能还上了。
于路将钱用一个黑色的袋子装起来,然后用一个蛇皮袋包着,放在杂物堆里,他不敢把这么多钱放在抽屉里,万一被贼惦记上了,直接翻找抽屉,又一朝回到解放前了。明天得抽空上一趟银行,先把钱存起来。于路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心里美滋滋的,没想到自己还有能存钱的一天。
第二天一早,于路和阿海出去买菜回来,便看见于冰搂着一个瘦高少年的脖子在咬着耳朵说悄悄话,少年看见他们,笑起来:“大哥。”
于路从车上下来,冲弟弟于南笑:“今天怎么回来了,放假了?”
于南看着大哥的笑容,略有些恍惚,他很少见到大哥这么轻松的笑,他抓抓脑袋:“没有,我请假回来的。”
于路说:“是不是没钱了?”
于南没有回答他,转眼看向阿海,“阿冰,这个就是阿海叔叔?”
于冰双手抱着于南的脖子,点头:“对。”
于南仔细地打量着阿海,男人很高大,穿着一件细格子衬衫当外套,衬衫敞着,露出里面黑色的t恤,上面印着俩大红心,跟他哥身上的那件是一样的,于南顿时觉得颇囧,他哥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不?男人轮廓很深,俊眉修目,鼻梁挺括,额角有道伤痕,但是难掩酷帅的形象,反而添了些凌厉的气势,一看就不是个普通人,听侄儿说似乎是在他家做事,这样一个人,怎么会在他家做事?于南满腹狐疑。
阿海淡定地接受着于南的审视,同样也在打量着对方,这个少年跟于路有几分像,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颧骨要高一点,嘴唇略厚一点,脸上还冒着几粒青春痘,有点书卷气。他没说话,冲于南略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于路说:“这是阿海,在咱们家帮忙。阿海,这是我小弟于南,你叫他阿南就是了。”
于南笑着打招呼:“阿海哥。”
阿海再次朝他点了下头:“嗯。”然后去卸菜了。
于路走到弟弟身边:“阿冰洗脸了没有?”
于冰笑眯眯的:“阿叔帮我洗了。”
“还没吃早饭吧,我去做。”于路说。
于南说:“我帮你。”
于路问弟弟:“怎么请假回来了,有什么事?”
于南犹豫了一下,终于说出口了:“要报名高考了,我不想考了。”
于路站住了,看着他:“怎么了?”于南从小比较懂事,知道自己赚钱不易,学习非常用功,成绩也不错,考个大学完全不成问题。
于南嗫嚅了一下:“等考完会考,就能拿到高中毕业证了,我出去打工挣钱去。”
“打什么工,给我好好去上学!”于路头也不回地往厨房走。
于南站在原地:“大哥!”
于路回头看着他,笑了一下:“不用担心,哥现在有钱了,能送你上大学,你只管去考,考个好大学。”
于南怎么